项目试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2 11:35:39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试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6篇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1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仍赃物、吸烟、吃东西,恒温恒湿室内不得喝水,禁止用湿布拖地,禁止开启门窗。、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每周应彻底清扫一次。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4、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清洁,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擦拭干净。

  5、试验室的.固体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6、试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由试验室所在地区的垃圾站统一处理。试验室设一个专门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存放一段时间达到一定的堆放量后,请具有专门处理建筑资质的公司清理,或运至建筑工地的弃碴场。

  7、对于可回收垃圾如钢筋接头,可交废品回收工区处理。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2

  1、检测报告是检验机构检测水平高低的集中反映,必须保持内在和外观的质量。

  2、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检测报告应按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使用统一格式。检测试验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4、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

  5、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6、报告要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7、报告须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与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8、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9、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要求手签。

  10、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3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中心员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工地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

  5、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6、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7、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8、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9、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0、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1、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质部应定期对试验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以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

  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4

  1、数据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2、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3、记录不得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

  4、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对缺少此栏目的表格,应在说明栏或附注栏中填写。

  5、对抗压、称量试验,应记录使用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

  6、应注明试验参数,检测试验时所采用的标准号。

  7、测试日期要正确,不准漏记或凭印象补记。

  8、参加试验人员应各自签字,不得漏签或代签。

  9、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数据精度要求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

  10、检测操作结束,要及时计算检测结果。结果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

  11、校核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发现可疑数据应及时找出原因或重新测试。

  12、测试记录应写出评定依据,对被测项目做出公正准确的结论。

  13、复核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

  14、复核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

  15、复核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16、复核结论用语是否公正、确切。

  17、复核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5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全数检验,抽样检验是从一批或一个过程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个体进行检验,来判定一批产品或一个过程是否合格,所以个体的抽取方法非常重要,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工作者要特别重视此项工作。

  2、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3、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4、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和方法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5、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6、样品抽取完毕,要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和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检测。

  7、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8、试验室对照试验委托单检查样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检查后进行来样登记,将样品放入工作间备检。

  9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要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做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一般情况下水泥留置60天,外加剂和外掺料留置90天。

  10、见证试验样品的抽取,严格按见证工作制度进行,施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样品抽取完毕后由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起送到见证试验室进行检测。

  11、平行试验样品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抽取,严禁由施工单位代取。

项目试验管理制度6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

  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

  四、工作流程

  4.1进货检验和试验

  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

  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

  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

  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

  <1>供方质量文件

  <3>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

  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

  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

  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4.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

  4.4检验试验人员

  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

  4.5检验试验记录

  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

  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

  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

  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4.6不合格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

  4.7监督检查

  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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