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3 14:23:42 制度 我要投稿

器械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器械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器械管理制度

器械管理制度1

  一、营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样品陈列整齐,设置顾客意见簿,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二、应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应分类摆放,产品名称准确,与实物相符,标价清晰。

  四、销售人员应熟悉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专业知识,认真检查产品的质量及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销出产品应先开票,按票付货,认真核对,不出差错。对产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见附表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备查。

  五、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及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变造、伪造或者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编号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六、企业对销售的医疗器械的质量负有责任,应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查询、用户访问、信息反馈、质量投诉的处理等项工作,并详细记录填写有关报表、记录备查。做好缺货登记,对顾客专项定货及函购定货要认真热情对待,尽量满足顾客要求。建立用户档案,载明基本情况,便于质量追踪。

  七、在产品销售活动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公告社会,同时收回不合品。

  八、执行“先进先出、近效先出”的销售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销售人员每年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及时更换。

  十、销售部负责医疗器械的销售工作。

器械管理制度2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s),全面管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三·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五·临床科室健全完善监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六·设备科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院内各相关科室通报,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职工给予20元奖励;对隐瞒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进追究责任。

器械管理制度3

  1.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部经理负责对对讲机、巡更器等器械申购的审批、选型。

  3.2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选购、发放、登记等工作。

  3.3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警用器械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3.4执勤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警用器械。

  4.作业规程

  4.1对讲机的维护与管理

  4.1.1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对讲机等通讯器材的台账。

  4.1.2对讲机仅供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和队员执勤时使用,不可挪作他用,特殊情况下须经保安部同意方可。

  4.1.3应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对讲机,各级人员不可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不得擅自关机,违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对讲机电池充电时应关闭对讲机(带机充电时);新电池第一次充电时必须充电14-26小时,以达到最佳工作状态;一般情况下,电池应充电6-10小时才能使用;快速充电时,应按充电器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4.1.5各岗位执勤人员在交接班时,要擦拭干净对讲机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做好对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1.6对人为原因造成对讲机或部件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1.7执勤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造成对讲机损坏的,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保安部将视情处理;逾期3天不报者,保安部将进行责任追究。

  4.2巡更器的使用与管理

  4.2.1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巡更器材的台账。

  4.2.2保安部经理和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设立巡逻路线及信息钮的分布。

  4.2.3巡更器的每次领用情况应进行记录。

  4.2.4巡更器使用完后,应及时进行保养和充电;若使用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报修。

  4.2.5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每周检查一次巡更器内的情况记录(特殊情况除外)。

  4.2.6巡更器的交接方式参照本规程4.1.5的内容。

  4.3橡胶警棍的使用

  4.3.1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橡胶警棍的`台帐。

  4.3.2保安员应爱护使用橡胶警棍,不可用橡胶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3.3所配的橡胶警棍,仅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执勤人员不可佩带和使用。

  4.3.4保安员在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可手持或用橡胶警棍指着业主(外来人员)讲话。

  4.3.5保安队(安保部)各级人员不可将橡胶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同意,不可携带橡胶警棍外出。

  4.3.6交接班时,对橡胶警棍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进行记录。

  4.4 ::探照灯(电筒)的使用

  4.4.1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探照灯(电筒)的台帐。

  4.4.2保安员应正确使用探照灯(电筒)。在雨天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雨水渗入而造成探照灯(电筒)的损坏。

  4.4.3探照灯(电筒)仅供中、夜班执勤保安员及特殊情况下(如停电)使用,任何人不可擅自外借或占为己用。

  4.4.4探照灯的充电应严格按充电操作说明的程序进行

  程序规定:

  a)第一次使用前必须充电8-10小时;

  b)一般情况下应充电5-8小时。

  4.4.5如需强光照射时,应先开弱光后再开强光,以免灯泡瞬间增温而损坏。

  4.4.6对人为原因造成探照灯(电筒)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4.7探照灯(电筒)的交接方式参见4.1.5。

  5.记录

  《值班情况记录表》

  6.相关支持性文件

器械管理制度4

  1、为确保购进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质量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取得上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到货医疗器械应存放于待验区,验收员根据《医疗器械验收管理规程》进行验收。

  4、验收时应按照医疗器械的分类,对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5、验收医疗器械时应有符合规定的票据

  5.1应严格执行国家局对票据管理的规定,依据供货方开具的税票,对照供货方销售出库单进行验收。

  5.2对于税票不能随货同行的,应凭质量负责人审批同意验收的税票传真件进行验收,税票原件应在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取得。

  5.3对于无税票及其传真件或税票、销售出库单、货物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应按照器械标示的储存条件放置在相应库房或冷库的待验区内,待票据符合要求后才能验收。

  6、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产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识,进行复原封箱。

  7、对验收不合格或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打印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并在验收记录上注明原因,及时报采购员及质量管理员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

  8、应做好《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均应由验收员签字或盖章。验收记录严格按《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9、验收后的医疗器械,验收员应在入库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的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产品,应予以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10、对销货退回的产品,验收人员应凭销售员开具的《医疗器械退货审批单》,对照原发货记录,按来货验收的管理规程逐批验收;与原发货记录相符的,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货;不符的,不能办理退货手续,并及时报经理处理。

  11、应加强销货退回医疗器械的验收质量控制,必要时应加大抽样比例。

器械管理制度5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器械管理制度6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二、各业务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的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三、 质量管理部门集中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提醒业务部门注意。

  四、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严重,在考核中进行处理。

器械管理制度7

  一、紧急、特殊医疗材料包括未纳入预算的临时申购的仪器设备,特定治疗的专科材料,特殊检查材料等。

  二、确因工作急需,临时申购的仪器设备中,单件价格不足万元并且批量不超过贰万元的,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示后,组织询价比选择优采购;万元以上单件仪器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优先程序。

  三、各类卫生材料和器械的临时申购,必须先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器械、卫材临时申购表》,经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交设备科审核并经相关院领导批准后限量购买。

  四、因工作繁忙来不及填写申购单而电话通知购买的零星物品,设备科按规定购买后,使用科室应及时补办申购手续和出入库手续。

  五、紧急、特殊医疗材料购回后,可以直接送达使用科室使用。但使用科室必须做好验收、登记和保存资料,并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字认可。待紧急、特殊情况解除后,立即把验收、登记、保存资料和票据一起转交设备科库房,完善申领和入、出库手续。

  六、严禁使用科室私自通知送货或购买使用,原则上不使用病人自带或外购的.任何医疗卫材、器械等。但是,确因患者书面申请并坚持自带或外购的,医院到目前为止没有采购过该产品的,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支持患者治疗并无相关禁忌的,医院医疗技术足以支持的,可以使用,但必须经科室主任同意,并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批,同时报设备科索取资料备案。否则,按医院相关规定严处。

器械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减少药械质量事故发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健全药品质量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药房设立不合格区,对过期、失效、变质、破损等不合格药械应集中存放在不合格区内。

  2、不合格区应有独立容器或区域,并有红色标识。

  3、对验收中发现的假药、劣药、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应就地封存,并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

  4、对不合格药械应登记不合格药械台帐,并定期进行销毁报损处理。

  5、由于对药械管理不善,致使不合格药械仍旧使用,造成危害事故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负法律责任。

  7、发生事故后应认真分析,采取预防改正措施,严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8、本制度由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调配人员负责执行。

器械管理制度9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六)、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器械管理制度10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负责对院内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组织。

  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 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 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 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 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 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史学森)、分管院长(杨贵林)、医务科科长(张建礼)、护理部主任(白梅梅)、医院感染科科长(宋宏鹏)、医疗器械科科长(赵福)。

  3、 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器械管理制度11

  1.0目的

  保证保安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保安队所有保安器械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队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保安队领班负责备用保安器械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3.3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4.0程序要点

  4.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保安队领班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4.1.2对讲机只供当值的保安员和干部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保安队主管同意方可。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干部或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2警棍的使用

  4.2.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队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交接班记录本》上。

  4.3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4.3.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领班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试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3.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5.0相关支持性文件

  《保安巡逻标准作业程序》

器械管理制度12

  为规范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贮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类存放,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3)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安全卫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空隙;

  9、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12、从事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自营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二、库存养护

  1、养护人员要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按照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标准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存放。

  2、医疗器械养护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要逐月进行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易变效期品种要酌情增加养护、检查次数;对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第一个月循环库存的30%,

  第二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三个月循环库存的40%)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停止发货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量管理部门处理。并要认真填写“库存医疗器械养护记录”。

  3、养护人员要指导并配合保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管理工作,当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降温、除(增)湿等各种有效措施,并认真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2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当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1)效期产品的医疗器械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购入库验收、仓贮、

  出库复核销售及售后服务中都必须注意,在所有记录表格中都必须明显记录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购时应注意是否近失效期产品,入库时应认真填写“效期商品管理记录表”,并按先进先出原则,认真做好保管,货位卡特别注明,填写效期催销表,销售时,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并做好售后服务。

  3)有效期产品的内外包装破损不得销售使用,应视为不合格商品,登记后放置于不

  合格区。

  4)对所有商品应根据企业销售情况限量进货。

  6、养护人员在日常质量检查中对下列情况应有计划地抽样送检,如易变质的品种、储存两年以上的品种、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种、其它认为需要抽检的品种等。当发现不合格品种时要及时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出合格区,放至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7、企业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

  1)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移至合格区域。

  2)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2)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3)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器械管理制度13

  1.目的

  保证保安器械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延长器械的使用期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大队保安器械:对讲机、胶棒、武装带、手电筒、巡更棒。

  3.职责

  3.1当班治安员负责器械器材的使用、并进行妥善保管。

  3.2保安主任负责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发放、送检。

  4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治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治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每台对讲机主机与电池均有编号,充电完毕后,必须用与之对应的电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现交叉充电,损坏电池。

  4.1.4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治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

  4.1.5使用对讲机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对讲机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

  4.1.6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书面向队长说明损坏的原因,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7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8严禁淋湿对讲机或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收到,请讲。'

  通话完毕后:

  甲:'谢谢。'

  乙:'不客气。'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不得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粗言秽语。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不得插入话题抢用,紧急事件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4.3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警棍是治安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治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4.3.2当值治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左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2.3当值治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4.4警棍的使用

  4.4.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对方讲话。

  4.4.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治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4.4.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器械管理制度14

  一、为了确保医疗平安,消除医疗隐患,对植入物和外来器械应严格标准的管理。

  二、根据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和河南省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暨综合评价标准的要求,制定制度,确保手术患者的平安。

  三、外来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过器械科或采购中心查看相关资料,证件齐全,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手术医生、手术室护士进行外来手术器械使用的专业培训,以掌握器械的根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五、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当临床需要使用外来器械时,应提前24小时—48小时将器械送至消毒供给室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六、严格交接手续,查对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记录完善。对于生锈或缺损的器械不予清洗和消毒灭菌,严禁手术室使用。

  七、消毒供给中心接到器械后,按照清洗消毒的流程〔10个步骤〕进行处理,并进行生物监测,待监测结果合格前方可发放手术室使用,记录详实。

  八、建立标准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系统。

  九、手术室使用前,再次检查器械包的`完整性,包内包外指示卡的情况是否符合灭菌要求,然后使用。并保存灭菌指示卡于病历中,以备查验。

  十、急诊手术须使用外来器械时,必须履行上述手续,手术室、消毒供给中心和手术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并记录全面。否那么后果自负。

  十一、器械供给者原那么上不允许进入手术室,如为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导器械使用时,应事先经过手术室安排的培训方案,初步了解手术环境和无菌要求前方可申请,并征得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后进入,每次限一人。

  十二、手术室或消毒供给中心不负责保管厂家手术器械,手术结束,对器械进行初步处理后交于器械供给者并有交接手续。

  十三、医务人员在植入物使用前,应严格核对,检查其包装的完好性,有效性,标识齐全清楚,方可使用。

  十四、严禁手术人员私自使用未经医院器械科或采购中心检验的植入物,否那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外来器械〔包括植入物〕必须是经过医院严格监控,器械科或采购中心应查看有关资料,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进口注册证、准销证等卫生权威机构的认可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器械管理制度15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组)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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