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管理制度18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驾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驾校管理制度1
一、为了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考训场地的利用率,保证训练或考试的安全,杜绝事故,特制定本制度,设施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对教练场地的教学设施设备建立登记台帐、档案。
三、教练场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安全管理原则,教练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休息区教练场地设立分隔实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及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四、设立专门的场地管理员工作岗位,场地管理员职责如下:
1、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2、负责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未经许可,不允许本单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训场地;
4、防火、防盗;
五、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本场地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实行进入登记、退出注销制度;
2、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第一,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3、进行教学的学员与教练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参加训练的学员应在休息室休息或在安全区域内排队等候;
4、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的规定;
5、严禁酒后进入场地训练;
6、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考训,在进行考试或训练时要保持安全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7、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教练的随车指导下进行教学活动;
8、安全部除例行的`安全检查外,至少每月对本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9、注重美化环境,不在训练场地乱扔垃圾,不破坏花木草坪。
六、考训场地内的训练设施设备一旦损坏,有关责任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请专业人士进行修复。严禁非专业人员修理教学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在经过修理后,管理人员应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设施设备部报告。
七、设施设备部应根据教练场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如:路机标线、标志牌、标志杆、标志墩、单边桥、限宽门、连续障碍、龙门骨架吊杆等)。
八、设施设备部对考训场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所有设施设备的数量、性能、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做出准确记录。
九、对超出使用寿命、失去使用价值或损坏后无法修复的教学设备,应由设施设备部登记报废。在一周内更新。
十、设施设备部应建立训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技术参数复印件、保修卡、教练场地平面图、场地使用证明,科目设置明细等。
驾校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了能够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文明培训教学的设施,确保培训教学安全技术条件、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培训教学单位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从计划、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及时、有效。
2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
2、1培训单位确定的培训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培训教学措施费用中,提供给培训教学单位用于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费用。
2、2培训教学单位从成本中列支的为自身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维护、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等的费用。
3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
3、1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和有关培训教学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其他资金需求计划。
3、2按照培训教学生产的特点,培训负责人应按年度或工程项目组织制定并提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资金使用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3制定资金计划应本着适应培训教学安全需求、节约和保证采购质量的原则。
3、4资金使用计划应符合培训教学生产中相关进度的时间节点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的控制和事故预防措施要求,确保培训教学生产安全的需要。
3、5针对培训教学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因素或计划不能满足安全培训教学生产需要时,培训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和调整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直至满足安全培训教学生产需要。
4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4、1属于安全生产范围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对安全生产资金设立专项帐目。
4、2对已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实施计划的采购部门应按照计划项目,对采购物品的供应商的生产许可、价格、质量等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审查,提出资金需求;相关的资金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的项目和资金需求,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拨付。
4、3培训单位提供给培训教学单位用于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专项费用,应用于培训教学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培训教学措施的落实、培训教学安全条件的.改善和环境保护。
4、4从成本中列支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费用,应用于培训教学设备有关安全装置维护更新、检测监测仪器配置、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管理(如电脑、办公用品、通讯、摄影、交通工具等)所必需的资金。
5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管
5、1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落实、使用情况,每年应形成报告。
5、2安全监督部门有权对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使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驾校管理制度3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驾驶培训和考试工作,方便学员的训练和考试,提高教练车的使用效率,特制定培训预约制度。
一、设立教练长预约电话:2650581,方便学员联系。
二、学员提前一天与教练长联系,约定自已的训练时间。
三、包接送的学员与预约电话联系,由教练长协调第二天接送的时间和车辆。
四、学员符合条件报名后,学校在30日之内向有关部门进行预约科目一理论培训及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不合格的推迟到下一期预约。
五、对科目一考试合格者,车辆管理部门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后,学校随及安排学员科目二、科目三的驾驶技能培训。
六、科目二、科目三,大车强化训练40天(324学时),小车强化训练30天(240学时)。
七、学员通过学校结业考试取得结业证书三日之内,学校向市车管部门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
八、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学校免费继续进行培训,参加下期补考。
九、科目二考试需提前五天预约,学员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车型报告教练长,由教练长统一造册送支队提档。
十、科目三考试需提前一个星期预约,学员将本人身份证号码、车型、教练车报告教练长,由教练长统一造册送支队提档。
十一、预约考试的学员如无特殊情况务必要参加考试,预约三次不来参加考试将延迟半年参加考试。
驾校管理制度4
一、培训收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每个学员的切身利益,因此,财务人员必须严守规定,按章办事。
二、收费标准一定要在国家物价部门批准范围内收费,决不多收费、乱收费,更不能搞恶意降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做到明码标价,公示培训项目、标准,让学员一目了然,交个明白钱。
四、收费必须向学员出示收据,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坚持每月对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如发现多收费、乱收费等情况,及时退给学员,并根据情节对收费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驾校管理制度5
公路交通的安全是社会上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预防车辆事故,对于保持车辆完好,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教练员、学员在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安、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二、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动用机动车辆。对擅自驾车者,一次罚款100元。
三、擅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车辆修理费、事故赔偿费),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四、道路驾驶训练时,从学校至道路驾驶训练路段的始点,往返行车均由教练员驾驶。
五、坚持例行保养制度,特别是安全部位的检查。
六、车辆在行驶中,严禁脚踏板上站人,车厢内的乘员严禁将头、手、脚伸出车厢。
七、道路、场地驾驶训练时,驾驶室内只准乘坐一名学员,一名教练员,不准其他人员搭乘,更不准将车交给学员单独驾驶或学员教练学员,车厢内禁止装运货物和搭乘其他人员。
八、在执行任务时,发生责任事故者,按责任大小和损失金额分别承担经济损失。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8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1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6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
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3%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
3、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7%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4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4%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4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工作人员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参照第八条执行,承担经济损失与教练员等同。
十、对未发生大小责任事故的教练员,每学期结业后发安全奖30元。
驾校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对教学管理制定制度如下:
一、教学管理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安全、高质、便民。
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校的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教学工作。下设教务处,教员、学员、车辆、安全、结业考试、等办公室。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学的日常工作。成员由理论、术科、车辆、结业考试、等负责人组成。
三、教务处根据校长对教学工作提出的年度目标和学校的招生情况,制定年度或每期的教学计划和实施计划。
四、教员要建立备课制度,写好教案,不上无准备课,杜绝无备课无教案上课。
五、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学时、质量、规范施教。按学时预约培训,小车86时,大车96时,理论一天不超6时,术科一天不超4时,小车8人一车,大车6人一车。
六、教员上课与训练持教练员证带教案上课。按实施计划安排的时间上课训练,不准私自停课、私自调课,有事请假,杜绝迟到和提前下课。不准讥笑、侮辱体罚学员。
七、教员要按教学大纲要求,规范施教。如实签写教学日记和培训记录。
八、学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对教员的.备课、教案、日记、培训质量、安全、和学员的到课、课堂秩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处理解决。
九、加强学员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理论和实际操作认真考核,结业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不合格者,不准结业。
十、经常开展教学质量评教活动,听课、示教、交流研讨。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探索和总结改革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十一、建立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教员教学、安全、质量、廉洁、质量排名、等促进教学工作和培训质量的提高。
十二、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档案保存四年,建立结业证台账,不合格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驾校管理制度7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坚持领导查课制度,校领导不定期对教员授课进行检查;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坚持随时对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实施计划,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三、教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报教务处领导批准。
四、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耐心讲解,仔细答疑。
五、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六、教务处凭学员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和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公安交警部门约考试,及格后安排实操训练。
七、学校认真做好驾驶培训记录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八、学校每季度队教练员教学情况综合考评进行教学质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驾校管理制度8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根据《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中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
3、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①、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②、学校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测试。
③、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市交通部门组织的培训。
④、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⑤、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取得准教证后,与学校签定聘用劳动合同。
4、聘用合同期的前两个月为试用期。
二、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
1、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一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辞聘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①、教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学校;
②、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3、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开除的教练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并上报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得从事教练员工作。
三、教练员继续教育
1、严格按交通部、省市县交通运管部门要求以轮训制度对教练员开展继续教育。
2、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定期轮训每年举行一次,由市运管处统一安排,不定期轮训随时进行。
3、轮训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汽车新技术;
(3)场内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4)教学方法;
(5)教练员职业道德。
4、每年单位不少于一次举行驾驶操作培训交流会(分析会),交流教练教学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
5、教练员轮训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实训部组织实施。
四、教练员考核
1、学校建立教练员信誉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1)教学质量,考试合格率;
(2)油、材料消耗;
(3)安全训练情况;
(4)教练员任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情况。
3、 考核方法
(1)成立教练员信誉考核小组,负责教练员信誉考核;
(2)每期考核一次,进行①学员测评教练;②教练互评;③教职员工测评;④学员合格率;
(3)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如:教练员综合考核表、向学员发放教练员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4、教练员行为规范要求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3)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
(4)对学驾人操作练习耐心指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相结合。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5)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6)不允许邀请学员参加自己的生日、乔迁等庆祝活动;
(7)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8)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背离学校私带学员。
(9)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0)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11)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12)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驾校管理制度9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学校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三、学校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我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四、学校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五、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六、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七、培训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学校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九、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学校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十、学校应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使用期限,结合学校经济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十一、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
照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十二、凡发给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十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
十四、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驾校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驾校管理制度11
一、为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筑起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实施。
二、培训质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训质量管理要坚持严格、周密、细致、准确的管理原则。
三、教学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员配备情况。
四、教练员要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交通部规定的统编教材编制教案,经教学部审核后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大纲》能够落到实处。
五、教学部要建立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ic培训计时卡,确保每个学员的培训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学时学习的学员,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不能签发下一科目的培训通知单。
六、质量部应建立查课制度,对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落实检查。
七、教员部应针对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每年定期举行教练员培训(轮训),使好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得以推广,提高师资水平,保障培训质量。
八、质量部应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1)对每一个学员的每一个学习阶段进行考核;
(2)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结业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3)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驾驶证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九、质量部应根据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对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优: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据此分值创建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十、对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质量部应通知教学部对该学员本周期所学的内容进行重新培训。对拒不参加重新培训的学员,教学部应将该学员移交学员部,劝其退学。
十一、教练员所带学员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质量部应及时通知教学部停止该教练员执教,教员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该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有二次以上因培训质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员部应给其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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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把学校安全预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各职能安全责任人为分管职能安全安全直接责任人;校长、主管副校长为本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大检查:
每月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或大检查。由个部门、培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
3、认真坚持安全日巡查:
各教练员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排查,并决定安全隐患整改事项。
二、报告与整改
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安全整改责任人,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整改到位。
驾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考核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学校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管理、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结合我校培训源头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评比的依据是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下属的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阶段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源头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源头安全实行部门管理,各受考核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各受考核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安全管理目标,职责明晰,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第七条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范围及单位
第八条考核各培训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年终源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员组织人员进行,并提出初步意见,提经理办公审定后按《职工奖惩规定》实施奖励。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经费落实。未落实机构扣2分,未落实安全经费2分。
2、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并进行初验和申请验收。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1分。
4、强化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记录。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环境整治”、“培训秩序”、“人口密集型场所安全”、“安全生产月”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2、凡发生行业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3、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到市处述职,接受训导。未做到扣5分。
4、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层层分解培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不分解扣10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1、凡突破市驾办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2、凡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重伤9人以下),每次扣10分,发生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奖资格。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二条同样问题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第十四条安全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可参照《职工奖惩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具体奖励办法:
1、被上级机关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元。
2、被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科室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
3、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元。
4、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6、造成死亡、火灾事故,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驾校管理制度14
一、教练场地主要用于学员场地训练,教练车停放及学员场地考核,必须保证车场秩序良好,训练安全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
二、非教练车一律不得私自驶入教练场地,更不允许影响学员正常训练。
三、教练车每天结束后,要按制定位置停放整齐,关好车门,严禁乱停乱放;
四、教练车在场地训练时,教练员必须在现场指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训练安全。场地结束时,教练员要组织学员打扫场地,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五、禁止任何人乱动教练车上的机件和油料,以及车上的`备用物资,非训练期间,不得私自动车;
六、按时开关训练场照明等,节约用电。消防设备要由专人统管,定期更换,保证有效使用,禁止场内明火作业。
驾校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公司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本科目考试。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
2、理论教学和实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不能弄虚作假。
2、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科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分别各存一份(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和培训机构)。
5、培训机构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驾校管理制度16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训练中不得私自驾驶训练车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3、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公司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4、积极提出在教学中、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公司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方可参加科目一理论学习。
2、学员中途退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3、学员违反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5、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习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公司教务科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驾校管理制度17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全市驾校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教练员素质,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公约,全市驾校教练员均应遵守该公约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的监督。
第二章公约内容
一、教练员教学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
二、教练员要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不得训斥、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
三、对学员不能有远近亲疏,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公平教学。
四、教练员应准时到岗,不能出现让学员长时间等候现象。
五、不得明示要求学员向考官行贿。
六、教练员不得无故停止学员训练或者私自压缩教学学时。
七、教练员不得向学员索要钱物,如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员加油、支付加班费等。
八、教练员不得借自己生日、子女结婚等向学员派发请帖,变相收取学员财物,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委托学员购买高档物品。
九、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要求学员请吃饭或者指派学员给自己购买香烟等物品。
十、在学员符合考试条件的情况下,不得因学员未送礼而故意拖延安排学员考试。
十一、不得因学员投诉而采取打击报复、刁难,组织学员对他(她)进行人身攻击。
第三章公约执行
一、本公约的执行由学员投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学校自查、主管机关稽查相结合进行,对违纪教练员建立统一的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二、驾校接到学员的投诉,应立即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投诉的'学员,如有处罚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或者接到学员的投诉,在调查核实确有违纪行为的情况下,通报给其所在驾校,由其所在驾校对其进行处罚,驾校应将处罚结果告知委托的执行机构,由委托的执行机构告知投诉学员并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四、各驾校自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应将处罚结果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五、教练员因违纪被其所在驾校解聘或存在违纪被登录黑名单,其它驾校不得招聘其为教练员。
六、被列入黑名单的违纪教练员由驾培专业委员会报请有关主管机关取消教练员资格,并建议主管机关不予安排学员考试名额。
第四章公约处罚
一、教练员具有第二章第一至五项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的驾校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的处罚,登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出现殴打学员的情节,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并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并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二、教练员具有第二章第六至十一项违纪行为的,第一次违纪行为由其所在的驾校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的处罚,所收取学员的财物责成予以退还,登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第二次出现同样违纪行为所在驾校应解除其劳动关系,并将所收取学员的财物的责成予以退还,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第五章教练员承诺
本人自愿遵守上述公约,认真履行教练职责,自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的监督,如有违约行为愿接受校方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教练员签名:
二0xx年xx月xx日
驾校管理制度18
为了树立孔祖驾校的良好社会形象,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驾驶培训服务,特对全体教练人员的执教行为提出以下行为规范与纪律(简称七要九不准)。
七要:
一、全体教练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要牢记驾校“学员至上,注重质量,服务社会,提高效益”的办学宗旨,服从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友爱,以校为家,维护驾校的集体荣誉。
三、要作风正派,文明教学,严格按教学计划施教,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学员高度负责,竭诚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提高培训质量。
四、要教学育人,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处处为学员做好表率。
五、要增强安全意识、节约意识。不轰重油门,努力降低训练成本,杜绝安全事故。
六、要爱护车辆,妥善保管车辆工具和教学器材,保持车容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七、教学时要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及教练证。
七不准: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训练时不准擅离职守。如果发现学员独自练车,教练员脱岗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扣100元。如在教练离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教练员负全责。
二、不准用教练车办私事或揩公家油,如有违反,第一次扣发工资200元,第二次即予以辞退。如因教练员出私车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三、不准酗酒和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四、不准瞒报交通事故。训练中造成交通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否则,除扣教练员200元外还要视情加重处罚。
五、不准私自更改和擅自缩短训练时间,如需延长训练时间必须报经总教练室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扣发50元工资。
六、不准粗暴教学和辱骂学员,初次违反者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违反予以辞退。
七、不准擅自安排无学员卡的学员上车训练,初次违反扣100元,第二次违反扣200元。再次违反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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