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考勤制度

时间:2023-03-20 11:05:00 丽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单位考勤制度(精选2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考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单位考勤制度(精选25篇)

  单位考勤制度 篇1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单位考勤制度 篇2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单位考勤制度 篇3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单位考勤制度 篇4

  第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考勤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信息的`收集、汇总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主动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有工作任务时,员工应自觉缩短午餐、休息时间,加快完成工作任务。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实行轮流值班制。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钉钉”同适用。员工正常出勤没有打卡记录视为考勤异常,需于2个工作日内填报考勤异常说明表(即事由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钉钉”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交综合部备案。

  第五条员工考勤记录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钉钉”为准)。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或全年累计达到12次,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七条员工旷工1天,处以两倍日薪的等额罚款。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事由单》,并在“钉钉”上按流程审批后执行;特殊情况需来电请示,并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审批的请假作旷工处理。

  第九条事假。每位员工当月请事假5天以内(含),按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当年事假超过20天,予以解聘处理。

  第十条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病例、诊断证明书)。

  单位考勤制度 篇5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及分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公司考勤实行签到制,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

  3、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4、签到管理

  4.1签到时间为每天早晨实际到岗时间,需为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4.2 因公外出若会影响正常签到,须向办公室负责人做以解释,经部门主管确定,登记后方可。

  4.3因私外出需须向办公室负责人做以解释,经公司负责人确定,登记后方可,工资考勤以实际扣除。

  5、休假管理

  员工休假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门主管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协调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请假流程

  6.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考勤人员备案,未在考勤人员处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按旷工处理。

  6.2办公室人员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员工请假一天经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缺勤处理

  7.1 迟到、早退者, 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20元。

  7.2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3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4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单位考勤制度 篇6

  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考勤记录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原始依据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员工应在7:50到公司点名并打扫卫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时间为8:50到公司打扫卫生,9:00点名,9:00——12:0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上班时间为早8:50,下班时间为正常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

  3、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规定时间内不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人员应到直接上司处签到,说明时间,并由直接上司签字后送财务,否则按旷工论处。提前离开者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

  4、职工每月允许最多32小时事假(以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额度内事假,每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5%,否则,每超过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5%,扣完当月全部工资为止。

  5、职工婚假为10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员工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丧假3天;假期超过规定期限者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包括节假日在内),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病假处理。女职工不满三年而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女职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延续到孩子满周岁时。

  8、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职工病假按累计计算,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的,每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5%,累计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累计2个月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员工请假必须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请假条,16小时以内(含16小时)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批准,16小时以上的报请总经理室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并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员工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上交办公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且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交本部门经理一份(作报销用),一份交财务留存。

  12、公司设立全勤奖,奖励三个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职工,金额为100元。每月2日前办公室统计上月考勤结果报财务部,全勤奖随工资发放。

  13、公司对会议进行考勤,在规定时间无故不按时到会者,按迟到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14、对于多次迟到、早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员工,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红白喜事使用公司车辆,或在上班时间调用公司人员(原则不超过5人),须报请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所调用人员可不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办公室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逢公司员工红白喜事,公司办公室将代表全公司前往,并尽可能予以协助,以尽礼仪。

  16、公司不鼓励员工红白喜事过于铺张,同时不提倡其他员工参加宴请。

  17、凡公司员工(含家属)生育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将前往探望并赠送礼品以示祝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总经理室人员不再参加喜宴。同时,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员参加喜宴。

  单位考勤制度 篇7

  第一条 饭店宾馆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 饭店宾馆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三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 饭店宾馆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五条 所有员工须先到饭店宾馆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饭店宾馆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单位考勤制度 篇8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

  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考勤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财务部)。

  第三条名词解释

  迟到: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早退: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的行为。

  加班界定:

  a、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一小时以上的,及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b、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c、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条正常工作时间

  5.1、财务、商务管理类人员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时下班)

  5.2、营销类人员若采用灵活上班安排制,须经部门大客户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出勤刷卡制度

  6.1、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且必须亲自至门禁处刷卡。

  6.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6.4、员工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应及时填写《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6.5、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给予通报批评,如当月累积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处予超过次数每次20元的负激励。

  6.6、出具的未刷卡说明单经核实如有不实之处,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申请人和审核责任人各50元的负激励。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虚假考勤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双方均按旷工论处,并处予双方每人50元的负激励。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7.1、迟到:

  a、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内刷卡上班者视为迟到,迟到者通报批评。如当月累计迟到超过6次,按旷工一日论处

  b、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事假半天计算,且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7.2、早退:

  a、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6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b、员工当月累计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5次,按一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6次,按旷工一日论处。

  7.3、旷工:

  a、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理由者,以旷工论。

  b、旷工1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不计当日工资。一年累计旷工5天(不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第八条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原则上员工应在早晨上班进入公司后方可执行公出任务。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况等原因需先执行公出任务然后才进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

  c、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录考勤系统的,应及时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报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8.2、出差:

  a、业务上有必要时,员工可以填写《出差申请单》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b、如因事情紧急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应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逾期未补者,按事假处理。

  c、出差期间应24小时保持可联系状态,并随时向公司汇报出差行动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条公司提倡员工应积极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申请。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9.2、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

  9.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刷卡,没有刷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刷卡记录但无部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9.4、部门经理及以上的员工的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条加班费支付及调休

  10.1、日常的加班

  对于日常的加班,原则上公司给予调休,在不能安排调休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10.2、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节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据员工自主选择给予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10.3、调休申请

  员工申请调休的'须提前申请,经核查考勤记录,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有效期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必须提交《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有效;如遇紧急事情,应于事假发生1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形式报告直属领导,经相关审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则以旷工处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计,最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1天以1天计。

  第十二条休假种类

  一、事假

  a、员工请事假应有正当理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事假期间薪资。

  b、事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病假

  a、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进行治疗时需提交病假申请,病假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休假建议单及相关诊断材料(病例本)作为证明依据,否则以事假处理;病假期间薪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b、如发现员工出具的休假建议单或病例本等证明材料不实,当日以旷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50-200元/次的负激励。

  三、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须提供结婚登记证明;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计10天。

  四、产假、护理假

  员工申请产假、护理假须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增加晚育假30天(仅限在上海工作的员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5天。公司男员工配偶如为晚育者,男员工可享受3天护理假。

  五、丧假

  若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丧假。

  六、带薪年休假

  a、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公司统一安排的休假,计入员工年休假总天数内。

  c、带薪年休假申请流程

  申请(个人)→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备案(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

  七、如果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不享受产假、护理假等相关规定。

  八、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申请,产假须在生育前1个月内申请,护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内申请。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员工考勤是每月员工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将以员工刷卡签到记录为主要依据,结合相关的请假、出差流程,统计员工月度出勤情况,并以此核算当月工资。

  第十四条未刷卡并没有相关流程(请假、出差、考勤异常说明)者,均不计当日工资,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商务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单位考勤制度 篇10

  一、 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

  早 8:00——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规定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时间: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 元)。

  5 、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1:1 ) 3 分钟 ---8 分钟按 5 元扣款, 9 分钟 ——15 分钟扣款10元。

  2 、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 50 元)

  3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 50 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 10 元补贴。

  5 、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 、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财务保管。

  单位考勤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xx]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第七章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考勤制度 篇12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单位考勤制度 篇13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另行制定考勤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并采用指纹机进行打卡。领导干部要带头打卡,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均需本人打卡。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无故不打卡、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或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次,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或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三)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30天的,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全年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降职、降聘或解聘(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考勤制度 篇14

  为加强纪律性,实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镇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考勤制度

  (一)全体职工应自觉执行按时上、下班打卡制度;每个部门自觉做好打卡记录,对本部门当月未打卡的人员需填报《未打卡情况说明表》,并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2日前与部门考核表一起上报人事局,没有填报《未打卡情况说明表》的未打卡人员视为旷工。人事局每月将打卡记录及打卡考核情况反馈给各部门。管委会领导计划外公务活动需通报办公室。

  (二)每月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上的,本人本月考核不得优秀;迟到(早退)6次以上或有旷工现象的.,本人本月考核为不称职。

  (三)检查“三牌”(工作牌、桌面牌、去向牌)发现问题时,检查工作人员应对当事人给予当场纠正,拒不纠正的,当事人该月考核不得优秀。

  二、加班考勤制度

  (一)各服务中心正职领导(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职领导)原则上每周六均上班;其他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周六加班。

  (二)各部门须于周五以前填写《周六加班计划表》,并写明加班事由,交劳动人事局备案,以便考核;对未报计划,但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在下一周加班计划中补充说明。外出开会或出差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会议通知或领导批准出差的审批表,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不算加班;部门全员加班要经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三)周六加班以指纹打卡机记录的时间为依据核算加班工资,没有打卡的要提供有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说明。司机、打字员等特殊加班由管委会领导审批。

  三、请假考勤制度

  (一)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出差一天以上,应提供相应的会议通知或领导批准出差的审批表,报人事局备案。

  (二)因事、因病或休假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或医院休假证明,

  事先报人事局备案,并执行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须经主任批准。因私事请假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本人本月考核不得优秀。

  单位考勤制度 篇15

  一、请假制度

  1、请假。工作人员心请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须书面请假,按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领导及本科(股)负责人知会请假情况。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

  2、审批。全局人员需要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无局长批准签字的假条视为无假自假。

  3、假期计算。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当天到正式上班时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

  4、严格销假制度。职工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

  5、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必须按区政府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以规定时间前(后)推10分钟为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2、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职工下乡后,必须用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向办公室报告,不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凡全区性的会议及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植树等)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200元补贴。

  5、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制度和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的人员,可累计计算时间,情节较轻的按本制度第一项第五款规定处理。职工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请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后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6、职工节假日出差、下乡领取加班补助后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7、参加各类函授、自修学习的面授时间,应抵销公休假。在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公休假和当年年终奖。

  8、职工年度旷工或不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辞退。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年终奖减半计发,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除按旷工处理外,扣当月一切津补贴,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检讨。

  9、各股、室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查。

  10、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个月结职工的出勤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核实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核定年终奖标准的主要依据。

  单位考勤制度 篇16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运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6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我所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4:30-15: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运管所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签到。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各科负责人整理考勤统计,交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科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运管所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天以内(含3天)事假报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科室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所长签字后方可休假。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一律报所长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3天以内(含3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科室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所长,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20xx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我所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其它假别

  1、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6、路程假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工龄1至20xx年休假5天;10至20xx年休假10天;20xx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运管所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关于加班

  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单位考勤制度 篇17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检测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检测中心实行每周6天工作日(法定工作日五天,一天为加班)。每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检测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按照局有关规定执行

  因业务需要,每人每星期周末上班一天(加班)

  二、考勤小组

  为保证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力度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费海华

  成员:何宇亮、邓雯雯、史云华

  三、考勤制度

  检测中心考勤执行上墙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检测中心人员去向板上挂牌。考勤小组成员负责对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考勤小组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考勤小组组长审核,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检测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每迟到一次扣半天工资。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半天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视情节处理。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休息,可请事假。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半天以内(含半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经分管领导批准方能休假;1天以内(含1天)事假还应将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1天以上事假需报住建局领导

  审批同意后方能休假。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相应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半天以内(含半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1天以内(含1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1天以上事假需报住建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否则按事假处理。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婚假、生育假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因工作特殊性,周六、日每人必须加班一天、其它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加班具体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安排,并上报考勤小组留档。

  为提高服务效能,单位职工每日提前半小时上班

  以上加班单位发600元/人x月(满勤),实际发放额按考勤加班实际天数测算。

  单位考勤制度 篇18

  一、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考勤范围:

  1、公司在册员工。

  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时间: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关规定:

  1、考勤规定

  (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2、请假、外出手续

  (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xx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xx市至xx市xx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9、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订,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单位考勤制度 篇19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报请校长审批。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领导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八、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

  九、事假每天罚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会每次不到罚款20元,迟到(签到时间过后10分钟,特殊天气酌情处理)一次罚款10元,在校上班有课未上,每节课罚款20元,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年度不能评优,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每天请假罚款同上。

  单位考勤制度 篇20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员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司《员工手册》制订此制度。

  2、适用范围:除特别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执行:公司各项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若有未详尽规定之事项,按补充条例或实施细则办理。

  二、工作时间。

  1、办公区工作时间: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7:00,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

  1.2公司实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报公司人事培训部备案。

  三、考勤相关规定。

  1、考勤方式:

  1.1全体员工采取打录指纹的方式考勤,员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须打录指纹。

  1.2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须填写《员工公出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时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训部负责统计全月出勤情况,制作《月度考勤情况统计表》提交财务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2、考勤范围: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批准的执行特定工作的员工外均须考勤。

  3、迟到、早退、旷工:

  3.1迟到:上班迟到3分钟以内者,不以迟到论处,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前三才也以迟到论处;上班迟到3分钟(含)至3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处。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按早退处。

  3.2.2如下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早退。

  3.3旷工:下列情况之一均属旷工

  3.3.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获批准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训部备案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3.3.2迟到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3.3早退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3.4未打录指纹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打录指纹的,须于当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训部递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考勤说明单》,过期补单视同无效;如上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旷工半日。

  4、考勤违纪处罚:

  4.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旷工半日每次罚款50元,旷工1日罚款100元。

  4.2员工连续旷工2天视同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3员工累计旷工2日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4员工累计旷工超过2日,公司做开除处理。

  4.5罚款由财务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时间内人事培训部随时有权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员工无请假外出或有正当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训部做相关登记,视同旷工1日;如每月部门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在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工作,一旦发生加班,公司尽量安排员工补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计算:从当日18:00起开始计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时为基数计算。

  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计算:从上班打录指纹开始考勤,至下班打录指纹为加班结束。

  5.3加班前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加班的,则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不视为加班。

  6、补休:

  7.1员工发生加班,补休一般应在加班一个月内完成。

  7.2员工补休前需填写《补休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补休的,则须在补休后的'次日填写《补休申请单》,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

  7.3如补休半天或几小时,员工在到达公司上班时,仍需照常打指纹考勤。

  7.4补休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和奖金。

  7、特定部门和员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定部门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处理考勤,如在特定时间内连续加班的品牌策划部员工、财务部部分员工等。

  四、休假相关规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员工每月正常休假,如当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为其安排补休。

  2、法定假期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国庆、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将按法律规定计算、发放加班工资。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正常工作的员工,可申请病假。

  3.1.2员工可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当天由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凡请病假者须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时间二十分钟内,亲自致电部门负责人,否则以旷工论处。如因重病不能亲自打电话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为请假。

  3.1.3病假一次超过两日须有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否则以事假处。

  3.1.4病假工资扣除标准是4元/小时。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计超过15日者,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2婚假

  3.2.1员工可凭《结婚证》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2.2员工休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

  3.3生育假、流产假、陪产假

  3.3.1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者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产假,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2女职员流产,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3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且已转正的男员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丧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5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当日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经副总裁以上领导认可,报人事培训部备案;工伤假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如因违章操作造成伤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处理,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年假

  3.6.1公司员工可按在公司服务的工龄时间享受有薪年假,具体见下表:

  累计服务年限(自入职之日计算)

  有薪假天数

  满一年不满十年

  五天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员工休年假须提前五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七天将书面申请送交董事长审批;

  3.6.4休年假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经营淡季。

  3.6.5年假应在当年休完,当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计。

  3.6.6年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7事假

  3.7.1除以上几类假期外,员工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事假以部门领导批准时间为准。

  3.7.2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需得到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批准。如因突发事情不能预先申请,员工应于请假之日上班时间20分钟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请假,并于当天由同事代为填写《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3.7.3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应超过2天,全月累计不应超过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计不应超过15天。如超过此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报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

  3.7.4员工请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是8元/小时。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特殊情况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将详细理由报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审批。

  5、假期的审批

  法定节假、工伤假无须申请;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请,员工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再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请假三日以上(含),应报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方可执行。

  五、附则

  1、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2、职权: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训部负责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

  注:全额工资是指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和相对固定的绩效奖金(如办公区员工的绩效奖金)的总和。

  单位考勤制度 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公司实行统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处负责汇总全公司员工考勤、休假情况,掌握员工出、缺勤动态,并对各部门执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由行政部进行监督核查。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公司实行统一的点名签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员外,均须按部门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岗位界定:

  生产一线工人:指生产车间的车间工人其余人员均为非生产一线工人。第四条工作计薪时间

  生产一线工人:实行计件计时工作制(即当月考勤天数以当月实际上班天数为基准,满勤天数为当月整月天数扣除公休天数。)

  办公室人员:实行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月考勤天数以当月实际天数扣除周日天数为基准,满勤天数为当月整月天数扣除公休天数)

  工程部人员:每月原则休息两天,根据实际情况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调休或计算加班。

  仓库人员:实行轮休,必须保证生产供给或销售发货。后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调休或计算加班注:工程部经理、仓库人员与后勤人员的考勤天数与办公室人员一致。

  门卫:每月休息日,必须找到确实的代值班人员,在保障工厂的

  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则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日工作时间:

  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上下班时间分为冬季时间和夏季时间。冬季时间:(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时间:08:00———12:00下午时间:13:30———17:30夏季时间:(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时间:08:00———12:00下午时间:14:00———18:00第五条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考勤,个人的'考勤记录不全,按旷工处理,若虚构他人考勤(到岗、请假、外出、公事、公差),虚构涉及双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条新入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7天离职者,不计算薪资。第八条员工因公事外出,必须向厂长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同意后,在办公室处填写考勤说明单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

  第九条考勤员每天对前一天签到情况进行统计(考勤表)备案;

  1、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05-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者,每分钟扣1元

  2、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10-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者,每分钟扣1.5元;

  3、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30-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每月累计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十条

  旷工处理:

  1.旷工定义:各部门员工在没有向厂长请假,或者没有在办公室处填写请假单的情况下,擅自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2.固定工资工作人员:旷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全月所有薪资项目,同时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3.计件工资生产人员: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平均日计件工资(当月计件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三倍,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全月所有薪资项目,同时公司给予辞退处理;第十一条以下几种情况可免于考勤:

  1.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可免于考勤并在办公室处备案者;

  2.因公事出差,经厂长批准后,在办公室完整填写“(出差/公办/其他)考勤说明单”并备案者;

  3.员工因公事不能按时返回,厂长需在办公室处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各岗位工作与薪金是平衡对称的,员工必须按月完成相关工作,如因生产任务紧,工时急或领导明确要求加班,需先填写加班单申请,由厂长签字同意,并报办公室处登记后,视情况可安排调休或核算加班工资,否则不计算加班。

  第三章请假

  第十三条员工办理请假手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非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严禁先假后请,未能在办公室处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或未能征得厂长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视同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的假期类别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带薪假期:

  事假:

  1、员工需请事假,必须经厂长同意、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2、厂长以上级别人员需请假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3、员工一月之内的事假时间累计超过2天(含2天),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所有薪金发放80%,每增加一天,当月薪金递减5%,非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没有考核工资。

  4、事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时间从其实际休假时间开始计算。

  5、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够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厂长,由厂长通知办公室处登记,休假结束后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须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病假

  1、员工需请病假时,应凭医院病假证明及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单,报厂长同意,在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2、厂长以上级别人员需请病假时,应凭医院病假证明及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3、因突发疾病无法事先请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厂长,由厂长通知办公室处登记,休假结束后的上班当天,必须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4、请病假无医院有效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书,按事假处理;病假到期未办续假手续而不到岗,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时间按其实际休假时间累计计算;

  5、员工一月之内的病假时间累计最长不得超过4天(含4天),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所有薪金发放80%,每增加一天,当月薪金递减5%,非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没有考核工资。

  6、工伤另行处理。备注:

  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视同员工自动离职。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间有公休假,视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计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销,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带薪假期:

  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结婚的,可凭结婚证明享受带薪婚假5天。

  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

  产假

  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按地方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申请带薪假期30天。

  备注:

  所有带薪假必须经过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旷工。带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龄工资/当月天数)X带薪假期天数

  工伤假期:

  在鉴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受工伤的员工根据医院出据的病假证明及诊断证明书享受工伤津贴,工伤津贴为30元/天加班补助:

  员工在完成当日公司要求的日计件工作额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并且该员工不愿意调休或换休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加班补助,加班补助为生产一线工人在原计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5元/小时补助,非生产一线工人按照50元/天补助。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考勤的说明:

  1、公司考勤采取办公室点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厂监管执行。每日对前

  一天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凡考勤与实际不符的人员,本月工资将推迟发放。

  2、考勤资料的保护

  考勤资料属公司重要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在考勤表上涂改毁坏,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的扣款。

  3、为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办公室要求每日公布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况,如果出现问题,则及时核对修正。

  4、公布的考勤情况接受查阅,任何人员如果对当日公布的前一天考勤情况有任何疑问,都可以于当日之内要求进行考勤核对,过时视同认可,不再予以补查。

  5、员工工资中有100元为全勤奖。

  (1)全勤奖获得资格

  A、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B、整个自然月考勤良好以上。

  (A)优秀:无旷工,无请假,无迟到早退,无更改考勤记录等其它不良记录。

  (B)良好:在无旷工,无擅离职守,无更改考勤等情况下,全月不良考勤记录只有以下任一一项:a、事假2天之内(含2天)b、病假4天之内(含4天)

  c、迟到或早退一个月之内有3次以内(含3次)

  (C)较差:全月不良考勤记录只有以下任一一项:

  a、事假2天之上

  b、病假4天之上

  c、迟到或早退一个月之内超过3次

  d、擅离职守一个月之内有1次以内(含1次)

  (D)极差:全月不良考勤记录只有以下任一一项:

  a、有擅自更改考勤行为

  b、擅离职守一个月之内有1次以上

  c、有旷工行为

  (2)以下情况不享受全勤奖

  A、非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B、整个自然月考勤较差以下(含较差)

  6、公司每天晨会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宇之龙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晨会,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若无故缺席,则按擅离职守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有扣罚款项全部纳入宇之龙爱心基金。

  单位考勤制度 篇2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考勤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忙他人打卡和理解他人帮忙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务必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务必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务必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能够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务必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状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考勤制度 篇24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起草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单位考勤制度 篇25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状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带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带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无请假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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