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时间:2024-08-28 09:00:23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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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精选16篇)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1

  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创建文明乡镇各项制度和规范,把创建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成绩明显著健康发展。

  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成绩文明乡镇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创建文明乡镇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创建文明乡镇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创建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创建文明乡镇的共建任务。

  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文明乡镇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创建文明乡镇工作中。

  检查督导制度

  1、每年一次对创建文明乡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创建文明乡镇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创建文明乡镇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创建文明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

  2、创建文明乡镇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2

  1、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处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2、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一季度和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4、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

  5、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市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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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县精神文明委的有关要求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 根据中央要求,街道、乡镇应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

  第二章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本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

  第五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本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研究制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总结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四)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军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相互关系;

  (五)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六)组织调查研究,为同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章 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或下一年年初举行,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领导小组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或召开扩大会议。

  第七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实施具体指导;

  (二)签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三)批示由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请示;

  (四)召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或由地方、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

  (五)应邀请参加同级直属部门和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代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表意见或讲话;

  (六)听取或接受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七)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范围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处理,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作适当说明。

  第九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全体会议和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的有关会议,承担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付的任务,及时汇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十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和考核目标,督促落实工作;

  (二)了解掌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文秘、会务工作,管理有关经费;

  (六)完成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可视情况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办公室重要事宜。

  第十五条 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每年两次向上一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并报同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第五章 领导小组单位责任及其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各村居各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二)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为党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切实加强全镇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特别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

  (四)主动加强与各村居、各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和探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

  (五)积极组织好本镇、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加强农民、居民、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带好头,做好表率。

  (六)积极参加上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发挥办公室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服务与窗口作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做好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的三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仆形象;加强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把好有关会议审核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和文件,减轻财政和基层负担;利用内部刊物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确实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抓好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的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组织、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二)组织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和落实镇村级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与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挂钩;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三)宣传办: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青少年教育等;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协调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搞好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加大《纲要》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抓好精品生产,繁荣理论、文艺、出版事业;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文化重点建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管好用好各项基金和资金;抓好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纪委办:参与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纠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推动纠风工作责任的落实。

  (五)综治办:制定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织“平安姜楼”创建活动开展,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针对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指导、督促建立多层次的治安、民调防范网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六)人武部:增强军内团结,搞好民兵组织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确实走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前列;不断增强军民团结,积极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扶贫助危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组织所属民兵积极参加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办好少年军校、预备役学校。

  (七)经委:制定中长期规划,抓好镇属企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抓好公民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建设企业文化;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八)财政所:继续抓好各项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以文补文”、“各业助文”的活动;继续支持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列入财政供应范围的文化设施,在预算内给予经费保证。

  (九)科技办:围绕以产品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面向领导、工人、农民、企业家、科技人员、青少年的素质工程,开展科普大行动,提高全镇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十)教委、中学:认真组织实施《纲要》,加强学校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推动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指导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参加生产劳动、社会调查、科技文化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的机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看优秀影片、读优秀图书、唱优秀歌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创建文明学校为目标,抓好各类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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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领导制度

  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分工负责制,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社区书记、主任主要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全局,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文明创建领导组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到人及时落实。

  三、会议制度

  每召开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调度大会、总结大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并及时总结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年对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文明创建的.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自查,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文明创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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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文明实践所得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是在镇党委领导下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构,党委书记为所长、镇长为志愿服务队队长,负责全面工作,牵头抓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为实践所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文明实践所要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指定全年的活动计划及安排,认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及时开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科技科普、健身娱乐、群众文化等群众迫切需要的.实践活动,每月根据工作实际及群众需求,开展12次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服务群众的作用。

  四、实践所要为宣讲员提供必要的宣讲条件,确保宣讲活动有序、无误,学员学习态度端正,用心讲课、精心评课、认真学习。

  五、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宣传传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场所和阵地。

  六、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做好本实践所及各村文明实践活动站实践活动资料的收集及保管,定期向党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市文明实践中心反馈。

  七、实践所对全镇各文明实践活动站文明实践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对重点村集中力量、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各类资源精准帮扶。对于活动开展不力、敷衍了事的村予以批评并要求按照群众需求开展活动,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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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了明确责任、端正工作态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学生联合会特制定本制度:

  2、以“服务于同学”为宗旨,对广大学生高度负责;

  3、要团结一致、服从指挥、以身作则、认真工作;

  4、责任要明确,严格执行责任制:每小组由小组组长负责,总体要由学联干部(一人)负责,总负责人要定期向学联、团委(学工处)汇报工作;

  5、工作时间各负责人必须把手机等全部打开,以便信息畅通。反映要敏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得推委、扯皮、延误工作;

  6、按时上岗、下班,上岗要报到,下班要汇报工作。工作时间:每晚20:00—22:30,每半小时巡逻一次;

  7、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8、上岗要穿工作服,戴工作证,衣冠要整齐,要有精神、有警惕;

  9、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使学生思想不乱、情绪稳定、学习正常、生活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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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集镇创建为主阵地,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村庄、和谐阵地活动。具体做到:围绕一条主线、做好七项工作。

  围绕一条主线即以争创文明乡镇为总目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抓好七项工作:

  1、争先进位,进一步深化文明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基础、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开展几项集中整治工作。主要包括:小广告治理、小街小巷治理、集镇入口和出口集合部治理、交通秩序治理等,并做好补缺补差,提升工作水平。同时指导镇直各单位和各部门,做好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加强机关的整治理论学习。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结合镇党委中心组及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学习计划,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道德主题,广泛发动全民开展读书活动。

  3、全面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清洁乡村、美化家园”为主题,以集镇连片建设和文明创建示范村为主要内容。以集镇“四化”(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和村级“四创”(清洁卫生工程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村)为抓手,重点开展好集镇环境整治工作,使文明新风进一步树立。

  4、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基层基础工作,督查指导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单位

  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标兵。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行风评议”等活动,改进行业作风,弘扬行业文明,着重抓好各单位文明用语上墙、服务承诺公示,把文明行业创建引向深入。

  5、丰富内涵,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力指导中小学校自身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扎实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析会制度,适时召开创建文明乡镇专题研讨会和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体系。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评比表彰活动。城管执法中队要加大对市场的管理力度,同时加大环卫人员工作指导和督察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畅销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突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大力宣传典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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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以身作则,把创建文明单位提到突出位置,特制定文明创建制度如下:

  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创建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有一个创建工作网络,各办公室创建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环卫设施配备适应工作需要,实现垃圾袋装化。

  四、校园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用具摆放有序、整洁,电器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无事故隐患。

  五、秩序良好,各种车辆摆放整齐,学校内部无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六、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能定期开展除病灭害活动,无饲养家畜、家禽及放养家犬现象。

  七、教室、办公室垃圾全部袋装化,健立垃圾袋装化后收集运转机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过夜、不暴露,日产日清。

  八、“见缝插针”,绿化带增长,绿化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绿化上档次,有一定文化品位。

  九、创建文明学校,目标要求:做到有场地、有牌子、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

  十、经常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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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处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创建办公室是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文明创建工作中。

  3、每次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等工作有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第五章:检查督导制度

  1、每学期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团总支负责组织团员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第六章:奖惩激励制度

  按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处室、班级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处室、班级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七章: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文明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相关处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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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十七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

  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组织机构

  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局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各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青、妇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

  ㈣成立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与任务

  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

  2、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3、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4、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2、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3、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

  4、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㈢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开展对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宣传教育。

  2、负责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配合党、政、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提倡科学精神。

  ㈣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开展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创建文明行业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活动。

  2、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

  3、负责制定和建立公示制度、投诉接待制度、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管理。

  4、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定期组织行风调查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

  5、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㈤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开展全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2、负责划分和制定全局工作区、生活区、公共区域内卫生责任区及卫生责任内容。

  3、负责全局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任务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公厕、垃圾房的'卫生、灭蝇、消毒管理工作。

  5、负责落实垃圾袋装化工作及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6、定期组织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和督查,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纠正脏、乱、差的部门和个人。

  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配合街道、公安派出机构,积极开展局内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制定防盗、防火、重点科室要害部位防范计划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4、定期对全局防盗、防火设施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防范、检查、督促。

  5、负责对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全局职工进行安全防范为内容的教育。

  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1、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无证生育和超生行为。

  2、负责对全局职工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个私协会会员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

  4、负责向已婚育龄人员及时发放计生药品和工具,关心和了解职工以及个私协会会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5、负责对适龄青年进行晚婚、晚育教育和计生教育,并作为对新进局参加工作的青年进行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

  6、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奖励与惩罚

  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与各单位季度、年度考核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

  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各类先进分别给予奖励。

  ㈢对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有关制度和政策者,取消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对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者,按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12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13

  1、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处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2、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一季度和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4、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

  5、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市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有关要求和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实际制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

  第三条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局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是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主任由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综合管理部、安监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营销部等有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局文明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宣传部。

  第四条局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由局文明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季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局文明委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五条局属(农电)各单位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局文明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电力(集团)公司、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规划、指导、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定期召开局文明委(或扩大)会议,听取或接受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汇报和情况报告,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确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三)审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度、措施及其它关系到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保证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负责监督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表彰、审查和命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十佳爱岗敬业职工、电力服务明星,

  (五)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和分工协作,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局文明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局文明委办公室办公室是局文明的办事机构,根据局文明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制订×××电业局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和考核制度;

  (二)负责落实局文明委提出的工作安排,安排阶段性工作,组织实施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负责召集局文明委(或扩大)会议或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

  (四)负责了解掌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局文明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把好的建议和做法及时向上级推荐,并在全局推广;

  (五)负责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做好对局属各单位文明建设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考核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六)负责与地方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工作协调;

  (七)负责承办局文明委交办的的其他工作事宜。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是局文明委及局文明委办公室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塑造学校新形象,争创市文明单位,特制定文明单位创建监督检查制度。

  一、外部监督。

  1、学校每季度分别开展一次走访座谈活动。走访,即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街道等征求意见、座谈,即请有关人士代表到单位来面对面交流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2、充分发挥聘请的监督员的`作用,不断对学校工作和教师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每半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对反映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内部监督。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上下监督为重点;发挥党支部、工会等党、团组织的交替监督作用。

  三、日常督查。把经常性检查纳入学校考核,实行日检查、日监督。

  四、定期督查。对年级组每学期组织一次;对班级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两次。

  五、督查监督内容:教师的师德师风、依法治校、学生文明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单位完成年度目标情况。

  六、对检查的结果报送校领导审阅后,适时进行通报,并存入档案。

  七、对检查出的问题,凡属共性问题,由校研究制定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实施集中整改;凡属个性问题,指定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同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1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神文明建设与社区文化活动管理办法,适用于物管物管中心(处)(处)开展健康丰富的各项活动,以加强物管物管中心(处)(处)与业主/租户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加彼此间的亲和度,从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3.术语

  3.1精神文明建设:是指人们在满足物质需要的同时,通过加强人们思想、道德、行为品质的教育,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建立共享的精神观、道德观、价值观的活动,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准,使之为其理想的目标奋斗,从而更好地促进人们物质文明的发展。

  3.2社区:指在一定地域内发生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具有某些共同意识、利益和行为的人群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3社区文化:社区生活共同体在工作、居住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特色的精神财富及其物质形态,它维系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心理取向。

  3.4社区文化活动:为促进社区文化的建设,丰富社区生活,在社区内开展的各类文化宣传、体育、健身、游乐、便民服务等活动。社区文化活动

  4.社区文化活动管理要求

  4.1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每年十二月下旬制定下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经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2按年度社区计划组织社区文化活动进行前,由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提前十五天将活动主题、活动负责人、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经费等内容详细填写《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表360-9),交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批后开展筹备工作。

  4.3由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社会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资料收集(其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群众性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4.4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提前一周以张贴活动通知、发邀请函、打电话等方式通知业户参加,如无法联系上的业户要备注原因,以备业户质疑。

  4.5物管中心(处)活动负责人在活动进行前三天针对活动各项内容进行核查落实情况,以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4.6在社区文化活动进行后对活动计划内容及时总结,并对活动效果进行简单扼要的描述。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负责将实况记录和活动总结填写入《社区文化活动总结表》(表360-10),可使用笔录、摄影等现代手段,建立保存管理处各种文化活动的档案资料。

  4.7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收集社区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4.8各类社区活动开展

  4.8.1活动范围:庆典(春节、圣诞节)活动、消防演习、健身文艺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4.8.2庆典活动

  a)春节、圣诞节通过对管辖范围的环境布置烘托节日的'气氛;

  b)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组织制定节日布置方案;

  c)方案经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布置;

  d)物管中心(处)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人员配合布置;

  e)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布置现场的清扫工作;

  f)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节日的布置内容进行收集归档。

  4.8.3消防演习

  每年在11月9日前后组织物管中心(处)业主/租户进行一次大型消防演习。

  4.8.3.1物管中心(处)安全管理部门依据物管中心(处)安全管理部门作业指导书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

  4.8.3.2演习预案经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4.8.3.3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向业主/租户发放演习告知函。

  4.8.3.4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收集及统计业主/租户参加演习的相关信息。

  4.8.3.5物管中心(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演习当天的人员疏散、灭火演练、模拟出水灭火等工作,物管中心(处)工程管理部门、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配合。

  4.8.3.6物管中心(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各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营,及消防配套设施的正常运作。

  4.8.3.7物管中心(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演习的总结工作。

  4.8.4登高比赛

  配合中国传统的9.9重阳节,重阳节前后组织物管中心(处)业主/租户进行9.9登高比赛。

  4.8.4.1客服部门制定活动细则,经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4.8.4.2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向业主/租户发放比赛告知函。

  4.8.4.3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收集及统计业主/租户参加比赛的相关信息。

  4.8.4.4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比赛流程。

  4.8.4.5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比赛当天的组织协调工作。

  4.8.4.6物管中心(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比赛当天参赛人员的安全工作。

  4.8.4.7物管中心(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开启大楼相关的通道门。

  4.8.4.8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比赛进行总结。

  4.8.5健身、文艺活动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主/租户文化、健身活动,例如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跳绳、棋牌等。

  4.8.5.1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制定比赛细则及流程。

  4.8.5.2活动经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进行。

  4.8.5.3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向业主/租户发放活动告知函。

  4.8.5.4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活动当天的组织协调工作。

  4.8.5.5物管中心(处)安全管理部门、物管中心(处)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人员配合当天的活动。

  4.8.5.6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活动进行总结。

  4.8.6公益活动积极配合政府,参与各项公共、公益活动,推广企业品牌,扩大企业文化内涵。

  4.8.6.1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项目特点,协调地区有关政府部门对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事件作出反应。

  4.8.6.2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与相关的政府、公共、公益机构联系,必要时物管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对重大的公益活动作出相关的计划和预算,协调操作事宜

  4.8.6.3一般活动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经物管中心(处)经营班子讨论后,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组织。

  4.8.6.4必要时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向业主/租户发放倡议书、通知等文件资料,并组织业主/租户参与。

  4.8.6.5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整个活动的跟进资料收集及报道。

  5.精神文明建设

  5.1物管中心(处)客户服务部要加强与居委会、派出所、通讯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鼓励业户参与文明公民签名活动等。

  5.2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培育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5.3精神文明建设有两方面内容: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5.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单位/社区是国家的组成体,所以物业管理单位有义务组织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5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式:可采取参观展览、观看录像、考试、举办培训班、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发起公民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达到加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目的。

  5.6社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办法,一般采用与业户签订《精神文明公约》来约束业户道德行为;并利用小区宣传栏不定期采用内容丰富、文字简明的文章向业户宣传政府部门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信息传递,做好物管中心(处)防火防盗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反馈物管中心(处)的管理服务项目及措施,树立物管中心(处)的双文明形象。

  6.记录

  6.1年度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计划表360-9.1

  6.2月度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计划表360-9.2

  6.3活动实施方案表360-9.3

  6.4社区文化活动总结表表360-10

  6.5活动总结报告

  6.6归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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