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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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励制度1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 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 10 年,20 年及 30 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 XX年奖,服务 20年奖及服务 30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 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 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 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 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奖励制度2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岗位描述、工作目标、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晋升调薪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岗;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1行政人事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2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
公司奖励制度3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经济处罚:罚款等。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公司奖励制度4
一、 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五、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公司奖励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
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奖励管理
第七条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辞退。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五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六条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七条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励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直接目的:为确定销售人员的提成与奖金提供依据与标准。
2、间接目的:促进员工成长与公司的发展。
3、最终目的: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帮助公司完成既定目标。
第二条:原则
1、责任原则:谁执行,考核谁;谁负责,谁考核。
2、有效原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员工自我能力,同时有效提高公司业绩。
3、实用原则: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4、科学原则:有科学依据,形成体系。
5、"三公"原则:自我公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有竞争性)。
6、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考量依据,而不是依某人的偏好为依据。
7、全面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权重对绩效进行导向。
8、共赢原则:通过考核与激励,使客户、公司与员工几方面达到共赢。
9、反馈原则:考核是绩效管理循环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终点,考评者要及时向被考评者反馈。找出销售上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10、延续原则:此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到20xx年及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考核与奖励政策,不能完全推倒重来,特别是销售人员的收入结构与水平不能有太大的变动,以免引起人心不稳或士气低落,轻者影响业绩,重者会导致大量人才流失。
第三条:对象
本政策涉及的考核对象: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分公司经理。
第四条:组织与实施
1、组织:公司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总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政策的制定、考核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与办理等。
2、实施:具体业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被考核者自评,直接上级考评、间接上级批准。
销售业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销售主管,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
销售主管的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
分公司经理的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间接上级为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根据销售产品的销售条件,确定其方式。例如对于销售业务代表破碎锤销售可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挖掘机销售可按累积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或根据公司销售策略重点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
按照销售人员考核指标内容确定考核周期。
a)公司对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季度为单位,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至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一季度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季度考核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季度考核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四季度考核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b)公司对分公司经理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半年为单位,全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即考核期第一个工作日至考核期末最后一个工作日。
上半年考核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考核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细则
第六条:销售业务人员考核与提成奖励方案
1、销售业务人员的考核要点
说明:①销售业务人员的定性指标考核按季度评价(详见《销售业务人员定性考核要素及标准》),在年度奖金"全面发展奖"中计核。
②对销售人员"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的考核方式为:每月按公司制度和标准报销列支,超标准部分,根据季度考核"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情况,在%以下,并经批准后,凭票报销;超出部分不与报销,可以累积到年终。同时"个人销售费用比率"全年累积指标同时做为年度奖金计核销售费用考核奖依据。
②除了上表中的考核指标外,还有两项统计指标:平均日拜访客户量和平均拜访成功率。这两项指标不作为今年的考核指标,但作为日常工作要求统计的工作内容,目的是为了明年目标的确定、员工培训与考核等积累经验数据。
2、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指标计核标准
(1)实际销售量(台)的计核标准:
签定销售合同
首付款已入公司财务帐户
设备已交付客户
以上三项标准均达到,可计核销售台数。
(2)已收货款金额的计核标准:
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以公司财务帐户实际进帐时间为计核时间;
现金:以公司财务部收到货款开具收款单时间为计核时间。
(3)个人实际销售费用计核标准:
销售业务人员个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手机话费、燃料费等(暂不包括销售人员收入和产品成本)。
3、销售业务人员提成奖励细则
(1)收入结构=基本工资+驻外补贴+个人销售提成+奖金
(2)收入比例:
基本工资+驻外补贴应占到总收入的45%,按月发放
现为57.37%,其中补贴比例过高,达16.01%(实际数据远远超过此数据,因为把没有拿补贴的业务人员也作为分母统计了,实际数据超过20%)业务人员是否有必要"驻外"(青岛数据)?如有必要,是否需这么高?其比例是三类人员中最高的,显然不合理。
个人销售提成+奖金应占到总收入的55%(现只有42.63%)
个人销售提成是指根据销售量提取的佣金,按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目标后的金钱奖励,没有达成目标者没有奖金,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
理想工资结构目标:固定部分占40%,浮动部分占60%
(3)销售业务人员的个人销售提成计提办法
个人销售提成收入=提成激励奖+货款结算提成奖
提成激励奖=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提成激励奖
①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
计提条件:a)销售实现,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制定限价标准(如遇市场竞争需经公司批准低于限价销售的,按标准基数扣减%计提);b)首付款到帐,根据销售条件客户首付款比例,确定提成比例标准;
c)单项产品季度累计销售目标达成率≥60%,若<60%,不计提成激励奖;
d)季度累计回款率≥50%,若<50%,不计提成激励奖。(到期款:0
3、0
4、05年分期付款、垫付头期款,不含银行按揭未放款和已经移交债权部的欠款)
计算公式:销售目标达成率=总计当量/总计目标
1)公司将产品指标分为考核指标和激励指标两大类,即必须完成的指标为考核指标,其他指标为激励指标;其中,考核指标为否决指标,激励指标为非否决指标。
2)对于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种类,公司将以合肥机为基准当量数(即当量数为"1"),根据产品销售难易程度和产品重要程度确定其当量数。
3)当量数仅用于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计算提成时仍以产品实际销量为准。
4)在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时,公司不再细分列入考核指标的`每一种产品销量,而是将这些产品的实际销量按照相应当量数换算成当量进行统计,以总当量与总目标之比作为销售目标达成率。
5)在计算提成时,无论是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还是列入激励指标的产品,公司均将按照实际产品销量和相应提成基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单项产品(实际销售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罚息
提成基数:每销售一台机器的提成金额。
计算公式:
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应发提成激励奖-已发提成激励奖-罚息
应发提成激励奖=∑累计实销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
说明:
a)季度累计目标提成奖是根据季度考核周期,按销售目标累计完成率和回款率累计达成率指标,计算提成奖金。
b)考核当期完成目标达成率指标(60%以上),按提成激励公式计算。如果某季度考核当期没有完成目标,下一个季度考核期超额完成了目标,且累计达到或超过目标,可提此奖。
c)年终时依据累计的全年销售目标达成率,分阶梯,重新核定相应提成基数标准进行一次性追补。
d)罚息:按每月月末应收帐款到期款未收回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在当季度提成奖金中扣除。
需讨论的问题:如果公司销售政策要重点保证每季度目标达成率,则可采用方案二:把每季度做为独立的考核期,根据每季度目标达成率≥60%,计提成激励奖,并分阶梯确定提成基数;<60%,不计提成激励奖,也不在下季度累积追补。
②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计提时间:
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提成激励奖结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结算奖=提成基数×(1-提成比例)
货款结算提成奖
计提条件:
a)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总结算;
b)设备销售价格高于公司限价部分;
c)收取的手续费净额;
计提时间:
当合同执行完成后,一次进行结算(公司自行办理按揭的,可在银行按揭下来时,先按70%比例结算一次)。
a)一次结算
①全款
②按揭(其他按揭公司办理按揭)
③货款结清当月结算
b)分二次结算
第一次结算:客户按揭首付款结清,银行按揭款划入公司帐户。
①按揭(公司自行办理按揭)
②按揭垫付(客户首付款不足,公司先垫付,1-3个月还清公司垫款部分)
③分期转按揭(客户首付款不足,先按分期合同执行,再转为银行按揭)
第二次结算:合同执行完成货款付清时结算。
①提前还清
②客户向银行还清按揭款
③分期还款还清
计算公式:
提成结算奖=〔设备实际售价-(设备限价+配置增加额)-运费-折让总额+手续费净额〕×15%
分二次计算时:
第一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70%
第二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第一次已发提成结算奖
(4)销售业务人员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项目
年度销售状元奖:在全年中,所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带来的销售额在所有销售人员中名列第一,且回款率达到100%。
年度达标奖:凡是全年销售目标与回款目标全部达标的销售人员均可获得此奖。
新市场开拓奖:为公司开拓新市场贡献最大的销售人员
新产品开拓奖:为推销公司新产品做出贡献的销售人员
特殊贡献奖:为公司的营业指标完成做出特殊贡献的销售人员
全面发展奖:全面完成个人销售指标与回款指标,并在定性考核方面被评为优秀的销售人员考核频度:一年一次
说明:1)全面发展奖与其他奖励重叠时,以奖金高的奖项为发放奖金,不重复计发。
2)对于没有获得上述奖励的销售业务人员,如果个人费用率超过0.35%,则应当从累计提成奖中扣除部分费用。
个人费用率为0.28%以下时,提成奖金增加3%-5%(根据具体比率确定);
个人费用率为0.36%-0.4%,提成奖金扣减5%;
个人费用率为0.41%-0.45%,提成奖金扣减10%;
个人费用率为0.46%-0.5%,提成奖金扣减15%;
个人费用率为0.51%-0.6%,提成奖金扣减30%;
个人费用率为0.61%以上,扣减当年没有支付的全部提成奖金,没有提成奖金者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数额。
公司奖励制度7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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