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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基地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基地管理制度 1
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基地管理制度 2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中心社区实践教学工作,强化社区实践培训,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完善培训基地管理制度,便于医院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习学员应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把全科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操作认真。认真完成病历书写,自觉遵守培训站和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互相友爱,尊重病人,关心体贴病人。培训学员实习目的不明确、实态度不端正、不尊重医院领导和职工,不讲礼貌,不参加学习和劳动,不注意清洁卫生,工作马虎,不虚心,医疗作风差等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给予从严处理,社区培训中心可做出停止实习的处理。
二、实习成绩主要依照实习学员全科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诊疗技术,政治思想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评定,实习成绩评定有大于等于一个科室不合格或医院鉴定不合格,实习成绩记零。
三、实习学员必须认真履行《实习生职责试行规定》,实习学员填写的'处方、检验单、证明单等必须先签字带习教师审阅签章后生效。男实习学员在给女病人做体格检查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四、实习学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生病、有事请假须经全科医学培训实践教学管理小组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实习学员上班考勤由社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习全过程中,累计旷习超过一周者,病事假累计超过5周,该实习学员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补足实习时间,并将实习鉴定意见交回学培训站管理办公室。否则实习成绩记零。
五、实习学员在实习期间,经查实犯有赌博、打架、酗酒,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或有其它重大问题,影响培训站声誉和扰乱社会治安,可停止学员实习。培训基地将依照情节轻重,给予从严处理。
六、爱护培训基地公物,做到正确使用,不损坏,不遗失。实习学员若有损坏、遗失药品器械等,应及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学员不得随意使用社区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的工作服,口罩、帽子等。
基地管理制度 3
为了种植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产品检测记录:每批产品上市前都应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并作好记录,备查。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二年。
基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1、对基地的灌溉水、空气和土壤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确保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安全。
2、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等,保持基地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产品采收制度
1、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在间隔期内不得采收产品。
2、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3、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早、虫害的检查,经基地负责人确认,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采收。
农药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使用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
1、所需农药统一签字领取,并由管理员作好出库记录,建立进出仓库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2、配药时仔细阅读说明书,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配药应选择远离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3、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时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及时换洗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
4、喷施农药宜在早上或傍晚进行,夏季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喷药。
6、严禁在河流、水塘等水源清洗施药用具,不得随地泼洒。
基地管理制度 4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基地管理制度 5
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电力工程系
基地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基地管理制度 7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基地管理制度 8
第一节蔬菜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种植基地的职能是在种植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蔬菜种植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
基地主要负责种植基地蔬菜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肥料、农药使用管理;基地病虫害防治;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基地产品出圃事宜。
二、种植基地的组织结构
1 基地主任受种植管理部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面工作, 向种植管理部经理负责。
2 负责组织苗圃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各 蔬菜品种的存圃量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 负责编制基地各种苗木品种的种植养护操作规程。
4 负责基地掌握财务支出状况,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5 负责基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苗木种植、养护技术,努力提高基地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6 做好苗圃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为基地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7 组织好基地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基地及各种植区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8 做好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生产落实情况,月底进行总结,上报苗木管理部副经理并备案。
9 完成种植管理部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管理制度
一、种植基地农业资材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苗圃基地农业资材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资材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的品种,杂优利用技术和杂交一代新品种或按公司经营决策购买。
2、农药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肥料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不能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4、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 “三证”的企业购买,才能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5、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资材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资材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6、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资材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种植基地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种植基地资材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农业资材的仓库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应配备专门的农业资材仓库,农业资材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资材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其中包括农业资材的品种、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卡》。
2、种子、肥料和农药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和农药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资材(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资材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三、种植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蔬菜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移栽种植、养护的、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出圃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出圃时间、出圃数量的情况。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当年的田间档案到年底整理成册,保存到档案袋。
7、加强对田间档案记录检查、监督及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基地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苗圃基地农药的使用,特制订以下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使用的农药必须由专人进行定点购买,只能使用有机种植级农药,绝对禁止使用禁用农药。
2、所购农药要进行专库存放。苗圃基地必须配置独立的农药仓库及专用的农药喷洒器具。
3、农药总账的建立。仓库管理员须详细核对领用农药的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出入库记录清楚标明农药领用人、领用农药的品种和数量、领用日期、使用用途及使用地点等。
4、基地植保技术员根据病虫测报并结合实地情况及时作出基地的使用农药计划。
5、农药统一由基地主任领用。
6、农药使用的规定:
各种植区在施用农药时须在基地基地植保技术员的指导下配置农药;
喷洒时须密切注意现场气象状况,露地作物施药不得在雨天或大风天气下进行。相邻田块有其它苗木并处于下风时,用背包式小型机喷洒,以避免药雾吹到相邻苗木上。
种植员须根据施药进度,严格掌握用药剂量。每次施药的实际用量与规定用药量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5%;
喷洒器具的集中管理:每次施药结束,须将喷药器先用碱水洗一遍,再用清水认真冲洗。喷雾器清洗的程序是先用清水,再用碱水,最后用清水,以彻底清除机泵及胶管内的残留农药。药具经清洗后,放入专用仓库内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
五、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制度
为了保护种植基地的环境卫生,保证正常的种植生产,特制定以下环境检查保护制度:
1、对种植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须委托有关检测单位对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尤其是周围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有可能对种植生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及时进行水、土、气质量指标检测。
2、种植生产基地应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应制定生产基地种植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资材的包装物等,对基地内的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六、基地的出圃制度
为了规范蔬菜产品的出圃,特制定以下标准:
1、蔬菜产品的出圃标准是当苗木产品的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冠幅等)生长到适合各项需要的规格,具有形态优美,生长健壮。
2、蔬菜产品出圃前须进行病、草、虫害的检查,经基地主任确认,基地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出圃。
3、如公司有特殊需要,按公司种植管理部经理的指示对蔬菜产品采取特殊的出圃程序。
基地管理制度 9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
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以企业的真实生产任务(产品、项目、流程)为载体,遵循学生技能形成的规律,系统地设计实训项目体系。实训内容应以生产性实训为主,实训项目的开发应注重以下方面:基于工作岗位基本能力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产品生产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业务流程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管理流程的实训项目等。
2、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环境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实训基地中的设备配置和布局应尽量贴近企业的真实生产场景,教学环境按照企业生产工序流程设计;实训基地的实训项目名称、功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参照企业规章制度设计。
3、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4、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主要包括:
(1)基地概况类: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设备情况、合作的对象及主要内容等。
(2)实训项目类:生产性实训项目清单、实训项目资源库(包括实训项目教学案例、实训教材或学生工作手册、源自于企业的产品库、元器件库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库等)。
(3)管理制度类:实训基地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3款的要求,制订的管理制度。
(4)教学文件类:实训项目的实践教学标准、实训教学计划、生产性实训项目考核标准、学生实训手册、教师指导手册等。
第五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与评估
1、实习科作为学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信息汇总、相关制度的制订与修改以及专业科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协调等工作。
2、各专业科具体负责相关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实训的教学实施工作。
3、学校成立生产性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小组,负责对各专业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检查评估;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检查评估内容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要求。
第六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实习科组织实施。
基地管理制度 11
一、魏县创业基地入驻条件与入驻程序
第一条创业实体在魏县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或“创业基地”)的孵化期最长为两年,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延期一年。第二条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初次创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孵化期满时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二)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四)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
(五)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六)创业项目投资小、见效快、有发展潜力。经孵化基地和县评审属于对于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
(七)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不包括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
(八)创业项目在孵化基地的孵化器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三条入驻程序
(一)创业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需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填报《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认定表》并同时提交创业实体法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及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接受申请的创业孵化基地将上述资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负责创业项目的登记报审工作,每周五之前将本周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报审。
(二)资格审核:县人社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创业申请人资格,创业计划书内容是否详实,创业项目是否符合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规划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
(三)项目审核: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审核。
(四)推荐入驻:县人社部门填写《魏县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申请推荐表》,推荐至定点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申请人的初次创业、创业规划、创业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入驻前的复验,并协助创业实体在一个月内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签订《魏县青年创业孵化实体入驻协议》正式入驻。
二、魏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可享有以下服务:
(一)协助孵化创业实体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相关培训等免费服务
(二)提供会议室、培训师、保洁等服务;
(三)跟踪了解入驻创业实体的经营情况;
(四)组织入驻实体进行创业交流等活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经营业务对外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创业相关培训等创业服务活动;
(五)协助入驻实体创业实体解决其他有助于创业实体发展的相关问题。
三、入驻实体企业管理制度
(一)基地现场管理
1、入驻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每天在基地上下班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企业正常开展营业活动的依据。
2、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办公。公共区域可以作为暂时交流场合。违者罚款一百。
3、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空调等设施。违者恢复原貌、罚款一百。
4、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违者恢复原貌,同时罚款一百
5、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基地前台进行登记、备案、报批。(按照会议室使用说明执行)
6、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两次以上的(不含两次)直接退出基地,取消入驻资格。
7、入驻企业解除入驻时,入驻企业对装饰改造及添置物不得单方处置,基地在收回房屋时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处理: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转归基地所有。
(2)不符合基地发展规划部分,入驻企业需负责恢复原状。
8、入驻企业需要当天加班的,需在基地前台下班前提出申请备案,同时对基地所有物品负有保管责任。
9、入驻企业来访人员,需在一楼前台进行登记备案。
(1)来访人员有车的需按照规定,配合基地工作人员指引停车,不听指挥的禁止进入基地。
(2)来访者离开基地时,如需带物品离开基地需入驻企业与前台值班人员打电话或当面告知。未提前通知值班人员的,基地有权阻止其所带物品离开。
(二)入驻企业经营管理
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连续两次无故不报送报表和数据的.入驻企业,不享受后期基地的其他培训服务。
5、孵化基地针对入驻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6、入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由于经营不当造成的亏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均由入驻企业独立承担。
7、入驻企业应该接受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孵化基地制订的管理制度和要求,配合基地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入住企业经营范围不得随意变更。经劝导不改者,孵化基地将收回办公场地。
9、入驻企业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入驻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孵化基地将收回办公场地。
(三)安全管理
1、入驻企业如需加班需提前向基地申请备案,加班期间发生一切问题由申请企业承担。(上班时间因季节有适当调整,以基地办公室时间为准,办公司书面告知或微信群等渠道通知)
2、入驻企业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孵化基地内禁止任何人员留宿。违者罚款五百元,并对基地物品安全担全责。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否则,罚款一百,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4、入驻企业应安全合理使用电梯,严禁超载,暴力使用等行为。违者按不配合基地管理。
5、入驻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入住前熟悉基地的相关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孵化基地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消防通道疏散。
6、入驻企业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办公室,违者承担相应责任;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孵化基地,否则按不配合基地管理处理。
7、入驻企业要爱护孵化基地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孵化基地有权追究其责任。
8、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卫生环境管理
1、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楼层内的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筒的清洁,由专人统一清理、运送。
2、入驻企业应配合孵化基地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不得将易堵塞下水道的废弃物倒在水池、便池内。
3、严禁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4、入驻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不要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他企业的噪音。
5、不得将任何动物等带入基地。
6、入驻企业不得在楼宇外墙、门窗上粘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固定设施。
7、入驻企业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8、入驻人员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吸烟、吸毒、酗酒、打牌、玩麻将、赌博等非法活动。
五、创业实体退出管理
(一)创业实体退出分为孵化期满退出、自愿申请退出、勒令退出、其他退出方式。
(二)退出程序
1、创业孵化基地上报《创业实体退出审批备案表》,县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2、创业孵化基地下达退出通知书;
3、终止《创业孵化实体入驻协议》;
4、办理退园手续。
(三)创业实体孵化期满退出时,创业孵化器应提前1个月履行告知义务,并于协议到期前5日按退出程序办理。
(四)因自身原因自愿申请退出的创业实体,应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交退出申请并填写《创业实体退出审批备案表》,创业孵化基地受理其申请并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于5日内按程序办理。
(五)孵化器内创业实体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直接下发《创业实体退出通知书》,勒令其退出,并报县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1、创业实体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被工商行政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2、因创业实体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创业实体进驻后,协议期内无故连续缺勤15个工作日、累计缺勤60个工作日的,(视同未正常开展营业活动,以基地打卡记录作为依据。);
4、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项目不符拒不整改的;
5、擅自转租、未经批准更换创业实体负责人;
6、未能按时向基地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资料或所报材料内容失实,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
7、无正当理由恶意拖欠免费项目以外费用的;
8、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
9、存在严重违反协议内容的其他行为。
10、三次以上不配合孵化基地管理的行为,包括卫生、安全、经营管理等等过程中的行为。
(六)创业实体在收到《创业实体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所属设备设施、清理场地。如逾期拒不退出,创业孵化基地有权依法处理。
(七)创业实体退出的创业场地,由定点创业孵化基地按程序受理新的创业实体入驻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批准入驻。
基地管理制度 12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稳步提升基建水平及生产力。做出以下制度
一、管理员管理制度
1、未经批准,非公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惩(怎样处理,具体协商)。
2、若擅自离开后造成较大损失或重大损失负相对责任(怎样处理,具体协商)。
3、未经批准私自休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4、因公事或私事需外出处理,超过30分钟则需向区域领导申请。
5、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6、在工作场所不得穿拖鞋,穿奇形怪装。
7、因工作粗心大意引起的公司损失要负相应责任。
二、绿化工人管理制度
1、凡是在工作区域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若发现劝其自行离开岗位,当天工作量为零。
2、凡是在工作区域工作期间,不得过分开玩笑(指以到动手动脚的地步)。
3、凡是在工作区域工作期间不得打架斗殴,若出现双方严惩,发生意外自行负责。
三、库房、及工具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保证基地各种材料出入库有序,库存物资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1、库房管理员(现在没明确)应该对出入库工具详细记录。若因库房管理员失职导致工具损失由库房管理员负责。
2、员工所领取的工具应该当时检查好坏,若非基地工作损坏由员工自行负责。
3、库房管理员,在药品出入库方面应该更加小心更加详细。不得让员工擅自抛洒药品
或用于非苗圃工作。
4、库房管理员准时到达岗位,保证材料工具等物资的及时发放;同时将工具、剩余材料收入库房区方可离开。若影响到正常工作开展,则自行处理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
5、严格的做好出入库手续,任何材料工具等物资的出入,都要有书面记录,并有领、入人的签字。
6、保证库房安全。库房内不得吸烟,特殊物品(如农药、肥料)等需单独存放。
7、库存材料需整齐,分类存放,保证领取的方便及物资清点。
8、做好防鼠、防虫、防潮、防雨以及防盗工作。
9、未经库房管理员许可,非库房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内。
10、定时对库存材料,工具等进行盘点、清理,对损坏的工具要及时报修。
四、考勤制度
1、考勤员不得因私人关系或利益关系,对考勤掺水。若发现劝其离职。
2、考勤员应在发放工资前配合财务,及时、详细、清楚的进行收集统计。若影响正常工资发放,则扣其绩效考核百分之五。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苗圃基地内任何人不得随意乱丢垃圾,若发现则以清扫园区一遍。
2、人人具有环境监督权。
六、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因注意以下几点:
1、财务管理应对苗圃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资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进行计划、组织、调节、监督和核算。
2、要根据倘圃的生产目标,本着节约使用资金的要求。
3、确定茁圃生产经营必要的、最低限度的资金需要员,积极地筹集和供应值圃所需要的资金,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速资金周转.以促进生产的发展。
4、同时,它也是监督苗圃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各项资金的支付是否合理.是否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是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以维护苗因财产的完整
七、车辆管理制度
1、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应该详细记录,出入的车辆、驾驶人、出入时间、出入原因。
2、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不应该想有疾病记录或无驾驶证的人员给予钥匙,若发现两人
均接受罚款。若出现意外,两人均要负一定责任。
3、若没经过管理员同意,私自或强行驾驶车辆的给予开除处理。
基地管理制度 13
1、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基地公共场地,以及基地内的使用单位。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在赔付后予以清除。
2、基地管理部门
2.1负责基地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联系;
2.2负责编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和联系;
2.3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2.4负责代运营在合同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2.5负责受理个人及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初级评审工作;
2.6负责协调入驻企业与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对接,相关咨询服务;
2.7负责监控运营方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
2.8负责开办电子商务类公开课程,对入驻企业进行相关普及知识培训部门。
2.9负责管理日常物业管理的基地分属物业公司
3 、资产管理
3.1由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和瓦房店市服务业局牵头派驻基地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中心对孵化基地内的'全部企业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分账及档案材料,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部门备份保管。
3.2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对入驻企业账目和实物进行一次核对,对企业绩效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报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并根据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中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3.3新增、报废、调出等的资产由入驻企业向基地管理部门报备,经审核后实施。报政府和局对相关资料档案信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3.4各种设备、设施、产品等如有需要的,将其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保修单、验收合格证等)交基地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保管。保管时应注意防潮、防蛀、防腐、防丢失、使用资料人员借用复印后及时归还。
4 、安保管理
4.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值班,各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将本班内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并写上值班人的姓名。每月最后一天应将电子监控记录及值班纸制记录交基地管理中心保存。
4.2保安人员对进出基地内的人员应仔细观察,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主动盘查。
4.3保安人员对进入基础进行施工的人员进行登记,施工完毕后应注销登记。
4.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基地。
4.5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进出基地时应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充许进入或放行。
4.6当基地发生纠纷时,应主动上前处置,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基地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
4.7严禁安保人员在岗时间酗酒、吸烟,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
4.8严禁各使用单位在基地内从事与基地无关的任何活动,若有违反,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基地管理中心。
5 、安全管理
5.1在下班后,应锁好门、窗,驻防盗案发生。
5.2下班时应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及照明的电源关闭,关闭水源,在雷击期还应拨掉电源插头及各种信号线插头,以免损坏设备或引发火灾事故。
5.3严禁在基地内使用明火,吸烟者应及时熄灭烟头。若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安人员应马上打开所有消防门,组织基地内人员有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5.4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使其保持完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使其随时保持畅通。
6 、清洁卫生管理
6.1卫生标准
(1)保持墙面屋顶清洁,严禁在墙上屋顶上涂画、张贴、打钉、吊挂。
(2)地面无杂物、口痰等。
(3)设备、设施摆放整齐,表面无积尘及脏物。
(4)厕所内无积粪、无尿垢。
6.2基地内各单位的员工应自觉维护基地内的清洁卫生,并督促进入基地办事人员保持基地内清洁。
6.3基地外平台及楼梯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6.4基地内各教室、办公室内的清扫、保洁由该室使用人员负责,并将垃圾送至基地门前的垃圾处理箱中。
6.5基地内男、女厕所、会议室、公共通道的清扫保洁由基地保安人员负责,男女厕所及公共通道每日做一次清扫并随时注意保洁(除臭、消毒处理)。会议室在每次使用前做一次清洁,并在使用结束后再做一次清洁。
6.6基地管理中心每月(或不定期)对基地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入驻单位进行批评,对不予改正者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7、租赁管理
7.1需租用基地内房屋的单位,首先向基地管理中心(或就业局)提出申请,申请说明租用该房屋的用途、租赁期限、可承受的租金价格等情况。经审批同意后,租赁单位与基地管理中心(或就业局)签订租赁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附协议)
7.2承租单位需租用基地内设施设备,可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填写《设备、设施租赁表》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并以此作为结账依据,先交纳租金方可使用租赁的设备设施,出租价格由基地中心制定,租用前后双方应履行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并在租用单上签字(见附表)
8、房屋、设备、设施管理
8.1保持房屋结构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绝对不允许对基地建筑结构作任何形式的改变,包括地板、屋顶、墙面、柱梁、楼梯、门窗等。
8.2保持本基地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电话、网络电路等的完整和完好。若需变动需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变动申请,经江北区就业局批准后,由区就业局派专人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
8.3保持基地内各类设备的完整和完好,若需移动设备使用位置,需首先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移动,并且在用后立即归还原处。
8.4保持维护好基地内各种教学设施,若需要改变原有位置或改作它作,需首先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用后立即归还原处。
8.5各类设施、施备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
(1)如在保修期内使用单位应立即向基地中心报告,由基地中心派人协助使用单位与商家检修处理,如需更换材料或配件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方承担,如果过了保修期就由使用单位承担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大型设备(如中央空调)等如在保修期内使用单位应立即向基地中心报告,由基地中心派人协助使用单位与商家检修处理,如需更换材料或配件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双方(渭南市某某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基地承租方)协商分别承担,如果过了保修期就由使用双方(渭南市某某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基地承租方)按使用比率承担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若因违反使用规程或者有意破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应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8.6各种费用的收缴
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网络使用费、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直接向相关单位缴纳。
电费、水费:租赁单位除按计量表显示的用量计算缴费外,还应按面积分摊公共用电、公共用水费用。
公共部分包括:共用通道、楼梯间、厕所等。
缴费时间:每月基地管理中心派工作人员协助物业管理人员查读总水表及总电表,同时检查各使用单位的分水表及分电表,并及时协助计算出各单位的用电、用水量及应缴费用,并通知各使用单位在三日内按规定直接向相关单位缴纳。
9、广告管理
9.1在室内张贴悬挂宣传资料应尽量不损伤室内墙面和屋顶。
9.2若要在基地内张贴、悬挂宣传资料,使用单位需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基地管理中心统一策划实施。
9.3若要在基地外面安制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室外广告的相关规定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报基地管理中心或江北区就业局批准,并且注意不要超越建筑物产权界线。
基地管理制度 14
一、每学期两次到德育教育基地活动。
二、时间、地点、活动内容
1、每年清明节前后,组织部分学生到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2、每两个月·学生到居委会参加社区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
3、每学年组织部分优秀学生参观有关展览,对学生进行有关教育。
4、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1—2部。
三、组织安排
1、德育工作领导学习小组组织安排,德育处落实并具体组织。
2、各基地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与基地领导取得联系,与各基地领导协商后,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或实践活动,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思想道德、实践体验教育。
3、各基地定期活动的情况应预先制定好活动的'方案,并及时作好记载,有不尽人意之处进行调整和改进。
4、德育基地活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班级班主任随队做好安全工作。基地活动前应对学生做好教育工作,要求他们保持少先队员的良好形象,注意文明礼貌,不怕苦不怕累,体现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
5、德育基地活动时要有秩序要服从基地工作人中安排,不得拥挤,不得大声喧哗。
6、爱护德育基地的各种物品,不得触模有主要价值的物品和易损坏物品。
7、在活动后要求学生写好活动后的感受和体验。各基地的负责人要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
(一)公司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各部门可依据实际状况制定一周工作时间。
(二)作息时间、
1、其中老厂区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进驻新厂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饭及岗前休息时间。
2、依据季节变化或其他特别状况上述作息时间可作相应调整,详细以人事行政部发布的特地通知为准。
(三)其中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发文统一任命为准)、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不参与日常考勤打卡,且依据本职岗位需要参照以上作息时间敏捷支配和确定工作时间,因此不得申请任何加班工资。
(四)司机及其他特别岗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听从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规定的作息时间限制。
(五)员工的工作出勤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的,公司可依据其工作性质敏捷支配好调休时间。
其计算出勤小时数以月为单位进行累计,由此产生加班时间参照公司统一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六)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倡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工作预备。
(七)法定节假日,应依据公司工作需要,敏捷支配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实行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为主,手工考勤记录为铺的方法。
各部门负责按月提报本部门所属员工手工考勤记录数据,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比考勤机数据进行核查。如数据核查无误,员工须在考勤数据中签字确认,据此核发工资。
2、打卡次数:
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刷卡:
员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全体在职员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增补考勤卡。考勤卡须妥当保管,遗失补办需缴纳30元/次的工本费。
4、签到:
对于没有刷卡设备的办公场所,公司实行“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方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需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惩罚。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员工出勤必需打卡或签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托付他人打卡考勤。一经发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罚款20元/次,并通报批判。
6、员工原则上应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公务,因意外或紧急大事无法按时上班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完善好出差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7、车间人员按公司淡季、旺季支配上班和调休时间,正常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
8、全体员工周六、周日到岗上班的,须照常打卡,由部门负责人支配调休,填写《调休单》,报人事行政部抵减加班天数。
五、特别出勤规定。
(一)迟到。
1、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2、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3、迟到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明知迟到造成了旷工,仍不到岗上班或未按领导指示到岗上班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下降为零。
(二)早退。
1、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5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早退。每月累计早退(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2、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3、早退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早退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已满,未准时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2、无故旷工半天,扣一日薪金;无故旷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赐予开除处理。
3、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听从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一律视为旷工。
(四)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根据事假结算工资。
(五)利用上班时间外出或者在岗做私事者,一经发觉,根据20元/次进行扣薪。
(六)员工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半小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部门经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未参与考勤打卡的`处理:
1、因请假未打卡者,须提交相应的有效请假单据。
2、因外出办事未打卡者,须提交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
3、因其它缘由未到公司打卡(除在办公室已备案的请假、出差申请外)应在24小时内填写《特别考勤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签字处简要说明缘由,没有证明的视同旷工。
(八)人事行政部负责落实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汇总数据。
六、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类别:带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八种类型。
(一)带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2天的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最长累计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状况,经本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休年假须听从部门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门负责人敏捷调控。任何员工在办理年假手续前必需征得上级领导的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基地管理制度 16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安排。
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周一至周五为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没有特殊紧要工作,安排休息,有工作安排时,以工作为主,其他时间调休。
上班时间禁止脱岗、离岗,工作时间不得看电视、打游戏、玩手机,应加强学习与讨论,整理好办公室、个人宿舍卫生。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周一至周五没有特殊事情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要先与基地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在周六、周日补充上班。如果未请假或请假后未批准,员工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旷工处理。
3、基地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工作任务繁忙期间,以工作为重,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再安排调休。
4、基地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各级领导所安排的.工作,并应提前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5、加强工作执行力度,及时反馈合作种植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合作商沟通,千方百计按期完成全部计划目标,并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目标如实考核。
6、基地员工应加强责任心、敬业精神,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所开展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要加强日常沟通与协作,积极主动配合基地同事的工作。
7、每个星期六上午开展基地工作沟通交流会,检查每位员工一周工作内容,包括各种培训记录,调查表,生产记录等相关表格。一周工作完成情况,沟通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并形成会议记录上报公司领导。
8、日常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干净、卫生、整洁,宿舍、厨房、办公室卫生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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