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3 21:43:44 制度 我要投稿

校园网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网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网管理制度

校园网管理制度1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 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 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校园网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护阳罗二小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以及应用和服务软件所构成的集成系统。

  任何办公室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动网络设备。

  第二章合法使用

  维护、管理和使用网络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应办理入网登记、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各办公室负责人要进行监督。

  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审查上网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科学、严谨,力求文字简洁通畅,画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微机上阅读、录制、转发、传送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软件。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更改连网微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账号。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干扰其他用户,攻击、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

  本网不允许任何人有软件侵权行为,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三章安全保护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学校信息中心确保机房设备使用安全、运转正常、线路畅通;各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二级设备的环境安全、清洁,确保设备、线路不受损坏。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指导网络安全工作;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犯罪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报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诉诸法律。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校园网管理制度3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校园网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校园网络的管理工作由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其组成人员由学院领导、党办、院办及信息工程系负责同志组成,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校园网络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宏观指导;

  2、负责网络信息员和网络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

  3、负责制定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4、负责网络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主任由院办主任兼任,成员由院办秘书、网络管理员及网络维护员组成。

  二、网站的维护与管理网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管中心具体负责,网络管理员应每天对网站进行管理与维护,根据单位实际适时提出维护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各种技术性问题。未经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对网站结构进行更改。

  三、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

  1、网页管理权的划分。学院网站中,党群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网页由党办负责管理;其他网页由院办负责统一管理。电子政务网信息按部门进行管理。

  2、网站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兼任网络信息员(兼网络安全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与提交工作,协助开展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提出网络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发布程序。

  (1)信息登记。各部门需在校园外网上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查签字,报至党(院)办登记。

  (2)审核发布。党(院)办对拟发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健康、适当,对涉及学院重大信息的发布应征得院分管领导的批准。

  四、网络安全与纪律

  1、学院各网络用户都负有网络安全责任。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准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与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散布计算机病毒等活动。

  2、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五、信息化建设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网建设。原则上每月要有1-2条信息提交发布,应当在电子政务上发布的信息或办公业务,必须通过电子政务实施。

  2、各部门要将学校网站设定为主页,每天注意及时接收实时信息。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通知、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传送。

  3、学院每年将对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评优、表彰,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

  六、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校园网管理制度5

  校园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络的心脏,其关系到校园网能否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校园网中心机房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进出中心机房管理: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进入机房。

  二、服务器运行管理: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启动或关闭服务器系统;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

  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建立服务器运行情况登记制度。

  三、服务器远程操作管理: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

  四、服务器口令管理: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

  五、特权及特权程序的管理: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六、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管理。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有专人来完成。

  七、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的管理。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八、网络及其通讯设备的安全管理。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程。

  九、服务器安装软件的管理:服务器上不使用外来的光盘与软盘,不装与校园网运行无关的盗版软件。对服务器正常运行所需软件,最好先在其它机器上进行安全运行验证。

  十、中心机房内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允许随便外借。

校园网管理制度6

  一、学校网络中心由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机房内不准会客,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

  三、保持室内整洁,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必须鞋底清洁。

  四、严格值班制度,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密切监视校园网络的运行情况,做好维护。

  五、机房要注意防尘、防潮、防雷、防火、防盗、防静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5C之间,相对湿度不高于80%,努力做好机器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

  六、做好网络防毒、防黄、防黑、防邪教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

  七、机房设备(含软件)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八、工作完毕,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整理好设备设施,切断不需连续运行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确保机房安全。

校园网管理制度7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各处室、各年级主任,全校计算机教师

  责任处室:电教处

  下设办公室:

  z任主任(兼),z任信息安全监控员,z负责网络中心管理与维护

  二、校园网络安全责任划分

  1、电教处:全校网络中心管理与维护、联网计算机使用登记备案、各处室各年级计算机使用管理、学生信息技术课上网管理、与教育局电教信息管理中心工作的联络、校园网信息上传与更新。

  2、校办:学校信息发布审核与管理、校园网和金瑞二中贴吧、金瑞吧信息安全管理与监控。

  3、保卫科: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工作的联络,对违反《网络用户安全守则》行为的教育,对违反《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

  三、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办公电脑和学生电脑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室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年级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电教室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信息安全监控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电教处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相关分管部门领导审核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室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严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应认真做好本处室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 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保卫科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管理制度8

  一、 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 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三、 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四、 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五、 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六、 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网络运行情况登记(包括服务器运行日志、上网日志、数据库运行日志等)。

  七、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八、 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九、 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

  十、 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校园网管理制度9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侵犯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二、机房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应每天查看使用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应提醒上课教师做好课前、课后对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检查,并做好使用登记,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三、凡使用计算机房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随意使用,不允许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电子游戏。学校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不提供给师生亲属、朋友及其他校外人员使用。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每周定期保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严禁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五、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施,每天下班前,须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所有设备,关闭总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六、合理调配计算机教室的使用,为保证教学秩序,除学校临时安排以外,教师要按照课程表上课,外单位借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管理人员要帮助上课教师掌握设备的使用,遇到突发故障及时帮助解决,热情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八、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应处以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校园网管理制度10

  为保证计算机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学院决定:将在学校缴纳网络基本费用的基础上(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信息分担费和电信部门的线路租金),按照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采取由校园网用户支付网络信息流量费的办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入网须知

  1、 淮阴师范学院校园网是服务于全院的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其对象是全院教师和学生。凡是我院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学生都可以提出申请、履行一定手续,经批准后入网。

  2、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CERNET、以及学校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 网络用户应服从院网络中心的管理,并及时预缴网络使用费。

  4、 网络用户应自备上机地点及上网设备。

  二、用户注册

  1、各系的计算机实验室、学报和图书馆等是校园网的二级子网,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提出申请、签订“部门(局域网)入网申请书”,经院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到网络中心办理入网手续。

  2、申请入网的教师和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直接到网络中心办理入网手续。

  3、凡本校师生员工可注册并申请淮阴师院校园网的各项服务。

  三、用户缴费

  1、用户不需注册,即可在国内免费站点漫游(以CERNET公布的信息为准)。

  2、注册用户采用预缴费方式使用校园网,即用户必须先缴费,再由网络计费系统对用户使用网络所发生的国际入流量和国内收费站点费用及月租费逐项扣除。

  3、缴费分为现金和转帐两种方式。需要在校财务处报销的用户一律选用转帐方式,缴费单(用户联)仅为用户留存,不作为报销凭证。转帐用户需填写清楚转帐用的校内帐号,并在转帐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4、用户缴费必须先在网络中心或财务处填写缴费单(一式三联),财务联作为财务作帐凭证;网管联由用户交至网络中心确认;用户联由用户本人留存。网管联、用户联必须有财务收讫章及财务经办人签章,否则无效。

  5、为减轻财务部门的工作压力,每张缴费单的缴费金额不得低于50元,多缴不限,单位为元,不计小数。

  6、用户在财务处缴费后必须尽早到网络中心确认并转入数据库。否则费用无法输入用户帐户。开通IP路由的用户暂时维持原系统不变。

  四、网络收费标准

  1、用户注册须缴纳30元注册费(开户费),校园网目前提供:拨号Dial、Email、Proxy三种服务;

  2、月租费:email、proxy、Dial月租费 各为5元;

  3、开通IP路由:月租费30元;

  4、开户的用户可以自由在国际、国内范围内使用网络,国内流量免费使用,收费站点及国际流量按0.0025元/K实际收费;

  5、拨号Dial服务除上述费用外,另加按时间记费,标准每小时0.5元。

  五、用户密码管理

  1、用户第一次注册时的密码为注册用户的管理密码。

  2、用户开设账号后,应立即修改自己的口令并负责自己的口令安全。凡是将账号、口令泄露给他人所引起的事故均由账号拥有人负责。

  3、用户如忘记了自己的.管理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至网络中心修改管理密码。

  六、增加与终止服务

  1、用户注册后应至少申请(Email、Proxy、Dial),三项服务之一。亦可以添加或终止其中的某项服务(各项服务的用户名均与注册的用户名相同)。

  2、用户终止使用校园网,开户费不退,剩余的预缴款予以退还。

  七、系统计费与管理控制

  1、新开户首次预缴费后,系统将自动扣除用户的注册费30元。以后的月租费将于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除。

  2、系统将对每位用户使用过程中的每笔费用及月租费进行记录;当用户帐面余额为5元时(仅为一项服务的月租费),会自动关闭用户的服务,直至用户再次缴费,但用户的服务并没有被删除,因此系统仍会扣除用户月租费。

  3、对用户使用网络过程中所发生的服务项目(Email、Proxy、IP流量),系统将实时地折算为相应的通信费,从本人预缴费中自动扣除。

  4、用户如短期外出,需暂停使用校园网,但希望保留原用户名以便将来恢复使用,可向网络中心申请暂停服务。

  5、用户终止使用校园网,可删除所有服务后选择注销,系统将告知用户是否有余款。用户持打印的退款单至网络与信息中心盖章后到财务处退款。

  6、学生用户毕业时应注销服务。系统定期会对学生用户进行审核。

  7、用户密码修改及费用查询的地址为

  8、在使用中感觉代理或邮件的费用有较大出入,可向网络中心管理员查询您的具体费用发生情况。但直接出校的IP地址的流量情况由于上一级网络中心没有提供,目前无法查询。在有重大疑问时,可通过院网络中心提出申请,向上一级地区中心查询具体流量发生情况。

  9、直接开通IP路由的用户,不能随意更换机器中的网卡,以防他人盗用。如不慎被盗用,则需尽快与网络中心联系,制止盗用。另外,如果查找不到盗用者,其盗用费用只能由该IP的申请者支付,因此直接出校的IP地址必须谨慎申请,并填写保证书。

  10、免费地址的查询,可在网络中心提供的 “普通用户服务”中查找,亦可直接点击CERNET免费地址查询引擎获取。

  11、本通知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校园网管理制度11

  我校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尽可能提供电子版文稿。

  4、信息审核单位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5、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信息中心;

  6、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7、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

  8、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9、我校信息审核单位为学校政工科。

校园网管理制度12

  总则

  一、为了保护校园网的安全、促进我院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根据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系统,是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网络安全

  一、校园网主要设备和系统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分散在各部门的网络设备由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兼职)协同网络信息中心管理。

  二、需增加接入或变更接入我校校园网的任何服务器或工作站需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网线并按网络信息中心指定的网络地址连接入网。

  三、各用户局域网IP地址,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四、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五、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六、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确需移动线缆者,应先征得网络信息中心同意。施工后要及时恢复。

  七、除网络信息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八、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信息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九、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学院主页上公共信息及新闻由学院党办及院办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和制作上传。

  十一、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十)有损学院声誉的信息。

  十二、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留一年。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及校领导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四、因扩展信息点而在有关部门安装的网络设备,如交换机、集线器、服务器光纤转换器等,应由安装点所在部门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协助网络信息中心对该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解决。

  十五、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校园网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院系二级网站、专题网站(以下统称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以及上网信息的管理,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类网站都应树立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科研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状况,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

  第三条学校各类网站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制。

  第二章网站建设规范

  第四条学校各类网站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学校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

  第五条学校各类网站须建在校园网上,在建设网站时,统一接受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第六条职能部门、院系原则上不得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和提供。

  第七条域名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分配,并提供主页空间和维护方式。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

  第九条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及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第十条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不能开设论坛(BBS)、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院系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第三章网站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1名负责人2 / 9

  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管理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系院、部门处室应及时将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五条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章网页设计规范

  第十六条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第十七条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学校全称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标准字样,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网页正文字体大小统一、格式规范。

  第十八条院系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院系新闻、院系概况、机构设置、培养方案、专业设置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十九条部门处室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信息公告、机构设置、部门简介、政策法规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二十条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第二十一条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第二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第五章网页内容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网页基本信息的要求:

  (一)学校各类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二)主页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文字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三)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是指学校主页及公共服务系统,其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主页信息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编辑、上传和维护。

  (二)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分为校园闻、通知公告和学术动态等。

  (三)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校园新闻和学术动态,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受理、审核和发布。

  (四)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发布。

  (五)学校门户网站涉及全校层面的其他内容按照以下归属和要求组织、审定,审定完成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1)有关学校概况的内容统一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和审定;

  (2)有关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和审定;

  (3)有关人才建设的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和审定;

  (4)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组织和审定;

  (5)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和审定;

  (6)有关招生及就业的内容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审定;

  (7)有关学生管理的内容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和审定;

  (8)其他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报党委宣传部审定。

  (六)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所有信息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为电子稿,另一份为文字稿。电子稿应为WORD格式,图片应为JPEG或GIF格式。文字稿用A4纸打印、由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二级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二级网站信息的组织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网站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党政领导对网页的信息负有直接责任。

  (二)二级网站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

  (三)二级网站主办单位应坚持按照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发布、更换和修改网页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备案,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二级网站网页的信息接受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二级网站删除、修改和撤销网页中的不当信息。

校园网管理制度14

  一、进入中心机房必须保持整洁,经常清理打扫,机房内严禁吸烟,并不得将食物、茶水、水果等带进机房中。

  二、未经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和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三、校园网络管理员必须加强对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服务器、电源及网络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行。

  四、各办公室使用指定的计算机,有专人保管,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学校报修。

  五、各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工作,做好机内重要数据备份。禁止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件,防止将计算机病毒传入网络。

  六、除网络管理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中有关网络的设置。

  七、禁止在网上聊天、游戏、娱乐、炒股、收发非工作邮件;禁止浏览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禁止从网上下载游戏和其它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网管员的同意。

校园网管理制度15

  为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遵守湛师附中校园网的规章制度。

  2、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同时严禁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严禁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的资料;严禁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任何个人,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系统。

  5、未经学校领导及网管人员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校园网上下载的软件、音像资料转录、传递到校外。

  6、严格遵守网站用户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对用户信息专人管理,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

  7、严禁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软件,同时还必须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法及违反规定的行为。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消毒。

  9、严禁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和密码,否则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0、必须自觉接受安全保卫部门和网管人员对计算机的监督检查。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11、任何人因违反国家法规及校园网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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