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2 15:00:48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学校为各位老师配置了办公电脑,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以及计算机的正常使用,规范教师正确的教育教学行为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教师是所用计算机的保管责任人,电脑要按指定位置摆放,不随意更改。教师平时应认真做好所用计算机的保管和保养工作。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自己的机器,设备丢失或者是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保管责任人要负全部的责任。

  2、每天早上下午上班都要浏览学校博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信息通知,下班前要确保计算机的电源是关闭。

  3、所有个人文件或教学资源文件不能保存在C盘(包括桌面),应在“指定盘符(如D盘E盘等)”下以“自己的姓名”为单位,单独建立文件夹,如备课集,试卷集、课件集、资料集等,以备查阅,并及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资料丢失。

  4、教师在利用计算机上网的过程中应自觉抵制浏览各种不健康的网络内容,绝对禁止教师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传播各种反动言论、不良信息和恶意诽谤他人,不参与各种不利于党和政府网络论坛。

  5、教师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主要应该从事与教学业务和教学管理相关的工作。严禁用办公室电脑做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使用,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上网聊天等(学校不定时抽查或网络监控),一经发现或举报后查实,轻者通报批评,严重者撤回机器,并由学校统一研究处理,除批评教育外,纳入当月教育教学制度考核。

  6、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带宽资源在教学上的正常使用,不允许教师利用计算机从网络上长时间大带宽地上传和下载文件。

  7、教师在用机过程中不允许通过校园网络下载电影和各种游戏软件,进行各类网络游戏活动,从事证券行情查询和证券交易。

  8、教师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关闭计算机,停止计算机的运行,才能离开。绝对禁止教师在下班后让计算机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自动下载各类网络信息,凡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器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

  9、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在使用光盘、U盘前,请用杀毒软件扫描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要随便下载安装程序。

  10、电脑应定期维护,做好防震、防潮、防磁、防热、防霉、防尘、防水等工作,保持电脑清洁和保证主机、显视器周边有足够的空间散热。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发现软硬件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以求尽快修复使用。

  11、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电脑,节约用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机箱后贴有封条,机器的硬件设备均已正确连接到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严禁带电插拔硬件。微机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

  12、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13、为方便维护,外来人员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相关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14、电脑设备属于学校财产,教师只拥有该电脑使用权,具体调配、出借须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借出或挪作它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5、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收回机器。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2

  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四、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五、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六、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八、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九、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十、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3

  办公室配置计算机是为了方便老师学习计算机知识,浏览网络信息资源,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现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的上机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宜把装水的容器放在电脑主机附近。

  2、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能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下班后,最后使用计算机的教师要在关机后,关闭插座电源。

  3、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电脑位置,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如因此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4、使用u盘、光盘及移动硬盘时请注意病毒检查,避免病毒对计算机、校园网的侵害。

  5、办公电脑为教职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之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于与教学无关的`操作,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

  6、不要随意下载安装各类软件,修改系统的各项设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请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由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相关事宜。

  8、计算机软件、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9、学校教职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法纪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活动。

  10、 梅雨季节、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放假前,计算机管理具体负责人要拔下插座的电源插头和网线插头。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5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早晨:值日领导、值周教师、有早自习的教师必须参加早操,组织学生早操纪律,检查卫生。

  2、晚上:值日领导、值周教师、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检查学生就寝纪律。

  3、教师工作例会为每周日上晚自习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事假一般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书面(电话、口头)请假,不准由他人转告或代请假,不按规定的作旷工记录。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2、教师病假五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及乡镇以上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报学校批准;五天以上由本人出具书面请假条及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

  3、严格控制事假,教职工请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一般不得超过10天。村小教师请假由学区校长审批;完小教师请事假一天,由张明富校长审批;事假三天内由本人出具书面假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由学区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本人出具书面请假条,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

  4、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①符合法定婚龄,结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始夫妻,可享受婚假7天(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时间计算为:婚礼当天、婚礼的前三天和后三天,含节假日和返校时间。)

  ②教职工直系亲属过世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请7天丧假,时间计算为:上山当天、上山的前三天和后三天;公、婆过世可请假三天,时间计算为:上山当天、上山的前一天和后一天;含节假日和返校时间。为其他亲属奔丧的作事假处理。

  ③女职工的法定产假90天,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产假12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晚育年龄为女方25周岁)。违反计划生育的,无产假,并作旷职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记缺勤。

  四、教师平时管理规定

  1、每周日完小老师必须返校,每周五学生放学后才能离校,无特殊事情一般不准请假,有特殊事每月只准请假一次。旷工一天扣50元、请事假一天扣20元、请病假一天扣10元、完小教师缺会一次扣5元(完小会)。请假时间计算,在上下午课前到校记半天,在上下午课后到校记一天。

  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禁私自调课,私自调课一节双方各扣5元。若有特殊原因,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教导主任协调后方可调课;否则按旷教处理,旷教一节扣10元(无人上课)。

  3、同班语文、数学教师请假或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

  4、凡学校大型活动(文艺汇演,庆祝大会,体育活动,开学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实际情况记为事假。

  5、每周五降旗(放学)时,每个班必须有一位搭班数学、语文教师组织学生放学;否则两位教师都按旷教半天记录。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领导人员或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20xx年9月1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6

  一、两周一次理论学习(单周),每周一次文化知识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

  三、自学要有自学笔记,无自学笔记者扣按考核细则扣分。

  四、结合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技术的学习,会制作课件,能够运用远程教育系统的设备课、上课。按考核细则加分。

  五、学习要有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六、不定期对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进行审查。

  七、每学期上交的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经验、总结等材料按等级加分。所属材料不真实不各分(如网上下载)。

  小学教师上课制度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教师上课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7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展示南北湖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

  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

  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吉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模范律己,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学历进修,高学历每年递增。

  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

  (1)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5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240学分。

  (2)按省、市、区教师培训意见,与教师个人相关专业培训必须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3)加强对学校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定期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寒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有并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8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与有偿家教。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男教师不准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宜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4、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擅自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包括上网做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5、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得讲粗话。

  6、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遵章守纪、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

  7、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0

  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桃元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积极参加少年宫辅导活动,活动有成果。加分封顶10分。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1

  办公电脑是为了方便教师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如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及了解国内外时事动态等。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备,为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以及校园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与维护

  1.办公室电脑由学校统一安装下发至办公室,使用人即为日常直接管理与维护人,有保持办公电脑正常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办公电脑的主要用途为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等,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

  3.禁止在电脑运行时非法插拔电源,下班后应拔掉电源插座。长时间不用时应开启屏幕保护或关闭显示器电源(统一预设)。

  4.办公电脑软件为统一预装,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卸载,不得擅自修改相关设置(如ip地址等)。

  5.各办公室教师不得擅自拆卸电脑组件,如因失误操作造成电脑硬件损坏,将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赔偿。

  6.教师应及时、定期备份个人重要资料至第三方存储空间(u盘、mp3播放器、网络存储空间、自有电脑等),养成良好使用习惯。

  二、故障处理

  1.教师在日常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信息技术老师咨询。

  2.因信息技术老师有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故不能保证迅速及时处理故障电脑。如需急修,请事先联系,并将电脑主机搬至电脑机房。

  3.故障电脑维修过程中,不保证机内数据的完整,所以教师重要资料请定期备份在其他空间。

  三、其他事项

  1.由于不遵守上述相关制度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责任由相关使用人自负。

  2.办公电脑均可访问国际互联网,使用人在网络浏览过程中的行为与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责任自负。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2

  备好每一节课是上好课的前提。课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到位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上课以及其它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各学校要非常重视教师的备课,将其放在教学环节管理的首要位置,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备课要求。

  (一)明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和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注:重点有解决方法,难点有突破手段。

  (二)钻研教材,即备教材。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探索新课程改革下课堂教学新模式,狠抓学生基础知识学习和学科基本素养的培养,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为主线,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三)吃透教材,根据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特点,进行备课。学生是教师教学的终级目标,因此必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制定自己的计划、教学目的、任务及要求。

  (四)选择灵活的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力争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鼓励教师主动思考,勇于创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五)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探索常规传统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新模式,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目的。

  二、个人备课要求

  1、学年或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2、单元教学计划

  3、课时计划

  4、课堂教学设计是备课的重要环节,是教案书写的必要前提。它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策略、学习方法、教学过程等因素。课堂教学设计既要有逻辑性,又要有灵活性;既要有层次感,又要有节奏美;既合理又合情,且符合认知规律。精心地进行合理、有效的课堂教学设计,使教案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不应该是让学生适应教案。

  2、教案书写要抓住“教师活动”与“学生活动”两条线,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都充分地体现出来。

  3、教师上课必须要有教案,每节课原则上要有一个独立完整的教案,复习课一个单元有一个完整教案,严禁不备课无教案上课。

  4、任课教师要以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为依据,认真深入地钻研教材,必须做到提前备课,课前复备;节节都备课,节节有教案。

  三、建立教师备课的评价制度。

  (一)对备课不认真,不规范甚至不备课的教师,进行教育,不听劝告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或通报惩罚,并与当年评优晋级挂钩。

  (二)教案内容要完整。应有“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与难点”、“基本内容”、“进度安排”、“教学方法”、“作业”和“课后总结”等重要内容,如内容不完整,则视为不合格的教案,并给予适当处理。

  (三)各定点小学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检查2次,按A、B、C三等确定等级,中心校将不定期抽查

  四、集体备课要求

  1.每学期不得少于四次,有计划,有记录

  2、要精心设计教案,明确本课时在这一单元中的地位。

  3、采用“个人中心备课—集体讨论—个人写教案”的备课方式。

  4、集思广义,兼容多人之长。

  5、主备人应于教案使用前一周写好草案,教研活动集体讨论后,方可写在个人备课本上。

  6、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个人备课,写好教案,并提倡教师间相互参阅,修改自己的教案,平时有问题还要随时随地商量。

  7、教案书写要认真、工整,详实。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3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室、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的学习,专业理论的进修,职业技能的训练,文化素质的提升等。

  2、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从而全面推进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整体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每周集中1小时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有目标地促成教科研成果的产生并付诸于教学实践;制定教研组培训计划,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此纳入教研组成员量化评估内容。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旷课处理。

  5、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6、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7、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其它的进修培训,以及教学案例与论文,课题研究等纳入教师教学绩评价体系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教研组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不认真参与教研与培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学期考核中。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4

  根据我多年从事民办学校领导工作的、体会,我认为民办学校教师的管理策略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

  教师工作时间和空间的非限制性,决定了教师工作环境的非限制性。教师的学习提高、搜集材料、科研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延续,都不是仅在办公室所能完成的。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显然已经不适宜再以传统的“坐班制”来管理教师。只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建立规范而又较为宽松的考勤制度、王作规则,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才能最大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正如马克思所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空间”。对教师工作时间与心理空间如果“抠”得过死,必将不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张扬。

  2、在情感上,多给教师一些投入。

  学校管理者领导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总会产生一种情感联系。“以人为本”管理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情感管理。现代化的管理是具有高度水平的柔性管理,即利用非权力的影响力对人们产生潜在的说服力,从而去转变他们的行动。

  民办学校的教师都是从众多应聘教师中选拔出来的,很多人在原学校担任过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职务,有其独到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资历。对这样一个群体,学校管理者首先要特别注意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作同事,当作朋友,放下架子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

  在这个群体中,大部分教师都有很强的进取心。学校的管理者要从情感上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需要,并注意给他们创造发展的机会。只要建立一个好的情感平台,大家就能“工作上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思想上互相理解,心理上互相依赖,行动上频繁往来”。今天教师的工作仍然是奉献大干索取的工作,尤其在民办学校,大部分教师都在超负荷“运行”。这更要求校长在管理中要多一些情感投入,来弥补他们物质待遇上的不足。

  3、让教师得到真正的公平。

  尽管职务、学历、年龄、性格等方面有差异,但是教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学校管理者在教师管理中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来换取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而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努力维护这种积极性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学校在管理中既要看教师的工作结果,更要看教师的王作过程,注意及时肯定每位教师在工作中的点滴成绩,使管理者的激励行为在公平、合理的轨道上及时得到强化。

  任何一所学校教师的修养水平及业务能力都是有差异的,民办学校也不例外。学校管理者的任务就是培训和发展每一位教师的素质与能力,使每位教师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为此,学校管理者要首先承认教师的差异。一般来说,学校管理者往往更会赏识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而另眼看待能力相对较弱的教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其实,优秀教师也有不足之处,而一时显得能力较弱的教师也有他们的闪光之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完善的人,也不存在绝对无能的人。学校管理者要确定这样的原则:容人之短,用其所长;多尊重,少伤害,还要注意避嫌亲疏。一般来说,管理者与骨干教师在一起参加学术活动较多,而与一般教师接触相对较少,自然容易形成情感上、关系上的亲疏,所以学校的管理者要特别注意掌握公平原则,竭力保持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教师。

  4、给教师一个沟通顺畅的人际环境。

  学校的人际沟通主要有管理者与教师的上下沟通,不同学科教师的平行沟通。学校管理者要深入到教师中间,了解听取意见,发现教师日常教学中的好人好事及困难疾苦,增进彼此的尊重和理解。通过沟通让广大教师知道管理者想做什么、做了什么,使广大教师体会到管理者许多工作中的苦衷。平行沟通是让广大教师相互了解彼此的王作特点、困难及取得的成绩,这有利于消除教师由于学科、年级段工作的'不同而产生的误解和隔膜,这样的沟通有利于教师在提职、考核、晋升工资时的期望值和实现值的平衡,提高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教师之间凝聚力的增强,从而提高教师群体的整体效能。

  5、给教师营造一种心理舒畅的氛围。

  如果说把管理建立在教师需要的基础上是为了激发教师内在动力的话,那么管理中营造一种令教师心情舒畅的氛围则是为了保证教师创造性得以发挥,并持续地得以发挥。一个学校如果没有一种好的氛围,制度会走样,情感会变味。可以这样说,不良的氛围,是任何一所学校内耗的根源。所以,管理者要在学校营造出一种好的氛围,其意义和作用非同小可。

  那么,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呢?笔者认为,一是要扫除工作中的恶性竞争。管理者在鼓励教师正当竞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竞争进行正确引导,要用各种方式提醒大家,竞争是为了学校的进步,是为了大家的共同成功,而不是为成就一部分人,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是要竭力防止出现拉帮结派现象,而努力建立一种公正平等的团结互助之风。

  三是要扫除吃吃喝喝、“你好我好”的油滑世故之风,建立严肃认真的人际关系。只有这样,才可能营造一种敬业、和谐、人人心情舒畅的氛围。

  6、请教师参与管理,使他们投入情感,产生心理认同。

  所谓认同是指个人对集体的一种态度。它既表现为个体对集体的关注,也表现为情感上的交融。实现管理目标不仅是领导者的事,更重要的是全体教职工的事。所以,制定学校管理目标必须要有教师的参与,使教师在参与制定目标的过程中受到激励,使管理目标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有助于教师主人翁精神的形成。通过广大教师的参与可以促使教师以做好学校工作为己任,自觉自愿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通过参与认同,可以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愉快的心理和相互推动的力量。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5

  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为此,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的《义务教育法》以及宝安区教师从教“十坚持十不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用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全校干部、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全员参与,互相监督。

  一、德育处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2、热爱学校。1)积极营造学校和谐氛围,维护学校声誉,以学校大局为重言行不能有损学校声誉、利益。2)爱护并自觉维护学校公共设施。

  3、维护团结。1)严禁教师在公共场合谩骂、争吵、打架,有矛盾以协商方式解决。2)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诬陷他人,不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4、廉洁从教。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5、敬业爱岗。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2)在各自己职责范围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遇到学生违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现象须主动及时加以制止。3)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师处理意外突发事件。4)值日教师必须遵守花二庄小学值日教师规定,履行值日教师职责。5)班主任按时参加德育工作会议。

  6、为人师表。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同事间及遇客人应主动问好,学生问候须热情答礼。2)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讲教育教学禁忌语。3)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传看黄色的书刊或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吸毒等违法行为。 4)作风正派,生活检点。

  7、勤学修身。1)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活。2)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更新教育观念和专业知识,提高教书育人的技能。3)加强自身修养,保持身心健康。力戒不思进取、满足现状、自以为是等不良思想情绪。8、班务管理。1)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2)每学期至少组织四次主题班会活动,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3)树立良好的班风、班纪,班内无逃学、偷窃行为,无伤害事故发生。4)科任要协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级事务。

  9、学习、活动。 1)关心学生各学科学习情况,做好困难生的思想教育工作。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3)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做好"两操"。4)加强与家长进行联系沟通,家访到家要达到50%,电访、信访达100%。做好个别学困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的跟踪记录并整理归档。

  二、教学处管理考核部分

  1、必须保质保量地参加国家、省、市、区、街道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各类培训或进修活动,依《深圳市宝安区借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之规定: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或没有完成培训学时的教师,学校不得续聘。

  2、为人师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按时上、下课(含早午读、二课培优补差),不随意停课、缺课和调课,不断堂、拖堂和在课堂上闲聊。不允许出现不备课、不批改作业、坐着上课现象,无特殊情况不得接打手机,对课堂上发现的不良行为,学校应采取恰当的方法予以制止,并对教师施以处罚。

  4、按要求执行备课、作业批改、试卷批改分析等常规教学管理要求,并及时上交各类材料,将其表现计入教师年末总评范畴。

  5、一学期内青年教师(10年教龄以下)听课至少20节;中老年教师(10年教龄以上)听课至少15节,参加校内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参加科组内教研活动至少2次。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向级组长请假,并报知教学处。1至3天需书面报知主管教学副校长处,并在教学处备案,3天以上请假需主管校长批示。

  7、教师外出听课、培训需妥善处理好自身业务工作,特别紧急的外出事务由教学处处理。

  三、办公室管理考核部分

  1、每位教师都必须遵守学校颁布的所有制度,特别要遵守考勤制度,严格按规定上、下班,上、下课,不随意迟到、早退、离岗,不允许旷工。请假须有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或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2、讲究卫生,办公室、桌面、坐椅保持清洁整齐,办公室的窗台不允许摆放物品;在校园内不乱丢纸屑等不文明行为。办公时间内不得利用电脑从事娱乐活动的(如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等等)。

  3、遵守开会纪律,按指定座位就座(按座位人名进行考勤登记),手机需开震机,不得影响正常会议。认真作会议记录。

  4、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爱惜教具,节约纸张文具,节约水电,严禁偷窃公私财物或故意破坏公物。各办公室由级组长负责安全、卫生、水电的使用管理工作,各功能室由功能室负责人负责。不经允许教师在工作日晚7:00及休息日不得在办公室逗留,人走后要关掉所有电器;纸张打印要采用双面打印,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严格按照《花二庄小学创建绿色学校节能管理措施》考核执行。

  5、加强宿舍的卫生、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公共环境及宿舍内部卫生,讲究公共道德,垃圾不能放在走廊或空中抛物,宿舍楼顶以及走廊公共空间不允许放任何物品,否则一律无条件清除;注意用电、用汽安全;加强宿舍居住人员管理,在校教师的直系亲属需在宿舍居住的,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不是直系亲属的不允许在校居住;在职在岗教师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校园区域内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教师家属及子女在学校工作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教学区、办公区和活动区逗留和玩耍。加强车辆管理,教师车辆必须放到停车区内,校内车辆行驶不得超过5公里。

  对违反上述细则的考核情况,每月由分管考核的部门进行公布,对违反细则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违规人数多的年级组、学科组以及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重的予以解聘。

  本细则自经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教师如果对上述细则有异议请向教工代表提出,以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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