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6 17:09:31 欧敏 制度 我要投稿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通用20篇)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

  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六、各职能处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处室年度考核内容。

  七、本管理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并及时进行修订。

  八、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职责,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生产、配送、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

  第五条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安全生产营运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各部门正职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营运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选派有责任心的员工担任兼职安全员,建立全司安全生产营运责任网络。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都要贯彻“管生产营运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的生产营运活动负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三、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八条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主管安全的常务副总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奖惩办法、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及长远规划。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营运责任制。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营运工作,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营运安全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整改。

  4、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营运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坚持安全生产营运“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营运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安全营运职责

  1、对本部门在生产营运中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营运、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营运实施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3、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营运,每月至少认

  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消除隐患。

  4、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做好各部门安全员的选派、调整、充实和培训工作。

  5、发生重大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协助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修订安全规章制度。

  2、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上报,并督促实施。

  3、组织、参加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办公室

  1、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营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营运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7)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营运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8)参加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营运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营运先进经验。

  (9)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作业证管理。

  2、防火(保卫)

  (1)负责公司内部保卫和要害岗位及消防的管理。

  (2)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动火报批管理事项。

  (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

  (6)组织对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3、按照交通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二条运输部门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指示,坚持生产营运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营运,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营运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在生产营运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营运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营运情况要及时通报。

  6、参加安全生产营运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第十四条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营运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制度;

  3、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4、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3

  为了更好对小区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小区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业主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业主生活更加舒适、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由管理处保安队长、保洁班长、事务助理经常对小区的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小区的绿化完好率达99%。

  二、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小区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三、如发现小区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洁班长定期对小区各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五、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业主一个自然的环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4

  为了搞好污水处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当班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定时巡查设备运转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

  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遇有故障应及时努力排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单位领导。

  3、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基本保养知识和常见故障的`维修技术。

  4、认真按规定做好污水处理的检测工作。

  5、认真填写好运行记录,如实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指标的检测结果,前后班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尤其是异常情况和曾处理故障的情况,在交接班时互相交代清楚。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单位污水处理站,操作间禁止闲人进入,来单位视察人员需在操作人员带领下参观。

  7、定期进行处理构筑物中污泥的清掏和消毒工作。

  8、定期与卫生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联系,报告设施情况和污水处理检测结果,如需暂停处理,应尽快报告上级部门。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5

  为了全面提升集团的平安消防管理工作,准时消退平安消防隐患,落实各项平安消防规则制度和平安消防措施,在确保平安生产的状况下正常地举行生产;采取逐级平安消防监督检查;终于全集团实现平安生产。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平安消防监督检查的类型

  1.1定期监督检查。集团每季度举行一次综合性监督检查,由集团主管领导组织带队;公司每月监督检查一次,由经理组织带队;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由主任带队;班组每日按班次检查,由班组长主持。

  1.2常常性监督检查。是实行个别的、日常的巡察方式来实现的。在生产过程中举行常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准时发觉新浮现的担心全因素,把担心全因素毁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正常举行。

  1.3时节性及节假日前检查。由各公司按照时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生的逻辑对易发的潜在危急,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举行检查。

  1.4专业监督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平安消防问题举行的单项定性检查。

  对危急性较大的车辆、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于专业性监督检查。专业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利用监督检查,发觉潜在的问题,讨论整改对策举行技术改造,准时消退隐患。

  1.5综合性监督检查。是由集团、公司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举行的全面综合性监督检查。或对生产平安消防等工作举行的平安性系统评价。

  1.6推广企业民主管理的理念,组织员工代表对平安消防工作举行不定期的巡察监督检查。仔细听取员工的看法和建议;充分调动员工的乐观性,筑起坚不行摧的平安生产基础堡垒。

  1.7自行检查。是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对自身所处的作业环境、作业过程和作业后举行的平安消防检查,以随时消退担心全因素;实现“三不损害”即: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

  2、平安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2.1各公司、部门、车间的各项平安消防规则制度是否健全和完美及贯彻落实。

  2.2各公司、部门、岗位的平安消防责任制,贯彻落实执行状况。

  2.3各级平安消防保障体系的运作实施及改进。

  2.4车间、班组的平安消防活动开展状况。

  2.5现场的平安用电、防火设施器材、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平安操作、平安防护、平安警示标志及平安消防措施到位等状况。

  3、平安消防监督检查的办法

  3.1检查表法。是一种初步的定性分析办法,对平安消防管理状况举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3.2普通检查法。主要是利用“看、听、嗅、问、查、测、验、析等手段举行监督检查。

  3.2.1看:就是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利用看来发觉担心全因素。

  3.2.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应、听看法或批判、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响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音等,利用听来推断是否符合平安要求。

  3.2.3嗅:利用嗅来发觉有无担心全因素或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3.2.4问:具体咨询担心全问题,寻根究底。

  3.2.5查: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生的未遂事故要查清缘由,追究责任。

  3.2.6测:对影响平安的有关因素、问题,举行须要的测量、测试、监测等。

  3.2.7验:对影响平安的有关因素,举行须要的实验或化验。

  3.2.8析:分析资料、实验结果等,查清缘由,清除安全隐患。

  3.3平安消防系统评价法

  运用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对各单位举行系统的达标催促性评价。利用系统评价发觉存在的问题,能够有方案地举行落实整改措施;使之尽快达到标准要求,进入国家标准化企业行列。

  4、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

  4.1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的举行记下、统计和分析,以便对生产平安消防举行动态管理。

  4.2查清产生安全隐患的缘由。要举行细致分析,并对各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举行纵、横向的比较,找出“通病”和“个例”,发觉“顽症”;详细问题详细对待,分清缘由、制定对策,尽快解决。

  4.3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必需根据“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举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平安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止作业,待消退危急后方可作业。

  4.4举行责任处理。对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要举行处理,特殊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郑重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必需批判指正并纳入考核范围。

  4.5整改复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准时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举行销案。

  5、平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广泛推行现代平安科学管理手段;不断提升集团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6

  一、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需在公司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生产、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场地卫生管理,组织班组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二、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主管部门和职工监督。

  三、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充分掌握污水处理的`工艺,明确各工艺参数,熟悉设备的特性,并能进行污水处理一般性技术改造,应用和推广、运行调试工作。

  四、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化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随时掌握污水运行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污水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

  五、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本区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在巡视中执行“六勤”工作法:勤巡、勤看、勤捞、勤听、勤嗅、勤摸,并认真、准确地填写当班记录。

  六、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本区的设备及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八、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倾听职工意见,努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7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

  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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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巡查、泄漏检测;各类用户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管网巡查管理

  第三条 管网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保护我公司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管网巡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管道周围的环境状况,分析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检测判断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及时发现危害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活动等。

  第五条 管网巡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巡线员和检漏员实施,实行轮班制度, 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认真履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按工作时间每日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迟到,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衣,佩戴工作证。

  3、巡线员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线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巡查次数、周期、方式由安全检测监督部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定。

  4、检漏员每季度对公司所有户外燃气设施利用手持式PPM级检漏仪检漏一次,检漏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对重点区域应做到不定时多次巡查检漏。

  5、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严格按照《巡线员、检漏员工作标准》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燃气设施有锈蚀、损伤、占压等异常情况或安全标志遗失、掩埋等隐患时,现场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上报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

  6、如发现巡查范围内燃气泄漏时,应第一时间向部门分管副经理和经理汇报,并在抢险人员未到达前尽量采取隔离、疏散人群等现场应急措施。

  7、巡线员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对新发现的施工情况主动向施工方了解施工内容,同时提供相关管线位置、管径压力、材质等技术参数,适时监控工程进度,并上报部门分管副经理或经理。

  8、巡线员和检漏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全天畅通,确保能随时进行联系。

  9、巡线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并存档,并在规定时间交回部门负责人,巡线员要按时交接班并填写交班记录单。

  10、巡线员和检漏员必须保管好检漏仪等随身工具,并保证所有仪器、工具在工作时间内能够正常使用。如因自身责任造成工具的损坏或丢失,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 巡线员、检漏员工作标准:

  1、巡线员、检漏员必须熟悉所巡查区域燃气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压力、材质等基本情况以及各个检漏点的具体位置。

  2、熟悉管网及巡查内容,对所巡区域内的阀门井、调压设备、管线、检查井、占压点、施工地段以及安全标志、标识、阴极保护等设施必须进行细致、认真检查,查验是否正常。

  3、对管线周围6米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应列入检查范围,对可疑路段应扩大检查范围,确保管线正常、安全运行。

  4、检查管道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木枯死、积雪变色或燃气泄漏声响等异常现象,有无因气温变化、雨水浸泡、大车重压、回填不实等原因造成的管网上方塌陷,基础翻浆等情况。

  5、检查管道覆盖层上有无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阀门井盖、检查井盖是否丢失、损坏,检漏点是否可以检测等情况。

  第三章 用户安全检查管理

  第七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目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用户室内(或院内)事故隐患,有效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的使用环境及使用状况、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稽查用户计量器具及核对气量。安检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内容及标准,并形成书面记录和检查报告。

  第九条 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安全员按照年度安检计划实施,安检人员必须遵守如下管理制度:

  1、安全员在户内安检时要严格按照《入户服务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入户服务标准》如下:

  (1)所有工作人员要穿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佩戴胸卡。

  (2)服务前,要和用户电话预约时间,并要准时到达,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要和用户道歉沟通,并再次预约时间。

  (3)进入户内时,要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4)见面后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说话要亲切、文明,态度要诚恳。

  (5)进屋时戴好鞋套,如需维修时,要把工具配件放在随身携带的工作台布上,不得四处乱放。维修时要按《户内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工作中,要随时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工作完毕后要由用户签字认可。

  (7)出门时要和用户打招呼,并说一些“再见”、“告辞”之类的文明用语。

  (8)在用户家中,不经邀请,不得随便乱坐,不得接受用户的任何馈赠。

  2、安全员在户内安检时要严格按照《户内安检规程》进行操作。

  3、安全员要认真、细致的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违章隐患整改通知单》,由用户签字认可,并对隐患督促整改。

  4、在安检中如发现燃气设施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部门经理汇报。

  5、安全员在安检时应严格查处违章用气、私接乱改、偷气盗气等行为,不得包庇、隐瞒、漏报。

  6、安全员在入户安检时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认真检查,细致填写入户安检记录单,由用户现场签字确认,做到检查到位,通知有效。

  7、对在安检中发现的各种燃气设施故障,要现场维修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直至解决。

  8、安全员在安检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9、安检中统计的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一般性问题,应在安检结束后制定初步整改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认后安排相关部门实施整改。

  第十条 居民用户每两年普查一次,商业用户可委托抄表员进行日常检查,安全员每年彻底检查一次。安监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年度入户检查计划。

  第四章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管理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的目的是保障我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不受损害(破坏),减少事故的发生,稳定供气。

  第十二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可能危害到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和因素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安全监护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安全员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监护程序

  1、安全员在接到监护指令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掌握施工地段的管线情况和施工内容,对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与施工方或责任人签定防护协议或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及施工方案。

  2、安全员在监护施工时,必须科学监管、重点跟踪,了解监督施工动向,积极同施工方协调施工方案,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施工内容如有变更迹象时,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确保施工地段管网安全运行。

  3、安全员要做好现场监护日志,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整理监护日志及相关数据并存档。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目的是规范生产运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燃气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安全员实施。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安全员要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有权对相关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中扣掉相应分值。

  第六章 隐患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隐患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第二十一条 隐患管理工作由安全检查监督部负责,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安全员、巡线员、检漏员具体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人的不安全行为

  (1)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按规定检修、维护、保养燃气设施、消防器材等。

  (2)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行为。

  (3)外界人员在燃气设施附近不按规范野蛮施工、破坏燃气防护设施等行为。

  (4)用户私拆、乱改、偷气、盗气、擅动公用阀门、燃气器具不正当操作等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1)不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施工造成的管网防腐失效,安全净距、管线材质、回填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2)管网燃气设施因老化、人为破坏造成的防腐、密封材料失效、管材疲劳等。

  (3)在管线上方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管道。

  (4)在管道上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在管线附近擅自挖坑取土、种植深根植物等。

  (5)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缺失。

  (6)户内燃气管道锈蚀、软管老化、封闭燃气设施、通风不良等。

  3、管理缺陷

  (1)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够完善。

  (2)不按管理制度执行或执行力度不足。

  第二十三条 根据隐患的种类不同,安检部每年制定相应的排查、整改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安检部必须按照隐患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类型、整改措施、是否整改等。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形成的管线占压隐患应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对于较为严重的占压管线,应积极申请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行动,拆除占压建筑物或构筑物。对占压较少、工程量较小的占压隐患,应主动组织改线、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定期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监督部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回访,使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确保燃气设施及管线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

  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 20 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0

  (一)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明确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书,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二)对从业驾驶员资质进行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驾驶员的从业审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驾驶员基本管理档案中“一人一档”的'落实情况,对违章、事故驾驶员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驾驶员评分管理情况,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差、事故多发的驾驶员进行辞退,优化驾驶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驾驶人员的辞退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二次维修、技术评估、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保险。

  (四)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记录。

  (五)基础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司机持证上岗,其他人员教育培训,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场景。

  (六)监督检查:按照“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

  (七)监督检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上报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预测的应急机制。

  (九)监督检查企业的稳定性和稳定性,以及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1

  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半年、年度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作出汇报,并根据学校确定的'意见,在校务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二、办公室、总务处对公用经费和学校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水、电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公款采购物品、车辆燃修费及一般性开支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三、总务处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科室应按监督、检查的要求,认真接受和主动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财务人员要严格财务管理,切把财务审批关。每笔经费开支必须严格审批程序。

  六、财务人员要严格资金管理和帐务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无错帐、漏帐;资金合理使用,严禁公款私存贪污挪用,财务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七、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不按要求填报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等问题应予拒绝开支,发现资金使用不当应提出调整意见。

  八、为增强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将财务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报表,每半年在校务会上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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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项目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完善管理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责任部门

  第二条 综合办公室是负责项目部监督检查与整改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是监督检查与整改工作的全面实施者。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项目部及分部的监督检查与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四条 项目部各部门、各分部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与整改督办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与整改意识,切实采取措施,搞好监督检查与整改工作。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适时督查,部门协助。讲求实效,有查必果。及时汇报,定期通报。反馈回复,注意保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第四章 工作重点

  第六条 各分部、各部门落实项目部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各项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第七条 项目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决定的重要事项或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 业主和集团公司批转项目部的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九条 各分部反映的主要问题的办理情况;

  第十条 其他需要督办监督检查与整改的事项。

  第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对上述各项需要监督检查与整改的工作,追踪调查了解其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指挥长、书记和相关方面汇报监督检查与整改督办情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确定督办事项。综合办公室根据项目部办公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或其他形式作出的决定以及各分部、各部门反映的主要问题,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确定督办内容。

  第十三条 明确督办责任。综合办公室根据会议和项目部领导的要求,就督办事项明确责任。在监督检查与整改过程中,遇有职责不清的,要及时报告,加以明确和界定。对督办内容涉及几个部门的',要协助领导搞好协调,分清职责,确定牵头或主办人。

  第十四条 跟踪督办落实。凡是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要按期完成办结。没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要根据要求搞好催办。对于要求具体、内容重要、时效性强的重要事项,综合办公室要进行重点督办。

  第十五条 承办和催办部门要尽快如实地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各部门要按规定的要求抓好实施,按限定的期限反馈办理情况。

  第六章 工作考核

  第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对监督检查与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报送项目部领导参阅,同时,要加强对监督检查与整改工作的考核。并把监督检查与整改考核评价结果与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作为部门工作评估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xx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 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 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 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 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科室、教研室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第四条 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要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六条 各班级用语用字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和各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挂钩。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 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平等协商的质量决定着集体合同的质量。通过推行平等协商制度,使行政与工会(职工代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企业重大经营方针、目标、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内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以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两个积极性,顺利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第三条 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于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保证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作用。

  1、按照有关规定及人数对等原则,由行政和工会双方组成平等协商委员会,并在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由行政与工会各推荐7—11人对等组成,其中工会一方代表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工会主席或书面委托人为工会首席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人为行政首席代表。工会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平等协商。

  3、参加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行政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审定,工会一方由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通过,双方协商成员产生后,由党政工组织联合发文公布。双方协商成员需替补时按各自产生程序进行增补。

  1.4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就协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对提出建议,进行陈述,表示赞成或否决。

  2.1一方代表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对方代表应给予答复。

  2.5尊重对方成员的协商意见和人格,不得采取歧视和胁迫性行为。

  2.6切实代表各自主体方的利益,及时与所代表的主体方沟通平等协商的情况。

  2.7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8双方代表和记录员对平等协商过程中的个人意见保密。

  3.1企业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进行打击报复。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做不利其就业条件的岗位变动.

  3.2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期满,但其作为协商代表参与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未满的,企业应与其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不少于集体合同期满之日。

  1、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行政和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行政方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推荐确定,职工代表由工会推荐,经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通过。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合同期相同。

  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属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3、各部门(车间)可相应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班组设监督员。监督检查工作与民主管理程序相同,在向同级职代会(车间职工民主管理大会,班组民主管理会)负责的同时,接受上级监督检查组织的指导和检查。

  1、对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订立、修订、变更、解除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4、对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5、每年协商情况应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一次。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起草,签订、变更、解除以及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2、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保证合同切实得到履行。

  3、每年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进行报告。

  1、定期协商制度。协商双方每年至少对集体合同的修改,变更和完善进行2次综合性协商,一般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2、不定期协商制度。协商双方对集体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互通情况,沟通思想,进行平等协商。协商提出要约的一方,应提前1周将拟定协商的事项通知对方,对方应在15日内,重大问题在30日给予答复。

  3、平等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

  4、平等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5、协商未达戍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6、协商要坚持由双方推荐一名非协商代表作为会议记录员。协商记录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予以保存备案。

  7、修改、变更的协商结果,应提交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予以确认,并通报全体职工。

  8、协商会议的主持者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主持方首席代表临时不在可委托本方其他人选临时担任,但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1、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半年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除向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外,每年应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检查情况。

  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可责成其成员每季度对集体合同内容会同行政对应(处)科室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向监督检查委员会汇报并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报告。

  3、下级监督检查机构(除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外)每半年向上级监督检查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

  4、各级监督检查机构及其成员要随时接受职工群众的反映或举报,并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

  5.3协商发起方首席代表介绍平等协商的准备过程,协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要求,提出议案的理由和依据。

  5.4协商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作出回应。

  5.5全体代表讨论,以互相信任,以诚相待和良好的合作态度、充分发表意见。

  5.6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对协商内容逐项进行商议确定。

  5.7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就协商一致的意见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

  6、宣读所议议题的决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存档备案。

  7、协商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应向主管机关,上级工会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取得指导。

  1、监督检查机构可提前10天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下达检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内容等。

  2、被检查单位进行自查,并向监督检查机构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3、监督检查机构成员进行检查,其结果要定期向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和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由领导小组或职代会按权限范围作出决定,组织整改。

  4、职工群众日常监督可随时进行,原则上可向同级监督检查组织反映。特殊情况可向上级反映和举报。

  5、根据反映或举报,同级监督检查机构或上一级监督检查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提出解决意见。

  6、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职责权限,同级领导小组或上级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责成有关方面予以落实。

  1、关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及对已订立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3、关于职工的具体利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请假、职工保险、集体福利、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

  1.1平等协商双方代表的产生、构成和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双方代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1.2平等协商程序,包括协商、签约、中止、争议处理等执行情况。

  1.4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签字、报送登记和公布的执行情况。

  2、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内容:集体合同的全部内容都在监督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五条 对集体合同中带有经常性和周期性的工资发放、工作时间、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项目,可采取定期检查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对集体合同履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可进行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

  第十七条 对集体合同履行中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可进行专门检查。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的方法可采取座谈会,听取行政有关部门汇报,察看现场,个别征求意见,搜集、整理信息,查阅各类统计报表、帐册等办法,及时掌握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的全面情况。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xx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保密监督检查

  第二条 涉密人员每月底应填写《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

  第三条 保密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对研发部、保密办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四条 军品开发办公室、保密文档档案室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保密要害部位进行保密自查。

  第五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组织公司的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公司总经理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七条 保密办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八条 其余保密监督检查状况,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三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专职保密员负责表格的发放和保密工作文档的保存。

  第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领导职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十三条 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物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物流中心各岗位操作规范,结合物流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安全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检查组成员

  组长:物流中心分管领导,其职责为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全盘管理工作。

  副组长:物流中心副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安全隐患检查的组织协调排查工作。

  副组长:行政部主任,其职责为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账,有整改,有复查

  成员:物流中心中层干部其职责为负责配合安全隐患的检查,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章检查形式及内容

  第五条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

  第六条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检查,一种是资料检查。

  第七条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作业人员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危险物品及物资是否按仓储规定储存,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标准,运输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检查内容为现场装卸记录。

  第四章检查时间

  第八条安全检查时间

  1、定期检查:现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2、不定期检查: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3、落实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第五章整改落实原则

  第九条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

  4、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5、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第六章奖惩

  第十条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处罚:

  1、作业中未佩戴手套或安全帽、未穿着劳保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2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2、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3、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4、作业前应检查装卸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凡带故障作业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5、电工独自一人进行维修、拆卸、安装等带电作业的,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6、在装卸作业时,有酒后作业行为的,处罚现金5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处。

  7、由于工作或私事发生争吵、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双方各处罚现金50-1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根据安全作业监督卡打分内容,以1分20元累计,处罚监督卡归属部门扣分累加款项,并交予财务部。

  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供违章、违纪及破坏、偷窃货物的一经查实,公司视其情况予以奖励50-200元。

  2、针对安全监督部门或岗位设立年度安全奖,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65天的,每人奖励2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物流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安全方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在基层的落实。

  第二条安全检查分为综合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安全综合检查由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安全综合检查方案,有关部门参加,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专项安全检查由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3条:安全检查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公司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条:根据特区管委会或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在重要活动或重大节日前夕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安全综合检查由业务主管领导牵头,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不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全面调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由安全负责人牵头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牵头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安全检查的主要数据。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生产单位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要求的情况。同时,检查生产现场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安全检查采取公开、秘密走访基层单位和生产现场的方式,了解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第八条:安全检查的重点对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薄弱单位、事故多发单位和重特大事故多发现场。每月至少对重点单位或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全面掌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填写《安全检查隐患通知单》,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期限,并通知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前的安全,有效控制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第11条:安全检查组应书面总结每次检查的情况,并提交给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整理汇总,报领导阅读。

  第十二条:妥善保管安全检查资料。安全检查资料每年保存一次,供上级部门检查。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9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明确我局有关部门、办公室在船舶安全检查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是海事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大局有关部门和海事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努力。

  第三条:局所属各签证站、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要求,对签证船舶的安全检查记录簿进行检查,督促缺陷船舶纠正缺陷,并申请复验,在船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签发放行签证。

  第四条船舶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体或船舶航行控制设备严重损坏,直接影响航行安全的,航行保障科应当要求事故船舶了解安全检查情况,并通知船舶监督科。安全检查结束后,安全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总安全科,监督科应向长江海事局监督部报告,并进入船舶黑名单。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安全检查及相关工作的管理,规范船舶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船舶安全检查管理情况,督促安全检查员不断改进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0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和规范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二、安全监督检查必须将外来施工单位纳入监督检查范畴内。

  三、由车间领导带领安全监督检查组成员每周对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日常巡检以生产组织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整改情况以及信息相互沟通为主要内容。

  五、检查结束后要填写检查整改责任表。

  六、检查人员要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隐患整改核销制度:

  对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隐患班组按期整改。

  班组接到隐患整改单后,要按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的.规定期限认真组织整改。

  整改结束后,应填写“隐患整改核销表”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对客观原因不能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应在隐患核销表上注明原因及所采取的措施,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对不能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安全员要确认,并有领导进行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责任班组在采取控制措施后,仍应积极创造条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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