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批制度

时间:2023-09-18 18:45:04 泽楠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审批制度(精选1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审批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务审批制度(精选13篇)

  财务审批制度 1

  财务收支是反应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管好抓好财务收支,严格财务收支审批手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销售部门的收入存入银行后必须无条件即时交店财务科做帐,不得截留。

  2、单位的其它业务也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数计帐,不得计帐外帐。

  3、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店的实际,财务收支审批由主管和协管的经理负责。划清权限,分清责任。

  4、为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经店经理会议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为:壹仟元以下的收支由协管财务的副经理负责审批,壹仟元以上——壹万元内由主管经理审批。壹万元——伍万元内由领导班子集体商定,主管经理审批。伍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审批,采取一支笔审批的.办法,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按程序办事,审批的单据必须是符合手续的,经办人、验收人、填制齐全的正式发票。

  6、审批人员不得直接与开具发票方审批收支,必须由我店,经办人员来办理审批手续。

  7、审批人员要具有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对不符合手续的财务收支,不得审批,若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的。

  8、加强财务科职能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审批不符合手续的收支有权有责拒绝受理。

  财务审批制度 2

  财务管理、审批、监督是单位的重要工作,为了保护国家财产,防止违法乱纪、铺张浪费的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

  1、根据工作分工,本单位行政正职为财务管理责任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其它正、副职(支部书记)协助管理。

  2、责任人应努力学习财务知识,认真贯彻国家经济政策,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

  3、责任人应尽心尽职地维护国资安全运转和保值增值。

  二、财务审批

  1、本单位财务管理责任人具有财务审批权;未经责任人许可或委托,其它人的审批一律视为无效。

  2、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规定,把好审批关;应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3、重大项目经费支出,责任人应递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批。

  三、财务监督

  1、责任人、其它正、副职每年应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公开经费开支情况、本人住房、收入、手机使用费等个人重大事项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质询。

  2、责任人、其它正、副职应自觉接受干部廉洁自律审查小组对招待费、个人住房、收入和资产经营管理审查小组对财务收支的审核。

  3、政工干部应做好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财务审批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各项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本着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销包括借款开支和报账、核销。

  第三条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不允许以收抵支。

  第四条学校支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费用支出;第二部分为教学事业经费支出;第三部分为其他业务支出;第四部分为期间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校财务收入支出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量入为出。每月各项费用开支需部门申报用款计划,由财务室汇总编制《月财务收支计划》,项目费用支出计划需报学校董事长签批,其他报学校校长签批并执行。

  第六条对不可预见等特殊情况的计划外支出,应报学校校长或董事长特批,财务室根据学校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费用开支内容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七条项目费用支出:包括车辆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购置与更新,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绿化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对外投资等。

  第八条教学事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租赁费、教研活动支出、教材及教学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条其他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资采购支出,学生食堂职工工资及为食堂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出租门面房的维护管理及相关税费等项支出。

  第十条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如:行管人员工资及为行管人员支付的其他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工作用车车辆使用费、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条报销签字程序

  1.日常费用支出: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校长签批出纳报销

  十二条借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借支必须注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谁借支,谁经办,不允许代办。

  4.不得对个人借支。

  第十三条借支签批程序:

  1.经办人填写借支单

  2.科室负责人签批

  3.分管副校长签批

  4.校长签批

  5.主管会计审核

  第三章财务报销的一般要求及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报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学校统一的报销单据。

  2.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开支用途明确、项目齐全、计算准确、时间清楚、金额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

  3.有出据单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签章。

  4.票据粘贴牢固、整齐、有序(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线)。

  5.按规定需附经济合同、实物入库单、验收单或运输结算单的,手续要齐全。

  6.不允许白条作为付款报帐凭证,对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小额支出,必须先报学校财务主管同意后至少由两人以上经手签名方可报销。

  7.学生食堂主、副食采购,严格采购验收制度,即:食堂采购支出原始凭证必须由食堂指定专人实物验收签字方能作为财务报销原始依据。为保证学生食堂食品绝对安全与卫生,主食采购应取得原始发票;其他副食市场采购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支出,应填制《食堂副食品采购清单》,载明应供商(或摊位)、品名、单价、金额,实物验收人签字可作为财务报销原始凭证。

  8.财务报销严格执行谁经办谁报销的内部牵制制度,严禁经办与审批一人完成的违规行为。

  9.不得将他人借条转冲本人借款。

  第十五条报帐的一般程序

  1.经办人整理原始凭证,按开支项目粘贴。

  2.填写“支出证明单”或“采购用款申请单”(项目费用支出要求附经济合同复印件,材料采购费用须附“入库单”、或供应商“供货结算单”等)。

  3.科室负责人签批。

  4.分管副校长签批。

  5.会计稽核。

  6.校长审批

  7.向出纳报帐

  8.按第二章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第十六条报帐管理办法:

  1.费用报销在一周内报帐。

  2.一般业务借支逾期不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

  3.备用金半年结算一次,否则不予办理续借。

  4.报帐后的多余款项应一次性退还财务,否则从次日起以欠款金额数按月息1%计收逾期欠款利息,连同欠款本金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5.核销借支要向财务部门索取核销收款收据。

  6.未借支直接报销业务,注意钱票两清。

  7.属于当天借支,当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退还经办人。

  8.当天借支,隔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不能退还,由财务部门出纳员开具报帐收据给经办人,证明该项借款已冲帐。

  9.借用的支票、汇票在报帐时,要办理销帐手续,即在支票借用登记薄中注明。

  财务审批制度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农村税费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会计派代理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派代理,每位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

  (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

  (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

  (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

  (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

  (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

  (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激作;

  (5)按时参与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条 收入管理

  1、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

  (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

  (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

  (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

  (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

  (5)回收债权收入;

  (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

  (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

  (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

  (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1)村干部(含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03)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

  (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

  (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

  (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

  (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

  (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纪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 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 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 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会(以下简称两)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 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按月理财

  1、产生村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的办法,公开产生村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 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

  (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

  (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

  (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

  (6)向村“两”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

  (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 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 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会主任、总帐会计和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会、村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 违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 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县农村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审批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 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 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 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 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 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审批制度 6

  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服务、指导、管理水平, 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政务管理制度:

  1、议事制度: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事关全局的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头落实。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要按照会前调研、会前协调、会议准备、讨论、表决的程序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2、会议制度: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召开扩大会议),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奖惩、领导聘任等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系统的规化、方案。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主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的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流通报各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法措施。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3)局务会: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和科室领导成员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各科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以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4)企业主任(厂长、经理)工作会议:由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定召开,企业单位一把手参加,主要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交流经验,解决问题、研究、部署下段工作。分线工作会议由职能科室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5)机关全体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方针政策,落实布置机关工作任务。

  上述会议由办公室将或主办科定负责通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召开前,由办公室将议题经局长审定后印发各位与会人员提前审阅考虑,各科室提交局务会的事宜,事先拿出明确意见,交办公室汇集由局务会决议。

  3、请示、报告及审批制度:

  各单位向市局请示报告事宜,须按公文格式书面报市局办公室,送交有关会议、领导和科室审批,一般不搞越级请示。

  一般请示报告事项按职能分工由科室或主管局长审批。

  4、催办、查办及反馈制度:

  凡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宜,由办公室填写交办单和催办、查办事项登记,分别交有关单位、人员承办。承办单位和人员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反馈卡片,送交办领导。

  5、 印章管理制度:

  局行政章、主要领导人手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各科室印章由科长或一名责任人管理,实行用印登记和交接制度。新印章的刻制更换和报废统一由办公室办理。重大事项用印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 财务开支审批管理制度:

  1、办公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主办科室事先提交预算,报主管局长和局长审批,必要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办理。报销单据由局长、主管局长、经办人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开支:本着廉洁、节约的原则,由经办人事先报纪检书记和局长审批,按有关招待费、会议费标准填写审批卡,凭审批卡安排(参加)会议和就餐。事后经办人凭审批卡和正式报销单据,经审批领导和局长签字后报销,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经办人自负。 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一般在企业食堂就餐。

  3、向基层收取会议费、管理费: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三、 车辆管理制度:

  局机关工作用车由办公室调度管理,实行派车通知单制度,司机凭派车通知出车,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越出车范围和里程,不得私自出车;财务科建立车辆费用开支档案,办公室每月对于出车及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尽力节约开支。车辆维修实行事先报告制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维修。

  财务审批制度 7

  一、财务收支审批的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财务收支包括与公司有关的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既包括现金及其他实物资产的增减,也包括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

  (二)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应由公司收取的款项,或报销不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支出。

  (三)收入主要包括:

  1、商品销售收入;

  2、项目转让收入;

  3、租金收入;

  4、投资收益;

  5、政府补贴收入;

  6、利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收入的减少,主要指销售折扣及优惠等。

  (四)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工程物资采购支出;

  3、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及其他物料支出;

  4、各项费用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运杂费、展览及广告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礼品费、培训费、通信费、中介服务费、税金、利息等等。

  5、偿还债务;

  6、缴纳税费;

  7、其他支出,如罚款及捐赠支出等。

  二、财务收支的审批报销程序

  1、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所经办的经济业务完成后,及时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签名确认;用途不明的,还应注明用途或另附清单;采购设备工具及物资的,应有验收人员或使用保管人员的签收意见或开具入库单(验收单);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还应填写付款审批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一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2、由该业务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并签名确认;

  3、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工程类还应先报工程会计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和董事长审批;

  4、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进行报销。

  5、各业务人员应严格《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各级审批人员也应严格按《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审核原始凭证;若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损失。

  三、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

  (一)收入的审批权限:

  1、需要开据正规发票才能进行收款时,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财务部开据相应票据进行收款。

  2、不需开据正规发票的,经办人应先收取款项或支票,交由财务时向经办人开收款收据,并让经办人在收据里签字认可,财务要及时入账,并在当天的日报表中登记,报公司领导知晓。

  (二)工程材料采购的审批权限:另作规定

  (三)一般费用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费用现均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时间

  1、一般费用报销时间为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进行报销;

  2、其余如遇事情紧急的可在其他工作时间报销。

  3、如无特殊情况,报销人员不得要求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外办理报销;财务人员也不得无故拖延。

  五、关于借款

  1、员工因公借款或领用支票,应由本人按照规定填制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由领导或其指定人员审核签章,然后办理借款。不能收回或报销的借支款项,签字同意的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2、借支后,借支人员应于该项经济业务完成或应该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但最迟应在借支日后的(10日内)进行报销;否则,一律从最近将发放的工资中扣回。

  3、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得因为私事向公司借款。

  4、试用期未满的员工一般不得经办与现金有关的业务。

  5、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其他股东如有个人向公司进行借款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支出,借款时必须注明归还日期。

  六、差旅费

  1、审批: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出书面申请,列明出差事由、地点、时间、日程安排、费用预算、需借支金额等,一般员工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级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借支:员工持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到财务部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按核定的借支额支付借款。

  3、报销标准:出差人员所乘坐交通工具在规定标准以内的,可按机票及车船票据实报销,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节约的费用可按50%奖给个人;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话费补贴实行定额包干制度,报销时需出具当地住宿发票。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副总经理以上

  部门经理及副经理

  其他人员

  车船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住宿费

  省内

  8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省外

  120元/天

  70元/天

  40元/天

  特殊地区

  150元/天

  100元/天

  50元/天

  市内交通费

  省内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省外

  25元/天

  20元/天

  15元/天

  特殊地区

  30元/天

  25元/天

  20元/天

  误餐费

  省内

  40元/天

  30元/天

  20元/天

  省外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特殊地区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话费

  补贴

  省内

  10元/天

  5元/天

  5元/天

  省外

  20元/天

  15元/天

  10元/天

  说明:1、以上标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两人共同出差,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超过两人的分别按标准报销。

  3、不属会务组安排的单个出差人员,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4、公司已派出车辆的,不再报销车船费及市内交通费。

  5、如公司统一安排食宿或所报会务费等已包括食宿费的.,不再单独报住宿费和误餐费;如已另行报销业务招待费的,应扣除当日相应的误餐费。

  6、本规定中的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高消费城市。

  7、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当天只报误餐费;以上误餐按2餐/天计,不足一天的,按半天的误餐费报销。

  七、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从严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确需出外就餐时,公司的陪同人员不得过多,变成内部消费。

  各职务权限每次开支最高标准

  级别

  开支金额

  备注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或副经理

  按实际用餐人均按(30元/餐)以内报销

  报请

  其他人员

  事前报请

  八、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50元以上,XX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界定条件的各种设备、用品、物品。

  1、每月初,各使用部门必须上报其领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超计划领用的,应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原因,呈总经理批准,方可领取。

  2、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得领发新品。专业性较强的用品需经非使用者的专业人员鉴定确属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才能换新。

  3、员工领用物品应在《物品领用台帐》上登记,工作离退,个人必须办理清退手续,财务部方能给予结算工资。

  4、对报废低值易耗品的,财务部设相应账簿进行数量反映,随时记录形成报废原因,详细列出清单。对管理不善和人为浪费及损毁造成报损的,应追究使用人和部门直接负责人责任。

  5、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公司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月采购计划和领用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门购进,由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九、宣传广告费

  1、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印刷品、年历、赠品、大型演出活动的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

  2、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总经办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总经办和审批人的责任。

  3、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销售收入的2%的范围内。

  十、其他费用

  1、其他费用包括电话费、水电费、小车费、报刊费、培训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应大力动员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厉行节约。

  2、电话费:公司员工应做到通话时长话短说,言简意赅,能传真的则传真,同时杜绝用公司电话闲谈及打信息台。原则上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的,话费限额包干,超支自付。

  3、水电费:必须加强管理,防止浪费,能实行定额管理的尽量实行定额管理,节约奖励,超额自付,以提高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的自觉性。

  4、车辆费:小车费包括油料款、修理费、路桥费、路费及其保险费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支付费用,降低车辆费用开支。

  5、报刊费:公司订购报刊、杂志的开支,需总经理批准,订购时应以业务相关报刊、杂志为主,娱乐性的为辅,并尽量共用,提高利用率。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应努力筹办内部报刊,以增强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凝聚力。

  6、培训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付费培训的,应事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费用自理。

  十一、食堂费用

  食堂费用包括公司食堂购买材料、燃料、用品、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公司内。

  财务审批制度 8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xx年国家先后发布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

  (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

  (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如小天鹅集团的“裁决”制度,就是先由业务员申领支出裁决,附上单据并签字。再由部门会计核对预算并签字,报部门主管审核,之后报财务总监审批,最后由董事长签字。可见该审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比较适合于大型集团单位采用。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财务审批制度 9

  支出是医院从事正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和损失。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支出的范围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的范围,提高开支的标准,应认真执行医疗机构20xx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支出,确认支出,其核算方法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变更时要进行说明,确保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有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二、医院的各项财务支出,申报单位必须填制“费用结算单”,有关批准人在“费用结算单”签字审批,原始发票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结算单”后,各责任人不再在发票上签批。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事由,职别等情况,有会议通知及其他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将通知资料附在后面,做为核算依据,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差旅费后各责任人签批。

  三、医院资产购置、房屋修缮工程支出,要严格执行医院的年度预算,在付款前必须填写“医院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医院资产购置报销审批单”,并提供资产购置或修缮工程合同书。未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的购置、修缮支出财务不予付款。严格控制超出预算的支出。当年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不得实施。特殊情况可以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但必须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方可进行。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一次采购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购置支出,采购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科书面提出用款计划申请,财务科审查后根据医院资金状况筹备安排资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每月二十五日编制下月采购计划,于每月三十日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财务科后,方能进行采购业务。

  四、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报销手续、各种支出所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合法性,在“费用结算单”注明报销是由.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部门领导、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

  五、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才予办理。

  六、医院各项财务支出审批的程序是:经办人在报销结算前应将发票和有关单据整理粘贴好,按规定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并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主管院长签批;主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制单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出纳根据记账凭证付款结算。

  七、会计人员在办理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已批准的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应列当期的支出不能列在下期。

  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不同科室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核算科室收入;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对非临床、医技科室也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核算指标,核算其运行成本。合理制定科室材料、物资消耗定额,凡能分清应由哪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凡由各科室共同耗用不能分清由那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采取既合理又较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科室的成本。对科室不可控制费用的单位成本如临床、医技科室的水、电、气、洗涤、消毒等用品力求节约,并进行定期考核。

  财务审批制度 10

  一、组织架构图

  财务总监

  二、部门职能

  1、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2、编制资金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成本费用,进行税收谋划,提高企业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安全、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5、加强财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算账、报账。

  6、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 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经济信息,当好领导参谋。

  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三、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

  1、受财务总监直接领导,负责公司财务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3、负责日常财务处理工作,保证资金进出安全。

  4、负责向决策层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5、负责主持报表年审、税务检查、协助工商年检等工作。

  6、负责组织安排资产的清查及盘点等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情况,综合分析子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进行财务预测。

  8、负责协调与银行、税务、工商的关系。

  9、负责对有关经营合同进行财务审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

  1、对财务经理负责,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3、负责收集、归纳、审核请款单、报销单据等各种原始凭证,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汇总等日常账务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报表的编制及说明。

  4、负责审核对各施工单位付款情况、发票的收回情况并审核发票的真伪

  5、负责经济活动指标分析并为经营管理者提供财务信息。

  6、负责核对会计账目,及时清理各项往来账。

  7、负责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报税,及时领用发票和按时缴销发票。

  8、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关票据。

  9、负责参与财产的清查及盘点。

  10、具体负责报表年审、税务检查、协助工商年检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员

  1、对财务经理负责,具体负责出纳工作。

  2、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3、认真审核付款凭证,严把发票关。

  4、负责办理银行开户及销户工作。

  5、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6、定期编制《资金周报表及月报表》。

  7、负责工资核算及发放。

  7、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并盘点现金库存。

  8、负责部门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管理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程序及管理规定

  1、公司的财务开支按预算与审批相结合进行管理,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2、预算内一般日常性费用开支,先由部门内部经理审核,然后送至财务室审核,再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3、资金的划拔、非费用类开支等,由财务总监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

  4、预算外支出、特别项目开支和大额开支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定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办人根据付款、借支或费用报销的需要,分别填制《现金借款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工程款支付单》等,附上经总经理批准的相应合同、协议及其他付款依据(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纪要)等,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二)日常借、付款及报销的管理

  第一条按照谁借款谁归还的原则,不准代他人借款,更不得以他人名义借款自用。第二条日常的借、请款原则上当月借款必须在当月内报销,确因客观原因需延期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经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审批,否则,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直至销清全部借款。

  第三条借、请款只限于本公司员工,如属公司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请款,须经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审批方可。

  第四条借、请款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若遇总经理不在公司经特别授权时,由其授权人代为办理审批,事后由财务人员补办有关手续。凡不按审批程序、资料不全、项目填漏、领导批示不明确等情况,无论紧急与否,财务一概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自负。

  第五条若属进度款的请款,请款人必须提供付款依据,并附上《支付通知单》,在付最后一笔款时,必须核对清账目,且拿回发票再支付。

  第六条报销票据必须真实、有效,有关费用必须合法合规,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粘贴。

  财务审批制度 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资金支出安全,并能尽量减少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第二条生产性支出。在既要满足生产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库存合理的前提下,根据签订的购货合同和月初经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用物资。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主管复核后方可报销(在预算范围之内)。

  第三条非生产性开支。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置,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各部门不得自行购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办公室根据部门批准的申请计划组织购置,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对外投资统一由公司本部开展,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从事任何对外投资。对于50万元以下短期投资款项的支付由总会计师、总经理联签;50万元~2000万元的短期投资由总经理会议决定,报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核准;2000万元以上的短期投资必须由董事会决议后实施。对于长期投资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即可投资;投资金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投资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在建工程项目开支。公司下属各部门(包括下属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时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拟新建或改造项目的职能部门要对拟投资项目提出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书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属各店为店总经理批准),即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后由项目小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部主管、公司资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财务部组成)进行集体讨论。讨论通过并会签后,根据拟投资项目概算总额与公司所规定的核准权限呈报不同的职能部门。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具体核准权限如下:

  3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由各分店总经理、财务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资产管理部组成的项目小组会签后即可实施;3万元~5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还必须在上述小组会签后报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上述会签及联签后,还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实施。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时,由客户写出申请,项目小组和设备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财务部审核,其款项的支付,3万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总经理签字,3万元~50万元应由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超过50万元时,还应报董事长核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的结算须在审计部门审计及监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及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一)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报各店(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购买;对于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后,报经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对于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基础上,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和加签。

  (二)公司本部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下,则由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总经理审核审批,最终必须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报销;对于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基础上,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和加签。

  第七条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

  公司本部报销的审批权限:对于一次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1000元以上至1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核批准;1万元以上至3万元,必须由总会计师和总经理联签;超过3万元,则必须由董事长加签。

  第八条工资的支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工资由所属的人事部门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经分店(或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支付;公司本部的工资开支,工资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由财务部负责核发。

  三、其他事项的审批权限

  第九条暂借款的审批。由于业务需要,因公出差或购买货物需预支现金的,预算内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部部长签字批准,1000~5000元由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5000~10000元由总经理批准,10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所支付的现金,前款没有结算清的,一律不再借款。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借款,预算范围内5000元以下一律由各分店(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必须按照上款要求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担保合同由财务部起草,经法律部(或法律顾问)复核,按公司有关程序会签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对外担保(抵押)500万元以下的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提供担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担保(抵押)事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方可实施。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对外开展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银行借款的审批权限。借款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由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6000万元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借款;超过6000万元,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借款。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借款。

  四、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审批制度 12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行为,明确公司财务支出的内部流程、决策程序及审批权限,完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确保全公司的各项预算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公司财务工作实行预算管理模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行使审批权。

  第二条 审批范围:本公司直接经营活动、对外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发生的款项收支,纳入董事会审定通过的年度预算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一只笔审批制度,财务总监及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若应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的缺失,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审批原则

  第四条 经办人为审批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对该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审批人为审批事项的决策人,对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

  第六条 子公司总经理应对本公司全部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超过规定限额提交股份公司领导核准的事项,股份公司层面承担领导责任。

  第七条 任何审批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

  签署审核意见、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审核要求。

  第八条 子公司总经理可对公司预算范围内的审批事项授权行使,但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审核。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九条 预借款及公司关联往来款项审批规定

  1、预借款包括出差临时借款、采购临时借款、办事处支付备用金以及其他临时性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各分管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超过此限额的预借款,应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

  第十条 预付款审批规定

  1、公司各项预付款项的支付均按经济业务发生所签定的合同约定执行。预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经济业务,由业务部门经理初审后,经分管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支付。超过此限额的预付款支付,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2、超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项,应由业务部门初审后,经分管副总及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支付。

  第十一条 涉及员工薪资、福利费事项的财务审批规定

  1、每年年初,由公司人事部及财务部参与,会同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及业务提成的所属部门共同制定计件工资及业务提成标准方案,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实施。

  2、公司的薪资发放,由各所属部门制定月工资发放金额,同时将工资发放计算标准一并提交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发放。

  3、公司固定福利费事项的调整由公司人事部提出具体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签发后实施。每月发放时,在实施方案范围内,由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发放。

  4、公司临时性员工福利发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核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涉及保证金退返的财务审批规定

  合同保证金的退还由公司业务归口的部门在保证金退还到期日出具相关意见,经公司分管的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支付。

  第十三条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财务审批规定

  1、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与公司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均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投资运用资金(含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银行借款、对外担保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财务部门依据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应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资本性的购买资产、出售资产业务,实施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在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完毕后,由所属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经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工程建设、装修改造、设备大修理等建设性支出的`财务审批规定

  1、公司单项建设性支出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相应权限审批。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公司单项建设性支出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相关的资金支出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第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各项费用的审批规定

  1、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控制和月度计划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定控股子公司全年各项费用预算,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2、各控股子公司在全年预算额度内进行指标分解,控股子公司按月度分解指标,向公司财务部上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月度内由控股子公司总经理逐项安排,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3、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内发生的超预算费用,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第十六条 公司费用报销审批规定

  1、公司对部门费用支出实行预算与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各部门按相关费用明细:差旅费、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项目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定全年预算总额,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后实施。

  2、各部门严格控制全年费用开支,在预算额度内发生的费用支出,由部门经理初审后,报分管的公司副总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销。

  3、单项费用支出在2 万元以内的临时费用预算申请,可由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单项费用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临时性费用预算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依据批准的预算方案审核报销。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的审核职责: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财务审核工作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审核事项做决定。

  第十八条 财务总监的审核监督职责: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审批职责。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审批制度 13

  第一章 审批权限

  第一条 商会财务收支实行日常开支由副会长审批,大额支出,单笔支出在3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审批程序由副会长负责审批;单笔支出在3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则按照审批程序先由副会长审核,最后由会长负责批准;单笔支出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商会副秘书长办公会议决议负责审批。

  第二章 审批范围

  第二条 财务支出具体包括费用借支、费用报帐、办公物品采购及办公室房租物业费支付等。

  第三章 审批要求

  第三条 任何费用在发生之前都应先履行请示义务,非经副会长允许,超时间、超范围发生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四条 支出审批及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单)→主管或分管负责人签字→财务主管票据复核→副会长审批(超过副会长审批权限的按审批权限流程)→出纳付款→会计报帐。

  第五章 审批责任

  第五条 各项财务收支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每一项收支业务,对于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且违反制度规定,或有超标准、超限额开支,经办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的,均不得办理款项收支和相关手续,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第六条 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应在各自的.审批范围内行使审批权,不得超范围、超预算审批,也不得化整为零进行审批。财务人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商会财务制度的开支及报销凭据予以剔除。

  第七条 各项财务收支的经办、签字、复核和审批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环节把关,商会如发现有巧立名目开支,徇私情开支等,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如发现有营私舞弊,伪造票据等严重违规情形,对当事人将给予严厉处罚。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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