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6 19:49:07 制度 我要投稿

维修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修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维修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

  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 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xx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xx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维修管理制度2

  1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科必须 24 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2 、值班员工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处水、电、暖等设施具体情况。

  3 、值班员工要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喝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对待报修项目要及时处理,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 、维修值班的电话是保持与学校各部门联系的重要通讯工具,不得私用 , 保持线路畅通。

  6 、值班员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7 、值班员工要做到文明、主动、优质的为师生服务。

维修管理制度3

  一、供电系统管理

  1.供电运作和巡视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房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配电装置及高压室经常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或机电设备公司。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在夏季供电高峰时,应按负荷的需求,有计划的切换变压器。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管理处办公室许可方可进入。

  8.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房内公共照明、指示、显示灯具等设施的完好。

  二、供水管理规定

  为保证向用户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加强供水管理,达到节约用水、满足用户需要之目的,特规定如下:

  1.由管理处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水管员负责对楼宇水池、水箱钥匙的保管和水池、水箱的清洗工作。

  2.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管理处应尽力保证随时向住户供水。在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先通知住户;停水后必须采取临时供水办法,向住户供水。

  3.地下贮水池、天面水箱每年应彻底清洗两次(特殊情况由水管员向管理处建议增加清洗次数),并送水质样品(或由水务局取样)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检验,水质必须合格。水箱人孔应加盖、加不锈钢纱网密封并加锁。

  4.水管员在巡查中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杜绝浪费。

  5.抄表员每月要对每户用水量进行分析,发现用水异常应进户查询,帮助解决用水浪费现象。

  6.随时向住户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7.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

  三、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设设备,是高层住户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

  1.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电梯队维修技术人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并经市劳动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电梯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随意调动)。

  4.各电梯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电梯工对讲机随身带,做到随叫随应,从电梯故障反映时起不得超过8分钟到场。

  5.如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中控室保卫应首先用大堂至电梯轿厢内的对讲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利用摄像系统观察轿厢内乘客的行动,并尽快通知电梯维修工前往求援乘客。

  6.电梯工应每日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填写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领导研究解决。

  7.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电梯任何设备及功能不准变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电梯工认真执行电梯半月、月保、季保、年保的定期保养内容,认真维修电梯所发生的`故障,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

  9.维修、保养、正常停电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在基层挂牌告示。

  10.下月电梯检修检修、保养耗用材料计划、工作计划,应在当月25日前报电梯队审批、备料安排。

  11.每月5日电梯队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除值班外),并做会议记录。12、每季度电梯进行一次由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人组织的安全检查。

  四、消防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二)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三)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四)三级检查

  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

  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五、房屋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认真解决用户入伙后房屋维修问题,在本着实事求是,划清责任,合理收费,服务用户的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1.用户在入伙时同管理处人员共同验收房屋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在交验单上分项注明整改项目并签字,由管理处负责联系地盘组织专人维修。维修后管理处实行消项验收,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等费用由地盘负责。

  2.用户房屋自入伙起一年内发生的房屋质量问题,均属于建筑施工质量保修期保修内容,管理处在接到用户投诉和反映情况后,如果工程较小,涉及金额不大,则维修班自行维修。如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或涉及金额较大,应立即报告工程部和主管领导,联系发展商,由发展商找施工队保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在施工质量保证金中摊销。

  3.用户入伙满一年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入伙后未整改的遗留问题,原则上同第2条。属于用户在使用和改建或装修中发生的问题,由用户自行负责。

  4.如用户需要进行一般性的维修,可直接向维修班提出维修申请,由管理处维修班进行维修,维修后由业主签名验收,维修班按成本价合理收费。

  5.如用户提出大的维修申请,维修班应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派专职人员核实情况,制订维修计划,组织人员维修,维修后由用户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字。

  6.凡楼宇内、外公共部位发生的维修,由管理处负责完成,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在管理费中开支,不再向用户收费。

  六、公共建筑设施保养制度

  (一)目的:通过对建筑有计划的保养,使建筑美观耐用,保持完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二)原则:日常发现建筑有缺陷的,及时进行维修;并有计划地对建筑物实行系统的保养。

  (三)职责: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清洁保养由清洁班按照《清洁绿化管理手册》中有关规定负责执行,填写相应的清洁记录;其它保养内容由维修班负责执行,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记录》。维修班长每年初根据公共建筑设施保养计划标准,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制定出公共设施年度保养计划。

  (四)内容:

  1.屋顶。每2年对隔热层进行保养一次,对面砖破碎或裂缝较大的应及时更换,并对面砖表面用白水泥勾缝。

  2.外墙饰面。每年对重点部位进行清洗;每3年进行全面清洗;在清洗时,发现有外墙饰面脱落的应及时进行修补,恢复原样;对于外墙渗水的,请参考《房屋维修加固手册》修理。

  3.内墙饰面。每3年进行全面保养。对粉刷面发现有裂缝应修补;对磁砖面裂缝较大的应予以更换,对认为可疑部位用小铁锤轻轻敲击,发现有空鼓的地方,进行更换或在以后日常巡查中注意,发现有脱落及时修补。

  4.楼梯间。楼梯间踏步每3年进行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楼梯间墙面粉刷,日常发现有裂纹、龟裂、剥落等应及时修理;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对粉刷内部有损坏的,用小铁锤在可疑的地方轻轻敲击,如发出空壳声,则有起壳现象,确定起壳范围后进行修补。

  5.门。对防火门日常发现有生锈或掉漆的,应及时修理;每年全面保养一次,对生锈、掉漆或起皮部位应重新刷漆;对防火门轴承上油一次。对其它类型门每年对轴承上油一次。

  6.防盗网、花园围栏。根据损坏程度确定重新刷油漆的周期,原则上每2年应刷油一次,最长时间不超过4年。

  7.窗。每年保养一次,对门窗框松动、翘曲,应将锚固铁脚的墙体凿开,将铁脚取出扭正,损坏的应焊接好,并将门窗框矫正后,用木楔固定,墙清理干净洒水润湿后,用高强度水泥砂浆把脚重新锚固,并填实墙洞,等砂浆强度达到要求后,撤去木楔,把门窗框与墙壁间的缝隙修补好。对断裂损坏部位可按原截面型号用电焊接换。翘曲或损坏严重的门窗扇,应卸下进行矫正,焊接后重新安装。每年对配件上油一次。

  8.公共地砖。日常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每3年进行全面保养一次,发现地砖损坏或裂缝严重的应更换。

  9.吊顶。日常对吊顶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每3年揭开石膏板查看吊顶钢丝,有生锈严重的应取下更换。

  10.人行道、车行道。日常发现有损坏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及时修补;每年保养道路一次,对表面起砂的应先用榔头把酥松起砂的部分敲松,然后用高压水枪冲刷干净后,用高强速凝水泥砂浆修复。

  11.管道。原则上管道每3年应全部刷油一次,但对重点部位,有必要时可以增加次数(如室外一楼地面的管道可以每年刷油一次,对室内管道,严重污染的应随时刷油)。

  12.污水井。每年揭盖检查清理污泥一次。

  13.挡雨篷。每年全面检查一次,对螺丝部位进行加固,对脱胶部位进行补胶;在大雨等天气来临前,应视情况增加保养次数。

  14.玻璃幕墙(包括玻璃门)。每年对玻璃幕墙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及保养,对玻璃幕墙(玻璃门)的玻璃胶进行检查,发现有脱胶的应补胶,对玻璃门轴上油一次。

  15.在大风等来临前夕,应对窗户、玻璃幕墙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维修管理制度4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局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市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五、对外租车管理

  1、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对外租车原则: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为保证防汛抢险,工程施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

  3、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

  4、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需要租车时必须填写租车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要注明申请部门、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带车人,租车申请单需要部门负责人、主管局长、主管车辆局长、办公室负责人签批,签批后交办公室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车管人员根据出车时间、地点确定租车费用。

  5、被租车司机得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有租车申请单方可出车,被租车司机必须听从办公室车管人员,以及用车单位带车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完成出车任务后立即返回.

  6、被租车辆出车时,根据工作需要,需要改变行车路线增加费用时,带车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车管人员联系,回来后及时补写租车申请单补出差价。

  7、被租车辆车主日后报销时凭租车申请单,并由

  税务部门开出的租车专用发票为依据报销,每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服从车管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给车管人员出难题。

  9、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维修管理制度5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专机专责制度或包机制度,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二、所有设备都要有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实行操作合格证制度,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三、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坚持五定(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期对润滑部位清洗换油)和三级过滤(向固定油桶经过滤、由油桶向油壶装油经过过滤,由油壶加入到加油点经过过滤),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支架、地面等应保持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加强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的`管理,对于传动设备要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进行设备的启动与停车,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查、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消除,脏、松、缺、乱、漏等举手之劳可以解决的问题,应随时在检查中进行解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务、交指标、交原料、交操作指标、交质量、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卫生、交记录;五不接即: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交接双方要在现场逐项交接,在操作日记上正式签字。

  七、生产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发现特殊响声、振动、漏气、火花等紧急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记录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处管道及支架,应有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整,定期检测。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九、维修工人(机、电)对包机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对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人们解决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维修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维修管理制度7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客服、保安、保洁、工程人员的服装管理。

  一、为了塑造公司统一形象,提升服务人员的士气与工作气氛,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项目经理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三、办公室负责员工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物业客服保安保洁人员信息:物业部依照公司在岗物业客服保安保洁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办公室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办公室按照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物业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保洁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五、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客服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衬衫、领花;

  保安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衬衫)、夏装(半袖、长裤)、冬季大衣、布鞋及配件(帽子、帽徽、肩章、领带);

  保洁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夏装(半袖、长裤)、配件(头花、口罩、胸牌、手套)及布鞋。

  工程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配发时下季节服装一套及所在岗位的必备标志物。

  3、客服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一年;

  工程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半年;

  保安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帽子、帽徽、领带、肩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限为两年,布鞋的使用期限为半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至少两年);

  保洁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头花、口罩、胸牌、手套及布鞋的使用期限为半年。

  六、着装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需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公司工作人员。

  3、身着制服时,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4、员工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5、所有人员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工作,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七、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物业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1.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2.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3.制服有明显污迹或褶皱严重的罚款10元/次。

  八、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九、量身定做工作服的员工,若于工作服申购期间离职的,且其工作装已量身,厂商已在制作的,则该员工应全部缴还公司工服订做金额,并由综合部于领到该员工工作服的当日通知其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十、各部门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领衣物,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服装折旧费计算: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以上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十一、所有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提前一月上交“辞职报告”,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离职员工本人将“辞职报告”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需在“辞职报告”上注明工作装的扣款幅度和金额。财务人员将根据“辞职报告”上注明的工作服扣款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维修管理制度8

  皮带输送机检查检修周期分为三项内容:

  1 日检

  2 旬检

  3 月检

  4 其他要求

  1、日检

  (1)检查皮带跑偏情况,发现跑偏部位及时调偏。

  (2)检查皮带接头是否牢固平整和皮带扣磨损情况,对接头连接处有效尺寸降低30%以上时,必须重新订扣。

  (3)信号装置是否声光兼备,清晰可靠,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4)检查皮带架子、歪斜和不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各部位滚筒运转情况,应保证滚筒各部位螺栓,弹垫齐全,声响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更换。

  (6)检查传动装置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是否缺少,及时紧固。

  (7)检查各部位清煤器是否起作用。

  (8)检查液力偶合器油量、易熔塞、防爆塞使用情况,检查对轮销、弹性盘磨损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9)检查传动装置各部温度是否超限,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检查皮带松紧程度是否符合要求。

  (11)检查机尾挡煤板是否起作用,皮带机沿线积煤情况,及时清理积煤。

  2、旬检

  在完成日检内容的基础上,应完成下列检查检修项目。

  (1)检查减速器油量及油质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添加和更换(油液以埋大齿轮1/3为合格)。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2)检查减速器各部位齿轮磨损情况,检查窜轴量,检查各部间隙,不符合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3)对各部滚筒添加润滑油脂,检查滚筒有无破裂,键是否松动,胶面滚筒胶层是否脱层或有无裂口。

  (4)检查皮带机涨紧绞车电机、蜗杆、蜗轮减速器油质及磨损情况。

  (5)检查偶合器油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补充更换。检查对轮销、弹性盘磨损情况,磨损严重的进行更换。

  (6)对机尾挡煤板皮子磨损严重漏煤的进行更换。

  (7)对清煤器皮子磨损超限的`进行更换。

  3、月检

  在完成旬检内容基础上,应完成下列检查、 检修项目:

  (1)对皮带机电机,涨紧车电机摇测绝缘电阻。

  (2)对减速器漏油部位进行处理。

  (3)对减速器油进行更换清冼油箱(三个月一次)。

  (4)对减速器内各齿轮磨损严重的,将减速器升井更换。

  (5)调整电机与偶合器对轮间隙不超过2-4mm。

  (6)拆掉减速器检查滚筒轴外花键、内花键、减速器内外齿套磨损情况(每两个月一次)。

  (7)检查机头大架和机尾架是否开焊、变形,机尾架滑靴是否平整,连接是否紧固,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其它要求

  (1)各使用皮带机的单位,应按日检、旬检、月检制度要求认真对皮带机进行检查、检修、维护。

  (2)各单位要对设备的卫生等包机到人,责任到人,挂牌留名,并按要求检查落实。

  (3)检修工除按检修制度进行检查检修外,升井填写记录,旬检、月检应填定期检修记录。检查、检修过的设备应保证中班、夜班正常运行,否则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由本队分析追究检修人员责任。

维修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维修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维修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健全我司物业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维修行为,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

  物业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物业部主任负责日常维修的统筹、指导工作。

  2、物业部主管负责日常维修工作的执行、跟进、检查、监督、考核,及维修管理制度的落实。

  3、物业部员工负责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4、物业部内勤负责每月日常维修记录资料分类、归档工作。

  四、维修流程

  (一)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1)

  1、报修部门物品、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填写《维修单》一式两联,报送物业部主任。

  2、物业部主任接到《维修单》后,转交当班主管。 3、物业部当班主管收到《维修单》后,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维修分类:一、简单小修:物业部员工接到维修任务后,准备维修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对报修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5、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维修人、维修解结果,并请报修部门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报修部门对维修结果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维修单A交保修部门保留存档,维修单B交物业部办公室存档。同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视发现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2)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汇报当班主管。

  2、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当班主管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3、维修分类:

  一、简单小修:根据当班主管安排,领取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

  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维修完毕后,应让分管主管或部门主任进行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阐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五、维修时间安排

  1、物业部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四,针对各部门报送的非紧急维修任务进行集中维修,(可以灵活处理,不限于该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在2日内修复。

  2、对于紧急维修任务,在接到《维修单》当日内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对报修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做出限时承诺。

  六、维修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本制度规定,不准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

  2、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门人员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3、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路或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关防护设备、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严违规、违章操作。

  4、接到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下在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单日进行维修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相关部门人员。

  5、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6、维修人员必须做好维修验收之后,及时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

  7、物业部员工平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8、物业部员工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9、在维修期间不得与报修部门员工长时间私聊,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更不得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维修监督

  1、部门领导不定期查看《维修记录表》的相关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我司阁内、周边及报修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

  2、当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时抽查相关维修情况。

  3、报修部门可对维修工作的各类情况向物业部领导直接反应。

  4、本部门同事间对相关维修情况有相互提醒告知义务,有直接向部门领导反映相关维修状况的权利。

  八、处罚规定

  1、无特殊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故意拖延的,扣6分;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难报修部门人员的,扣7分;。

  2、对不服从当班主管或部门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的,扣10分。

  3、对维修验收之后,不及、如实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的,扣5分。

  4、对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故意隐瞒不汇报的,扣8分。

  5、不积极配合协助同事做好相关维修工作的,扣5分。 6、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穿戴必要防护设备,违规、违章操作的,扣10分;违规私自行动的,扣20分。

  7、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雅现象,不当行为的,扣10分。 8、在维修过程中与报修部门人员长时间私聊,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的,扣8分;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10分。

  9、维修完后工具未归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遗失的照价赔偿。

  10、维修当班主管监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

维修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有效开展,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维修工作的管理

  1.学生宿舍的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楼楼长具体负责;

  2.各楼楼长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建立主动性查报以及学生、其他工作人员查报相结合的制度;

  3.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玻璃、家具、床等设施损坏后,由舍长到值班室报修,楼长接到报修后应核实情况及时填写报修单进行维修;

  4.公共场所的水电暖、门窗、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等设施,由楼长和保洁员每天负责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报修;

  5.维修材料购进要有严格报批手续,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要分别追究采购、验收、保管等各个环节当事人的责任;

  6.维修材料的领用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在填写由维修班长、领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签字的出库单后,方可领用。

  (二)维修工作的要求

  1.严格维修材料管理制度,维修材料从采购、出库到使用,都要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浪费。

  2.严格维修登记制度,学生报修要认真登记,各楼楼长根据维修登记报告分管区域维修人员,每一项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要填写设施维修回访单让学生签字,并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地作好登记,以备核查。

  3.严格维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区域包干,责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减少窝工现象,提高用工效率。

  4.严格维修监督制度,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和学生“自管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维修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5.对当天维修工作,本楼应有专门人员对报修单位进行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材料。

维修管理制度13

  1目的

  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4职责

  3.1设备负责人对大检修进行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3.2安全负责人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3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控制程序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4.1.1设备检维修计划分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

  4.1.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设备负责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3年度大修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检维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

  4.1.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检维修负责人直接下达。

  4.1.5检维修计划应包括设备及安全设施检维修的内容。

  4.1.6检维修计划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检修准备工作

  4.2.1公司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挥部。设立大修指挥负责人、成员、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4.2.2应根据检维修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b.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2.4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a.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b.编制检维修方案;(检修规程已明确的,能按照检维修规程进行检修的,可不再编制检维修方案。)

  c.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d.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e.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f.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g.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4.3检修作业管理

  4.3.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检维修安全。

  4.3.2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需要,办理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3.3安全负责人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4设施交接

  4.3.1检修前交接

  a.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当设备检修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b.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c.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d.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检修后交接

  a.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b.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c.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d.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e.检修后试车应与负责运行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f.生产设施检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产厂长、公司安全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

  5、一般日常检维修作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检修维护作业都应按规定记录。

维修管理制度14

  1、正常情况下,维修人员每天10点以前必须入井,否则一人一次处罚10元。

  2、每人每月有4天休班时间,不准集体休班,只准轮休,每天至少有两人上班,多休班一天每人每天处罚30元。

  3、有事提前请假,否则每人处罚50元。

  4、通知开会,班长必须参加,否则一次处罚10元。

  5、维修人员工作上必须听从矿上安排,否则除所修棚子不计数外,另罚款100元。

  6、架棚质量则点棚人员负责监管。

  7、当天所放的材料当班没用完在下班前必须堆放整齐,否则一次处罚10元。

  8、作业地点的水管、风管、电缆线及设备等必须保护好,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200元。

  9、入井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整齐,否则矿部查到一次罚款10元。

  10、在上级到矿检查时,维修人员必须听从矿方安排,否则一次处罚50元或50元以上。

  11、在危险地段维修必须采取抬棚、点柱及飘蒜等措施控制好,否则出现冒顶时后果自负,抬棚、点柱、飘蒜等维修基本措施不给报酬,特殊情况除外。

维修管理制度15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查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4.1.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 竣工验收

  4.3.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 相关记录

  《检修计划》

  《检修安全告知书》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维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维修管理制度07-01

维修管理制度08-14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29

公司维修管理制度03-28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07-02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03-24

电力维修管理制度03-08

宿舍维修管理制度03-06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02-18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