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4 14:28:14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5篇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

  1.总则

  1.1 为了加强SF6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和检修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SF6开关设备是指以SF6气体作为灭弧或绝缘介质的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组合电器(GIS)、SF6断路器、SF6负荷开关等设备。

  1.3 本规定编制依据:

  1.3.1 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603-1996) 《气体绝缘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

  1.3.2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xx]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xx);

  2.运行基本技术要求

  2.1 运行人员经常进入的户内SF6设备室,每班至少通风一次,换气15分钟,换气量应大于3-5倍的空气体积,抽风口应安装在室内下部;对工作人员不经常出入的设备场所,在进入前应先通风15分钟。

  2.2 运行中GIS对于运行、维修人员易触及的部位,在正常情况下,其外壳及构架上的感应电压不应超过36V。其温升在运行人员易触及的部分不应超过30K;运行人员易触及但操作时不触及的部分不应超过40K;运行人员不易触及的个别部位不应超过65K。

  2.3 SF6开关设备巡视检查,运行人员每天至少一次,无人值班变电所按照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导则》规定进行巡视。巡视SF6设备时,主要进行外观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并作好记录。内容包括:

  2.3.1 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的位置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工况相符。

  2.3.2 现场控制盘上各种信号指示、控制开关的位置及盘内加热器是否正常。

  2.3.3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2.3.4 各种压力表,油位计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2.3.5 断路器、负荷开关、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指示值是否正常。

  2.3.6 外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情况。

  2.3.7 有无异常声音或异味发生。

  2.3.8 各类箱、门的关闭情况是否良好。

  2.3.9 外壳、支架等有无锈蚀、损伤,瓷套有无开裂、破损或污秽情况。

  2.3.10 各类配管及阀门有无损伤、锈蚀,开闭位置是否正确,管道的绝缘法兰与绝缘支架是否良好。

  2.3.11有无漏气(SF6气体、压缩空气)、漏油(液压油、电缆油、机油)现象.

  2.3.12 接地是否完好。

  2.3.13 压力释放装置防护罩有无异样,其释放出口有无障碍物。

  2.4 对气动机构三个月或每半年对防尘罩和空气过滤器清扫一次。防尘罩由运行人员处理,空气过滤器由检修人员来做,运行人员应及时作好联系工作。空气储气罐要每周排放一次积水。运行人员负责每二周检查空气压缩机润滑油油位,当油位低于标志线下限时应及时补充润滑油。做好空气压缩机的累计启动时间和次数记录。空气压缩机寿命一般在20xx小时,记录该数据可作为检修的依据。若在短期内空气压缩机频繁起动,说明有内漏,运行人员应及时报检修进行消缺。

  2.5 对液压机构应每周打开操动机构箱门检查液压回路有无漏油现象。夏季高温期间,由于国产密封件质量不过关易发生泄漏的,应特别加强定期检查工作。做好油泵累计启动时间记录,平时注意油泵起动次数或打压时间,若出现频繁起动或打压时间超长的情况,需要及时与检修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3.维护、检修基本技术要求

  3.1 SF6设备维护、检修包括:定期维护检查(小修)、临时检查(临修)及大修。

  3.2 SF6设备维护、检修原则:国产SF6断路器,除临时检修外,一般情况下每隔1-2年进行机构小修维护,每隔5-6年机构大修一次;对同类型、同一时期出厂的SF6断路器,每隔10-13年对灭弧室进行抽样解体(与制造厂协商),视状况确定检修范围。中外合资(设备主件进口)、进口SF6断路器,按制造厂说明书规定进行检修。只有当运行时间较长(10年以上)且生产厂家有明确规定需要时,或运行中出现事故、重大异常情况时,方考虑进行解体大修。

  3.3 SF6设备定期维修检查(小修),除操动机构外,不对SF6设备进行分解工作,内容包括:

  3.3.1 对操动机构进行详细的维修检查,清扫设备本体,处理漏油、漏气或某些缺陷,更换某些零部件。

  3.3.2 检查辅助开关。

  3.3.3 检查或校验压力表、压力开关、密度继电器或密度压力表。

  3.3.4 检查传动部位及齿轮等的磨损情况,对转动部件添加润滑剂。

  3.3.5 断路器最低动作压力与动作电压试验。

  3.3.6 检查各种外露连杆的紧固情况。

  3.3.7 检查接地装置。

  3.3.8 必要时进行绝缘电阻、回路电阻测量。

  3.3.9 油漆或补漆工作。

  3.3.10 清扫GIS外壳,对压缩空气系统排污。

  3.4

  SF6设备临时性检查(临修):断路器达到规定的开断次数或累计开断电流值时;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GIS内部发生故障时;GIS处于全部或部分停电状态下,对断路器或其他设备进行的分体检修,其内容与范围应根据运行中发生的问题而定,这类分解检修宜由制造厂负责完成。

  3.5 检修人员应按制造厂要求定期更换空气压缩机润滑油。

  4.SF6气体的质量监督

  4.1 SF6新气的质量监督

  4.1.1 SF6新气到货后,应检查是否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气瓶编号、净重、生产日期和检验报告单。

  4.1.2 SF6新气到货后,充入设备前应按GB12022验收。抽检率为十分之三。同一批相同出厂日期的,只测定含水量和纯度。

  4.1.3 国外进口的新气,亦应进行质量复试,可按IEC新气标准或生产厂的国家标准验收。

  4.1.4 SF6气体在充入电气设备24小时后,方可进行试验。

  4.2 运行中SF6气体的监督

  4.2.1

  SF6设备补气:如遇不同生产厂家的气体需混用时,符合新气体的质量标准的气体均可以混合使用;补气时应注意接头和管路的干燥。在运行或检修中,若发现SF6设备内部的SF6气压有异常降低或报警(经温度变化曲线校正后),应首先查明漏气点并将缺陷处理完毕后,方可补充SF6气体,并作好记录。

  4.2.2

  SF6气体泄漏检查(检漏试验):泄漏测试可分为定性、定量检漏两种方式,定性检漏仅作为判断试品漏气与否的一种手段,是定量检漏的预检。原则上优先推荐采用定量检漏(包括挂瓶法、局部包扎法),其标准为年泄漏率小于1%。若生产厂家有明确保证不必定量检漏,则可用灵敏度不低于10~6毫升/秒的定性检漏仪测试,若有报警现象,则必须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定量检漏。

  4.2.3

  SF6气体湿度检测(微水试验):SF6断路器、负荷开关内部(有电弧分解的气室),SF6气体含水量标准为:交接和大修后不大于150ppm,运行中不大于300ppm;其他设备内部(无电弧分解的气室),SF6气体含水量标准为:交接和大修后不大于250ppm,运行中不大于500ppm。试验中须特别注意连接管路和接头的干燥,以防止将潮气带入设备内部。同时填写记录时须注明试验当时的温度、使用的仪器型号,因为环境温度不同、使用仪器的不同,对同一台设备测试的结果会产出一定的差异。

  5. 电气试验

  5.1 GIS出厂试验项目

  5.1.1 外壳压力试验;

  5.1.2 接线检查;

  5.1.3 辅助回路及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5.1.4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机械试验和机械操作试验;

  5.1.5 电气、气动的辅助装置试验;

  5.1.6 主回路导电电阻测量;

  5.1.7 密封性试验(SF6泄漏试验,空气泄漏试验);

  5.1.8 局部放电试验;

  5.1.9 主回路及辅助回路耐压试验;

  5.1.10 终检。

  5.2 SF6断路器和GIS交接时预防性试验项目

  5.2.1 SF6气体湿度试验及气体的其他检测项目;

  5.2.2 SF6气体泄漏试验;

  5.2.3 辅助回路及控制回路绝缘电阻测量;

  5.2.4 主回路耐压试验;

  5.2.5 辅助回路及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5.2.6 断口间并联电容器的绝缘电阻、电容量和tgδ;

  5.2.7 合闸电阻值和合闸电阻投入时间;

  5.2.8 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特性;

  (若制造厂家有明确质量保证不必测量速度,则现场试验可免测分、合闸速度)

  5.2.9 断路器分、合闸不同期时间;

  5.2.10 分、合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

  5.2.11 导电回路电阻测量;

  5.2.12 分、合闸直流电阻测量;

  5.2.13 SF6密度监视器(包括整定值)检验;

  5.2.14 压力表校验(或调整),机构操作压力(气压、液压)整定值校验,机械安全阀校验;

  5.2.15 操动机构在分闸、合闸、重合闸下的操作压力(气压、液压)下降值;

  5.2.16 液(气)压操动机构的泄漏试验;

  5.2.17 油(气)泵补压及零起打压的运转时间;

  5.2.18 液压机构及采用差压原理的气动机构的防失压慢分试验;

  5.2.19 闭锁、防跳跃及防止非全相合闸等辅助控制装置的动作性能;

  5.2.20 GIS中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试验;;

  5.2.21 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

  5.2.22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值;

  5.2.23 GIS的联锁和闭锁性能试验;

  5.3 大修后试验项目:5.3.1~5.3.23,其中5.3.9、5.3.10、5.3.15、5.3.18适用于机构大修后。

  5.4 定期检查维护试验项目:5.3.1、5.3.3、5.3.6、5.3.7、5.3.10、5.3.11、5.3.16、5.3.17

  6.设备评级和缺陷管理

  SF6设备评级和缺陷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3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矿)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矿)长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二、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业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应由车间向厂(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二、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4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5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术语和定义(无)

  3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6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7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8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9

  第一节总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工作票”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停电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需送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0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中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修理、维护保养、清洗、检验检测等。

  1.2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3设备检修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采取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

  1.4设备检修要做到检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化、检修流程规范化、检修管理信息化。

  1.5设备检修遵循的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1.5.3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1.5.4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1.5.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1.6加强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制定、备件材料采购、检修施工方案编制、组织施工、单机运行、试验、冷热态验收、联动试车以及竣工总结等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

  1.7设备检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2职责分工

  2.1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装置的检维修工作,保证全公司装置检维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装置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装置日常维修和停工检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

  2.3维修车间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标准。2.3.2制定和完善本企业设备检修制度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2.3.3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检修计划。

  2.3.4组织制、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汇总、审核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2.3.5参与本单位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审查,选择检修承包商并对其进行考核;签订外委检修合同。

  2.3.6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各种设备检修管理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2.4采购职责

  2.4.1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2.4.2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要求。

  2.5生产车间职责

  2.5.1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5.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2.5.3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2.5.4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2.5.5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计划、项目实施、备品配件、检修质量、检修市场、运行维护保养等。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设备检修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3.2.2设备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3.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维修计划。

  3.2.4各车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对于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3.2.5车间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审批下达后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2.6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3.3项目实施管理

  3.3.1设备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对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实施全过程管理。

  3.3.2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以下内容:

  3.3.2.1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3.3.2.2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3.3.2.4承包商分包检修项目时,就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对委托施工的企业全权负责。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对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对检维修环境进行风险评价,并做好应急预案。

  3.3.3签订合同时应采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检维修类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3.3.4所有委托检修的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对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3.3.5对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3.3.6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落实的要求。

  3.3.7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8装置停车检修期间,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3.3.9设备检修前,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

  3.3.10制定进入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防止检修作业过程中缺氧窒息、气体和粉尘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3.3.11检修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专用工具,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润滑油脂不见天、不落地,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见天、不落地;上要覆盖,下要衬垫)、“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器材摆放一条线、现场摆放规范化)、“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扁铲,不乱用撬杠盘车,不乱用非专用工具,不乱用润滑油脂,不乱用配件材料)。

  3.3.12检修现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井然有序,做到“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二清”(当班施工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3.3.13装置大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规格化不合格不开车)。

  3.3.14检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

  3.4检修备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学合理储备和供应高质量的备品配件,保证检修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自制,并确保采购的备品配件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3.4.3车间要定期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报送机械动力中心汇总、审核,由物资采购部门在平?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做到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3.4.4提高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准确性,避免造成积压。检修项目的实际领料与施工用料一致,检修项目余料应在施工完成后实行退库管理,大型事故备件修复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3.4.5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3.4.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检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3.5检修质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石化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检修技术规定。

  3.5.2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检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3.5.3在设备检修前,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企业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4设备部应采取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3.5.5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3.5.6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法规、制度。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3.5.7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5.8对承担运保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3.6检修市场管理

  3.6.1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通过专业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3.6.2应加强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并进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

  3.6.3建立并完善总部层面的检维修市场资源库,逐步实现各企业必须从检维修市场资源库中挑选承包商。

  3.6.4建立检维修资质第三方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对炼化生产装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检修、维修所涉及的检维修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检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方能准入检维修市场资源库。

  3.6.5完善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把资质认证和检维修市场资源库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实现对各企业检维修资源市场的动态规范管理。

  3.6.6检修项目承包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3.6.6.1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

  3.6.6.2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执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3.6.6.3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3.6.6.4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3.6.6.5具备相应的检修业绩。

  3.6.6.6无因违规受到中国石化和各单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伤、同位素仪表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除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放射性源许可资质。

  3.6.8每年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至少1次综合评审。

  3.6.9对未列入设备检修承包商名录(检修企业资源市场)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承担检修业务、技术服务的公司商,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

  3.6.10应严格检修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严禁承包商对检修项目肢解分包以及无资质企业挂靠等行为。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6.10.1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2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须经由设备部同意。

  3.6.11要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3.6.12要对检修质量、HSE业绩较差,严重违反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承包商,给予缩减检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检修项目业务、直至清除出检修资源市场的处罚。

  3.7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3.7.1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运保)是指生产过程中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7.2运保业务委托承包商时,应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本规定3.3.2款的有关要求,明确运保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3.7.3应对承担运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办法。对属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签订其他检修合同。

  4检查与考核

  4.1设备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每年定期组织设备检查以落实本办法执行情况。

  4.2装置检维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

  6本制度由设备部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1

  1、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⑴工作票制度;

  ⑵工作许可制度;

  ⑶工作监护制度;

  ⑷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打开井下高压防爆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该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打开箱体;进行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设安全栅栏、挂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3、检修高压防爆电气设备控制回路或箱体内部回路时,必须将高压防爆开关的隔离拉开并闭锁,拉出手车并确认隔离绝缘板已挡好,在开关的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检修高压开关柜时,必须将高压开关柜的上、下隔离刀闸拉开,并使其有明显的断开点。隔离刀闸拉开后必须将操作手柄锁死,在电源侧刀闸加装隔离绝缘板并在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警示牌;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要将反送电的上一级电源开关切断,在相关的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检修高压开关柜的隔离开关或高爆开关接线腔时,必须将母线电源切断。

  6、在检修单电源高压开关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时应将三相短路接地线挂在隔离开关下方、断路器上方;对具有反送电可能的开关,应在断路器上下两侧各挂接一组三相短路接地线。

  7、严禁打开开关门、防爆盖试送电和带电检查、排除故障,禁止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8、在检修变压器时,必须将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拉切、闭锁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9、检修带pt的高压柜时,停电后必须拆除pt的一次侧、二次侧保险,以防反送电。

  10、在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检修时,停、送电操作及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等工作应由值班电工操作,禁止维修人员自行操作;无人看守的变电所,停电开关应设专人看管。停、送电工作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警示牌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悬挂、摘取。

  11、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佩带高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验电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且合格的验电器。

  12、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一人检修。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2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3、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4、工作前应先检查岗位上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5、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6、特种作业应严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是指定的的操作人员才可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7、检修中,如行车起吊物品时,被起吊物品下,严禁有人停留。

  8、起吊重物时,应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9、行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起吊物从作业人员上方经过或停留。并根据检修人员的指挥来进行操作,当出现多人指挥,对操作信号不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操作。

  10、检修人员在使用行车时,严禁多人指挥的,由专人指挥行车进行操作,应做到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11、各检修岗位在检修时应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检修过程中,每天在派班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13、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防止不安全现象的出现。

  14、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即是本项目组的.安全负责人,在布置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好检修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明确可能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3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8.附件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4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5

  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

  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

  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

  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

  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

  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

  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

  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

  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

  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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