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8 20:18:1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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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社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社区管理制度

村社区管理制度1

  在稳步推进城市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社区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伸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社区保洁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经费落实和管理办法,并张榜公示,有效解决了社区垃圾处理问题,对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作出新的尝试。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社区低保户、特困户、(计生二女、独女)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安排。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社区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

  2、负责社区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居委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社区内垃圾坑,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坑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个月配发两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6、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社区分管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替工人员。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居委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居委会的居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须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反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居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年终奖给予全额发放并适当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路面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村社区管理制度2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西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出台西渡镇村(社区)、站所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辖区内财务独立核算的村(社区)组织和站所,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村(社区)、站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村(社区)、站所财务实行镇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账务代管和资金监管制度。村(社区)、站所设立公共帐户,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通过村公共帐户。各个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防止集体资金平调、挪用、侵占、截留和私分。

  三、财务管理规范。村(社区)会计、出纳分设,村委、社区主任主管财务审批,支部书记核批。站所由站长主管财务,镇分管领导核批;出纳由站所民主推荐,党委、政府考核确定。村(社区)公共集体帐户预留四个印章,即: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公章、村(社区)财务专用章、村(社区)主任私章、村(社区)出纳私章。每季度记一次帐,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并在固定公开栏进行财务公示。

  四、报帐程序规范。所有开支要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字,出纳复核,财务负责人审批;村(社区)1000-5000元的'开支应经村(社区)“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一次性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由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站所500元以上的开支报主管领导同意。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支出必须有中标合同、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书及税务发票,通过西渡镇农经站及其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帐,并做到专款专用。村(社区)干部工资、养老保险及补助标准要通过党委、政府审批方可发放。擅自提高标准、发放工资及补助,视作贪污处理。

  五、开支要规范。各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每个单位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在年度总收入10%以内,杜绝烟、酒票据,村(社区)招待费开支为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村(社区)经济组织成员签字证明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但不能超过纪委规定的接待标准。

  1、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召开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2、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来村联系和检查工作,确需要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3、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其成员的误工补助、福利费、困难补助、劳务费等费用的。

  4、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流动商贩处及集贸市场购买农户自产自销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

  六、票据使用规范。村(社区)收取各种款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站所使用财政往来结算收据。开具票据要规范清晰。收款收据由核算中心从镇财政所领取,统一发放、登记和管理。核算中心每月或者每季度将收回的收据存根到镇财政所缴销。县直各单位及镇凭村级组织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者税务发票付款,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付款,付款通过银行转帐汇至村(社区)集体公共帐户,严禁现金结算。向村级组织收取款项要使用正式收据或发票,严禁使用非正式单据(白条)收款。

  七、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每个单位出纳每次只能支取现金3000元,用完以后再支取。

  八、镇农经站在记帐的过程中,发现违规发票要及时向镇纪委和党委报告。

  九、责任追究

  1、所有收入(含村公益事业捐款、集资、国家项目投入等一切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并入帐,把款项存入公共帐号,否则视为贪污。

  2、非生产性开支超出年度总收入10%和出现烟、酒等招待费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镇纪委严格追究责任。

  十、本制度从此文件下发日起执行。

村社区管理制度3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社区)干部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执行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各村(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对消极怠慢,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1、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2、如遇特殊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应向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未经请假,发现一次则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

  三、上班制度

  1、严格履行村(社区)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处理好日常事务。

  3、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

  四、值班制度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职责。为加大维稳工作和规范农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周六、周日必须安排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值班。乡双休日带班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五、请销假制度

  1、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一天以内必须向村(社区)支部书记请假,二天以内必须向乡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工资200元、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2、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后销假。如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外出活动时,未征得党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则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实行降职和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撤职处理。

  六、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1、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社区)建设、民生、公益事业及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采取“四议五公开”工作制度。

  2、需召开党员、干部、村(社区)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七、责任追究制度

  在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过程中,把村(社区)干部上班考勤纳入考评内容。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进行,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村社区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社区村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我市社区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村社区管理制度5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村社区管理制度6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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