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1 18:30:04 芊喜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6篇)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即属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三产、项目部。

  第二章特种设备范围

  第三条特种设备范围为:

  一、锅炉;

  二、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

  三、厂内运输机械、铲车、翻斗车等。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

  第四条锅炉。

  一、制造厂家必须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有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二、使用时必须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锅炉设备进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锅炉的安装必须由省级职能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单位安装。

  五、安全运行:

  (一)机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司炉工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四)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动力站及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

  (五)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保养和维修

  (一)机务科应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周期,编制锅炉维护、保养和检验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变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应有专业人员实施并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报市级管理部门批准。

  七、锅炉设备的各项技术资料、合格证、修理计划、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归档保存。

  第五条起重机械设备

  一、购置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安装必须是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发给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

  三、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每年按要求应检查一次(电镀等有腐蚀气体的车间、起重设备每年一次)。由机务科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不合格的设备应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四、机务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程》执行。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第六条厂内运输机械

  一、单位内运输机械车辆应有可靠的合格证明,证明必须符合技术规程要求。启动器、操纵机构、制动器、音响、灯光信号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二、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并严格执行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三、物品必须装载正确,捆绑牢靠,平稳。必要时须用绳索捆绑,堆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物件拖地驾驶。严格禁止人货混装。

  四、院内及施工现场行驶时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汽车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车间内部、出入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公里;

  (二)铲车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内部、出入门或倒车不得超过3公里;

  (三)翻斗车,不得超过十公里。车间内不得超过3公里。

  第七条其他特种设备

  一、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可靠。严格按计划周期规定要求维护、保养、修理。

  二、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鉴定,有合格证,在鉴定期内使用。

  三、操作人员必须经设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凭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有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八条根据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下列人员由市劳动部门管理。

  一、电工作业:输、变、配电、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修理、试验等作业。

  二、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气焊、气割、气体保护焊及电弧焊等作业(含锅炉、压力容器焊接)。

  三、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安装、维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脚手架架设、拆除等作业。

  四、办公区及施工现场机动车辆驾驶作业:行驶在办公区或施工现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驶机具的驾驶作业。

  五、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的司机。

  六、锅炉司炉作业:司炉工。

  七、其他必须经市主管部门考核持证上岗的工种。

  第九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主管部门、机务科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第十一条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进行复训,复训周期按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第十二条属市主管部门管理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工种时,要征得技安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调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回原工种工作时,必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种,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技安部门可根据情节,经主管领导同意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门可根据情节,有权扣证一至十二个月,或者提出行政处分意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部门和项目部,发生事故,根据情节,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抵触时,则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2

  1、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7、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0、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3

  1、全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一般情况下权限分别属于生产部、设备动力部、行政部。有相关业务的部门根据需求提交申请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把综合意见反馈给具体部门;具体部门根据综合意见进行调研,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设备动力部提交具体的采购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或经评审后,方可进行采购。

  2、设备订购到厂后,具体实施部门应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缺损,附机、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与有关文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如有缺件,应立即向原制造厂索取),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将文件存档,并根据情况复制材料供安装、调试及生产维修之用。

  3、设备需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具体实施部门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安装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列入厂控的设备,厂主管领导应参加安装验收。

  4、设备验收内容:

  4.1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出厂检验的'主要精度标准和项目进行检验。

  4.2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时,操作传动部分的灵活性。

  4.3电气控制设备的状况。

  4.4液压装置及渗漏情况。

  4.5安全防护装置。

  4.6设备外观。

  4.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4.8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件及验收项目。

  5、设备经验收无误后,由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申请,报企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方可投产使用,财务部方可付款。

  6、设备在验收过程中,质量管理室负责记录全部试验数据,发现问题要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未达到验收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内部协调工作,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负责对外联系,解决各种事宜。

  7、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小型与易安装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安装。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生产,更好的为工厂生产系统服务。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设备维修人员。

  三、维修与考核:

  维修:

  1、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报修单进行设备维修(详见报修流程图)。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并根据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修过程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

  2、遇紧急和特殊情况,维修主管有权指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和工序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考核:

  1、考核人员按照设备维修人员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做出评定给予打分。(详见维修人员考核办法)

  四、加班与休假制度:

  1、设备维修主管根据设备报修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加班,负责跟踪检查,共同解决问题。

  2、车间维修工实施月28天工作制。为保证生产,休假按周日轮休制实施。为了防止同时休假,应提前请假,及每周日至少有2名维修工和1名电工值班。如有特殊情况,本月出勤超过28天,可向领导申请补休。

  五、各维修人员区域职责明细:

  机修人员区域职责明细

  1、机修A负责维修区域:大线切割车间、6B1车间、6B2车间、4B研磨车间、抛光车间。

  2、机修B负责维修区域:6S研磨、4S研磨、9B9S研磨。

  3、机修C负责维修区域:小高速倒边、大高速倒边、低速倒边车间。

  4、机修D负责维修区域:外形加工、晶片清洗、49S腐蚀、SMD腐蚀、分频机机械部分。

  电工人员区域职责明细

  1、电工A负责维修区域:分频机、大线切割车间、6B1车间、6B2车间、4B研磨车间、抛光车间、外形加工、SMD腐蚀等车间的电气维修。

  2、电工B负责维修区域:6S研磨、4S研磨、9B9S研磨、晶片清洗、49S腐蚀、小高速倒边、大高速倒边、低速倒边车间等车间的电气维修。

  3、电工C负责维修区域:老厂多刀机、测角机等设备的维修(机械和电气)、新厂研磨工序测频仪、环境。

  实验室设备

  4、电工D负责维修EFG测角设备。

  六、备品配件,工具管理制度

  1、设备,维修主管根据维修需要支领备品配件,负责对备品配件使用情况跟踪监督。

  2、备品配件严格实行交旧领新原则,不得随意丢弃,好坏混放,杜绝损坏和浪费备品配件情况发生。

  3、各维修工段现场暂存备品配件必须严格使用制度,做好使用登记。

  4、各维修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5、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正确,合理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使用。

  6、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建立工具报损制度,按照报损原因申请,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七、设备零部件的外委加工:

  1、设备主管根据维修设备实际情况,安排所需零部件的外委加工和零件的验收,做好记录。加工明细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遇特殊情况做到先请示后加工原则进行。

  2、设备主管定期与工厂会计、加工户进行沟通。以便会计对加工费用及时核算入账,加工户及时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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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置:工厂购置特种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国家定点厂家产品。

  2、安装: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3、特种设备严格按使用说明管理。

  4、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

  5、特种设备有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活好用。

  6、特种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国家规定机关考试,领取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来禁喝酒当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7、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有关设备要做好预防试验仪表要定期样对铅封。安技部门每月组织专家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书,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应停用整改,经安技设备部门验收后启封使用。

  8、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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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二、机电科负责建档管理,实行一台一档。

  三、定期检测工作有各分管单位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定期完成。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资职的`单位检测,并出据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四、设备的使用有所属单位负责管理,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养,各类记录齐全。

  检修必须制定大、中、小修计划;

  有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有检修记录及验收结果。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正确使用以及保养和故障处理。

  六、实习操作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人负责指导和监护方可上岗。

  七、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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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不参与培训,不得上车。

  5、适时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二、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

  2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每月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经理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触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年必须进行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须进行一次等级评定。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是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3)经修理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8

  1.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内容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引用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记录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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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装卸人员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气的充装设备和lng站充装人员。

  第三章特种设备要求

  第三条充装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第四条充装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充装设备的档案、台账、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六条充装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禁超期运行。

  第七条充装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充装操作规程

  第八条槽车对位后,检查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条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第十条每班充装工都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第十二条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十三条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第十四条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第十五条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第十六条接好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第十七条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第十八条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第十九条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第二十条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第二十一条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第二十二条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lng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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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加强设备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则》,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用机械设备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各分公司明确设备日常管理职能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2、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机管人员对本公司设备进行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及内业资料管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对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制定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各分公司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2、参与公司重点项目设备配套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

  3、编制公司设备装备规划,审核分公司的设备购置申请。

  4、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组织交流、推广“四新技术”的典型经验和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5、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对设备进行组资并建立设备台账,掌握公司设备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设备能力,按时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的有关报表。

  6、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设备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处理。

  7、定期组织公司设备检查和评优活动,表彰奖励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8、负责公司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公司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的监督、使用。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1

  1.设备技术状态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的设备目录划分。主要生产设备属B类设备,其它设备为C类设备。建立设备台帐和卡片。企业拥有的机电设备,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统一分类编号,按设备的类型,以厂(部、室)为单位逐台建立台帐和卡片。

  2.帐卡一式三份,设机械动力部、资产财务部、各基层单位各执一份,每半年核对一次帐卡物,每季末基层单位向机械动力部报送设备内部变动、增减表、均列为管理的考核内

  3.制成的代号和编号,逐台制成金属号牌,固定在工作机构本体的醒目处。

  4.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4.1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有机电设备主、辅机性能参数,检修技术规范,设备维护状况,主要备件目录,消耗及储备定额,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技术改造记录,润滑状况,设备事故记录,装用轴承,调拨记录,封存报废记录,图纸目录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2设备技术档案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机械动力部平时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检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评选考核内容。厂内设备调拨时将设备技术档案一并办理移

  5.设备的移装、外借和调拨

  5.1设备的移装。基层单位因生产需要对某些设备作内部移装,必需提出申请和移装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鉴定认可后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由机械动力部组织实施。

  5.2设备外借,必需经领导批准。借方必需承担借用期内的固资折旧费和维修费,并要保质保量按期归还。外借设备原则上是企业闲置的设备。

  5.3本企业内部调拨,统一由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理。调入、调出单位统一凭机械动力部办理本单位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的增减,资产财务部凭调拨单办理使用单位及折旧费用的转移。

  5.4设备外调须经领导批准,按上级规定的财务手续办理,该机的备品配件随机按价调拨。

  5.5设备的让售、出卖、拆套转移和拆除等项工作,统一由公司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

  6.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管理

  6.1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维护保管,建立档案并做好防潮、防锈防变质、防腐蚀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审定封存闲置设备,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封存闲置设备的有关手续,通知财务部门停止折旧提成、然后原则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闲置设备启用,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启用手续,并通知财务部门恢复折旧提成,启用投入生产。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2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3

  一、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大宗材料的采购

  大宗材料的采购,就是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这类材料需整批购入,以便施工项目的展开。

  这类材料的采购流程为:

  (1)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程预算人员根据图纸编制《材料预算书》。

  (2)《材料预算书》编制完成后送交技术总负责人复审,复审过程中应及时跟技术人员联系,并解决相应问题。

  (3)《材料预算书》复审通过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将终稿下发材料采购员正式联系采购事宜。

  (4)大宗材料的采购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遵循“货比三家,就近采购”的原则,并将招标情况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询价结果比质比价决定供货厂家。

  (5)供货厂家确认后,由采购员依据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应有:材料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运输方式和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和税金承担情况等所必需事项。

  2.小批量材料及工具采购

  小批量材料及工具的采购,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消耗品,仪器配件,工具及劳保用品,如卷尺、火焊工具、砂轮片、角磨机等。

  在此材料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1)施工小组组长根据施工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及工具进行盘查,将所需材料、设备等编制《材料、工具需用清单》,上报该项目的施工或生产主管经理。

  (2)主管经理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对各项材料、工具等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签字确认,交予材料采购员。

  (3)采购员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协调库管员对清单所列材料进行划分,对库存已有的材料,直接下发给施工小组,超出库存部分或库存没有的,及时予以采购并交付施工小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同时规定:

  (1)对于劳保及常用的消耗品(如砂轮片、胶布、角磨片、石笔等),应有一定的采购循环周期,每次采购前,由采购员出具采购清单,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采购。

  (2)采购员不得采购未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材料采购清单》中所列材料。

  (3)采购员有权对施工项目所提材料计划提出复核,并上报相应主管,超量时可酌情采购发放。

  (4)小批量材料及设备采购,采购员应就近选择固定的几家供货商,便于经费结算和准时到货。

  3.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

  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或因预算失误造成材料、设备缺量时后补预算计划的采购。

  这类材料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下料员或施工负责人将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项目经理,并协同项目经理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查,确需采购的增加部分制定《材料预算补充书》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主管领导根据施工情况复核后签字下发材料采购员,采购员根据《材料预算补充书》组织采购事宜。采购过程同大宗材料的采购。

  二、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1.材料验收

  (1)所进材料要有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原件,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有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标准牌号及规格、批号、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标志,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志。

  (2)受压元件用材料如锅炉钢板、钢管和焊接材料应有齐全的原始质量证明书,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

  (3)材料的表面质量必须符合此相关材料标准规定。

  (4)材料验收后,材料员要及时对材料进行分类和标注,钢材和其它金属材料分类遵照种类、型号、材质、规格有序摆放,并悬挂标识或加注标记,同时登记造册,说明其预算使用去处。

  2.材料复检

  (1)对入厂的钢材,焊材等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要达到相应标准所列要求,复检合格方可下发使用。

  (2)对复检结果登记造册以便查验。

  3.材料保管

  (1)材料库所保管的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或复检报告、登帐建卡。

  (2)经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员要及时做好标记。

  (3)合格、待验或不合格的材料,应分区堆放并应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识。

  4.材料领取和发放

  各施工单位材料领取时,须在材料员处填写领料单,大宗材料发放按照到货后便交付施工项目部的原则,由施工方统一管理协调材料的使用,但施工方必须出具材料具体用途及用量,由材料员监督和登记,并对照技术人员所提材料计划,酌量发放,小批量材料、工具、设备及消耗品领取时需在库管员处登记材料领取情况。

  材料发放原则及材料员的'职责:

  (1)施工部门、班组或任何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材料员出具领料单据的材料,否则视其消耗材料情况予以处罚。

  (2)施工部门、班组和个人须按照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不当操作或故意损毁的,一经发现,按损毁材料的双倍价值予以处罚。

  (3)材料员和库管员应适当限制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发放,不能无节制发放,以免造成工人的滥借滥用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浪费严重的,发现一次,罚款五十。

  (4)库管员应对工具和设备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及时盘点库存,并将信息反馈给材料员,材料员适时了解工具设备使用情况,以便对必需消耗品及时补充库存。

  (5)材料员需定时对施工区内材料剩余情况进行盘点,并对照预算情况及时与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从而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及材料使用情况,协调技术员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尽量达到少浪费、低损耗,使材料与施工进度在预算中的比例相符。

  (6)材料员需定时与施工人员对下料情况进行核实,做到对材料的用途都心中有数,并监督施工人员的材料使用情况,杜绝材料的乱拿乱用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按损耗情况相应处罚。

  (7)材料员在发放材料时,需协同技术负责人员对材料下料情况进行比照,根据所领材料尺寸,技术人员应尽量使用电子排版放料,以求材料的最大使用额度,控制边角料的尺寸及重量,减少废料的产生。

  (8)每次需要下料施工前,施工员需提前对材料使用情况告知材料员,材料员依据进货批次,规格及库存情况整理出单据,对于已到材料或有库存的,通知施工员,施工员按施工进度及规定程序进行领料下料。对于尚未到货的,材料员需提前拟定到货期限及数量,施工员按照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施工及下料步骤,防止出现无料可下的请况。

  (9)技术人员必须将明确的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交与材料员留档,材料员依其使用计划采购和发放材料,不得超量或缺量发放,防止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施工进度。

  (10)材料员需建立《材料进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材料发放记录》,定时对现场材料使用情况作出记录,比照图纸及具体零部件规格及预计耗材量对施工下料情况作出记录,监督下料过程,杜绝超量使用现象,控制材料使用额度,对材料的使用进行统筹管理,保障计划内的材料物尽所用,工程顺利进行。

  (11)工程完毕,材料员须依据《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与实际的《材料到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和《材料发放记录》建立《工程材料交付对比》,对每一项工程的材料使用情况统筹归纳,并对两算对比情况作出具体归纳和分析,对超量的部分必须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以便查验。

  5.材料入库及库管员的职责

  (1)材料,设备,及工具入库时,库管员要对入库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盘查,确保物品够数且完好,对于不合格材料或归还的不完好设备、工具,应拒绝入库,列明清单上报经理后确定处理方案。

  (2)材料设备入库后,须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管理。保障库内整洁,有序,并利于材料搬运。

  (3)设备、工具归还应及时,库管员对工人借用情况定期盘点,丢失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4)材料、设备外调使用完好,入库时应交库管员验收,否则按未归还处理。

  (5)辞退或外调人员应在离开前将安全帽等劳保物品交还入库,库管员做出相应记录,未交还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6)库管员应对库房所存材料、工机具登记建册,对借用及领取情况分别建立《工机具借用台账》、《材料领用台帐》、《消耗品入库及发放台账》(如焊材,砂轮片等)、《劳保入库及发放台账》,对损坏及报废工机具建立《工机具报废清单》,定期上报经理签字后做出相应处理。

  (7)库管员需根据《工机具借用台帐》定时对工机具的借用情况进行盘点,借用时间过长的,及时进行催讨,损毁或丢失的作出登记,辞退及外调人员的工具使用情况需结算清楚。

  (8)库管员有权监督材料及工机具的使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应拒绝发放。

  6.材料代用

  当所用原材料的牌号、规格与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不符合时,应办理“材料代用申请单”,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代用。锅炉受压元件材料以小代大的代用还需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和审批。

  7.设备管理和维护及相应职责

  (1)熟悉各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维护和保养方面的知识。

  (2)掌握生产动态,做好设备调配工作,对机械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和使用安全。

  (3)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废机械设备的技术鉴定、审查。

  (4)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建立《设备保养记录》。

  (5)大型设备如机床,焊机等需悬挂标牌,注明设备情况及保养负责人,尽量做到设备专人专责。

  (6)编制相应的管理目录,包括财产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精度、检验日期、使用单位等项目。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4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的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3.2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3车间、班组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d)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

  b)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c)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d)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e)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

  4.3管理

  4.3.1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台账。

  4.3.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4.3.3 a)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需要复审时,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4.3.4a)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b)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有证但公司未聘用的`人员或无证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特种设备。

  c)公司任何人也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d)每两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预防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e)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3.5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特种设备管理

  5.1特种设备的采购

  5.1.1新购特种设备应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测检验证明等文件。

  5.1.2新购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企业。

  5.1.3新增特种设备应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2特种设备的档案

  5.2.1在用特种设备的档案主要有:

  ⑴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⑵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⑶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⑸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2.2设备主管部门保存的在用特种设备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5.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3.1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公司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法定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5.3.2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

  设备名称检验项目检验周期

  锅炉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

  水压试验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

  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5年一次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每3年一次

  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年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

  电梯每年进行一次

  起重机械每2年进行一次

  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

  5.3.3所有的定期检验都应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5.4.1应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保养,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计划保养项目如公司无能力实施时应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4.2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4.3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4.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5.4.5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6、相关文件:

  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改版)

  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相关记录

  ⑴《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⑵《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⑶《特种设备档案》

  ⑷《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⑸《设备保养检修记录》

  8、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5

  为减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设备所致的职业病危害,尽量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过程管理:

  1、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原材料和设备名称、使用量(数量)、使用岗位、供应商信息,以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等。

  2、采购锯、刨、铣、磨、镂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采购油漆、溶剂、粘结剂等化学品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对成份不明或对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存在疑议的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成分分析。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化学品说明书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结果,制定具体的.职业危害控制方案,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对原材料和设备进行追踪,了解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

  (二)使用环节管理

  生产部门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严格把好生产和使用关。特别强调在使用化学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说明书,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现和防护要求,再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等。

  (三)贮存环节管理

  油漆、溶剂、粘结剂应储存在专门的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盛放的油漆、稀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

  设备及人员管理制度 16

  1、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⑵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⑵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⑶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⑴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⑵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⑷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值 班 制 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如外出巡查,抄表应知照同值人员。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3、值班人员接到维修报告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前往修理。

  4、发现设备故障,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报告上级机构处理。

  5、午、晚餐时间是值班的薄弱环节,所有运行机房都应有人值班。

  6、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请主管同意。

  设备维修程序

  1、商场内设备(电脑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除外)均属设备维护人员的维修范围。

  2、商场设备需维修,应由设备使用部门开具“维修单”。按维修单内容进行填写后交给设备维护值班人员确认签收。

  3、设备维护值班人员接到“维修单”后,就立即前往维修或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并限定解决问题的期限。

  4、维修完成后,由设备使用部门柜组长以上(含柜组长)人员验收签字,并将“维修单”存档。

  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台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工况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修理。

  4、系统故障或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请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停台。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设备预防性维修制度

  1、设备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2、任何设备均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基础上进行日常保养。

  3、各班级必须制定有关分管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并据此安全工作。

  4、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操作必须到位保证质量。

  5、管理层应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检查。

  运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二、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

  三、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主持召开,相关设备现任人、管理人参加;

  四、运行分析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执行:

  一、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级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总监,然后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三、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

  四、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巡视检查制度

  一、配电房,每班按时巡视检查。

  二、设备维护负责人每日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中的问题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三、值班人员每日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四、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五、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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