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A、安全检查制度
①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 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 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 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⑥ 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 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 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 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 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 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 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 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 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 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 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 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 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学习整顿,直至提高认识后再开工。
E、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① 单位特殊作业工种包括: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电工、焊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等十几个工种。
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上岗证号码及年限,另附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④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 按照规定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当上岗证超越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审,否则视为无证上岗。
⑥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制止本工种其它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⑦ 安全工程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及时处理,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F、安全值班制度
① 项目施工期间,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必须安排值班管理人员。
② 安全值班表悬挂于工地现场办公室明显处,并明
确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
③ 值班人员对当班期间的大小事务有全权处理权,对于重大事情或自己处理不了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事情,务必及时通知项目施工技术组组长及相关管理人员。
④ 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对于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务必及时交给相关管理人员或接班人员处理。
⑤ 值班记录的填写内容真实详尽。
G、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① 事故、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项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护。
② 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组织保护好事发现场。
③ 组织调查组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性向中方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④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⑤ 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供处理意见。
⑥ 填写事故、事件调查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⑦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⑧ 认真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并把事故调查资料存档处理。
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①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由项目部在有生产资质的厂商处购买优质的产品,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② 一般的防护用品,应选择已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③ 劳动防护用品将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
④ 特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换,一般防护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换。
⑤ 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
⑥ 做好防护用品的"三证"收集台帐。
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发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提高公司项目部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本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的项目管理。本制度是规范项目部的管理行为、明确项目部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3.本项目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4.本项目部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项目经理(负责人)
1、项目经理(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质量、成本、回款负全责。
2、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协调项目各协作单位关系,使项目能正常顺利的开展。
3、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项目每周例会,要有会议记录及签到表。对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质量、进度进行总结,布置下周工作计划计划安排,安排要责任到人。
4、负责组织每周项目的检查及检查人员名单,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且对整改结果要有回执。
5、负责督促检查工程技术、安全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经济签证及时处理,内控资料按公司要求及时向公司上报。
6、负责检查进场施工队施工人员是否有保险,无保险人员一律不得进场施工,对进行危险作业要指派专人旁站指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项目经理负责。
7、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三、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适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新形势,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落实。
1、图纸自审
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组织。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技术负责人、技术部土建工程师、施工队现场工程师进行自审,并提出自审记录。针对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对图纸提出建议,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再次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总、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设计由现场工程师主持,组织项目部各管理员和施工队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设计。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主要内容如下:
2.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材料设备、劳动力、施工工具和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2.结合现场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程、施工方法,人员配置等。
2.3.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合理安排材料设备的采购,减少货物运输量,科学地布置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4.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项目副经理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交底应有记录,由资料员负责登记发放签字后存档发放施工队人员认真学习。
3、技术交底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
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由现场工程师向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做好记录。
3.1.技术交底的要求为:
①整个施工过程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②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③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④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⑤重点和特殊施工内容设计图纸,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2.技术交底的内容为:
①施工图纸。
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③重要的施工内容的具体部位,尺寸,位置及规格。
④各施工单位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⑤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⑥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⑦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⑧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试块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⑨焊接程序和工艺。
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交接时有资料交接记录。
4、工程施工记录
现场工程师在每天施工完成后,要将每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工作日志上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4.1.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中要及时做好需要隐蔽部分的隐蔽工作,要在取得监理方的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工程隐蔽,隐蔽工程的验收一定要随工程进度一起完成。
4.2.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四、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的管理由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国家及宜春市资料管理的规定、标准要求负责实施。
a.项目部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生产、预决算的需要,报项目部审批后购买,由技术负责人保管。擅自购买的自行负责。使用人员造成遗失的,按原价赔偿。
b.资料员将所有的资料建立总目录和分目录,便于管理和查找。设计变更、公司通知等文件、资料全部由资料室统一管理,相关文件、资料的收发要有记录。无目录的,在项目部内部审查时,每次每项按10元处罚;收发无记录的,按每项5元处罚。
c.工程资料要及时、详细、有效,能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防止“做”资料。资料的时间顺序、逻辑关系应符合工程实际。如试验、隐蔽、评定等资料之间的顺序、关系。上级领导、技术负责人随时检查,对严重失真、时间顺序、逻辑关系错乱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每份5元处罚。
d.工程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以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及时整理归档,避免事后补资料。
e.主体结构的资料,在每层楼的砼浇捣前一天、装饰阶段的资料,设备安装阶段的资料在每个分项工程完工的当天(当完工的具体日期出现争议时,由资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探讨界定)。
f.工程竣工验收前5天,将应交验的所有资料收集、整理,逾期未完成的,按每份每天3元处罚,由此影响到竣工验收的,对资料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
g.资料的交接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否则视为该过程未进行。
h.竣工资料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由施工员、资料员等共同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公司、当地等的有关要求及时交送相关部门、单位。
五、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管理员应严格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2.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施工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建立三检制度,坚持做到每施工阶段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要返工的一定要返工。
5.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报审,材料没有得到甲方、监理的签字认可,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6.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现场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的检查。
7.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公司要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要追究经济责任。
六、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进度、形象都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以确保公司全年形象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要求
2.1.为确保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按期完成,项目部根据施工图纸,获得施工信息,结合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制定总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监理单位且下发到施工班组作为施工生产的依据。
2.2.项目部对按时或提前完成的重要项目及关键项目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无故拖延工期的进行经济处罚。
2.3.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施工网络图进行。对没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在施工实际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
2.4.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生产调度会,内容主要总结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安排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班组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
七、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材料验收入库
1.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1.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向领导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1.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2、材料出库
2.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材料领取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单实相符。
3、材料保管保养
3.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3.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房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3.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
3.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3.6.对工具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八、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人人管安全的管理宗旨。
1.2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1.3施工队进场必须有工伤保险,并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1.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1.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7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1.8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1.9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10所有供货商如有安装工程必须遵守现场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奖罚措施,对不听从指挥的施工队,对供货商进行清场或罚款贰仟元的处罚。
1.11机械设备施工前签署安全协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2.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2.3.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架设牢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2.4.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2.5.所有工具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2.6.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由电工操作。
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
3.1.材料管理和使用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必须反复认真的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熟悉和分析,主要是辅材和线材。估算材料实际数量,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在材料领取、入库出库、用料、退料和废料回收等环节上尤其引起重视,严格管理。对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别大的工序,由项目副经理直接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工序开始前由现场工程师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数量,工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够,由现场工程师报请项目副经理领料,并说明材料使用数量不够的原因。每一阶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员清点、汇报材料使用和剩余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使用不节约、出入库不计量,生产中超额用料问题。
3.2.劳动力资源
在施工开始前,不仅要排施工进度计划,也应该据施工进度计划排出每道工序用工计划,根据用工计划计算施工费。
在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控制劳动力定额,出勤率,加班加点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员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当,时紧时松,窝工、停工等问题。每天早晨由现场工程师指定上岗民工数,指定的人数应与用工计划基本吻合,一天中视具体情况增加民工上岗。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闲滞情况出现,降低人工成本。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4.1项目部将现场材料员落实到人,报备公司,统一管理。
4.2现场施工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4.3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4.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4.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工程的现场情况,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4.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4.7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4.8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各工序完成后由现场工程师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现场工程师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现场工程师进行验收。
4.9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申请验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监理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就验收合格.
九、项目工程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制定本办法。
1.工程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的月例会、半月例会、旬例会和周例会形式。
2.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项目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严格要求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4.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管理人员。
5.例会内容
5.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5.2.计划下一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
5.3.对前一阶段遇到应该由甲方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总结,预见下阶段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5.4.需要甲方、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5.5.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
5.6.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5.7.工程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各项目管理人员讨论。
5.8.工程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主持,资料员做好会议记录。
5.9.例会每个人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4
第一条 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 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 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 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市政府对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经审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观和结构的安全。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设备安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由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九条
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定时限。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制度。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他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具体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按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廉政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学校应对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
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三十五条
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未明确定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标文件约定风险范围的材料、施工期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材料以及建设方认为须签证的材料的签证管理。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七日将预购材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可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规范材料签证,材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并参考3家以上厂家的价格。材料签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应明确采管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因素。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或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者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三十七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管理。项目竣工后28天内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给市财政局审定;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提交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计处组织审定。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具体办法按照《达州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与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洪教计字(20xx)4号]执行。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实行估算、概算、决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内允许调整,决算在概算10%幅度内允许调整;如存在基础特别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应及时提交专门调整报告,待调整获得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获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门批准的超额投资由项目学校自筹解决。
第七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其内容包括从项目提出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和阶段的文件、合同、资料和图纸等,都要严格地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3、招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设计变更、甲方签证;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
15、学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图纸;
17、投标文件;
18、其它资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证明等)。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文书要求。工程签证,要求根据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每一页要求有统一的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的内容、份数和页数,并且对所有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所有资料应保证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学校与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各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认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
第八章建设工程项目的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勤政廉洁原则。建立健全勤政廉洁和监督制约的制度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干干净净做事谋发展,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基本建设工作队伍建设,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基建队伍。结合学校基建工作的特点,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学习、办公、防护、交通等各种工作条件,保证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工作先进、取得优良业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学校要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坚持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学校基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约措施和追究办法。
第四十七条
学校基建工作人员不准在与工程有关的单位中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对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回扣等好处,无法拒绝的,应一律上交学校;不准参加对方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要求和接受对方为自己及家属提供的各种利益;不准向对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学校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分包经营等活动;不准向对方泄露招标标底等有关保密内容;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
第四十八
条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依法严格,全面覆盖。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对决策工作监督。重点监督决策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决策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并记录在案等。
第五十条
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重点监督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评标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有无故意规避招投标或弄虚作假等。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完备,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与招投标要求相符,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合同的双方是否诚信守约。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基建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设备或大批量大额物资采购工作,重点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程序严密、操作透明、集体决策、合同约定、择优购置、责任明确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五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责任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有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职责实施管理,各责任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有无违反规定以权谋私或造成损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群众对学校基建工作的监督。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基建工作公开。实施学校建设项目责任人、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现场挂牌公示制度,设立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督工作由监察、审计、财务、基建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采用参与、询问、检查、调查、追究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在建设中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由学校分别给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学校缓拨或停拨市级建设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9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项目部管理人员编制统一由公司安排,根据工程需要增加人员报请工程部,并由总经办负责调配。
二、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配合甲方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三、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施工员负责制;
②工程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有的放失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周小结、月大查制制度。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对问题采取一事一议,解决问题不过夜。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4、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制度。项目部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季节、不同施工进度做好预测预控、杜绝死后验尸。为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四、工程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组建响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作业计
划,下达施工任务,签订施工班组承包合同;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④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⑤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⑥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⑦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⑧组织材料、构件、半成品订货、生产、储运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⑨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要求时间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应在不影响进度前提下提前完成;
⑩根据材料预算,组织施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交由采购员了解市场价格后,由施工员审核、技术总负责批准后,方可选择供货单位订货。
2、工程部副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项目副经理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③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④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的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⑤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⑥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与施工班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3、技术总负责岗位职责制
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标准,促进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参与定期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③负责技术管理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提供会审资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包单位小型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制季
2 节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组织试试。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结合施工现场处理技术问题;
⑤参加现场生产例会,在会上报告施工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4、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制
①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相关制度; ②负责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和质量计划,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
③根据施工阶段、施工分部、季节等变化,对本部门的环境管理运行工作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或不符合趋势的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④组织质量专业会议,总结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
⑤定期汇总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
⑥参与特殊技术、特殊工艺、特殊材料和创新开发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5、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①施工员对项目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认真熟悉图纸,按照图纸核实施工现场墙体、给排水、电源点位; ③指导相关单位施工全日制布菲台,确保设备的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 ④按照项目制定的月施工计划编制周计划,确保月计划的顺利完工; ⑤合理规范施工现场,协调公众交叉配合工作; ⑥认真做好“三检”和隐蔽验收等签证及记录;
6、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①制定保证安全技术的措施计划,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技术的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负技术上的责任;
②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深入现场督促知道操作工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质量检查验收关对施工生产中的工程质量负指挥责任;
③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技术交底,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核对和验收,防止发生错误;
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操作工艺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记录好施工日志,监理技术档案,保存全部原始资料和写好施工技术总结; ⑤定期向上汇报施工中的技术质量状况。
7、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②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粗度制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施工验收督促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 ③阻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生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8、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本项目部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②及时做好项目部技术资料和各种会议纪要的手机和分类整理,并督促相关施工人员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
③负责对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件进行整理分类以及分发; ④负责项目部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向相关单位报检。
五、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留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
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六、项目部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副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部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甲方有要求的同时需申报甲方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总经办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后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如确
4 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月。
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各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项目负责人和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工作满三个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包括往返时间),家属在当地人员每月可休息3天,员工每个月可以休息3天。
8、项目经理在项目上时,实行不扣不补的休假方式,未经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按个人日平均工资的两倍扣除。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及副经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请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扣除。
9、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0、项目部人员考勤及休假情况由副经理掌握,每月月底列册上报公司办公室。
七、项目部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工程项目部设立后,可经审批程序审批后,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由项目部出纳(或兼任出纳)保管。
2、项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备用金可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向项目部出纳借支,费用审批按审批程序签名后向出纳报账。
3、项目出纳根据备用金使用情况,持现场审批单证报项目部出纳,按公司审批程序审批后向公司财务报回备用金额。
4、项目部一切资金使用开支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按公司审批程序报账。
八、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每月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他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8、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原则上要求项目部要求随工程进度制作,最迟不能超过完工日期半个月,确因人员配置原因而无法独立完成时,可向技术部申请绘图员协助。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除工种持证上岗,特除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岩物上随意走动。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项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每一个接线口只准接搭一组线路。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十一、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或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资料员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6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十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构成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
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 最大限度的解决。
5、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6、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7、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受。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十四、处罚规定:
1、损害公司利益或因渎职造成经济损失;利用工作便利贪污、受贿、盗窃及用不正当手段诈骗财物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情况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2、不服从项目部领导工作安排、调配的将给予辞退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有权对违规者处以5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并在被处罚人薪资或班组进度款中扣除。 ①不遵守岗位职责,不按时上班者;
②施工员及有关专职人员在管辖的工段内,如因管理和监督不力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及材料严重损失的;
③施工班组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④属于管理协调不当造成某段工作停滞及妨碍下道工序进行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
⑤施工班组不按要求下料,不听劝阻严重浪费材料的; ⑥施工班组没有做好完工清场,影响文明施工的;
⑦由于收集和整理资料不及时或工作不力而影响工程结算的; ⑧管理人员没有充分理由迟迟不能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 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物料、用具丢失的。
十五、奖励制度:
1、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①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②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④当月全勤,无任何请假。
2、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②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③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3、记大功(C类):
(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0
一、项目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编制人员必须树立正确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项目部管理人员编制统一由公司安排,根据工程需要增加人员报请工程部,并由总经办负责调配。
二、工程项目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组织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领导下施工员负责制;
②工程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会议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根据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实行定期施工会议制度;
②积极参加建设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及定期监理例会制度。
3、检查制度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实行作业面日巡制,周小结、月大查制度。对于关
键部位及隐蔽工程一定要做到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方案解决。②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到施工管理日志天天写时时记,特别要注明当日检查事项及时间、结果。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应定期对工程项目中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季节、不同施工进度做好预测预控、为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打好基础。
三、工程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组建响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作业计划,下达施工任务;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④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组织材料、构件、半成品订货、生产、储运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⑤根据材料预算,组织施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交由材料采购员了解市场价格后,由施工员审核、技术总负责复核,上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选择供货单位订货。
2、技术总负责岗位职责制
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标准,促进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参与定期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负责技术管理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提供会审资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编制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结合施工现场处理技术问题;
⑤参加现场生产例会,在会上报告施工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3、质量员岗位职责制
①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相关制度;
②负责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
③根据施工阶段、施工分部、季节等变化,对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
④定期汇总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
4、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①施工员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合理规范施工现场,协调公众交叉配合工作;
②认真熟悉图纸,按照项目制定的月施工计划编制周计划,确保月计划的顺利完工;
③认真做好“三检”和隐蔽验收等签证及记录;
5、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①制定保证安全技术的措施计划,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技术的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负技术上的责任;②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深入现场督促知道操作工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质量检查验收关对施工生产中的工程质量负指挥责任;
③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技术交底,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核对和验收,防止发生错误;
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操作工艺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记录好施工日志,监理技术档案,保存全部原始资料和写好施工技术总结;
⑤定期向上汇报施工中的技术质量状况。
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②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粗度制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施工验收督促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③阻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生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7、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本项目部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②及时做好项目部技术资料和各种会议纪要的手机和分类整理,并督促相关施工人员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
③负责对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件进行整理分类以及分发;
④负责项目部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向相关单位报检。
四、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留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
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五、项目部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副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部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甲方有要求的同时需申报甲方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总经办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后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月。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各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项目负责人和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工作满三个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包括往返时间),家属在当地人员每月可休息3天,员工每个月可以休息3天。
8、项目经理在项目上时,实行不扣不补的休假方式,未经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按个人日平均工资的两倍扣除。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及副经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请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扣除。
9、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0、项目部人员考勤及休假情况由副经理掌握,每月月底列册上报公司办公室。
六、项目部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工程项目部设立后,可经审批程序审批后,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由项目部出纳(或兼任出纳)保管。
2、项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备用金可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向项目部出纳借支,费用审批按审批程序签名后向出纳报账。
3、项目出纳根据备用金使用情况,持现场审批单证报项目部出纳,按公司审批程序审批后向公司财务报回备用金额。
4、项目部一切资金使用开支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按公司审批程序报账。
七、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每月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他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8、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原则上要求项目部要求随工程进度制作,最迟不能超过完工日期半个月,确因人员配置原因而无法独立完成时,可向技术部申请绘图员协助。
八、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除工种持证上岗,特除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岩物上随意走动。
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项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每一个接线口只准接搭一组线路。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十、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或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资料员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十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构成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5、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6、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7、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受。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十三、奖励与处罚制度:
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个人,给予相应物资奖励,并及时上报公司通报表彰。
2、对工程施工过程不服从项目部领导工作安排、调配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后果的将给予辞退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有权对违规者处以5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①不遵守岗位职责,不按时上班者;
②施工员及有关专职人员在管辖的工段内,如因管理和监督不力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及材料严重损失的;
③施工班组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④属于管理协调不当造成某段工作停滞及妨碍下道工序进行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
⑤施工班组不按要求下料,不听劝阻严重浪费材料的;
⑥施工班组没有做好完工清场,影响文明施工的;
⑦由于收集和整理资料不及时或工作不力而影响工程结算的;
⑧管理人员没有充分理由迟迟不能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
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物料、用具丢失的。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1
一、工程项目面临各种风险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工期长,从其筹划、设计、建造到竣工后投入使用,整个过程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无论是工程项目业主(投资商)、承包商、咨询(监理)商,还是建筑设计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面临着不可回避的风险。例如,对于工程项目业主(投资商)来说,它既可能面临着承包商违约、监理商失职、设计商设计错误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等人为风险,也面临着通货膨胀、资金筹措困难等经济风险。同时,它还要面临恶劣气候、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风险及员工行为不当等责任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之中,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成熟,行为不规范,如垫资垫料承包、拖欠工程款、工期拖延、业主压级压价、施工企业资本金不足等等,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风险。因此,需要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配风险,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可以有多种对策,但基本的选择主要有两种:一是风险自留并加以防范和控制;二是将其转移出去。其实,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同时也是工程项目风险的转移过程。
二、建立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的特点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一种综合性的担保和和保险制度。与其他担保和保险种类比较,有以下不同特点:
(1)承保风险的复杂性。一项建设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所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不仅工程本身可能受到损失,而且与工程相关的标的也可能遭受损失。
(2)承保人的多方性。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涉及多个利益方,如工程所有人、工程承包人、技术顾问以及发放工程贷款的银行等,他们对建设工程项目担保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因而都可以作为工程项目保险的投保人,也都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从工程项目保险单项下获得保险保障。
(3)承保期限的不确定性。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的期限不是按年计算,而是根据预定工期天数确定,即自施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所有人时止,有的.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的期限还包括工程交付后保证期的时间。
(4)承保责任的综合性。建设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除了承保各种财产直接损失外,还承保第三者责任风险。
(5)承保金额的巨大性。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往往是上亿元。
三、建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的设想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业主和承包人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业主和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当前可首先考虑推行如下几种信用担保制度:
投标信用担保制度。就是担保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作出的一种承诺。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当前宜采用以下办法:在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出具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不会中途撤销投标,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承包工程合同。一旦投标人违约,银行须向业主支付投标保证金,其额度为标价总额的1%~3%(按标价额度分级确定比例,且金额不得低于该标与次低标之间的差额)。其有效期限比投标书的有效期限长一个月。这样,既可以减少资金抵押给投标人带来的压力,又可使业主权益有可靠的经济保障,同时还可有效地遏制借照挂名、一标多投等违规现象。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 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 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加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殖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接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其中:重点工程情况应在水利部月生产协调会5天前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实物工作量,关键进度、投资到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月报和年报按有关统计报表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内容应增加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2)部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直接报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水利(水电)厅(局)应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进度和建设管理经验总结,于每年年终向水利部报告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4
一、制定和落实工地例会和人员管理制度
1、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工地现场例会一般在每周五下午三点进行,由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监理、总包与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
2、会议纪律:为了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不得无辜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拨接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3、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出勤,明确个人职责,敬业爱岗。不得无辜不请假离开工地,实行工地管理人员全员考勤。员工工作业绩有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负责考核和发放。
二、制定和落实设计变更制度
1、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根据领导意图或者工程需要甲方应书面提出设计变更意向;
2、工地总工程师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3、变更费用等有甲方负责跟设计单位交涉商定、项目管理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尽可能通过专业沟通为甲方节省资金,降低设计变更费用。
4、项目管理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审看图纸,并对总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总包单位负责将变更的图纸分门别类分发给施工队伍,并监督落实施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为保证项目进场材料性能、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图纸要求,坚持施工质量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进场材料和封样产品不一致、假冒伪劣、低品质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证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品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合肥万达城项目的工程管理。
定义
1、定厂定价:甲方认质认价并确定品牌、供应商,由乙方或甲方按指定的品牌和供应商进行采购。
2、认质认价:甲方确定质量等级及限定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
三、封样材料分定厂定价封样材料和认质认价封样材料,基本原则如下:
1、定厂定价封样材料:项目部制定产品技术要求,设计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最终效果不同,选择和确定样品(至少三种);
成本部组织并参与样品评审;
最终确定样品后,将材料封样确认单和封样材料黏贴在一起,一份存现场项目部,一份存成本部封样室;
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甲方项目部应刘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和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才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2、认质认价材料封样:成本部通知乙供单位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每种材料同时报送样品(同时报送现场验收记录、材料形式检验报告和出场合格证,作为《材料封样确认单》的附件)至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单体的最终效果不同,甲方工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监理总工程师现场确认封样(封样一式5份),将材料封样确认单和封样材料黏贴在一起存于现场封样室;
材料进场后,认质认价材料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项目部应留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和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才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四、封样材料管理规定
1、项目工地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板室,设计部和成本部签字确认的材料样板,在材料样板室内分类摆放并进行登记,作为材料进场验收和质量验收的`依据。(封样材料由甲方项目部资料员统一管理)
2、材料样板室的建立及管理标准:
A、样板室:原则上设立独立的材料样板室。
B、设计封板:设计责任人在样品表面签字封样。
C、台账建立:各类材料分册建立;
项目工程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材料样板的台账管理,并实行责任签收制度;
台账内容包括材料样板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签收时间、编号、应用工程名称及部位、使用期限等栏目。
D、分类摆放:按土建、装饰、水、电、暖等专业分类布置搁架,规整摆放。
E、样板室不易(宜)存放的大件或贵重样板(如门扇、大型设备等),其实物图片及相关资料必须由项目设计师的签名确认作为货品进场验收的参照物。
F、施工单位(包括独立分包单位)也自行考虑设置存放中标材料、半成品和设备样板的房间,便于货物进场的参照自检。
G、中标材料发生变更时,其封样(本)应由项目及时更换。
H、中标材料样板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征得甲方负责人书面同意,外借中标样板必须按时归还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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