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2 14:04:33 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管理制度(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规定:

  一、考勤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调整,以行政部发文通知为准)。

  二、每周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三、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考勤分为任务目标考勤和作息时间考勤两类,业务部、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员工将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化分出任务目标考勤类员工,其他员工将同公司其他部门员工纳入作息时间考勤类.作息时间考勤类员工每天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公司签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况第二天需直接外出办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3、迟到:考虑到市内交通堵塞问题,两次迟到不扣罚工资,但取消全勤奖,从第三次起,根据迟到次数每次扣罚工资1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适当的理由按旷工处理。

  4、旷工: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有关部门请假或无法出具有关的证明以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20%;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0%;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5、因病、事假不能坚持上班者,需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过二天者,应持医院有效证明补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据。

  6、员工在登记考勤时,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作假的时间部份作为旷工处理,最后考勤的结果统计,由行政部确定后交人力资源部。

  7、除公司表扬公布外,对当月全勤的员工,应该由总经理在当月分配(上月的)奖金时考虑奖励,或由公司颁发50元奖金;对全年全勤的`员工,年底将由公司颁发500元奖金。

  8、行政部经理负责处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争议问题,重大问题向总经理申报处理。

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区范围内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等审批事项均纳入并联审批范围,按照本办法实施并联审批。

  第二章并联审批实施部门职责

  第三条参与并联审批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凡列入并联审批范围的项目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

  第四条确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区工商局为市场准入的牵头部门。

  第五条牵头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本部门牵头的并联审批事项流程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统一受理和分发申请材料;

  (三)组织联席会议,联合踏勘,开展会审、会商、会签等工作;

  (四)督促联办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传送许可证照;(五)定期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通报并联审批实施情况。

  第六条联办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七公开”内容;

  (二)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联合踏勘,会审、会商、会签等工作;

  (三)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传送许可证照;

  (四)按照牵头部门或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派遣现场踏勘所需的公务用车。

  第七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推进;

  (二)负责并联审批网络系统运行及维护;

  (三)协助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市场准入前置许可的联合踏勘、联审及会商等工作;

  (四)对并联审批件实行全程跟踪,定期向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区政府报告并联审批的办理情况。

  第八条区监察局负责并联审批效率及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等问题。

  第三章并联审批运行方式

  第九条一门受理。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后,确定联办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窗口预审申请材料,根据联合审查的结果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申请,组织联办部门窗口审核材料,其他各部门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第十条分发材料。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受理申请确定联办部门后,应通过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向相关审批部门窗口分发材料。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同时启动审批,依法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联合会审。对同意受理的并联审批件,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及时组织联审会议。参加联审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派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重大事项应由分管领导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牵头部门请假,改派其他能够提出处理意见的人员参加,并在《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上签署意见。联审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四上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

  第十二条联合踏勘。需要现场踏勘的,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告知申请人做好现场踏勘的准备工作,现场踏勘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四上午。个别重大项目和特殊事项,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及时踏勘。

  联合现场踏勘结束后,参加踏勘的部门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当场能做出决定的事项应当场签署踏勘意见;当场难以做出决定确需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的,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论证、听证,论证、听证结束后及时签署踏勘意见。

  第十三条《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及《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应作为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按照有关规定及《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向申请人出具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联合会商。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组织各联办部门对并联审批件中存在的推进难度大、时间要求紧、前置条件不符等问题和困难进行协商审议,根据参会部门的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具体解决方案、办法和要求,并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限时办结。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从收到并联审批件和材料之日起(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从申请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达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报批工作。经审查予以审批的,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及时将相关证照、批文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上报区政府或上级部门的并联审批件,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上报;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将上级部门的审批结果抄告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第十六条统一出件。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办结后,将相关证照、批文以及收费凭据等移交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窗口,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并联审批件办结后,相关资料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一)前置审批部门的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移交前置审批部门窗口归档保存;

  (二)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的申请表单、缴费单据存根等,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移交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窗口归档;

  (三)申请人提供的多个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共同需要的原始纸质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保存;其他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窗口确有存档需要,可复印相关资料,于申请人领取证照时补盖相关印章;

  (四)《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保存。其他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需要使用时,到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提取。

  第十八条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因申请人或其他原因终止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和申请人及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因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并进入二次申请程序。项目终止或需要调整的,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书面告知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终止或需要调整的原因。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向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告,并处理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的审批件。

  第十九条对符合本区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的事项,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将审批件列入本区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办理程序,确定专人负责,协助全程办理。

  第四章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事项的并联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提出阶段

  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联审批窗口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联审批窗口分别受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及时办理备案和招标方案审核手续,并根据项目投资范围确定是否进入并联审批程序。

  (二)项目可研深度阶段

  对符合开展并联审批的备案类项目和核准类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联审批窗口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联审批窗口发放办事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单,并通过并联审批网络将申请人材料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窗口在规定时限内(以材料送达之日起)分别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审批工作,审批权限在省市级以上对口部门的,应提前做好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及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三)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阶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预审;区交通运输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建设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预审、交通项目施工图的预审及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和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安全设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预审及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及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四)项目开工深度阶段

  同意上报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施工许可的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抄告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权限在区本级的竣工验收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现场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部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权限不在区本级的竣工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依法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准入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一)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并对形式要件进行初步预审合格后,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向各相关部门窗口分发申请材料,区公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窗口同步做好印章刻制、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事项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窗口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办结后,各相关部门将审批证照送达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由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

  第二十二条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市场准入事项的并联审批:

  (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根据其经营范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前置审批的相关要求,并书面告知区政务服务中心前置许可的相关部门。

  (二)服务前移。区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前置许可的部门清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实地勘察、指导等事前服务,参加现场踏勘的部门应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应于当日将前置许可《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反馈到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

  (三)信息共享。经审查予以审批的,各前置审批部门窗口应将相关证照、批文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及时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对前置审批部门表示“同意”的,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对表示“不同意”的,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按前置审批部门意见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的,再次启动并联审批程序。

  (四)完成前置审批后的市场准入并联审批事项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二十三条市场准入事项的前置许可权限属市或市以上部门审批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窗口应及时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出具初审意见。同意上报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其他程序由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牵头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其他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参照本办法实施并联审批,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会商、会审、会签事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行政管理制度3

  1、司机要爱护车辆,做到少用车,勤保养、节油低耗;

  2、车辆由总经理统一调度,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调车或司机擅自出车。违者罚款200每次;

  3、车辆调度原则:同路线或同地点不重复派车;

  4、用车人凭出车通知单到财务室按标准领取油票(任何人都要做到不私自领取油票和未派车领取油票);

  5、严格执行出车制度。驾驶员只凭办公室通知单出车,特殊情况办公室或主管领导通知,并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视为私自出车。如有安全事故,单位概不负责。

  6、车队长保管钥匙,每次出车后车队长必须收回钥匙;

  7、车辆用油标准为每百公里不超过10公升;

  8、每月洗车费为60元,超出部分不报销;

  9、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不准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如擅自借车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由驾驶员负担。不爱护车辆或人为事故的,扣发驾驶员当月工资。违规罚款各负其责,按登记出车时间追究驾驶员责任;

  10、小车的维修,先申报维修更换配件,主管领导到场,否则不予报销;

  11、全职驾驶员必须在综合办待命,随时准备出车办事。(如遇到下班情况需及时出车的.到总经理处直接开出车单)。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 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 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 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 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总则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__,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 责任与处罚

  (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 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5

  总则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守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热爱集体

  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听从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守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重视仪表

  1.员工头发要保持整洁、自然,指甲不能太长,并保持指甲清洁,应注意修剪。

  2.员工应保持身体清洁,特别是在夏季需经常洗澡;不要让身体发出异味而影响他人工作和学习。

  3.员工夏季着装严禁穿背心、穿拖鞋。

  第六条追求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讲究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尊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客户的话,不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x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严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公司的一切内部事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上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保持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勤俭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 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 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 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 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

  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 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 费 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 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 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行政管理制度7

  1.管理机构组建完整健全。

  2.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3.工作计划周密,贯彻落实学校各项任务。

  4.定期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覆盖面不低于学校部门、学生班级总数的80%,并总人数不得少于5%;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6.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7.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挂墙公布,并将所在职人员按照作业地点将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或显著位置。

  8.每月按时上报甲方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岗人员花名册(含工资支付凭证)、五险缴纳情况证明、本月工作计划、本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服务质量评价、安全生产情况等)、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检查情况(具体要求见附表,并每周出具巡视报告)等。

  9.每次物业服务考核前,及时总结本月(学期或年度)工作情况,积极配合物业考评工作;考评结束后,及时总结、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递交整改报告给后勤管理处。

  10.学校假期期间,安排好人手做好校园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校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11.根据校方对校园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及考评要求,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包括调配或增加人手处理突发事件及对校内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8

  1.负责及制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岗位人调配等人力资源工作。针对《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归口管理。

  2.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负责人员招聘。

  3.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基础教育,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负责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物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供方评价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所需的`采购物品进行验证,并按《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中的《库存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发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标识管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客户服务部、秩序维护部、外包服务分供方进行评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委托服务符合性规定的要求。

  7.负责对工作环境的管理。

  8.负责服务备品、服务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等进行标识管理,针对客户服务部、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所涉及的各种标识制作及订购进行监控工作。

  9、负责顾客财产控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10.负责组织客户要求的识别及组织合同评审。

  11.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主管、主任、文员等其他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见各部门《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9

  一、办公室管理

  1、遵守办公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上班时间要求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得体,说话和气。对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其他办事人员,要谦虚谨慎,热情接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2、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节奏。各部室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按时准确地完成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对办事拖拉,工作消极,任务完成不及时而影响整个部室工作质量甚至造成损失的员工,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罚。

  3、加强团结,密切协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上下紧密配合,同级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温馨的工作氛围。

  4、办公室布置应规范、统一,不得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办公室墙上不得粘贴、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画、像、图片等。

  5、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文明办公环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室内整洁明亮,空气清新。

  6、文明办公“五不准”:

  (1)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

  (2)不准在办公室打闹或高声喧哗;

  (3)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影响正常工作的活动;

  (4)不准乱倒废纸、烟头、果皮、剩饭剩菜等;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无事生非,不负责任地挑拔同事之间的正常关系。

  二、住房管理

  1、公司为所属员工及聘用人员提供住宿条件,所有员工均应按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办公室准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在公司驻地院外租房居住,不得自己调换住房。

  2、公司驻地住房实行公铺化管理,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提供生活设施和用具,并建立相应的卡片档案。提供给员工使用的生活设施包括空调、电视机、桌椅、床具、柜橱及床上用品等,员工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均为集体财产,应注意爱护,不得损坏。员工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中途调离时,应完整交还其所配发的设施、用具。

  3、住宿区配备的洗衣机、热水器等均为公共财产,须自觉保护,合理使用,以免损坏。

  4、公司客房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保证来访的领导、客人和员工家属休息和住宿需要。客房由服务员负责清扫、整理和维护。各部门根据工作往来需要使用客房时,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开房使用。

  5、公司阅览室、棋牌室等文娱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未经办公室负责人许可,任何公用文娱用品及书刊均不得外借。

  6、公司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用于保证公司各种会议及接待工作需要。

  三、水、电管理

  1、全体员工均应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人离电关、灯灭、避免浪费及造成事故。

  2、所有电源、插座、电灯、电线及水管安装、改动均应由专职水电工负责进行,严禁私接乱拉。所有公用水、电设施均由办公室负责维护。

  3、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成员负有管理责任,对于办公区及宿舍内出现的“灯常明、水常流、空调常开”等浪费现象和安全隐患,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未经办公室许可,严禁员工私自使用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热器具。

  5、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用电、用水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四、安全保卫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时刻提高警惕,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安全制度。

  2、加强岗位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岗位要求落实安全制度,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3、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个人存放财物、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遗失。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朋友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落实专人负责检查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身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办公室安全由各室使用者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10、增强防火意识、防盗意识,爱护消防器材并会使用消防器材。要熟知各种报警电话——防盗110、防火119。

  五、办公电话管理

  1、公司电话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装和统一管理、控制。

  2、员工打电话应做到语言精炼,尽量节省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使用电话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悉心爱护。

  3、每月由办公室张榜公布公司电话通话费用。

  4、对通话时间较长的、费用较高的电话号码,由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公司将根据原因和调查情况,酌情处理。

  六、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计划:

  (1)办公用品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年初由各部室编制年度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保管,各部门每月底应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的数量、类别列成申购计划交办公室备忘,以便及时采购调剂。

  2、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的各部门申购计划及库存清单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所需库存量的多少再进行采购。

  (2)低值易耗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机等)的购置,由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办公用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后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固定资产(如:电脑、软件、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沙发、空调、彩电、洗衣机等)的购置,须由各相关部门单独提出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由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除特殊情况,公司员工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3)日耗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用批量购置的办法进行采购。凡大宗物资采购,按《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

  (4)购置的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前,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

  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还或陪补手续。

  3、办公用品领用与保管:

  (1)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设立办公用品登记簿。部门或个人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在保管员处登记并写明领用理由。

  (2)行政仓库保管员须在每月底对本月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结果造册汇报办公室负责人。

  (3)公司的办公用品、各种设备,属低值易耗品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造册建卡,领用人签字,领用人工作调动时,由办公室负责收回。

  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定位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领发应记帐签字、造册建卡,配发到人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工作变动时应将所管固定资产造册移交。固定资产实行财务账和保管员的实物帐双帐管理。每年年底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4)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变卖,均应按设备的新旧程度和完好情况评估作价。调出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实行有偿调拨,特殊情况酌情处理。调出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注明原价,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转移处理,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5)各种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应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理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才能进行。

  各种资产的报废、报损要严格掌握,谨慎处理。对超过适用年限、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报废时要做好清理工作,核对实物,查明报废原因,由主管部室组织技术鉴定,对报废的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做好残值回收、交库工作。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抗力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应根据损失的数额大小,由财务部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注销。

  对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除、外借、赠送、调出、变卖。

  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

  1、为确保公司大宗物资(设备、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实行阳光操作,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特制定本制度。

  2、凡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投标的办法,并按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投标和确定中标人(单位)。

  3、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是指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物质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4、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财务部门付款时要凭验收合格证明才能付款,同时结算时原则上采用票据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5、大宗物资采购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合约部予以配合,纪委负责全过程监督。

  6、在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八、食堂管理

  1、公司食堂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清洁、可口、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并承担客餐接待任务。

  2、食堂由办公室事务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管理。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着装整洁,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堂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每人每天9元计。对外招待客餐按每人每天35元标准掌握,必要时可酌情增减。食堂由采购员根据当天食谱及以上伙食标准每天及时采购所需各种原料。采购物品由事务管理员验收签认,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帐。

  4、严把采购质量关,防止污染有毒、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杜绝发生食物安全事故。

  5、事务管理员须每月定期统计、平衡食堂帐目,经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核报,并将核报后的食堂收支情况向员工公布。

  6、员工用餐采取自助餐形式,早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5种,中、晚餐应保证5菜1汤。

  7、食堂应按时开餐,应根据员工意见及时变换和丰富菜式及口味,尽力满足全体员工的需要。

  8、各部门负责人均可向事务管理员申报客餐,但申报时需登记签认,说明事由;月底事务管理员根据该登记记录向财务报帐,并造册公布。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单位管理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物品为单位日常办公所用文具(含水笔、笔记本、钉书器等)、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录音笔、5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固定资产和办公低值资产统称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消耗,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物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部长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单位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总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办公室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单位全面预算,报单位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单位资金计划。

  2、办公室持相关票根据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帐。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单位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单位办公室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单位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单位办公室公布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办公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并纳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后编制单位年度采购计划,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计划。

  2、办公资产临时采购报批

  各部门临时需要购置办公资产时,填写《资产购买申请单》(见附件二),经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实施采购。

  3、实施采购

  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连同资产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单位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4、验收

  办公室汇同使用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帐,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购买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每月第一周领用配发。办公室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帐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3、办公用品原则每月一次领清,不得另行申领。如有特殊需求提前与办公室申请。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办公文具由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批。配发后办公室登记台帐,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4、员工在单位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见附件三)。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四),报单位办公室,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同时销帐。有再使用价值的,由办公室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帐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本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单位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单位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应尽量考虑在单位内部调配,调配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办理。

  (2)单位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资产品可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办公室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办公室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2)办公室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办公室。不经过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报送维修申请,则办公室不予受理。

  (4)办公室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换,一般性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它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见附件五),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资产损坏,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5、办公资产的年终盘点

  (1)年终资产清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进行实物清查,丢失的办公资产由丢失部门按照原值赔偿。资产清查结束后,由办公室将年终清查报告上报单位领导。具体清查程序可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办公物品丢失、损坏属于过失人责任的,过失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各部门部长要调离本部门时,人力资源要及时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办公资产台帐清点调出人负责部门所使用的资产,有短缺者,按照物品原价赔偿,待办理完办公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本部门;一般员工调离本部门,由部长负责该员工使用资产的移交,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完成。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并监督实施。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行政经理的岗位职责及规定

  (一)岗位职责

  1、全面领导行政部工作并具体主持行政事务工作,制定本部门每年、每月和每周工作计划。

  2、管理行政部人员编制。

  3、负责制订公司的行政规章,经总经理签发后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并注意收集执行情况,从公司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4、负责联络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先进事例和存在问题,并向总经理报告。

  5、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努力发挥公司的整体组织优势。

  6、负责安排、督导办公室各职能主管的工作,确保办公室各项功能的有效发挥。

  7、负责审批各部门采购计划,组织安排人中同按计划实施物资采购。

  8、根据总经理指示,负责安排公司的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组织编写会议纪要或有关的决议,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编写公司的大事记。

  9、负责起草、修改以公司名义送发的各类公文函件、请示、报告等。

  10、指导和督导办公室有关人员做好公司文件及重要档案资料的编号、打印、收发、整理、登记、归档和保管工作。

  11、按照总经理的指示搞好专项调查研究,拟写调查报告,为总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12、负责拟写公司的阶段工作总结和工作规划,编制行政开支预算。

  13、严格管理和使用、介绍信,需经签字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用印。

  14、组织做好函电收发、书籍报刊征订与保管工作。

  15、负责对外合同的审核盖章及对外事务协调,审查公司内部文件、记录及内刊。

  16、管理公司车辆,合理调度使用,安排人员进行年审,办理车辆保险事务。

  17、组织与安排公司活动。办理经批准的公司员工的暂住、保险福利。

  18、管理公司员工及住房,管理环境卫生,负责公司防火、防盗及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

  19、安排外来宾客的住宿。

  20、组织落实公司关于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班组的计划和部署,抓好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

  21、负责联络有关部门和社区有关方面的关系,搞好对外合作,并根据总经理的要求参与有关的社会活动。

  22、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规定

  1、对得知公司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后未及时向总经理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总经理办公室行文的差错,收集与整理资料失实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失负责。

  4、对公文、函件、报刊传递不及时,或发生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5、对、介绍信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6、对下属工作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未及时根据公司方针目标的有关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或未及时检查和落实负责。

  二、部门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除各分部、各小区项目组外,其余部门均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休息工作制。

  作息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3:30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8:00,午休12:00—13:00

  分部与小区项目组:每周工作六天,由分部经理安排休息时间(周六、周日必须上班)

  设于装饰市场中的设计分部上下班时间应与所在装饰市场营业时间一致。人力资源部不固定地抽查某个分部员工的在岗情况。午餐时间:11:45—12:45。

  精品设计室上下班时间同公司规定。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时必须签到、签退。

  总部员工在行政部签,分部设计师、业务人员在分部经理办公室签,遇公事外出迟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经理或直属分部经理说明。

  第三条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内未到岗者。如电话请假经分部经理批准后补办手续的,计半天事假;未请假者计旷工半天。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经分部经理批

  准的,按事假计;未请假者计旷工。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以去工地、处理客户事宜等为由未到公司上班,经查不实的,假期届满未续假不到岗者;代人签到、签退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病假: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视病情严重程度决定请假形式),设计师病假在一天以内由分部经理批准,登记考勤表,两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病假结束后需到行政部进行销假,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记录,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或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分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分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年度内累积事假超过15天的,本年度若再休事假按双倍扣发;年度内累积休假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第四条违反劳动纪律规定:

  1、迟到、早退:

  旷工:

  ①旷工一天以内的,当月按全额扣除三天出勤天数计算;

  ②旷工两天或以上的辞退,视为自愿放弃所有未结款项。

  2、事假:

  ①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天:当月=全额—全额/26天×事假天数=全额/26天×出勤天数;

  ②当月事假累计为四天或以上:当月=产值—产值/26天×事假天数=产/26天×出勤天数。

  3、病假:

  ①当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三天:当月=产值—(级别+补助)/26天×病假天数;

  ②当月病假累计为四天或以上:当月=全额/26天×出勤天数。

  4、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视同放弃所有未结款项。

  5。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分店根据轮休表执行。

  6、婚假

  ①凡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凭结婚可享受五天有薪婚假。

  ②婚假限自结婚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使用。

  7、丧假

  员工真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8、分娩假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员工,凭医院,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可视情况享受四十天有薪产假。

  9、有薪年假

  工作1年以上、无其它不良记录,普通员工每年享受年假3天,主管级人员享受年假5天,经理级及以上级别人员享受年假7天。工作2、3年以上者,以此类推。

  10、加班

  ①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应急需加班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并填写,设计师征得分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加班。

  ②加班费均在效益中体现。

  (二)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是公司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是保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会议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解决问题。过多的会议必然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又增加行政管理费用。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司会议的管理,精简数量,讲求质量,提高会议效率,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议构成

  公司会议由董事会会议、公司例会、会议、部门会议(设计师会议)及其它会议构成。

  第二条会议内容

  1、董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公司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核心领导成员。

  会议内容:

  ①讨论、制定公司一定时期经营策略。并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决策、部署和安排。

  ②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经营发展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与方案。

  ③研究制定总业务目标、长期、近期规划及执行计划。

  ④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表现,检查及修正各经理及其所属人员的委任。

  ⑤部署各部门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导。

  2、公司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下午4点举行,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店面经理、主管及其它管理人员。

  会议内容:

  ①总经理传达董事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安排。

  ②部门经理汇总本周的工作情况,汇报成绩,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需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③各部门经理概述下周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步骤与完成日期。

  ④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3、 会议:即公司各部门工程技术、业务综合等会,根据具体需要不定期举行。由具体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主管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人员。

  4、部门会议:每周至少举行一次。由部门负责人或具体分管的副总经理主持。

  市场部会议:每周五下午4点举行,参会人员为分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统装部经理、分部经理、设计总监、业务主管和设计主管。工程建设部会议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会议内容:

  ①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本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某重点客户设计方案到何进度、某合同履行进展到何步骤等)。

  ②提出下周工作计划以及需请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③由具体分管的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对本周各部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5、设计师工作会议

  主旨:向设计师,分部领导宣传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加强分部、设计师与各部门的沟通了解,提高设计师的签单力度。

  时间:每周五上午9:30举行,主持人为分部经理。

  与会人员:分部经理、主任设计师及分部设计师。设计总监不定期参会。

  会议内容:

  ①介绍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及行业动态。

  ②由公司有关部门介绍本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与各分部交叉的工作及最近工作情况。(设计师对其他部分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设计师对其他部门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④ 总结本月各设计分部设计师的工作情况,针对设计师出现的问题,提出公司的处理意见。

  ⑤听取设计师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相应答复。

  6、业务人员工作会议(待定)

  7、其它会议: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等需临时开会解决的,由事件的主管部门组织临时召开。

  第三条会议安排

  1、董事会会议及公司例会:由行政部提前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会议、部门会议、设计师、业务人员工作会议及其它会议由部门召集人通知。

  2、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等材料,落实会场,备好茶水、奖品、纪念品等。

  3、会议进行时,会议主持人首先宣讲会议议程,引导参会人员按要求发言。发言人有偏题或跑题现象发生时,会议主持人应及时提醒,言归正传,把握全局。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征得参会者的同意。

  4、会后两天之内整理、发布或。董事会会议、公司例会由总经理助理整理记录,部门(班组)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记录,会议由参会部门整理记录,或发放后,报行政部备案一份。

  第四条会议要求

  1、开会前,会议召集人需明确会议议题,并将此议题通知会议人员。

  2、参会者提前拟好会议发言提纲,发言时简洁明了,严格遵守会议的限定时间。

  3、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4、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5、控制会议人数,与会议内容无关者,不必参加会议。

  6、控制会议时间,公司会议时间为2——3小时;部门一般会议时间为30——60分钟。

  7、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手机或呼机,确因急事需会议期间联络,应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于静音状态,接听手机时应自觉离开会议室,以免影响会议进程。

  8、会议结束时,主持人要与全体参加人员确定会议结论。

  9、参加会议人员不允许迟到,迟到者按公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确因急事不能参加者,应在开会前20分钟内通知会议召集人。

  (三)奖惩制度

  一、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

  1、嘉奖

  (1)出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2)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3)对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4)为公司节约成本,合理利用电脑耗材、办公用品,充分利用废弃品,成绩显著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突出事迹应予奖励者。

  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对废品利用,著有成效者。

  (2)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奖金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奖现金200元。

  (2)一年内记在功二次者,奖现金300元。

  (3)服务年满三年,成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奖现金500元。

  5、职员惩罚分下列五种:

  (1)告:每次减发奖金二十元,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2)记过:每次减发奖金三十元,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3)记大过:每次减发奖金五十元,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开除、解雇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告: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2)着装不整或不佩戴规定标志、员工牌;

  (3)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4)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示,情节轻微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职守,怠忽工作者;

  (8)破坏环境者;

  (9)说长道短,影响团结者。

  2、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制造事端者;

  (4)投机取巧,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或过失使公司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未经许可携带外地人入公司闲谈。

  3、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违反公司管理规定,顶撞、污辱管理人员者;泄露公司重要机密者;遗失经营的和重要文件、机件和其它物品;

  (2)一个月内旷工达五日者;

  (3)电脑等具技术设备,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作并造成损害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4、开除(不发资遣费)

  (1)对同仁、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在公司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3)故意损坏设备或财物者;

  (4)张贴、散发煽动文字,图画破坏劳资感情者;

  (5)偷盗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6)侵占、公司财物者;

  (7)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8)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9)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0)一年内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1)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积旷工六日或一年内旷工达十二日者;

  (12)吸食毒品者;

  (13)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4)在工作场所内制作私人业务或唤使他人制作业务者;

  (1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6)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动法或本制度规定情节重大者。

  5、功过相抵

  (1)嘉奖与告相抵消;

  (2)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或告三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4)前功不能抵后过。

  (5)职员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6、减发奖金

  受告以上处分者,于年终奖金发放时按下列标准减发:

  告:减发15天的奖金;

  记过:减发25天的奖金;

  记大过:减发45天的奖金。

  7、福利

  为了员工老有所依,健康有保障,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

  本手册由祥和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四)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所有档案分为三类: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一般档案各部门经理均有权查阅;保密档案各部门经理如要查阅的,必须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才能查阅;绝密档案一般不准任何人查阅(注:副总、总经理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的部门经理,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查阅,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2、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不得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3、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4、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5、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6、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7、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8、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9、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10、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商品进价和公司的重要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11、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办法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办理。

  三、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及总经办助理试用期的考核;

  (三)总经办:负责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批准。

  四、试用期相关规定

  (一)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二)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可根据试用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用人部门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

  五、考核内容

  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一)工作成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点有所不同。如业务部、招商部重点考核业务完成情况,后勤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六、考核及转正流程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统计需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名单(每月20日后入职的试用期考核并入下月一起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月末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二)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行政管理部--总经办--沟通与反馈

  (二)计算方式:

  普通员工得分:部门经理复核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

  经理级别员工得分:总经办复核占80%,综合考核分占20%

  (三)行政管理部对于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对于未能通过转正评估的人员由行政管理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审批结果通知其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并书面函告财务部门结算其工资待遇。

  七、考核申诉

  (一)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经理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一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二)若员工对部门经理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三天内给予答复。

行政管理制度14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未验收登记者不予报帐。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个人及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一经发现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个人卫生者,罚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10、保持生活区及行政卫生环境,一经发现一处未清洁,罚款5元/次。

  1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修理,按5元/次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资料罚款200元,重要资料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12、及时做好办公耗材的采购及设备维护,如申购耗材不及时而影响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罚款。

  13、没有按规定和程序私盖公章或开出介绍信造成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做好上级与公司的文件及时传阅和电话通知,延误一次罚款10元。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赣财预字[xxx2]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与xx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性经费中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型修缮、型会议和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

  型修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维修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

  型会议是按省财政厅赣财行字[xxx0]第114号文件规定的一类会议;

  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除以上项目以外,为开展某种专项业务活动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

  (三)合理排序原则。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和项目顺序,优先安排急需的项目。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二章项目库

  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项目库由财政局统一规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分为财政局项目库和主管部门项目库。

  主管部门项目库,由各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局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主管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第八条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市财政局统一制定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支出预算报表体系。主管部门按照省财政厅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汇总向财政局申报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条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

  (二)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三)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设计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十一条项目按照申报要求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需列入预算的项目。

  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批准的,需在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第十二条申报要求

  (一)新增项目必须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并附相关材料。

  (二)延续项目中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没有变化的,可以不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和项目预算发生较变化的,需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

  (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局规定的时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

  (二)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主管部门项目库。

  (三)对进入主管部门项目库的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排序后汇总向财政局申报。

  第四章项目审核

  第十四条项目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格审核:项目单位是否属于xx市预算单位

  (二)形式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内容审核:申请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真实可靠,项目预算是否合理;

  (四)申报项目排序是否合理等。

  第十五条财政局对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与部门协商后,排序纳入财政局项目库。

  第十六条对预算数额较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或者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第五章项目支出预算的核定与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项目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并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列入市级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财政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人民代表会批准后,及时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复。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十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核定,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二十一条项目完成后,结余的资金经报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关于政策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项目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局、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汇总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五条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考评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审批立项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市专门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类项目支出预算,可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管理。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中列入市级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管理,并纳入市财政局项目库。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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