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2 03:18:50 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管理制度(15篇)

劳动管理制度1

  1、总则

  (1)为有效地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定额在企业经济建设和科学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劳动定额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狠抓定额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才能;狠抓劳动定额的贯彻执行,切实实行有定额的劳动,科学组织施工生产;狠抓按劳分配的兑现,切实依据劳动定额分配工资和资金,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2、劳动定额的制订和使用

  (1)除国家和市建委的专职机构统一制订外,企业专业定额及在集团范围内执行的补充定额由公司组织制订,在公司范围内执行的,由各公司组织制订,报集团总公司审批。制订方法应以技术测定法为主,并根据实际情况,同类推比较法或统计分析法结合进行。制订的定额水平应保持平均。由于施工方法、操作技术有重大变化及个别项目统一定额水平明显偏高或偏低需要调整时,视调整定额执行范围,由集团总公司及公司分别负责。

  (2)统一定额和企业补充定额中缺项或临时出现的零星分散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可制订一次性临时定额,临时定额应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由领导、专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和定额专业人员等)和有经验的工人参加的三结合小组,采用经验估工法制订。

  临时定额要明确工程数量、工作范围和内容、质量标准、需用工日数。必须按单位项目一次包死,限一次有效。

  (3)劳动定额使用的原则是:国家有统一定额的,执行国家统一定额,或执行根据国家定额由邯郸市统一调整修订的邯郸市定额,原邯郸市定额的,执行企业专业定额,原企业专业定额的,执行补充临时定额。

  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对当前使用的定额作如下规定:

  (1)建筑安装工程:执行xx市建委的有关规定;

  (2)市政工程(包括上下水管道、道路、桥梁、煤热、电讯工程等):执行邯郸市政工程局的有关规定;

  (3)机械施工工程:执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4)为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和科学性,集团总公司规定使用的劳动定额和定额水平,除集团总公司及公司统一调整外,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任意修改或调整,更不得变相降低定额水平或拒不执行。

  3、劳动定额的执行

  (1)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定额,工人实行有定额的劳动,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和客观经济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劳动定额机构设置要有保证,人员配备要使能胜任的人员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领导要为专业人员创造工作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劳动定额的执行是以单项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大包任务书和班组施工任务书的形式来实施的。工程队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任务书的管理,要准确地计算工程数量,正确套用劳动定额,合理地给附加工,做到任务书内容与实际相符。

  (3)要正确处理劳动定额同生产计划、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物资供应等管理工作的关系,减少劳动定额执行过程中在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既防止单纯追求完成定额、忽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原材料、机具浪费现象的发生,又要防止由于质量检验工作跟不上、原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劳动定额的完成。因此,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之间互相协调、互相协作,也是劳动定额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

  (4)劳动定额执行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组织施工,发展生产,执行计件工资,合理进行分配,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和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准备,改善劳动组织,改进操作方法和施工工艺,减少窝工、停工现象发生,提高工时利用率,促进班组达到或超过定额,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职工收人。

  (5)工程队要努力扩大执行定额面,减少无定额用工。工程队执行定额面应达到8%以上,但其中估工定额面应控制在15%以内。

  4、劳动定额的管理

  (1)劳动定额管理实行经营承包与生产奖励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都应明确一名管理员具体负责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并应列人议事日程。劳动定额的具体业务工作,一般应由劳资部门负责,工程队以上各级都应配备专职劳动定额管理人员,生产班组设义务定额员(核算员)。从上至下形成劳动定额管理业务系统。

  (2)原始记录是考核定额完成情况、计算计件工资、核发生产资金、进行经济核算的基础资料,必须严肃认真准确及时填写。工程队应建立的原始记录有:大包任务书或班组施工任务书、记工考勤表、估工单、停工单、计时单、质量检验记录、限额领料卡等。施工任务书结算后,所有原始记录由定额员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劳动定额是按劳分配的基础。生产工人劳动报酬的分配,必须以完成劳动定额情况为主要依据,定额与分配两者不能脱节。

  定额专业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级或下级的定额与分配进行检查,了解与分析定额执行情况,考核定额完成水平扩调查了解分配中不合理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工程队每月定期全面检查一次。工程处对所属工程队每季定期全面检查一次。公司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集团总公司每半年重点检查一次。通过全面检查与分析,发现执行定额不严肃或变相降低定额水平的必须坚决纠正;弄虚作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4)为及时了解掌握劳动定额完成情况,各单位要逐级上报劳动定额完成情况月报,报表必须附有文字分析。文字分析要简明扼要,有分析有比较,既分析超过定额的原因和经验,也要分析未达到定额的原因和问题。

  报表报送日期规定为:工程队于次月7日前报工程处,工程处9日前报公司,公司于12日前(遏12日为星期日顺延ld)报集团总公司。主要工程规定为不少于:1)建筑安装工程:架子工、瓦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油漆工、油毡工、水暖工、电焊工、电工;

  2)市政工程:瓦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管道工、电焊工、石工;

  3)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钳工、管道工、电工、电焊工、通风工;

  4)辅助生产:装卸工、制材工、饭金工、修理工、木工、试验工、料库

  (5)工程队以上的各级单位对原始凭证及报表反映的数据都应建立各种有关台账,便于分析、积累、查找资料。建立台账的种类应包括:定额完成水平、执行定额面、工种定额完成水平、单位工程用工、计件工资或奖金发放等台账。

  (6)定额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劳动定额的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渠道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定额专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才能。

  各级定额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增长才干。向书本、向实践学习,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使思想方法、工作能力适应

  企业科学管理的需要,适应建筑业的改革形势。

  5、各级定额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1)集团总公司定额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及邯郸市有关劳动定额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订并组织实施集团总公司范围内有关劳动定额工作的各种管理办法;

  2)组织制订集团范围内执行的各种专业定额和补充定额,审查批准各公司上报的补充定额、综合平衡定额水平;

  3)制订集团总公司范围内有关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生产奖励的各种办法。参与制订各单位的经营承包实施方案,贯彻实施有关分配改革的精神,核定、控制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审批奖金发放标准;

  4)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帮助所属各单位劳动定额的执行和管理,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总结交流劳动定额、计件工资、生产奖励、基层承包工作中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组织整理先进典型材料,介绍推广先进的实施和管理办法。组织集团总公司范围内业务竞赛和评比工作;

  6)负责组织集团总公司范围内劳动定额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组织提供有关学习资料,促进定额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7)定期统计调查分析定额奖励工作情况,研究集团总公司定额管理、生产奖励、基层承包、职工分配等方面的成效和问题,提出改革建议,为集团总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基础资料。

  (2)公司定额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组织实施**市及集团总公司有关劳动定额生产奖励工作的规定,制订本企业劳动定额及生产奖励等各种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负责本企业补充定额的制订与修改,负责新材料、新工艺、新施工方法劳动定额的测定,提出定额方案,审查控制所属基层单位一次性临时定额的综合水平;

  3)参与制订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实施方案,提出企业内部分配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企业内部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核定控制企业内部工资总额或奖金总额,了解掌握奖金发放情况;

  4)组织指导基层定额人员做好定额管理工作,分析和积累有关劳动定额的各种资料,收集工时利用、劳动组织、操作技术、施工新工艺等影响定额因素的资料档案,为制订与修改定额提供依据;

  5)做好定额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各种定额、奖励台账,做好有关定额、奖励、分配的统计分析,及时向领导及总公司业务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为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依据;

  6)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定额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推广,总结企业内部先进单位典型经验,总结典型材料,并对下属单位或一个阶段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及改革建议。

  (3)基层定额管理人员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定额、奖励、分配等工作的各项办法规定,准确地执行各种劳动定额标准,组织现场一次性临时定额的制订;

  2)负责对施工预算中劳动定额及人工部分的审核,并以施工预算为依据,掌握单位工程用工情况,定期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提供人工成本分析资料;

  3)参与编制大包任务书和班组施工任务书,套用劳动定额,计算定额用工,并对任务书结算后的工程量、施工范围、定额、定额用工进行审核;

  4)建立定额管理各种原始凭证,准确地记录各种原始数据,并对各种原始凭证整理装订,妥善保管;

  5)参与制订本单位栋号承包及奖励办法,结算大包工资、计件工资或生产奖金。按时统计上报公司规定的各种报表,建立并及时填写各种台账;

  6)及时总结本单位先进经验,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资料和报告。积累与定额有关的各种数据,对统一定额中偏高偏低及新项目、新工艺提供修改调整,制订定额的基础原始依据。

  (4)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0日起实行;

劳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企业招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9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11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 企业对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________年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1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 职工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4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5条 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 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第29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31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3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 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 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经济处罚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的经济处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 社会保险第39条 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0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41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XX,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2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 奖励与经济处罚

  第43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4条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5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6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

  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

  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告诫1次,并经济处罚___至____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8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

  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

  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告诫1次,并经济处罚____至____元;一个月内违规__次以上或________年内违规____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____日,或者________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____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51条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____日。

  第52条 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53条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4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5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6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7条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8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59条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0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1条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62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________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 附则

  第63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4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5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66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 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劳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管理

  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周三至周日为工作日,周一、二为双休日。单周二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二)岗位督查:学校综合办公室对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缺勤处理:

  1、上班、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脱岗在1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元,3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1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0元,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0元,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及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一个月内旷工半天,当年不再享受津补贴和绩效奖;一月内旷工累计一天,再按降级或待岗处理。一个月内旷工两天或以上,按辞退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学校不负由此引起的劳动补偿责任。

  4、教职工因故停岗、待岗期间,只发合同工资。

  5、教学教师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

  6、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调课,应提前至少一天报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私自调课,违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7、学校安排的会议、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工半天。

  三、请销假管理

  1、全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必须请假的,以不影响学校、部门工作布署安排为前提,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和请假时间。

  2、严格执行请假书面审批程序,不假(含未准假)离校离岗按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教职工临时请假(1到2小时)由科室长书面审批;半个工作日至一个工作日,科室报综合办主要负责人书面审批;二个工作日至三个工作日,副校长书面审批;四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以上程序再报校长审批;十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中层干部及校领导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五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3、凡请假人员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当面请假,按请假程序办理。

  4、按程序批准的请假条,统一交学校综合办公室登记保管,同时发给准假条。假满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凭准假条销假,回工作部门报到。不销假或超假不续的,视为旷工。如需续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续假方能有效。除重大疾病外,口头请假、托人请假视为请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或其它学校认同的特殊情况无法或来不及当面提出书面请假或续假的,应按审批程序由本人电话说明或亲属说明,同意后视为暂时准假,批准人向综合办说明情况,请假人返校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补假条或申请,按程序批准后视为有效。

  5.病假:因病需请假者,应有县级以上或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急、重病人住院的,当天应报告综合办,并履行请假手续。当月门诊病假限额天数为:50岁以下3天以内,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的7天以内(住院病假加倍计)。在限额天数以内的病假者,按每天30元调减本人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天数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半月以上的.应作停岗处理,按医疗保险、福利等有关政策执行。

  6、事假:(1)一般事假每月不能超过1次,每学期不能超过2次,每学年不能超过3次。请假原则上每次不能超过5天,学期累计不能超过10天,学年累计不能超过15天。一般事假5个工作日内(休息日除外),经批准后按每天扣除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超过五天,按每天扣发80元津补贴或绩效奖,直至扣完。超过半月作停岗处理。(2)家庭重大事情可准假1-3天,按每天20元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准假期限,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规定执行。

  (3)一般事假学期内超过5天的,原则上不评优评先进;学年超过10天的,不享受绩效工资评定。

  7、婚假7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8、丧假(指直系亲属死亡)3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9、产哺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资待遇按南劳社发(20xx)69号文件执行。

  四、劳动岗位管理

  1、学校教职工上班实行坐班制,在岗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勤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旷工:不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不上课、不参加集体活动;请假期限已满,但仍不返校,又不续假,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

  3、服从工作安排。凡拒绝学校工作安排或拒绝履行岗位职责者,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进行待岗培训。经培训后仍不到岗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作辞退处理。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对学校、部门领导交办或有期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如期完成,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500元。

劳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

  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

  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篇_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合同签署权限

  一、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 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 签订时间

  一、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

  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 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 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 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 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 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 公司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一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流程图

  综合管理部量化考核方案模板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篇_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和员工(下简称乙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根据《劳动法》及省(市)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甲方与乙方用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协议,也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本。

  第三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的全面改革,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临时工的界限,取消行政级别,变职务管理为岗位管理。甲方用工以定岗定员、职位分析为准则,实行竞聘择优上岗并按劳付酬。

  第四条 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统一使用广东省或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和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国家用工条件及甲方聘用条件,经批准录用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包括原国家干部身份、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交通系统内部商调流动人员、社会就业人员等),愿意为甲方服务,履行本人的岗位承诺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合理调配,接收甲方给予本人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的,一律按本规定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明确的工种或岗位,合同期内由于工作、生产需要而变换工作岗位时,为简化手续,只要双方同意,不再另行补签合同,以书面通知为依据,只要乙方到新岗位工作即视为有效。

  第七条 甲方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制,并制订薪酬福利方案等配套制度,以维护乙方合理的劳动报酬。合同期内,乙方工资支付的标准变动,不再另行补签新的合同,按甲方统一制订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才能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续签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经甲方批准录用的,在到职30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劳动合同书并交本人,经乙方确认合同条款内容无意见后签名,然后送公司法人代表审核签名(盖章),合同签订完毕。

  (二)乙方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所在部门根据其工作、思想、学习、身体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后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上述第(一)点程序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 劳动合同期限及工龄计算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之内),具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如下原则由甲方确定:

  (一)公司本部聘用的普通员工按1年一签原则签订。

  (二)公司本部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按其职务聘用文件发布之日起3年一签。

  (三)关于改制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满十年者,经商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按1年一签原则签订。

  (四)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公司本部只与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其他人员则由子公司总经理签订。

  (五)非上述情况或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

  (六)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今后无论任何情况,任何人员(包括甲方兼并、重组和收购行为接收的人员),其合同期限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七)公司在兼并、重组和收购时,如有关收购协议、合同中有明确对人员的处理条款的,按收购合同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员工的工龄按如下办法确定:

  (一)本企业工龄:凡因工作需要,由省直交通(含航运)系统内各单位商调进入本公司的人员,其在省直交通系统的工作年限,视同本企业工作时间连续累计。兼并、重组和收购行为接收省直交通系统的人员,没有发放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视同本企业工龄连续累计。在社会上招聘及辞职后重新招聘到公司的,从到公司之月起计算本企业工龄。

  (二)基本工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属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除名及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已领取补偿金的,不再计算连续工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篇_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为确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劳动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本公司工会参与讨论、制订,于 年 月 日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平等协商确定。本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全体职工具有效力。

  一、 定义

  本制度所称劳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指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

  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书、用工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二、

  三、

  工。

  (二) 用工协议:退休返聘人员、内退劳保人员、以及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签。

  (三) 培训协议:接受了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的员 工。

  (四) 保密协议:科级及以上岗位;技术、财务、成本价格管理及薪资计算管理一般岗位。

  (五) 竞业限制协议: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关键技术岗位。

  四、 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规定

  (一)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六个月。

  (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4~5年,再次的可5-8年。

  2、生产技术骨干、关键、重要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3~4年,再次的可 4-6年。

  3、普通操作工、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2~3年,再次的可 3-5年。

  4、员工已经在我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在二00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已经连续两次与 我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三)用工协议签订期限

  1、退休返聘人员签订1年期用工协议,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2、内退劳保人员按已签订协议执行。

  3、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限比照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四)培训协议签订期限

  1、培训费用<5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2年。

  2、5000元≤培训费用≤20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4年。

  3、培训费用>20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6年。

  (五)保密协议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期间及竞业限制期间;虽然期满但按协议规定仍需保密的至该秘密 适用范围 合同签订对象 全日制用工 (一)劳动合同书:具有劳动能力的、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经公司录用的全日制用

  不再需要保密为止。

  (六)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期限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期限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五、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

  1、 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继续有效。

  2、 本制度实行后,新签的劳动合同,以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和工资关系等区分, 属于哪个法人实体的员工就与哪个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区别在盖章上)。

  3、兼管股份公司和各事业部工作的员工,一律与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员工与各事业部或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亲自签订,不允许他人代签。

  六、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即到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核实新进员工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等情况,与员工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2、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决劳动合同关系,并附上相应依据。

  3、劳动合同期满前35日,人事部门通知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并在一周内将结果书面反馈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调查了解后签批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

  4、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事部门出具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员工。员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合同到期时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离司手续;员工在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及时反馈续签信息,并于合同到期日到人事部门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七、 劳动合同的保管

  1、劳动合同原件由各个劳动合同签订主体负责保管。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由股份公司人事部以合同实际签订主体的名义统一负责办理。

  3、劳动合同的管理遵循职责回避原则,即合同保管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由部门主管保管。

  4、股份公司人事部对劳动合同的签定、保管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或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单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身体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体检不合格,不能胜任该岗位基本要求,提供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虚假信息和资料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2)有《**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中丙类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人事部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其他重大调整实施经济性裁员时,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八、 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一)劳动合同终止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然后结合员工的意愿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办理续签或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包括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的变更,合同变更以合同变更通知书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生效。

  (三)劳动合同解除

  1、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门,试用期内须提前3日通知人事部门,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3条规定的,公司仅需书面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即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4条规定的,公司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工会,工会作出书面回复后,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

  公司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的送达【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1)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一般应由劳动者亲自签收;

  (2)不能亲自签收的,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邮寄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书上提供的通讯地址。

  (3)劳动者既不能亲自签收,又不能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则采取公告方式,即由劳动者所在部门一名领导和一名普通员工证见证下,在公司张贴栏上实施公告,拍照公告现场、存根张贴文件、记录有关情况,并由见证人员在记录单上签字、注明日期。

劳动管理制度5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卫生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卫生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应每年组织一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卫生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卫生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1、用人单位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卫生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病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卫生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卫生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卫生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用人单位负担。

  十一、建立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体检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况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况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况。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提供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

  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

  第五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劳动管理制度7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劳动管理制度8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术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制定招聘方案;

  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钱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由公司副经理主持面试或试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协助;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或试工,用人部门(车间)协助。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录用未成年工时,还要填写《未成年工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厂牌、出入证、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十、公司实行新录用职工上岗健康检查制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的,要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

  公司对从事未出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十一、录用职工后,应给其开具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应注明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的时间和地点。录用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职工签收保存,另一份由职工所在部门主管人员签具职工上岗时间,并经职工签字认证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回,存入职工档案。

  录用职工后,应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职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8日内书面通知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要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文凭、技能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求职者提供的证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张(录用登记表1张,出入证1张,居住证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计划生育证明;

  4、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毕业证等);

  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职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和证件的,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职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

  职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录用后,一经发现便报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职者应在求职申请表中承诺与其他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

  2、吸毒人员、逃犯;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患传染病和患职业病应退出劳动岗位人员;

  5、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应聘岗位的'人员。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种的人员时,要把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录用条件。所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均要持证上岗。

  难以招到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人力资源部应尽快报公司批准,招用其他人员,并按照本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其参加培训。

  无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

  十七、接收在校学生到本公司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同学校签订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协议,明确学生的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生活待遇、安全卫生事故责任等内同。

  十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全部职工的有关情况记入

劳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二、对象:

  车间全体人员

  全体人员要学习、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认同公司的发展理念,牢记和理解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对于早会迟到、早退者给予申戒一次处分,未参加早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分。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等;车间内严禁散发、赤膊上阵;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以上以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给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给予小过一次处分。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违犯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4、上班期间严禁带食物到生产现场或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以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本车间员工要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合理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员工和管理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以公司、生产利益为重。车间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体制,全体人员都有提出合理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做到谁优奖谁,谁犯惩谁。

  6、各小组师傅、技术员、代班协助科长做好车间生产按排、产品品质控制与劳动纪律,做好制度的宣导和执行,做好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发扬服务生产、服务员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不能超过10分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钟做好车间大扫除。

  8、车间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设备保养全员参与。每天早上上机之前认真维护和擦理自己保养的设备和其他事项,并填写当日的'保养卡记录,不得少写或超日填写。若发现保养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头警告,次犯给予申戒一次处分。

  9、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10、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重者给予处罚或照价赔偿;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11、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具体见《车间生产品质管理制度》。

  12、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4、全体人员严禁在车间或厂区内打架骂人,行事严重或态度恶烈者一律开除,不再骋用。先动手者还给予纪律处分后开除。事态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全体人员在车间内都对自身的行为负责。车间将严格执行《车间员工奖惩办法》

劳动管理制度10

  1、劳动教师必须首先明确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经常向学生、家长作好宣传,为进行劳动教育打下基础。

  2、认真备课

  (1)学习劳动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及进度安排计划。

  (2)认真备课,在写好教案的同时,要为学生在劳动课中做到手脑并用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严格上课制度

  (1)教师在响预备铃前要到达教课现场,为学生上课和实习做好一切课前准备。

  (2)要按计划完成课堂教学,提高四十分钟的效率,精讲多练,让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

  (4)必须教育学生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凡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严格上课纪律和上课的考勤制度,记录每节学生出勤的`情况。

  4、布置作业方面:

  作业要适当,使学生既动手又动脑。基本上当堂完成,每次作业要批改、打分、作记录,作为劳动课的评分成绩。

劳动管理制度11

  一、认真执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的,每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打扑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将、打篮球、羽毛球的,每次罚款50元。

  二、实行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公休制度,凡在规定公休天数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视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致伤除外),减发工资20元。(本月内请假天数与加班天数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婚、丧、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视情况给予照顾。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不能休息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双薪。经领导批准,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发工资20元。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况请假者,需经领导批准,并将本人负责的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批准程序是:科长请假要写出请假条,经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其它人员请假,写出请假条交给本科科长,由科长报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假满后按规定销假,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的,科长、付科长向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请假,科员向科长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实行办公定、人事科、财计科和资产科轮流管理考核,每科负责一个月。坚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点半前亲自签到,严禁他人代签,上班不签到按旷工处理。因外出不能签到的,回来后补签或有主管科长写明原因。双休日或法定节日,除门岗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再签到,不再计入考勤天数。领导批准加班的,由批准人代签。科长要委托一名付科长负责,把每天的到岗情况,在上午八时半前结清,对迟到、旷工者进行认真登记。月底把签到薄和考勤汇总情况一并报主管主任审批。每天到点结不起来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发科长、主管科长工资10元。

  七、实行义务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财务科要建立义务工台账,年内加班超过12天后,方可领取加班费。

  八、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付主任为付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劳动管理制度12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管理制度13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须经教导处同意,否则私调双方均以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制卷、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学期结束接受学生测评及学校考评。

  6、因公需外出,须提前1天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大病恢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做好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2、凡不请假者,或无书面假条,或不按程序逐级请假的均视为旷课或旷工。无病假相关证明的,视为事假处理。

  3、请假人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好续假手续,以便安排工作。

  4、学校及教研组,处室的各种活动、会议均为考勤时间。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各处室主任销假。

  6、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时,应全面了解请假人的工作情况,协商工作调整方案(含调课处理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领导。对准假后造成误课、误工的,将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假待遇

  1、婚假:职工晚婚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给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给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给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不给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7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遇寒暑假可顺延),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岁以上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III度会阴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计划生育严格实施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带环受孕,人工流产(不满四个月)的给假15天。

  4、产假期满后,上班母乳喂养婴儿的,每天给上下午各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作正常出勤处理,独生子女不满5周岁患病住院可给予夫妇一方3—7天公假陪护。

  5、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内可给7天以内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学校将酌情另行处理)。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术,可请护理假2天。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7、因工作调动或拆迁需要搬家的,给予2天以内的搬家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学,一次性给予2天以内的护送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为连续假,本市内一律不给路程假。对坚持上班,放弃待遇假的教职员工,学校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9、在不连续请假,不影响工作(最多只能微调课表)的情况下,工龄10——20年,或工龄20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学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计算

  连续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则应将假期计入病(事)假时间。

  (六)教学纪律在年终奖和工资津贴的体现

  1、教职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标准扣发,年终全勤奖按5元/天扣发。

  2、职工旷工,月工资津贴扣80元/天,年度全勤奖加扣40元/天。教师误课、私自调课,工资津贴扣40元/节,年度全勤奖加扣20元/节。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会,一律按误课一节论处。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师上课无教案、接听手机和抽烟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年终奖加扣10元/次。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视误课一节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5元/次;迟到10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早自习迟到5分钟以上,停发早自习津贴,无故缺席者视误课半节处理。迟到时间累计计入年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6、教职工擅自拖延报表或计划总结等而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月工资津贴扣15元/天;年终奖,视情节一项扣20元—100元。

  7、未经授权,任何人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除退回全部费用外,月工资津贴扣200元,并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终奖。

  8、体罚学生,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9、损坏公物(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收费失误者照价赔偿。

  10、吵架、打架的双方,或在校内骂人、无理取闹、恶意中伤他人或扰乱会场纪律者,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工资津贴扣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

  11、违反计划生育者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12、违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注:违纪行为处理程序:部门调查——书面报告校长室——校办备案、按章执行。

劳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法律法规及本矿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

  第二条负责全矿职工考勤、请销假、出差审批等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条负责全矿职工工资核算及公司拨付工资总额的核对、罚款统计、生产成本核算及分析。

  第四条负责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员工出勤、收入、社保基金等项目的汇总,以及上报公司、集团各种表格的汇总。

  第五条负责全矿劳动定额的测评,计件工资单价的编制,各部室(生产区队)每月工资总额的计算和下拨,定岗定员编制,劳动定额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种定额资料的分析、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认真审核各区队上报的工资分配方案,督促办事员及时上报分数,并根据制定的方案对其进行核对。

  第七条不定期的去区队调查其考核、工资上墙公布情况,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定期到工人当中调查工资分配、发放情况及工人对工资发放方面的反馈意见,并做好记录,以便更好的调整分配方案。

  第九条下井到采煤工作面测量采高、及其他工作地点观察地质情况的变化,与技术科联系,并做好原始记录,以便及时调整定额。

  第十条做好与矿相关科室、区队及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其他方面的工作。

劳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劳动纪律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

  (1)夏制工作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时—7:30时

  上午工作时间:7:3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4: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时—8:00时

  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3:00时—17:3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月允许休息时间为3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金。

  10、由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3、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副经理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

  五、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

  1、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2天扣除7天工资。

  4、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5、无故不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第2~8条的,每出现1次,扣发1天工资。出现5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管理规定

  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2、项目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各检查情况记录。

  3、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均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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