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员工制度

时间:2024-08-28 07:54:14 制度 我要投稿

服装厂员工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厂员工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服装厂员工制度

服装厂员工制度1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本厂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管理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本厂负责人实施监督和检查。

服装厂员工制度2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 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服装厂员工制度3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本厂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管理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本厂负责人实施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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