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5 10:19:3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2篇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3

  以下是一则公司员工奖罚制度,各位员工管理者如果不知道怎样对员工进行奖罚管理,可以适当参考以下这则范文,并从中得到启发。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箭处分;造成误餐等重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4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奖惩项目设置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过,2次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功,2次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粪: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xx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xxxx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箭、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箭、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xxxx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xxxx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xxxx%外,另罚款xx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xx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xxxx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xxxx~xxxx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xxxx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xxxx~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6

  为在公司树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使各项管理井然有序,奖惩制度规范透明,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20xx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特别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3.突发意外事故或灾情,能积极应对、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有效避免损失、重大损失或减少重大损失者;

  4.举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举报盗窃公司财物且数额巨大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月度改善提案奖: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2.对节约原辅材料的改善提案可以节约相应材料或降低相应价格、或对废物利用取得成绩或有提案价值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

  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可在年终给予年终嘉奖: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加薪或晋级并给予其它物质奖励: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六条公司处罚分为以下几类: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第七条因违纪违章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参照本手册第十条做出处理外,还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造成20xx元—10000元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5%的赔偿,直接上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经济损失6%的罚款;

  2、造成10000元—50000元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0%的赔偿,直接上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扣除一个月工资;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记大过处分: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降级降薪: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解聘或除名,

  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5.带头罢工或消极怠工者;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伪造求职资料或考勤记录者;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体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留宿异性者;

  11.其它从事违法活动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备注:违反公司宿舍规定者参照《宿舍管理规定》条款执行奖惩。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均由各部门以《员工奖惩呈报表》的形式申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审批

  后实施。奖惩批准权限为:

  1.警告——课长——所属部长——管理部长复核

  2.特别嘉奖、记大过——所属部长——管理部长复核

  3.加薪、晋级、辞退、解聘、除名——所属部长——管理部部长——总经理

  第十三条执行流程

  1.所有发现有奖励行为或违规行为人员的部门有权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逐级上报,然后由用人部门、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

  2.奖惩细则申报执行流程图:

  第十四条申诉建议

  1.员工对所受奖惩存异议者,应于奖惩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请复议,并陈述理由,管理部在六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后之核定由总经理签发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

  2.针对比较有争议性问题,如有必要,经总经理许可,可以成立由当事人所属部门和管理部人员联合成立临时赏罚会议,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处理原则

  1.公司员工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当奖者奖、当罚者罚。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9

  一、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方式:财年总结大会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获奖事迹在企业内部网发布。

  三、评选时间:每财年结束后评选。

  四、评选办法:财年结束后,各部门按评选标准向公司经营委员会推荐参评部门或个人名单,并附事迹材料。由公司经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财年先进部门和个人。

  五、奖励种类:

  1.优秀团队奖

  2.优秀员工奖

  3.敬业精神奖

  4.最佳新人奖

  5.优秀管理者奖

  六、奖励涉及对象:

  1.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2.参加优秀员工和敬业精神奖评选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参加最佳新人奖评选的员工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员工。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过公司处分的员工,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5.公司经营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

  6.奖项可空缺。

  七、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

  1)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

  2)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使得部门全年业绩突出;

  3)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

  5)让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快乐和成就感;

  6)以公司发展为重,对公司业绩负责;

  7)整个团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各项技能,求知欲强;

  4)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勇于挑重担,“打硬仗”,关键时刻敢于独挡一面,绩效突出;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完成目标任务;

  6)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完美,经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评。

  3.敬业精神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锐意进取;

  4)具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主动学习新的知识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进步速度快;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同事,横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最佳新人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以较快的'速度学习掌握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较快适应岗位需要;

  4)具有较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

  5)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标。

  5.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努力、认真、实事求是,遇事不推诿,具有责任感。

  3)具备足以应付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注重组织业绩和团队目标的实现,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为人公正公平,获得下属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根据所掌握的资源迅速准确的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统筹安排一切资源来实现工作目标。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1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12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u)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v)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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