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9 15:35:39 振濠 制度 我要投稿

付款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付款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付款管理制度(精选14篇)

  付款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工作程序

  3.1现金管理

  3.1.1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3.1.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1.3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3.1.4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3.1.5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

  3.1.6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1.7财务部主管部长每季会同会计主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

  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3.2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3.2.1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3.2.2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出纳根据会计传递的付款凭证开出相关的银行付款票据,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人工传递到商业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3公司所有支出纳入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3.3.1电费根据财务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信息付出,每月15日预付当月电费的50%,每月30日前结清本月电费。

  3.3.2铁路运费按预算金额根据财务部销售核算室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根据资金头寸以现款支付。

  3.3.3税金根据财务部会计核算室和集团会计核算室的纳税申报和完税凭证,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按时以现款上缴。

  3.3.4工资及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工资性规费,根据财务部费用报销室相关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安排现款支付,其中工资每月18日、22日支付,养老保险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积金每月29日支付。

  3.3.5退休工资根据离退休处的付款信息分别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以现款付出。

  3.3.6支付借款利息时,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和资产管理室根据合同予以复核。

  3.3.7采购款的支付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公司未授权的采购委托,招标中心不得组织招标,审计部不得审核,财务部不得付款。并在采购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7.1国内设备采购

  3.3.7.1.1 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3.3.7.1.2 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30%,设备制造过程中不支付进度款,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设备到厂安装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并入帐后安排付款,但最多到合同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安排支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

  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7.2进口物资采购根据合同约定开出信用证按议定条件支付。

  3.3.7.3原燃材料、备件采购、其他采购(办公用品等)不得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安排付款。其中:无线通讯用品还须公司无线通讯委员会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预付款。

  3.3.8采购部门按市场情况分不同类型的客户次月分期安排付款,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9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进口物资的外汇付款部分全额现款支付,通过国内贸易商采购的进口物资和中转费承兑汇票不小于60%。

  3.3.10采购款应按采购付款程序由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共同办理支付手续。

  3.3.11严格控制工程立项和投资,在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11.1 50万元以下的工程(含技改、大修、中小修工程)不预付备料款和进度款。

  3.3.11.2 50万元以上的工程签订合同后预付15-25%的备料款,按工程管理部门审批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但进度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或进度总额的80%(含备料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安排支付竣工款5%,工程结算并审核完毕取得发票二个月后安排支付结算款5-10%,余款5-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安排支付。

  3.3.11.3资金支付优先保证公司重点技改工程,财务部根据工程主管部门、规划部、等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决算款应由监察审计部部长签字的审计付款通知书后才能支付。

  3.3.11.4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

  3.3.12临时工工资、劳务费支出,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原则次月安排支付。

  3.3.13福利费、电话费、其他支出等,财务部根据相关的付款信息办理付款。

  3.3.14有采购权的子公司付款时必须有审计部门签章的合同及资金预算。

  3.3.15其他支出由财务部根据当月资金预算合理安排。

  3.4销售结算余额的退回,按《国内销售货款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付款管理制度 2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 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 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付款管理制度 3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对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业务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合同订立、价格评审、物资入库、购货发票、登记应付账款和支付货款等业务。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各成员单位。

  第4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主管采购业务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2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5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4、采购与验收;

  5、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6、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第6条公司的物流部是负责采购和付款的直接责任单位,其他部门和个人办理采购和付款业务时,必须经采购部经理批准,并执行本制度规定的执行程序和办法。

  第7条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8条公司的物流部门应建立内部的职责分工权限,确保采购与审批人员分

  开,采购与货物验收或保管员分开。

  第9条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10条采购部门除对采购及付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外,还应对公司的存货的安全性和计量的准确性负责。

  第11条物流部门要保证对已采购的生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价值计量准确,以便于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12条公司物流部门在办理采购业务时应按如下程序执行: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做采购准备,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然后进行询价、比价,由质量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办理验收入库,登记账簿、支付采购货款。

  第13条物流部门负责编制请购单、询价与价格谈判、签定合同、采购物资、请求付款等。

  第14条财务部门负责结算采购款项,登记存货及应付款项账。

  第15条财务部门在确保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符合付款手续后,积极组织资金付款。

  第16条付款及审批执行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采购资金支出需要先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主管副总、财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履行借款审批程序。

  2、经手人负责填写借款单进行资金支出申请,要求填明资金借款的数量、原因、使用部门和数量及支付方式(现金、支票、电汇),要求经手人本人签字确认。

  3、物流经理负责审核采购物资数量和价格的合理性及是否需要采购的适用性,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供应商选择把关,对采购渠道进行审核。对资金支付的风险负责。

  4、主管副总负责审批程序的合理性和采购效益性,是否有采购计划、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标准,采购方的选择及价格是否合理,超标准使用资金需要特殊说明。

  5、财务副总负责审核采购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对资金的支出计划做出审批。对往来款项进行账目核对,对采购资金进行合同核对,对资金的支出风险进行审批。

  6、总经理可对上述的所有审核提出质疑并要求解释。

  7、因特殊情况审批单审批手续不健全的,由财务副总负责对总经理进行沟通,财务副总不在,由主管会计负责对财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沟通并在借款单中标明沟通结果,并请授权人补批签字。

  8、采购资金支付严格按公司审批权限审批。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9、财务部出纳员接到审批健全的借款单负责支付资金,对于审批不健全的借款单拒绝支付。

  10、要求现金和支票当天支付,电汇在24小时内支付。因资金控制或资金协调调整,财务部有权决定进行一次性支付或分批支付。

  11、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现金进行物资采购,特殊情况需要财务副总审批,并作特殊说明。

  12、财务部将采购资金分别按供应商挂“应付账款”,个人领用的备用金或现金零星采购挂申请人“其他应收款”。

  13、采购物资要求必须使用税务正规发票。

  14、发票报销的手续:已经借款报帐的,要求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未借款直接报账,要求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然后按公司的审批权限执行本。

  15、经手人凭发票冲回自己的资金欠据或要求财务部核销往来。没有往来的由财务部付。

  16、个人往来欠款超出3个月期限的,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清回欠款,必要时追究资金的使用利息。

  17、对不能收回的`欠款,由经手人承担连带责任;审批人承担审批责任。

  18、负责为成员单位采购物资的采购员按采购物资索要发票。要求发票户名为成员单位名头,走公司审批程序。将审批后的发票传递到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认证采购的物资与发票是否相符,如相符,由成员单位回一张转账财务收据,采购人凭收据到财务部门核销自己的往来款项申请。如果接到货物与发票不相符,需要成员单位财务部门同采购部门采购员协商解决。

  第3章货物采购验收控制

  第17条加强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

  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第18条应当根据物品或劳务等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公司及各成员单位大宗原材料采购由公司物流部统一负责。一般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应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公司应当制定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处理程序。

  第19条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由物流、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应由经授权的部门事先对价格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第20条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人员尽可能的做初步检查,检查物资与合同是否相符,然后由质检人员对采购物资质量进行检查。

  第21条采购人员及质检员检查后,应及时送交仓库。仓库保管人员接到物资后,须检查所购物资是否附有供方合格证,到货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有破损,经检查无误,在《到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交货人员要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22条检查合格的物资,仓库保管员要及时填写材料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仓库记账用,第二联,财务联,财务记账用,第三联,稽核联,采购员报账用。材料物资入库单必须连续编号管理。

  第23条入库单的传递程序如下:

  1、仓库保管员接到检验合格的货物后,由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由质检员签字,保管员填写入库单时,应确保一个供货商的原辅材料,一名采购员采购的原辅材料填到一张收料单上。

  2、保管员填写入库单时,要填写供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及金额。

  3、保管员根据填好的入库单第一联登记入账。

  4、材料入库单经采购部门经理签字后,将第二联联同供货商发票一同返给财务报账,第三联留给物流部门统计用。

  5、入库单第二联留财务部门做登记材料明细账用;月末成本会计需要去库房稽核,核对材料入库单和保管账是否相符。

  第24条保管人员要根据收料单及时登记仓库物资保管账,保证会计人员及时进行稽核。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联系,办理换货或退货等事宜。

  第4章应付账款入账

  第25条财务主管会计负责应付账款入账,应付账款的入账必须取得的凭证有:供货单位的发票(增值税发票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物流部门的请购单及入库单等;对于材料已入库发票未到的采购业务,财务部根据材料入库单暂估价入账,待发票回来时用红字冲回原来暂估入账数,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财务部在做暂估入账时,根据材料入库单上的购买厂家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以便随时掌握应付款情况、采购员报账情况以及供货方开发票情况。

  第26条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入库单据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27条会计人员对所收到的购货发票及相关凭证按规定检查无误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第28条公司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应定期和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往来账。

  第29条公司应当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已到期的应付款项须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与支付。

  第5章监督检查

  第30条公司应当建立对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采购与付款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3、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管理。重点审查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

  5、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重点检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

  6、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与付款内容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6章附则

  第31条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32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付款管理制度 4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

  三、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四、权责:

  1、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货到付款)、月结(月结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对方签订月结合同)月结的时间按合同付款。

  五、付款流程如下:

  发票或相关凭证黏贴好并填写《付款申请单》确认此款项属于本部门及与业务相关的事项部门负责人会计主要符合单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公司规定总经理审批出纳根据手续完整的会计凭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后通知经办人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收款人是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时,付款方式如下:原则上采用银行直接转账到对方账户上。

  2、收款人是自然人时,原则上将款项存入自然人的收款银行账户上。

  3、需要向对方支付支票时,应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支票支付

  4、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对方要求变更“收款方”或变更“发票出具”应提供合理的证据及相关材料说明(对方需加盖印章)

  5、严格资金使用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却必须拒绝办理。

  6、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付款管理制度 5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采购应付账款的管理工作,减少采购结算错误出现的次数。

  2.理解应付款项目是否继续存在,及时发现应付款项目是否串户。

  3.及时清理不良的应付款项目。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采购付款之前,与供应商的对账管理工作。

  第3条术语解释

  本制度所称付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完成报表后配合或主动与供应商核对往来账,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过程。

  第2章应付账款记录与核对

  第4条应付账款由财务部专人管理。

  所购物资入库的次日,仓管员将送货单、入库单等单据上交到应付账款管理员处,应付账款管理员要在收到单据的当天核对完毕。

  第5条应付账款的核对内容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和入库单,所有单据核对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并记录应付账款。

  第3章应付账款对账管理

  第6条开展应付账款对账一般是应供应商的要求,会计人员应当认真积极应对;同时,在应付款单位或个人没有要求对账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应当每月进行自我检查,重点检查应付款账面出现负数的项目和大额应付款的`项目。第7条每月与供应商进行一次对账,对账工作由采购员与会计人员共同完成。

  第8条每季度报表完成后两天内由采购会计或通过采购专员通知供应商提供对账明细资料,一般情况下,应要求供应商将对账单及时传真或递送到本公司,对账单件除有供应商的公章或财务印章外,还必须由经办人员的签字,对账单列明从上月底至本月日止所有采购明细及欠款金额。

  第9条采购专员收到供应商的对账单后,应及时做好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将对账单交会计人员。

  第10条会计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与本公司账务记载数进行逐笔核对。如果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存在差异,会计主管应立即查明原因。

  第11条核对完成后,会计人员应保存好明细资料,同时双方在供应商提供的“对账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第12条对账后,会计人员应编制“应付账款汇总表”,内容包括应付账款总额、应付账款明细合计数及应付款金额。

  第13条对账特殊情况处理

  1.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对账确认表”,公司可以设置“应付账款对账确认表”供双方确认,并与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一并存档。

  2.如果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已三个月没有主动与本公司联系对账,会计人员应当主动或通过采购部门与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第4章付款结算

  第14条供应商请款

  1.只有经过对账确认后的款项,供应商才能请求付款。供应商请求付款时,首先应将按要求开具的发票、本公司入库单结账联及“月结对账单”提供给采购专员(发票必须与入库单一一对应,以便核对)。

  2.采购专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入库单结算联、对账单后,要做好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填写“结算清单”,交财务部会计人员。

  3.会计人员收到上述单据后,及时进行核对,相符后在“付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注明付款日期,在所有单据上加盖核销章。

  第15条付款的审批

  所有付款必须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付款申请由应付会计进行核对,财务部经理进行审核,总经理进行付款审批。

  第16条出纳人员根据“结算单”付款后,盖“已付款“章,把单据返回给应付账款管理员,应付账款管理员核销应付账款。

  第5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总经办审批签字后通过,财务部保留对本制度额解释和修订权。

  第18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付款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使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得到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2.1《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标准。

  2.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2.3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2.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员工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三、安全生产投入范围:

  3.1安全培训教育费用;

  3.2防护用品、保健品费用;

  3.3安全设施,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

  3.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3.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3.7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3.8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的投入;

  3.9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3.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计划和审批程序

  4.1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提出公司年度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由专人编制计划、方案,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汇总。

  4.2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经理审核。

  4.3总经理应召开专项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4.3.1年度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3.2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4.3.3实施部门及负责人。

  4.3.5项目完成及投入使用日期。

  4.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各部门在每年12月份前应根据本年度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汇总。

  4.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年底前根据各部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经理审核。以保证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4.6重大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需要申请拨款的,先办理报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再列入计划。如需撤销或调整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也要办理报批手续。

  五、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5.1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来源:

  5.1.1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或新科技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申请国家投资或从设备更新费中拨款。

  5.1.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大修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费开支。

  5.1.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5.1.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由采购部按计划采购、供应,所需资金要予以保证。

  5.1.5财务部负责安全专款的及时提供,将安全投入列入财务报表,并做到专款专用。

  六、检查和报告

  6.1各部门要监督本部门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期间,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6.3总经理每季度必须对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定期召开安会议,研究处理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以确保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顺利完成。

  七、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付款管理制度 7

  一、费用管理原则。

  1、本着节约开支原则,加强对费用管理。

  2、加强对费用总额控制,实行预算管理。

  3、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对超预算支出,财务有权拒支。

  4、各经营公司审批权限分级:部门级签字权限,总经理签字权限,总经理室会同签字权限。

  5、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对超标准开支,超权限审批,财务有权不予办理。

  二、费用项目分类、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

  1、货物运输费:购进货物、销售货物而支付运输费用,凭运费发票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财务审批后报销。对外支付运费、使用车队车辆费、销售保险费、其它。

  2、广告费:影视广告费、报刊广告、展示会费用、宣传品印刷费、挂历费、其它。

  (1)收回代垫广告费(从供应商处取得广告费返款,为广告费支出抵减)

  (2)凡属广告费用开支无论是否能从供应商处收回都计入广告费,经营公司为销售业务部门垫付广告费列入其他应收款代垫广告费户,由分公司部分承担凭销售业务部门与分公司广告费协议及发票或复印件列入广告费。

  (3)广告宣传费开支,年初需编制广告宣传年度计划和广告费专项预算,经审批后报财务备案,财务根据计划和预算执行。

  (4)未在年初计划和预算中单项广告宣传活动费,应在事前将明细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送财务备案,财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广告宣传活动费开支预算表,按表中所列项目予以借款、报销。广告费用项目之间不得转换。

  (5)集团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拨付广告费,采取专款专用原则进行核算、管理,借款、报销时必须说明用途。

  (6)广告宣传费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借款、报销。

  3、咨询、诉讼费。

  (1)在预算范围内法律诉讼费,需经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同时将情况说明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2)在预算范围内,单笔咨询费在1000元以上,需经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单笔咨询费在2000元以下,由总经理进行签字审批。

  (3)超出预算范围,应编写新增预算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批后方可使用。

  (4)所有咨询费支出均需取得咨询业专用发票后报销,通过支票、汇款方式付款。

  4、邮电费:邮寄费、市话费、长话费、传真费、bp机服务费、移动电话费、网络通讯费、其它。

  (1)一般邮电费,由各部门具有签字权限负责人签字审批。

  (2)bp机服务费,由经营单位总经理或办公室授权人审批。

  (3)网络使用费(如intnet),列入预算由经营单位总经理审批;未列入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移动电话购置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费用限额为每月600元/部,总经理每月800元/部,超出部分由使用人承担,特殊情况,需由经营单位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接受捐赠手机,需到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专管员处办理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后,才能报销相应通讯费用,否则不予报销。

  5、外埠差旅费。

  (1)出差到北京、海南、广东、福建、上海地区。

  (2)出差到其他地区。

  (3)单人住宿,住宿费标准可提高标准50%。

  (4)公司有签约饭店,要在指定饭店住宿。

  (5)住宿费用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一律自理。

  (6)长途(累计往返时间在8小时以上)押运货物,按每8小时补贴50元。

  (7)因公出国按临时出国及赴港澳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规定。

  (8)属于费用标准以内金额,用支取凭单领取,不需报销。若公司领导批示金额高于按费用标准计算金额,多出部分用借款单借出,回国后用境外票据报销。

  6、运杂费:市内交通费、租车费、车队用车费、其它。

  (1)报销出租车票必须填写出租车票报销登记表,必须写清乘车人、起点、终点、详尽事由,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需对其内容认真审核、签字,附在报销单后。

  (2)出租车票自乘车日期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不予报销,报销登记表内容填列不详,不予报销。

  (3)各公司因车辆运力不足而租车、包车费用,必须经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长期租包车要签定协议),报集团公司备案。

  (4)货物运输费用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5)汽油、养路、保险费由总经理审批。

  7、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软件、内部领用、其它。

  (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消耗:指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耗材消耗开支。

  (2)1000元以下办公费用,由各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审批。

  (3)1000元以上办公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4)超出预算额度办公费用,由各经营单位事先报送增加办公费预算报告,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5)所有办公费发票均应列明购买名称或清单。

  8、业务往来费:招待费、礼品费、其它。

  (1)客户费用:为客户拿来发票报销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餐费等。

  (2)凡报销招待、礼品费,需填写招待、礼品费支出审批清单,应列明所招待客户单位名称、姓名、人数、标准,并由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报销。

  (3)一次招待、礼品费在200元以内,由各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审批。

  (4)一次招待、礼品费在5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

  (5)一次招待、礼品费在20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室会同审批。

  (6)一次招待、礼品费在2000元以上,需经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报账。

  (7)为进一步规范支付业务活动费,有效地控制招待费支出,凡市内招待费超过100元,必须使用支票结算,否则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者审批。

  (8)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用公款请客吃饭,特殊需要应事先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员工出差期间,非业务性餐费一律自费。

  (9)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餐费开支标准不得超过20元/人次(报销单据需注明就餐人数、姓名)。

  (10)礼品领取以及购入报销,必须附有发往何处说明清单;大宗礼品购入要附有入库清单,并设专人管理。

  9、会议费:自行组织会议、参加外单位会议、公司会议室使用费。

  (1)自行组织的各类会议费用,应事先报会议费用计划,经总经理室会

  同批准后,方可借款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须持会议通知和有关单据到财务部报销。

  10、劳务费:临时人员三个月以内劳务报酬支出。

  劳务费支出必须填列劳务费支出凭单按内容真实填报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取款。

  11、修理费。

  (1)设备修理费。

  (2)房屋修理费:不改变房屋结构修理费。

  (3)房屋装修费:改变办公环境房屋装修费。

  (4)商品修理费:各分公司经营代理商品,作为售后服务而发生商品维修费。

  (5)产品、商品售后维修服务开支由各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6)办公、生产经营设备维修,需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借款、报销,1000元以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1000元以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借款、报销。

  (7)房屋维修:所有房屋维修,应在当年预算范围内提出维修装修方案,在预算范围内,由总经理室会同审批。

  12、货物保管费:内部分配数、其它。

  (1)仓储费用:支付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2)财产保险费:为货仓保管货物支付保险费。

  13、内部车辆费:汽油费、养路费、修车赞、验车费、车辆保险费、其它。

  (1)分配用车费。

  (2)车辆保险费由总经理审批。

  (3)内部用车费,制定内部用车收费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财务部将此费用分摊到各用车部门。

  14、各种税费:除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外其他税费,按税法规定执行。

  15、风险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削价准备金。按政府规定比例计提两金,而不是公司内部管理加提两金。

  公司发生坏账损失、削价损失,需报经总经理审批,上级主管、集团财务部备案后才能列入坏账处理。对外核算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责任会计核算考评。

  三、员工福利费管理:财务部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制定相关内容借款、报销制度。

  (一)医药费管理。

  〈一〉零星医药费报销。

  正式员工发生零星医药费,必须填写报销单,经医务室(经营单位可经办公室专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一般按药费发票(扣除自已部分)金额80%报销。当年药费发票应在本承包年度结束前报销完毕,超过承包年度不予报销。长期临时人员报销药费50%。

  〈二〉员工住院费借款、报销。

  1、员工住院费在5000元/次以下借款,必须经医务室签字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2、员工住院费在5000元/次以上借款,必须经医务室、人力资源部签字审批后,才能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经营公司员工住院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款。

  3、员工出院后应及时持住院费发票到医务室填写报销单(单位可经办公室专人签批),由医务室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若发生住院费押金退还支票,持票人应于支票开出日期的三日内交到财务部,以便及时入账。

  4、员工住院费报销标准按公司医疗管理制度执行。

  5、公司员工医药费在工薪发放地点报销。在公司医务室取药仍由发薪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

  (二)困难补助,丧葬补贴管理。

  员工领取困难补助、家属丧葬补贴,需填写支出凭证,由各级人事部门审批。

  (三)员工工作餐费管理。

  1、员工在食堂工作餐用餐标准由公司制定。各分公司员工在食堂用餐,由分公司福利费承担。公司本部工作餐支付,由财务部根据食堂提供当月本部员工用餐人数,按公司既定工作餐标准,向食堂拨付经费。

  2、各经营公司要创造条件建立员工食堂,每日按人均6元标准逐月拨付经费,在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部分列入管理费用,年末做纳税调整。

  (四)员工福利费提取。

  1、公司员工福利经费来源,除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外,其超支部分由公司净利润弥补。

  付款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控制作用,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略),特制定以下标准及程序。

  第二章借款审批及标准

  第二条出差人员借款,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略),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而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第三条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在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由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员工,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四条试用人员如果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必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各项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的须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第六条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三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借款。如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欠款部分,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第七条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业务主管每天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每天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每天80元标准的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给予报销。

  第八条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第九条市内短途交通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第十条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和其他杂项费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内,费用凭单据报销。

  第十一条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后,给予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事先整理好报销单据,由主管会计对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并报有关各级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第十三条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另外连续三个月亏损的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章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第十四条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以内,由部门经理掌握开支,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下达的指标使用,由财务经理掌握开支,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相应予以扣除。

  第十五条凡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后,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级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第十六条超出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销,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章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十七条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应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当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时,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十八条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000~5000元的则应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指定代理人签署,并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内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付款管理制度 9

  一、营销费用管理推行预算管理制,即:年初拟定全年预算计划、每月根据实施情况编制月度预算实施情况及下月调整计划,原则上一经确案,不得超支使用。

  二、每年12月上旬,根据集团营销管理中心下达各地区公司的年度销售总指标,各地区公司拟定次年全年营销费用预算方案,经地区营销中心及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汇总集团全年营销费用预算方案呈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三、各地区公司营销中心根据集团公司审批后的`预算方案调整原方案,并上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发至各执行部门(单位)。

  四、次年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按审定后的预算方案执行。每月各预算部门(单位)的营销费用立项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营销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按年度、月度预算方案执行。

  五、每月底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必须将当月《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报送地区公司营销中心、财务部,地区公司营销老总、财务老总、总经理及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单位如需增加预算必须按规定审批权限报各级(项目/地区/集团)领导审批,并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七、经审定的营销费用预算作为各执行单位目标管理的指标之一,是对各执行单位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超支预算按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作出处罚。

  付款管理制度 10

  为保障公司招待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效能,培养勤俭自律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待用餐分类及标准

  招待用餐分为工作餐、商务宴请和高级宴请三类。

  1、工作餐:因工作需要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按照公司工作餐标准用餐。用餐标准:不超过30元∕人∕次

  2、商务宴请(A、B、C级):

  A级:因工作需要,部门商务宴请,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标准如下:用餐标准:不超过100元/人/次,单次限额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不超过200元/瓶,红酒不超过100元/瓶

  B级:因工作需要,公司商务宴请,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且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标准如下:

  用餐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次,单次限额不超过2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不超过200元/瓶,红酒不超过150元/瓶

  C级:因工作需要,公司商务宴请,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且分管领导参加的,标准如下:

  用餐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次,单次限额不超过3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不超过300元/瓶,红酒不超过250元/瓶

  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3、高级宴请:因工作需要,公司高级别的商务宴请,且总经理、董事长参加的,用餐及酒水标准据实报销。若因工作需要,超出以上标准的,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招待用餐细则

  1、公司商务宴请应在公司指定或同类餐厅用餐,若因工作需要在其它餐厅用餐的,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2、陪同人员应严格控制。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来宾5人以下的,不超过2人,来宾5—10人的,不超过3人。

  3、公司定点接待餐饮店由行政部根据公司项目位置、用餐环境、菜品特色等条件选择相应级别餐厅,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招待标准及定点餐厅调整以办公会议纪要为准。

  三、招待用餐报销程序

  1、每月25日前,由行政部结合各部门次月招待情况编制招待预算限额,经公司审批后予以执行。

  2、各部门报销计划内招待费,需在10个工作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销;超出招待标准的或计划外的招待费由董事长审批。

  3、凡未经批准或超过招待标准部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4、招待报销采取一餐一结账的办法,及时结算,一律不得挂账。

  四、招待用品的管理

  计划内招待用品是指因公需要购买的烟、酒、茶、礼品等,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计划外招待用品须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经行政部统一购买库存备用的招待用品,由行政部专管人员负责填写《入库单》,对招待用品进行查收清点,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各部门领用时,需填写《招待用品领用单》(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领用时,由部门专管人员填写《出库单》。行政部负责入库招待用品的登记、分类、整理等工作,做到每周清点,每月盘点,确保账物相符。(注:领取招待物品时可根据情况先填写出库单领取物品,后补写《招待用品领用单》)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付款管理制度 11

  一、外培费用管理:

  1、外出培训:培训费、住宿费、路费等差旅费财务报销。

  2、安培中心负责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的初审工作。

  3、凡在计划内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带上有关培训证明资料到安培中心办理初审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在矿计划外擅自外出参加培训的,安培中心将不予办理审查手续。

  4、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因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资格证的`,费用自付;已办理报销手续未取得合格证明的,经安培中心出具扣款单,由矿财务科按其培训报销费用额,从下月工资中扣还。

  二、内培费用管理:

  1、对于各区队、各外包队的新入矿职工、转岗职工等的岗前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本矿目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义务培训制度;

  2、安培中心负责落实矿制定的各项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组织各类考试任务。

  3、参加内培的学员,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安培中心将组织举办补考,参加补考的,应到矿财务科缴纳补考费50元。

  4、经培训后达不到合格,需要参加复训的,复训期内,每天到财务科缴纳20元复训费。

  三、其他费用管理:

  1、各类培训原则上不给学员发放纸笔,确需发放的,安培中心应另行编制采购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2、凡资格证原件在安培中心保管的,安培中心统一发放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作为代用证;代用证丢失后,需要补办的,应到矿财务科缴纳材料消耗费和经办费,10元/个。

  3、全员轮训发放的合格证,由矿统一采办,安培中心负责编报计划和印发。

  4、其他专项培训印发的合格证,应到矿财务科缴纳工本费20元/证。

  5、安培中心作出的各类教学纪律违纪处罚,应由违纪者持教学纪律处罚单,在当日内到矿财务科缴纳罚款;否则,每拖一天加一倍处罚。

  6、安培中心每季度完成培训教学管理任务,经上级检查、评估达到优秀,奖励领导小组每人200元,否则处罚小组成员每人200元。

  7、安培中心与财务科,每季核对一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

  付款管理制度 12

  一、财务部对管理团队及每位会员负责,收缴、管理会馆会员活动经费。

  二、针对活动aa制消费原则,财务部为每位参加会馆的成员建立账户,只对参加活动的会员扣除其个人账户内的活动费用,不参加活动者不扣除费用。

  三、收费办法:采用每次活动收费的办法。活动费用由管理团队根据活动内容、报名人数大致确定。活动开始前,财务部向参加活动的会员收费,收费金额向每位会员口头传达,收费后,会员填写交费金额并签署本人姓名。收费的金额由财务部立即向管理团队各成员汇报。

  四、费用的支出:每次支出活动经费,至少由管理团队的其他一名成员陪同财务部人员缴纳活动费用,索要发票或票根,支出金额立即向管理团队其他成员汇报。

  五、收费余额的管理:每次活动的余额按参加活动的缴费人数平均计入缴费会员的账户中。

  六、费用的监督管理:采用管理团队和财务部共同管理的办法。管理团队负责每次活动费用的总收支,活动收费的`原件由管理团队的一名成员管理并保存。财务部负责至每位会员账户的收支,活动缴费的发票复印件由财务部保存。

  七、会馆活动收支情况,由管理团队成员会同财务部核对无误后,不定期地在会馆活动过程中向全体会员汇报。

  付款管理制度 13

  1.目标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有关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员工以及公共利益,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和对重大安全投入进行决策。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支出、结算及管理。

  总经理办公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理。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有关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具体规定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4.3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工会和安全技术部。

  4.4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总裁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付款管理制度 1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真正使用到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矿产量每吨8元,按月提取。

  第二条财务部要建立安全费用专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安全设备、设施。矿山和选场和防尘、地质监控、防火灭火、防排水和防洪、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通风系统和安全通道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支护和防治井巷片邦、采空区封闭、巷道封闭,边帮滑坡、机电设备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坝)的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措施。

  2、危险品库房和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炸药总库、井下(上)发放站、配电室、化验室、油库等车间和库房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措施)等设施设备。

  3、生产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物种和仪器的安全监测和检验。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及安全生产评价。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安全标志及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程序

  (一)有计划使用:年初由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二)随时申请使用:由于生产变化,需增加或更换安全设施,生产使用单位随时写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验收审批程序:依照年初安全投入计划或审请,由资产部、安全部和生产部共同验收。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企管部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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