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0 10:39:0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图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6篇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工员业余文化生活,方便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和项目公司。

  三、图书管理

  (一)图书日常管理

  1.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图书日常管理工作,并专人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事宜。

  2.每月5日前由图书管理员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要按顺序编号摆放,并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登记,编入图书登记目录中。

  (二)图书购置

  1.公司购置图书(杂志、音像制品)标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季度100元,员工每人每季度50元。总部季度预算不超过3000元,年度图书采购预算不超过10000元。项目公司季度预算不超过20xx元,年度图书采购预算不超过6000元。由行政管理部征求各部门采购意见,汇总之后报总经理审批。

  2、专业书籍采购由各业务主管领导把关,费用另行列报。

  3.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应先征得本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4.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图书管理员处验收归档,并由管理员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到财务部报销。

  5.项目公司图书采购由各项目公司上报采购计划,由总部行政管理部统一采购配送,成本计入项目公司。

  (三)图书借阅

  1.公司图书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2.员工借书时应先查阅图书登记目录卡,并在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在《图书借阅登记表》(附件)上进行登记、签字后方可取书。

  3.专业性工具书(如:规程、规范、定额等)经批准可由业务部门长期借用。一般科技图书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4.员工所借图书,如遇盘点或因工作需要须收回时,借书人不得拒绝。

  5、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员工借书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图书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归还时间,并进行签字。

  7.图书借阅(归还)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

  四、罚则

  (一)员工借阅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转借,否则,须交纳互助基金50元/次,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价赔偿。

  (二)员工没有及时归还图书,经通知仍不归还者,停止其图书借阅权,并交纳互助基金100元/次。

  五、附则

  (一)本制度实施后,在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最新制度为准。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部行政管理部。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图书、期刊、光盘、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图书室阅读时间为每天的08:00-17:30(常年开放供阅读);借书时间每周一、三、五、七上午10:30-11:00,下午3:00-3:3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三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员工互换图书、捐赠图书等专案签办;

  ④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二、四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内;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进入图书室内;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架上,并摆放整齐。

  七、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八、图书交流及捐赠

  1、公司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五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3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借阅范围: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

  借阅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图书借阅时间。借阅地点:综合部

  借阅规定:员工在借阅书藉时须做好登记(附件2)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备注:

  1、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书籍分享,员工捐献书籍,综合部将进行出处详细登记。

  2、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归还图书时,发现图书丢失,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请核销,照价赔偿或者购买书籍赔偿;如员工逾期6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3、调离公司的员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有目录外图书借阅需求的'员工,可将建议反馈至综合部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4

  为提升员工的学习热情,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公司购买部分员工励志书籍,建立图书角,为了提高公司图书角的'使用效果,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图书角的管理

  1、公司综合办负责图书角的建立、借阅登记、书籍的补充等管理工作。

  2、建立图书登记帐簿,新购图书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帐簿”,并于每季度末清点一次。

  二、借阅管理

  1、图书借阅仅限本公司员工。

  2、每人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 每次借阅期限为15天。

  4、 借阅到期应及时归还,如有特殊事由需续借,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仅限一次。

  二、损坏赔偿

  1、员工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折角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2、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15天内办理赔偿。经过催促,在一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三倍处罚。

  3、员工借阅图书时,当场检查,如发现污损等问题即时声明,否则归还时发现污损,概由借阅者负责。

  4、读者归还图书时,管理人员应检查图书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5

  图书资料是指以公司名义采购以及外部或员工捐赠的图书、刊物和报纸图书资料主要用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合理运作,提高本公司所有员工专业水平,使公司在经营道路上创造出自己的经营风格。

  一、图书的选购

  1、行政部负责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求,寻找合适的图书,不断提高图书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2、图书请购由请购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行政部,图书管理人员核对现有存书情况作出购买计划,经行政部主管批准后购买;公司管理人员如外出遇好书欲购买,应电话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并与行政部确认公司无此书时,方可自行购买。

  3、行政部必须逐年制定图书购买计划,行政部按计划实施采购。

  4、如果属购进图书,则在接收图书时支付现金,结清图书书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如果属捐赠图书,则应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二、图书的管理与借阅

  1、图书资料的目录及借阅情况由行政部的具体管理人员按日更新,公司员工可通过行政部图书目录查询图书使用情况。

  2、所有图书行政部都必须进行登记,注明购入时间、出版单位、册数、金额等项目进行详细登记,统一编号并在书的首页加盖公章。

  3、公司员工借阅使用图书期间要爱惜,不得污损图书资料、严禁在图书上批划、圈点和撕欺页、折角等。图书管理人员在收回图书资料时要认真检查,发现污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污损程度酌情予以赔偿,损坏的图书由公司收回。

  4、所有员工所借图书丢失的,应购买同样图书赔偿,无法购买原书的应照价赔偿;成套的多卷书,如遗失其中一册的,应按整套价格进行赔偿。

  5、图书资料一般借阅时间为每星期一晚上18:00-21:00,借书期限为一个月,对于不按时归还的,图书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每次每人限借杂志一本、书籍两本,期限已至而未归还者,按每本每天0.5元收取逾期费。

  6、公司员工不得将图书资料转借他人,如丢失图书资料,需照价赔偿。

  7、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对图书资料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8、每季度(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由行政部主管组织所图书资料进行盘点,由财务部指定一人负责监盘,保证做到帐物相同。

  三、管理人员图书借阅规定

  1、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每月阅读一本图书,主管及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阅读的图书由总经理直接挑选,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阅读的图书由部门经理挑选。

  2、每月必须准时归还图书,并召开管理人员《读书分享会》,集体学习、集体分享、并做好笔记,每次分享会时间必须达到1小时以上。

  四、附则

  1、本制度下发前以公司名义所购图书,务必于本制度下发后一个月内到公司行政部办理图书入库和借阅等手续,所购图书丢失或损坏的按本制度处理;逾期不办理的,按本办法规定加收逾期费,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仍不办理的,按丢失图书处理。

  五、本制度自20××年9月26日起执行。

  拟制:批准: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6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附: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亲假待遇表

  3、婚丧假待遇表年休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1991]2号省委、省政府鲁发电[1991]42号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执行,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休假待遇。休假期限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休假期间待遇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休假方式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其他事项工作人员当前在其他单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内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各地各部门可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制度,休养时间和经费开支标准等,仍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字1983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注: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的,经领导指导,同休假可合并使用。探亲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国发[1981] 36号劳总检字[81]12号国发[1986] 77号职工与父母亲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望规定的待遇。

  休假期间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国发[1981] 36号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给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探亲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探亲假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①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②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③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④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人薪发[1994]11号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未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探亲期间照发;未纳入的奖金部分是否发放,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殊行业及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高的津贴部分不作为探亲假的计算基数。婚丧假待遇表范围和条件假期假期待遇文件依据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职工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80]劳总薪字29号鲁政发[1998] 112号其中男女双方按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要求结婚的,增加婚假两周,增加的假期,视为出勤。增加两周路程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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