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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基础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基础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基础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杜绝因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的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指的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机具旋转部位的防护罩;各层作业平台及平台的'阶梯、护栏;沟壕、坑洞盖板、围栏;安全通道、作业站室的逃生通道、安全标识等。
3 职责
3.1 各厂、部、科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对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检修单位进行处理。
3.2 厂检修车间、机械车间、机动科按照设备维修分工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或维修。
3.3 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安全设施的管理和考核。
2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基础设施采取区域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谁损坏、考核谁的原则,连带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
4.2 安全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职工作业时的安全基本保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或损坏。确因检修或施工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或开挖坑洞、沟壕,开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科申请,同时做好可靠的临时防护和保护措施,经生产安全科同意后方可动工。
4.3 在检修或施工作业完成第一时间要对上述部位进行可靠的恢复,并通知生产安全科验收后,方可拆除临时防护设施。
4.4 安全基础设施责任分工
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执行。
4.5 维修责任分工
按照设备维修分工执行。
4.6 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考核办法
1 机具旋转部位防护罩没有或不起作用一处考核所辖负责单位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100元。
2 登高阶梯损坏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50元。
3重点部位平台防护栏杆、安全通廊防护栏损坏,一米以内按200元、超过1米按每延长米200元累计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的50%比例考核。
4 其余各处防护栏杆按每延长米1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50%比例考核。
5 各处平台上损坏出现坑洞一处按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
6 对临时检修移动、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随意动工的一处考核责任者5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的追加事故考核。
7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施工开挖的坑洞、沟壕一处考核500元,未做可靠的安全临时防护考核10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8 安全基础设施的维修、恢复按安全隐患整改对待,对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9考核的奖金50%用于整改这些隐患维修单位的奖励。
安全基础管理制度2
㈠.安全目标
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争创'无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1~2次安全例会。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4.对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人员、分包单位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②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5.落实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确认制、联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项制度
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武汉钢铁公司安全管理法规》(1990年月发行)中第二篇有关法规:武汉钢铁公司关于严禁违章作业的规定(修订)、武汉钢铁公司伤亡事故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10.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1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②.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⑵.安全带
①.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②.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③.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㈤.安全要求(规定)与防护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⑴.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⑵.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⑶.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⑸.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⑹.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⑺.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⑻.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2.配电房安全要求
⑴.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⑶.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输配电线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输电干线,采用电缆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设。
⑵.电缆敷设时,其要求如下:
①.电缆穿越施工现场建筑物、道路等处,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处,必须设内壁光滑无毛刺的保护套管,管口应密封;
②.电缆与其附近的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
③.电缆接头应设在保护箱内,做到防水、防尘,牢固可靠,按规范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④.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采用绝缘可靠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两固定点间距应保证该电缆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楼层)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干线,若架空敷设时,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架设在专用线杆(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易造成电线破损或导电的物体上。
⑷.电杆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纹;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径不小于13cm。
⑸.按照导线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时,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线: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铝线不小于35mm2的多股导线。横跨高度:架空线路跨戟铁路、公路时与路面最大弧垂应不低于6m。
⑹.现场临时线路架设,应明确使用期限,期满须立即拆除。
⑺.高层建筑的临时供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设的电缆应利用所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钢制套管保护引上,并尽量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宜沿墙固定,距楼层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电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⑶.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⑷.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⑸.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⑹.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
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
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
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
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
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⑻.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⑼.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⑽.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5.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⑵.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⑸.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
⑹.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⑺.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ⅲ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
⑼.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⑵.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⑶.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⑷.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⑸.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⑹.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⑺.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⑻.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⑴.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⑵.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⑶.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⑴.确保支护结构安全的关键,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⑵.挖掘机、运输车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撑上。场内运输道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⑶.对围护体和管线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⑷.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内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⑸.基坑周边用钢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栏杆。
⑹.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9.支护结构安全防护
⑴.对支护结构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是保证支护结构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实行科学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础,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对深基坑支护结构实行监测,保证了基坑支护的安全。本工程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起即开始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跟踪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⑵.避免在支护结构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内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⑷.做好局部范围内的支护结构补救工作,对于少量的支护结构渗漏水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扩大;对于路面开裂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个支护结构。
10.垂直运输和联络
⑴.井架、施工电梯等提升装置的地面进料口,应设自动升降钢质网门或其他防护设施。门上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网门未关闭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进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⑵.各种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⑷.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⑸.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⑹.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设施
⑴.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⑵.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⑷.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⑸.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边防护设施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⑴.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⑵.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楼梯口防护:
⑴.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⑵.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必须选用钢管进行搭设。
1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⑴.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⑵.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⑶.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⑷.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⑹.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4.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
⑶.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
⑷.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⑸.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1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
⑵.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
⑶.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⑷.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16.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⑵.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
⑶.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17.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⑵.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⑶.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⑷.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⑸.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18.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须安装偏心块防脱保险和电源线防拉脱紧固装置。
⑵.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条款。
19.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业应搭设机棚,作业场地周围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机械上方不得有输电导线。
⑵.切断机刀片,应无裂纹、缺损,并安装牢固、不得松动。
⑶.弯曲机的定位档铁,中心轴、成形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
⑷.工作台必须与切断机下刀口、或弯曲机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20.对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
⑵.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
⑶.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⑷.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21.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压系统卸荷阀起动压力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调正至规定值。
⑵.进料斗上必须装有完整的防护棚栏。
⑶.各指示仪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⑷.作业前必须将泵送设备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紧轮胎,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
⑸.随机须配备金属网篮,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
⑹.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集中料斗中吹出伤人。
⑺.高层泵送泵机出口处压力较大,管道易磨损,故易发生管道爆裂事故,除应经常检查外,一般在补充新管时,应首先装在泵机出口处。
安全基础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杜绝因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的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指的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机具旋转部位的防护罩;各层作业平台及平台的.阶梯、护栏;沟壕、坑洞盖板、围栏;安全通道、作业站室的逃生通道、安全标识等。
3 职责
3.1 各厂、部、科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对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检修单位进行处理。
3.2 厂检修车间、机械车间、机动科按照设备维修分工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或维修。
3.3 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安全设施的管理和考核。
2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基础设施采取区域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谁损坏、考核谁的原则,连带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
4.2 安全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职工作业时的安全基本保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或损坏。确因检修或施工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或开挖坑洞、沟壕,开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科申请,同时做好可靠的临时防护和保护措施,经生产安全科同意后方可动工。
4.3 在检修或施工作业完成第一时间要对上述部位进行可靠的恢复,并通知生产安全科验收后,方可拆除临时防护设施。
4.4 安全基础设施责任分工
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执行。
4.5 维修责任分工
按照设备维修分工执行。
4.6 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考核办法
4.6.1 机具旋转部位防护罩没有或不起作用一处考核所辖负责单位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100元。
4.6.2 登高阶梯损坏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50元。
4.6.3重点部位平台防护栏杆、安全通廊防护栏损坏,一米以内按200元、超过1米按每延长米200元累计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的50%比例考核。
4.6.4 其余各处防护栏杆按每延长米1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50%比例考核。
4.6.5 各处平台上损坏出现坑洞一处按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
4.6.6 对临时检修移动、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随意动工的一处考核责任者5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的追加事故考核。
4.6.7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施工开挖的坑洞、沟壕一处考核500元,未做可靠的安全临时防护考核10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4.6.8 安全基础设施的维修、恢复按安全隐患整改对待,对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4.6.9考核的奖金50%用于整改这些隐患维修单位的奖励。
安全基础管理制度4
1、安全管理目标
1.1、管理方针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1.2、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一般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安全生产。
1.3、管理目标分解图
2、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投资者、业主、保险公司、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2.1、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栋号责任工程师、专业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2、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生产副经理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
织检查、做好记录。
3、项目总工程师: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5、栋号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6、其他部门:生产调度室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
2.3、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分公司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2.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既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
1、安全教育的全员性:安全教育是企业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先决条件,任何人不得例外。
2、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安全教育贯彻了每个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了每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贯穿了施工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安全教育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
3、安全教育的专业性:安全生产的管理性与技术性结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专业性要求。
3、安全技术措施
3.1、安全防护
3.1.1、脚手架防护
(1)外墙脚手架所搭设所用材质、标准、方法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2)外脚手架每层满铺脚手板,使脚手架与结构之间不留空隙,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安全网在国家定点生产厂购买,并索取合格证。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2、'四口'防护
(1)通道口:用钢管搭设宽2米、宽4米的架子,顶面满铺双层竹笆,两层竹笆的间距为800mm,用铁丝绑扎牢固。
(2)预留洞口:
边长在500mm以下时,楼板配筋不要切断,用木板覆盖洞口,并固定。楼面洞口边长在1500mm以上时,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如图3.1.1。
竖向不通行的洞口用固定防护栏杆;竖向需通行的洞口,装活动门扇,不用时锁好。
(3)楼梯口
楼梯扶手用粗钢筋焊接搭设,栏杆的横杆应为两道。如图3.1.2。
3.1.3、临边防护
地下室基坑周边均需用粗钢筋制作成护栏,高度不小于1.2m,外面挂的安全网,刷红白警戒色。
3.1.4、交叉作业的防护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作业时,属于交叉作业,应遵守下列要求:
(1)禁止在同一垂直面的上下位置作业,否则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2)在进行模板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模板、架子拆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设立警戒标志,专人监护。
(3)高空作业人员应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4)严格执行'三宝一器'使用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用电设备必须安装质量好的漏电保护器。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背,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
3.2、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2.1、钢筋工程
(1)工程所用的钢筋全部在加工场集中加工,钢筋加工前由负责钢筋加工的工长对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调直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所有机械性能进行
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绑扎边柱、边梁钢筋应搭设防护架,高空绑扎钢筋和安放骨架,须搭设防护架或马道。
(3)多人全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角和塌落。
(4)绑扎3米以上柱、墙体钢筋时,搭设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
(5)绑扎框架梁必须有外防护架的条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3.2.2、模板工程
(1)支设柱模和梁模板时,不准站在梁柱模板操作和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3)高空临边作业时,有高外坠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任何物体。
(4)模板拆除应经工长统一安排,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高空作业严禁投掷材料。
3.2.3、混凝土工程
(1)使用振动器的作业人员,穿胶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带有漏电保护的'开关箱。
(2)严禁用振动棒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作锤使用,操作时使振捣棒头到钢筋里或其硬物而受到损坏。
(3)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要求干燥绝缘,振捣器与平板保持紧固,电源线固定在平板上。
(4)混凝土泵输出的混凝土在浇捣面处不要堆积过量,以免引起过载。
4、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本工程有塔吊3台、中小型机械设备若干,要消除机械伤害事故,重视机械的安全使用是十分重要的。机械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重点考虑三大机械:
1、统一要求
1)、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塔吊、输送泵的管道、提升井架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
6)、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7)、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暴要停止运作。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2、塔吊安全使用
1)、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应完整有效。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零星、细碎物资应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起吊后应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3)、塔吊安装完毕,经南京市劳动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混凝土输送泵使用安全
1)、每班班前须检查泵体各部位、油路系统、电气系统,一切正常后再开动泵机。
2)、停止输送后应对泵体、管路进行清洗,以备下次再用。
3)、管道接头和垂直段的附强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螺栓应拧紧。应经常检查螺栓松紧情况,以防止松脱造成事故。
4)、向溜槽内铲送砼的人员,应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浆液溅起后滑。
5)、输送泵应搭防砸、防雨、防晒的防护棚。
6)、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应正常和水箱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应在正确位置。压力系统应正常无泄露。
7)、装备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业前,必须先按规定配制的水泥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技师调整或处理。入出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返料斗,必要时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6-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应保持水箱内储水,发现水质浑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只能冲入氨气。
9)、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理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压管道时,管理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4、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5)、乙炔瓶上应有明显标志。瓶上应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晒。
5、安全用电管理
5.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3、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2、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5.3、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6、安全消防措施
6.1、现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质安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1)本标段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2)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6.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6.3、消防安全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焊接工程
1)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理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手,方可离开。
2)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物、易爆物品。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和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3、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类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车器材。
4)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再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5、季节施工
1)大风大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脚手架、塔吊、易燃易爆仓库等应设置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7、、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材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8、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5、门卫值班记录
1)、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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