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活区管理制度1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
7、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到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外来人员应登记,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严禁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电褥子、小太阳等)
1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生活区管理制度2
为明确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工程,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指:废弃纸张、报纸、清理后的易拉罐、塑料瓶、玻璃容器、利乐包、快递包装纸箱等)
2、厨余垃圾(指:食堂产生的残羹剩饭、菜叶等)。
3、有害垃圾(指:墨盒、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等电子垃圾)。
4、其他垃圾(指: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生活用品及其它物品如烟蒂、尘土等)
二、垃圾分类的.定点设置及存放制度:
1、在办公区域设置三种垃圾桶,分别标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分类标准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因本单位无厨房,暂未设置厨余垃圾桶。
3、对日常产生的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其中可以回收的设置专门区域集中存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其余集中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每日由专人送至固定投放点。
4、因本单位有害垃圾产生量极少,设置专门封闭区域放置有害垃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专人集中送至固定投放点。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安排专干负责垃圾分类的整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及标识的物质保障,并按照垃圾的分类标准、处理流程等要求在每个环节设置固定人员进行整理、投放。
2、设置垃圾分类台账,严格按照分类标准统计每日的垃圾投放量,并做好记录。
3、利用LED、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的学习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垃圾分类的标准、处理流程及操作规范。
xx单位
生活区管理制度3
为保障住户身体健康,维护生活区公共秩序,营造安静、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绵阳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绵府通告[2004]7号)、绵阳市涪城公安分局《规范犬只准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zz生活辖区的环境管理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zz生活区犬只限养条件
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公司住宅小区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实施养犬许可证制度,住户确需养犬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每户只能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住户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1、犬只饲养责任人条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地暂住证的住户;有独立的、具备养犬的环境、条件、设施,能保持饲养活动场所卫生,不侵扰邻居正常生活。
2、犬只准养品种
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拉萨犬、搏美犬、马哥犬、日本仲、丝毛黄、日本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期犬、约克夏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叭儿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丁.丁蒙特更犬、狮子犬除以上犬只准养品种外,其余均为本辖区禁养品种。
3、犬只体高标准
成年犬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
二、生活区犬只管理规定
1、办证:生活区住户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必须到所辖住所地的畜牧局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办理《动物免疫证》,向所辖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犬只准养证》。
2、年审:《犬只准养证》由所辖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每年年审一次,逾期不年审的视为无证养犬。
3、防疫:犬主必须定期到辖区动物防疫部门规定地点为所养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进行检测,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标志)和检测证明。
4、变更:养犬人将准养犬只转让、赠与他人的,应当自转让、赠与之日起5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准养犬随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死亡、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将非限养区登记注册的犬只迁移到限养区内饲养的,公安机关将按无证处理。
5、备案:生活区住户在办理完准养手续后的5日内到所住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同时提供《犬只准养证》及复印件、犬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犬主联系方式等资料和信息,以备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提供及跟踪。对未在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的'犬只,视为无证犬只。
6、饲养方式: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拴养、圈养,严禁敞养,携犬出户生活区内须抱犬而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携犬人负责立即清除。严禁任何个人将犬只带入生活区公共区域,严禁持证养犬户以盈利为目的的繁殖饲养犬只,禁止外来人员携犬进入生活区。
三、相关处罚规定
1、成立公司生活区犬只限养联合检查组
由物业管理公司、公司精神文明办、保卫部、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zz医院、法务部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不定期地对生活区饲养犬只进行检查,开展犬只饲养的防控宣传,配合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及无证犬只的捕杀等工作。
2、罚则
(1)严禁犬只吵邻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第一次发现将对养犬户予以教育,第二次发现对养犬户罚款两百元,仍不改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2)未按规定登记、备案、免疫和不做定期检测的准养犬只,对责任人处罚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拴养、圈养的犬只或在生活区公共区域范围(如公共楼道、道路、绿化地带、文化活动聚集区等)内进行遛狗活动的,第一次发现,对犬主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发现,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相应处理直至捕杀。
(4)犬主在其犬伤害(咬、舔、抓伤)他人时,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支持受害方依法向责任人提出相关赔偿和诉讼请求。
(5)未办理《犬只准养证》或不进行免疫注射并未拴养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捕杀。
(6)对于拒绝、阻碍检查或捕杀工作的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罚款方式:
在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所在单位代扣。
离退休员工从公司补贴中代扣。
其他非公司责任人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对于扣罚金额较大的责任人,当月一次性扣罚较难执行的,在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可分月采取多次扣罚,直至扣罚金额执行完毕。
4、考核:
公司将犬只限养检查组、承担小区服务管理职责的物业管理公司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犬只管理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生活区管理制度4
一、 遵守消防条例、治安管理条例,搞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不安全行为。
二、 员工不准私自移动消防器材,不准将物品(无论公物或私物)堵塞安全走火通道。
三、 员工不准使用任何器具在宿舍烧火、煎药、煮饭、炒菜。
四、 不准员工在屋内、外私自拉接电线、私设插座、安装电器;如备有功率较小的电器(如电视)使用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申请,由工程部统一安装。
五、 严禁躺在床上靠在床边吸烟,乱抛烟头,不准在宿舍点蜡烛、驱蚊香、各种油灯等,打火机、火柴要妥善保管。
六、 严禁从阳台向楼下乱扔烟头、瓜果、纸屑、杂物等等。
七、 员工不得在楼上天台或阳台进行游戏、打球、攀爬等危险性大的活动。
八、 员工宿舍(含夫妻房)不允许使用电饭煲、电热杯、电热丝(俗称热得快)和其他功率超过500瓦(含)的电器。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请备有以上物品的员工将物品包装好交宿舍保安统一保管,离职或外出时凭收条带离出厂。
九、 员工在即将使用完煤气时,切忌将煤气罐倒置地上继续使用,此时极易引起爆炸。为保障宿舍安全,请员工尽量不要私自换煤气罐,统一由总务课负责。
十、 员工不准在宿舍存放煤气、酒精、汽油、煤油、海绵、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一、 为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财产安全,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做好防盗措施。
十二、 严禁员工在宿舍内赌博、吸毒、及其它违法活动。
十三、 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尤其是贵重物品(如存折、提款卡、现金等)不得随处乱放。
为了保障公司及广大员工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遵守上述规定确实必要,若有违反者,将
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给予没收器具并罚款警告(20-100元),书面警告直至开除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生活区管理制度5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工程管理制度
展开全部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上级单位的'规定制度。
二、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并做好对下技术交底工作,作好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其落实到位。
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测量规程和设计图纸进行测量,做好开工前复测、施工放样、竣工测量工作,作好测量资料的整理和报验工作。
四、认真核对图纸、复核工程数量、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搜集整理资料,完成工程变更(完善)设计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五、制定项目施工作业计划,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各作业队的施工任务,签发各作业队工程量和限额领料单。
六、负责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七、参加项目部工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负责编制、检查、落实项目部防汛、渡汛方案。
九、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劳务组织评价、合同评审。
生活区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生活区住房管理有效实行市场化运作,明确生活区住房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活区住房的性质:生活区住房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员工过渡性住房。
第三条生活区住房目前有三种类型,包括100m2公寓房、60m2公寓房和集体宿舍。
第二章入住条件
第四条100m2公寓房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员工;
2、具有高级职称的员工;
3、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
4、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企业提出要求并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同意的员工。
第五条60m2公寓房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
2、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员工;
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企业提出要求并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同意的员工。
第六条集体宿舍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员工;
2、企业有特殊约定或要求入住的员工;
3、集体宿舍规定居住人数最多为4人,不安排家庭入住。
第三章申请手续
第七条住房申请程序:员工根据不同的入住条件向所在单位申请相应的住房(在申请表后附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后,由物业公司根据安排原则及实际情况安排住房。
第八条住房安排的'原则:安排入住的员工要符合入住条件,先批复先安排,后批复后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运作时考虑一定的空房率,确保需安排住房的新进员工随时入住。
第四章收费
第九条住宿费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房租费由房屋折旧、外围附属配套设施折旧、维修基金、投资回报等组成。
水电费是指所用水电的实际成本价格,由市场价、生活区使用公摊费等组成。
物管费由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维修材料、管道疏通、垃圾清运费用等组成。
第十条房租费由物业公司结合业主对于房租费的相关要求及
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根据集团'随着入住员工工作年限的增长,个人承担房租费逐渐提高'的原则,具体在补贴标准中体现,由各企业拟订制度明确。
第十二条除房租费外,生活区住房的其它费用原则上由物业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和收取。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于每月10日前将各单位住户上月房租费列出清单,按补贴制度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连同其他费用也可商请由各单位代收代付。
第五章维修基金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按房租费收入总额的5%单独建立房产维修基金,房租费盈余部分每月按比例交业主。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独立建帐,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生活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
2、住户入住时,公司有权要求住户签订入住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与义务、管理办法、约定条款等内容。
3、有权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其方式有: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责令恢复原状、要求赔偿、取消住宿资格、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等。
4、依照本条例和有关规定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能耗费、有偿服务费及其它各项必须缴纳的费用。
5、有权清除占用或堵塞公共场所的堆积物及张贴的广告告示等。
6、因安全和维修等方面的原因,必要时有权关闭或暂停使用某一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待问题或故障消除后再给予重新开放和运行。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的义务和职责
1、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租费协议等,依法经营。
2、努力做好生活区房屋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交通秩序、清洁卫生、公共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引导、规范住户的观念和行为,创建生活区良好的文明形象和秩序规范。
3、文明工作、规范服务,应体现万向文化,接受全体业主、住户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4、负责生活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常住人口管理工作,接受该项工作主管部门经警中队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章住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住户的权利
1、享有对生活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合理使用权。
2、享有按规定手续办好的前提下的居住权,但无权进行转让、转租等。
3、享有对房屋内部进行适当装修的权利,但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同时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住房装修规定》。
4、享有对生活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享有对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工作的监督权和投诉权。
6、享有与所交物业管理费相符合的物业服务之权利。
第十九条住户的义务
1、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房租费、水电费等。
2、遵守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协助物业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3、有维护生活区消防、治安安全的义务,严禁在生活区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利用生活区进行赌博、非法同居以及其它非法活动。
4、有维护生活区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的义务,车辆停放在车棚等指定位置,请务必锁好车辆,关好门窗,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
5、有维护生活区清洁卫生的义务,生活垃圾用袋装好,投放到垃圾箱,不得往楼下抛弃垃圾和杂物;生活区任何地方均不能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广告告示;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教育并承担责任;生活区内不得乱丢纸屑、果壳、烟头等杂物。
6、有维护小区公共绿化的义务,住户应爱护生活区的公共绿化,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和攀折绿化植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条例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修订或补充,具体的管理规定、细则等作为本条例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集团生活区住房管理办法》终止执行。
生活区管理制度7
一、 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 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 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 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 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 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 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
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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