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08:16:52 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文件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文件管理制度1

  1.公文办理包括分级、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打印、传递、归档和销毁程序。

  2.收到的公文由行政办公室签收登记,分类后递交行政办公室主任拟办意见。

  3.总经理批办的公文,根据批示,由行政办公室转交承办部门和传阅员,并进行签收登记。

  4.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和档案,按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和档案,各级领导均不得携离酒店。

  5.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和积压;对承办批示存有异议,及时提出书面意见。

  6.各部门均应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负有催办义务,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7.公文处理过程中,要做好平时归卷工作,办完后,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成卷,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五日移交行政办公室归档。

  8.的所有人员调动和离职时,应将文件清理移交,没有移交清理完毕的,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栏案室登记和保管。

  9.行政办公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过鉴别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予以定期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2

  1目的

  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上海分公司、各管理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从而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分公司、各管理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使用和保存等等。

  3职责

  3.1管理部质量主管负责所有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

  3.2分公司内部使用的作业指导书由部门内部人员编制;管理处内部使用的作业指导书由相关人员编制。

  3.3管理者分代表和相关主管人员负责分公司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和日常督促改进工作;管理者分代表和管理处主任审核管理处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

  3.4分公司经理负责分公司内部和管理处内部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的批准。

  4实施程序

  4.1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

  4.1.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总公司质量部统一编制发放,分公司管理处不得涂改。

  4.1.2管理处作业指导书

  4.1.2.1管理处作业指导书由管理处各部门相关人员编写、排版、打印。

  4.1.2.2相关部门主管需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会审,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复审,总经理负责审批。

  4.1.2.3质量主管对文件进行编号及排版检查,并办理《作业指导书审批单》。

  a.编号方法为:

  wi-sh(xxx)-xx-xxx

  顺序号

  文件类别号

  上海分公司xxx管理处代码

  作业指导书代码

  文件类别号有九类,分别为:fa(物业管理方案)、zh(综合管理)、gc(房屋、设施、设备)、ag(消防、安管、车辆管理)、hj(环境管理)、kh(客户服务、

  社区文化)、jy(经营、财务管理)、bm(部门工作指导)、st(食堂)。

  b.排版格式见总公司《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4.1.2.4对于分公司各个部门的编号划分:33-01为综合部,33-02为管理部,33-03为市场部,33-04为工程部,33-05为财务部,33-06为凯迪克大厦管理处。

  4.1.3物业管理方案

  4.1.3.1《物业管理方案》由各项目管理处负责编写。

  4.1.3.2管理者分代表负责《物业管理方案》的审核,总经理复审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1.3.3质量主管对《物业管理方案》进行编号、排版和打印。

  4.2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

  4.2.1在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过程中,对审核和批准不通过的质量体系文件要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写。

  4.2.2对投入使用的质量体系文件修改需经过审批,审批权限参照文件建立审批权限。

  4.2.3文件修改时,由提出人填写《体系文件修改申请单》,经原文件审批人员审批后,由质量主管将修改的内容加到正式文件中。

  4.2.4文件内容修改后,对修改某页要将修改状态在《文件修改状态页》中注明。

  4.2.5当文件修改超过5次或修改内容较多时,应换版。

  4.3质量体系文件的使用

  4.3.1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人员负责向文件执行人员进行文件解读和培训,并对文件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质量主管负责建立《体系文件目录》。

  4.3.2所有质量体系文件在使用中要保持版面清洁。

  4.4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

  4.4.1质量体系文件发放方式:质量体系文件发放给相关业务部门时,质量主管先将质量体系文件目录发放给各部门主管,让其自行选择本部门需使用的文件,而后质量主管将其选定的文件内容复印发放给相关部门。

  4.4.2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需建立相应的《受控文件发放记录表》,由领用人签名登记。

  4.4.3除外来文件以外,发放到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需在文件每页的右上方(表格除外)加盖红色'受控文件章'。

  4.5质量体系文件的借阅

  4.5.1除公司领导外,其他人员借阅质量体系文件均需经过质量主管的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4.5.2借出和归还文件时,必须办理清点手续,由质量主管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5.3未经批准不得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复制。

  4.5.4文件如有丢失、损坏,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当事者责任。

  4.6质量体系文件的保存

  4.6.1管理处作业指导书保存一份原件,作业指导书的电子文档要做备份。

  4.6.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管理处作业指导书原件存放于管理部文件架内,应排列整齐,以便查找。发放到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不得遗失。

  4.6.3文件存放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4.6.4作废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交还总公司质量部,不得自行销毁。

  4.6.5分公司、各管理处的作业指导书因不适用或因其它原因作废的,可直接销毁,

  但须保存一份加盖'作废'章的作废文件原件。对作废文件保存2年后可销毁,并建立《作废文件保存清单》。

  5质量要求

  所有质量体系文件都必须按照《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管理。管理处的作业指导书还需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控制。

  6监督检查

  总经理负责按照《体系文件控制程序》和本文件的要求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

  7改进分析

  本文件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适用的应及时修改,以保证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的有效性。

  8记录、标识

  8.1 《作业指导书审批单》

  8.2 《文件借阅登记表》

  8.3 《受控文件发放记录表》

  8.4 《作废文件保存清单》

  8.5 《文件修改状态页》

  8.6 《体系文件目录》

  8.7 《体系文件修改申请单》

文件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文件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文件(除厂领导订的外)均由厂归档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归档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文件,厂领导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归档的管理

  第八条归档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归档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归档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归档,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归档。群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归档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归档范围。

  2、党委、厂部下归档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归档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归档,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归档。

  (四)归档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归档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归档,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归档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归档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归档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根据我厂产品的生产性质、生产类型和产品的复杂程度以及工种状况,对常用的工艺文件规定了完整性。

  本文件适用于变压器新产品的生产。老产品的工艺整顿也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t4863-93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gb/t6583-1994质量保证术语

  jb/t9167一1998工艺装备设计管理导则

  jb/t9165.1-1998工艺文件完整性

  3、一般要求

  3.1工艺文件是指导工人操作和用于生产、工艺管理的主要依据,要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2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应在产品设计、试制、鉴定和生产的各个阶段相应编制完成。

  3.3产品的生产性质是指样机试制、小批量试制和正式批量生产。样机试制主要是验证产品设计结构,对工艺文件不要求完整,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小批试制主要是验证工艺,所以小批量试制的工艺文件基本上应与正式批量生产的工艺文件相同。不同的是后者通过小批试制过程验证后的修改补充,更加完善。

  4、工艺文件种类

  4.1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记录

  记录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情况的一种工艺文件。

  4.2工艺方案

  根据产品设计要求、生产类型和企业的生产能力,提出工艺技术准备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的指导性文件。

  4.3产品零(部〉件工艺路线表

  产品全部零(部〉件(设计部门提出外购件的除外〉在生产过程所经过部门(科室、车间、小组和工种〉的'工艺流程,供技术科、供应部使用。

  4.4焊接工艺卡片

  用于对复杂零(部〉件进行电、气焊接。

  4.5特殊工序操作指导卡

  4.6典型零件工艺过程卡片

  用于制造具有加工特性一致的一组零件。

  4.7标准零件工艺过程卡片

  用于制造标准相同、规格不同的标准零件。

  4.8装配工艺过程卡片。

  4.9工艺守则

  某一专业工种所通用的一种基本操作规程

  4.10工序质量分析表

  用于分析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每个特征值-操作者、设备、工装、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对质量的影响程度,以使质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的一种工艺文件。

  4.11工序质量控制图

  用于对工序质量控制点按质量波动因素进行分析、控制的图表。

  4.12产品质量控制点目录

  填写产品中所有质量控制点的零件图号、名称及控制点名称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3外协件明细表

  填写产品中所有外协件的图号、名称和加工内容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4外购工具明细表

  填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外购刀具、量具等的名称、规格与精度的一种工艺文件。

  4.15专用工艺装备明细表

  填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全部专用工装的编号、名称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6工位器具明细表

  填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全部工位器具的编号、名称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7专用工艺装备图样及设计文件

  专用工艺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装配图、零件图、零件明细表、使用说明书(简单的专用工装可在装配图中说明)。

  4.18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

  填写产品每个零件在制造过程中所需消艳的各种材料的名称、牌号、规格、重量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9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汇总表

  将'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中的各种材料按单台产品汇总填写的一种工艺文件。

  4.20工艺总结

  新产品经过试制生产后,工艺人员对工艺准备阶段的工作和工艺、工装的使用情况进行记述,并提出处理意见的一种工艺文件。

  4.21产品工艺文件目次产品所有工艺文件的清单。

  4.22车间定置管理图

  在车间定置中,用于表明物品与场地关系的布置图。

  4.23产品制造工艺流程图

  是生产对象由投入到产出,经过一定顺序排列的检验关系图。

  4.24产品检验流程图。

  4.25油漆工艺卡片。

  4.26检验卡片。

  根据产品标准、图样、技术要求和工艺规范,对产品及零件、部件的质量特性的检测内容、要求、手段作出规定的指导性文件。

  4.27工序质量控制点操作指导卡。

  指导工序质量控制点上的工人生产操作的文件。

文件管理制度6

  工程部机房上墙文件:锅炉房管理制度

  1、炉工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

  2、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锅炉运行须两人操作,认真填写运行表和各种记录。

  5、发现锅炉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备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并报告上级主管。

  6、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7、格执行门禁制度,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必须登记《工程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

  8、锅炉房内禁止吸烟。

  9、停炉后关闭天然气总阀,关闭锅炉总电源。

  10、锅炉房内应保持地面、设备、水箱、软水罐的`清洁。

  xx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

  20xx年xx月xx日

文件管理制度7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8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 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文件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行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送公司的文件均由公司收发员登记签收后交办公室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办公室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票,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秘书对上级公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总经理亲启的文件,总经理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秘书办理正常手续。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个人不得私自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及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总经理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室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公司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要求和公司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秘书。

  (4)办公室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第三章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公司办公室办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同意发文,则由办公室分别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发文。

  (3)对全公司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子公司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的范围。

  (2)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以下事项。

  ①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②公司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其他有关全公司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以下事项。

  ①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

  ②在公司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③凡各业务部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用部室名义发会议纪要。

  ④各业务部室与外单位发生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第四章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办公室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集团公司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稿部门重新纂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呈送公司领导签发。经领导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秘书,统一编号后送打印室打印。

  (10)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文件打印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量印刷,再由办公室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办公室秘书应拒绝盖章分发。

  第五章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要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十三条办公室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公司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

  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六章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2)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5)上级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6)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的音像摄制品。

  (7)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8)公司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9)业务部室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室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页、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2)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七章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1、凡上级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信函、电报、内刊等由公司综合部签收、拆封、盖上日戳、分类编号、登记收文薄、填写公文处理单,送综合部经理审阅后,再送公司领导批阅。

  2、经公司领导批阅的文件,综合部要及时收回,按批示迅速准确地送阅和传递。

  3、各部门接文件后,要当日阅办,并根据领导批示及文件要求,主动办理。属于各部门联合承办的,主办部门要主动做好协同工作,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4、综合部对发送的文件、信函、电报都要随时查询催办,防止办文拖期。

  5、各部门在文件承办后,要将办理结果写在文件处理栏内,签署承办结果、承办人姓名、时间或字号,将文件退交公司综合部,立卷、归档。

  6、上级下达的业务性文件,承办单位办完后,需要留存的,公司综合部经理签批后可以复印留用。

  7、各部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文件或参加有关会议收到会议文件,均需交公司综合部统一登记,并按文件处理程序阅办。

文件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管理要点

  1、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 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 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 制度规范

  1、 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 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 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 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 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 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 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 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 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 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 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 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11

  一、文件范围:

  1、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表格)、

  2、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定额明细表、通用工艺和操作规程);

  3、质检文件(包括企业标准、检验规范);

  4、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流程、管理制度)。

  二、文件发放登记与保管:

  受控技术类文件在交付文控中心审核后电子存档,然后打印并会签齐全(编制、审核、标准化、批准),按需发份数复印,在封面或图表角加盖“受控”章,并保留一份同时加盖“受控”和“存档”章放置资料室存档;文件发放时必须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卡》,同时,核查与该文件相同或涵盖文件发放过的文件,按原登记信息将一一收回,缺少者按下述处罚条款执行,发完后可将其发放信息作电脑记录;收件人在收文时作“接收人”签名,同时,必须立即填写《文件归档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对上述和类文件妥善保管,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相应文件核对,对遗缺文件及时查找,对无法找到的及时申请补发;离职或工作调动必须将文件保管与登记作为工作移交内容之一。

  三: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凡发放改版文件或有过时失效文件时必须对原文件立即回收并销毁,发放与接收部门在各自原填写的《登记卡》中相应栏签署回收信息及相互签名;过时与失效文件由持有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批准后销毁,销毁文件各页打上“报废”章或废纸处理销毁,含有重要或机密信息的当场撕毁,《文件销毁申请单》夹放于原登记文件夹中。

  四、处罚条例:

  对未按上述条款发放、登记、回收、销毁文件的`,将对部门长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0元一次处罚;对遗失文件的将对部门长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一页5元但一次不少于10元不高于30元处罚,对补发文件给予一页1元处罚不高于10元处罚。

  本规定由文控中心制定与修改,经主管副总批准发放之日起执行。

文件管理制度12

  一、文件与资料识别

  1、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2、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3、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4、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4、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5、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7、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8、文件、资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文件管理制度13

  1.目的

  建立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质量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的管理,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及附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

  4.职责

  4.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4.2文件使用部门、人员严格按本制度进行文件的使用。

  5.内容

  5.1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由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进货评审、内审等组成;

  5.2编制质量管理文件时遵循以下原则:

  5.2.1合法性原则:质量管理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有关政策;

  5.2.2实用性原则: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适应,与企业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设置、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的设置相吻合,与企业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实际流程一致、实用;

  5.2.3高效性原则:在合法及实用原则前提下,管理要求适当高法定标准,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企业不断改进和提高;

  5.2.4强制性原则: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措施,有必要的奖惩措施和办

文件管理制度14

  1、学校各部门对学校以上文件的收发,传递,阅办,保管,存档要有专人,做到三勤:勤催办,勤检查,勤回收。各部门、年组取的文件要有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发文件有登记。收到上级文件后,由专人拆封,认真核对份数,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向下发文时,明确份数,严格履行发文登记(签字)手续。

  3、传阅文件有专夹。做到及时,准确,去向清楚;达到三不:批阅不积压,承办不横传,传阅范围不扩大。

  4、借阅文件有手续。借阅秘密文件要严格履行领导签批,本人(借阅者)签字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5、缴毁文件有清单。对清缴上来的文件,按规定该存档的'存档,该上缴的上缴,该销毁的销毁,无论是存档,上交或是销毁,都必须分类列出清单备查。

  6、存放文件有专柜。需要继续保存的文件,要设专柜专人分类保管,存放文件的室内要有昼夜值班人员,确保文件管理安全。

  7、秘密文件不准与其它公文混存,更不准乱放损坏或丢失。丢失者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8、上级召开会议由领导带回的文件,一律交文秘人员登记,保管干部调动工作,事先要把文件交清。

文件管理制度15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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