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8 07:06:10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热】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证书后才能入岗。电工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高标准地进行各种安装与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新增加或更换电气设备要经过主管、技术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电使用;

  3、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应牢固,绝缘要良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损坏等情况,要立即修理;

  5、电线穿过墙壁、地板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用瓷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其他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用金属套管,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使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7、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灵敏和有效。变压器和电缆等处不得漏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8、配电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门和窗户以及出线孔等处必须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破坏电器设备或咬坏线路。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擦洗;

  9、配电房等重要电气设备房内要严禁吸烟。如在室内动用明火,需经保安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在检修、保养电气设备以及擦洗零部件时,所使用的汽油等易燃物品应妥善管理,用剩的汽油、擦布要及时处理,不得乱扔;

  11、电工要认真学.掌握电气知识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13、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在设计增添大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必须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14、配电房应作防火分隔处理,其耐火极限不能低于2小时;

  15、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应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上,并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16、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1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施工人员等)禁止进入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要部位。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陪同。

  保安部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检查中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如经商场管理人员3次以上劝说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单方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经营场地。

  十六、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以及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定西飞佳公司所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

  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奇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筏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辐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

  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六、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补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九、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十、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张,立刻拨打大厦消防中心电话(83913323),报告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内灭火器实施扑救。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大厦。

  十二、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应设置围档隔开,不得遗撒、阻塞、占用公区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五、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十六、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十七、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周围及焊渣能够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彻底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间如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凭相关许可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二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现场搭建的办公、宿舍等房屋应当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钢板。

  二十四、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在外保温施工前将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二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大厦外围及大厦内部任何位置吸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六、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七、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制作并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四)加强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处理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报警,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 与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其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学校预算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经费预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并将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具体工作计入其年度总工作量,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确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与下属机构和岗位、场所、部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问题;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四)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管,防止丢失、防止遭人为破坏,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畅通;

  (五)具体负责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义务消防员队伍,并组织做好其培训工作;

  (六)具体负责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消防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七)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协助单位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同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六)联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及其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与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四)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禁止违章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私自接拉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xxx,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酒店常见治安问题处理

  1.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1)安全检查的方式

  从检查的时间上分,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从检查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

  ①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②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③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④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2.灾害事故预防工作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教育,提高员工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领导和员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对已经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5)及时总结管区的预防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发现醉客在公共场所吵闹时的处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员,应劝其陪同人员将酒醉的客人带离现场。

  (2)如单独一人,为了维护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找一安静的休息处约束其至醒酒。

  4.拾获客人遗失物品时的处理工作

  拾获客人遗失物品后,应立即上交保安部处理。

  5.发现打架、斗殴时的处理工作

  必须做到积极果断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不是因双方出手时误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当班队长和主管领导报告。

  6.发现可疑人时的处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带到保安部处理。

  (3)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送公安机关处理。

  7.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

  (1)发生治安案件之后,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按办案程序调查处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部门负责查破,有些情况比较复杂,危害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查破,保卫部门积极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过程中,内部单位保卫部门应作以下工作:

  ①保护好现场,制止事态扩大,进行现场调查和勘察。

  ②询问受害人和证人,并作好笔录。

  ③收集和扣押有关违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证据和可能没收的财物。

  培训练习

  酒店中还有哪些常见的治安事件?应如何处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处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识培训

  1.消防中心主要任务

  酒店设立消防中心,隶属保安部直接领导,负责对全酒店实施严格的消防监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权威。它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对酒店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制定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处理的意见,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情况。

  (4)负责检查酒店各部门的防火安全情况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负责将每天酒店消防情况和每周酒店消防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呈总经理。

  (6)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7)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8)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9)负责酒店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

  (10)负责协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11)负责办理进店施工单位人员出入登记手续,并监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12)协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务时有关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13)管理好消防业务档案.

  2.消防中心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1)消防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①工作职权

  a.有权调动和安排下属的工作,在发生火警的情况下,有权调动酒店专职和业余消防人员紧急扑灭火灾。

  b.对酒店各部门的火情隐患,有权提出质询;有权建议改善防火设施,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的培训及考试。

  c.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的好坏,有权进行表扬或批评,奖励或处罚,提升或撤换。

  ②工作职责

  a.对保安部经理负责,负责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对酒店消防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c.管好消防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监视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统,保持它们的灵敏度。

  e.严格执行国家、酒店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自觉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负责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g.负责防火安全培训工作,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演习,每年至少组织全酒店管理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消防(灭火)知识及操作的考试。

  h.负责对员工工作进行考勤,考绩。

  ③业务要求

  a.具有消防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关消防的法规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建筑材料的特点,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统的布局、消防设备的配备和设置情况。

  c.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和扑灭火灾。

  ④工作内容

  a.制定酒店发生火警时的工作方案,并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张贴在明显的地方。

  b.确定酒店重点消防工作对象,并和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灭火行动计划。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资料档案:

  第一,将酒店各部门,特别是重点防火部门、部位的情况,如人员情况、工作情况、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面积大小、防火水源、电源总闸的位置等等记述清楚。

  第二,根据上述情况绘制灭火行动平面图。

  第三,根据上述情况制定灭火与疏散行动计划。

  d.按酒店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酒店里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监管,检查各部门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e.按有关规定对酒店里的各种危险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学毒品)实行监管。

  f.与在酒店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计划,审批“动火作业报告”。

  g.巡查和检验酒店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对损坏和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h.抓好消防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各个时机,各种场合下,宣传防火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知识。作到人人重视防火,人人会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况下人人能够救火。

  j.每周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呈报“防火安全检查报告”。

  k.写好消防日志,向部门经理报告工作.

  (2)消防中心领班岗位职责

  ①工作职责

  a.对消防中心主任(经理)负责,协助主任(经理)落实工作。

  b.负责对员工进行考勤、考绩,根据员工表现的好坏进行表扬或批评,奖励或处罚。

  c.负责对部属员工和义务消防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消防知识,消防技术。

  d.负责向消防中心主任(经理)报告工作。

  ②业务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有关消防的法规和制度,自觉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和环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设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况。

  c.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在火警紧急情况下要沉着冷静、指挥果断,迅速控制并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协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灭火行动计划,协助主任组织专业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演习及考试,负责防火计划的实施。

  ③工作内容

  a.认真执行消防主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

  b.严肃认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监视工作。

  c.检查和测试消防设备、监视仪器的灵敏程度,对失灵的要尽快维修或更换。

  d.检查各部门的电器、电线、电掣、煤气管道、炉头有否霉坏、锈坏、氧化、溶化、堵塞情况,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

  e.检查各部门的防火措施和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防火部门的落实情况。

  f.若进酒店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临时动火作业,要负责调查,协助主任进行核准,并在施工作业和动火作业过程中对施工者进行防火督导。

  g.组织员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写好工作日志,搞好监视中心的清洁卫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①工作职责

  a.具有一定的消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业务。

  b.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工作严肃认真,密切监视消防主机信号,发现火警信号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保安部经理和总经理报告。

  c.负责检查和测试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灵敏程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

  d.经常检查酒店各部门火情隐患,并督促、协助其及时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内容和业务要求

  a.要有较强的防火意识和敏感性,自觉地、一丝不苟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种火警监视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善于操纵和控制各种设备和消防器材。

  c.对重要的火警情况,或监视仪表发生故障,要详细记录时间、地点、程度、原因和处理结果,交班时要交待清楚并及时报告领导。

  d.详细记录部门或有关人员关于防火重要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调查,将结果向领导报告。

  e.当班时要密切注意主机和监视仪表信号,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f.对仪表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定期维修保养,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要保证它的正常运行。

  g.对要害部门、危险部门,如液化站、油库、厨房、公共场所的灭火装置、楼层消防分机及报警钟、排烟系统、呼叫系统等重要设备要定期检测。

  h.与各有关部门协同搞好酒店内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测试,保证其完好无损。

  i.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要将发火地点、火热状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抢救情况及时报告安保部经理和总经理,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作好详细记录。坚守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j.协助领导作好对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作好对管理人员的消防考试工作和对酒店员工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工作.

  3.火警、火灾处理程序

  (1)火警处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着火的现象,但没有造成大的损失。其处理程序见图。

  (2)火灾处理程序

  火灾是指着火后造成财物损失,处在着火的发展阶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

  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申报同意后方能动火。动火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因留下火种而引起着火。

  (2)主楼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品,禁止在大楼内及房间阳台燃放烟花、炮竹。

  (3)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柴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内焚烧东西。

  (4)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消防分机旁边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

  (5)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6)装有复印机、电传机、印刷机的部位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进行大量清洗机器时,要到室外通风的地方进行。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铁桶里并要及时清理。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废纸。

  (7)酒店长住客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①不准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房间使用,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②禁止在阳台燃放烟花,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损失由当事者负全部责任。

  ③吸烟注意安全,烟头不得与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应清理垃圾纸碎。

  ④为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防中心人员可以随时进房间(事先与对方联系,并会同销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进行检修、测试、排除故障,紧急情况时可不与对方联系,客人要给予配合.

  (8)物资仓库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①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米。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厘米距离。

  ②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型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和名称。

  ③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等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④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几年)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9)各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点心车,必须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炉时不要往正在燃烧的酒精炉添加酒精。备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过两天的用量,放在备餐间专人保管,总备用酒精由仓库管理部负责保管。

  ②使用液化气点心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瓶有否漏气,发现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液化站人员进行处理。在餐厅内发现漏气着火时,立即将车推出餐厅外面通风的地方处理。开炉时先点火后开气,点火后才能推入餐厅。茶室、舞厅使用的小气瓶,要有专人管理,运输时搬瓶上落不准乘电梯。

  ③各厨房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下班后要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④各餐厅、舞厅、歌厅营业期间,各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厨工清洗厨房时,不要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⑥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10)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消防加压排烟机房、电容器室、变压器室、蓄电池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11)各部位不准私自增加各种电器设备或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动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烟感应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②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酒店内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⑤油库的固定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⑥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⑦酒店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动力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⑧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动力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⑩备用发电机,由动力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酒店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消防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酒店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1)检查的基本内容

  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④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瓦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⑤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⑥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⑦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⑩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按酒店规定把关等。

  (2)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①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③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④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部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3)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①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②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③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表扬或批评。

  ④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室。

  (4)三级检查由酒店领导实施

  ①每月由酒店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②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第三节 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 酒店安全保卫部门全体员工

  培训目的 酒店安全保卫部门全体员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

  培训要点 意外事件处理预案的编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处理

  一、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制订实施预案的主要内容

  酒店内发生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灾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破坏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如抢劫、绑架、凶杀等;三是群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针对这三方面问题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处置预案。

  意外事件的性质不同,预案所反映的内容也有区别。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属性而言,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立处置意外事件的指挥机构

  意外事件指挥机构一般分二级:店级指挥机构和安保部指挥机构。要规定指挥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职责范围,要明确无论什么时候发生意外事件,指挥机构都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作出处置决策。当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时,店级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应调动全酒店的安全保卫力量和各部门人员按预案程序采取行动。安保部指挥机构除积极配合店级指挥机构工作外,主要负责某一个部门发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处理。

  (2)建立统一的报警和信息传递程序

  酒店发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内部员工发现。发现情况如何报警,向哪个部门报警,有一个程序问题。一般报警通常有二条线:一条是向安保部报警,另一条是向公安部门报警。在预案中制订的报警程序,一般规定应该先向酒店安保部报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了解事件性质的情况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和上级领导汇报。同时,接受指挥部门的指令,采取处置措施。指令传递、信息反馈要作到迅速及时,上下联系渠道畅通,这些必须在预案中充分反映出来。

  (3)处置力量的部署和具体任务

  预案中对处置力量要作具体部署,同时要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场守护力量,负责警戒,防止现场遭受破坏;二是抢救排险力量,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排除灾害险情;三是调查取证力量,负责现场录像、照相和对有关人员的访问;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发现肇事或破坏分子要及时捕捉,并认真看管,逃离现场的要布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联络配合力量,负责与公安部门及酒店各部门的联系,配合公安人员开展查处工作;六是机动力量,负责支援工作;七是保护力量,发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坏事件,要组织一定力量对重点部位加强保护;八是宣传和疏导力量,负责客人的安全宣传和组织疏散.

  2.制订实施预案的原则和方法

  (1)制订实施预案的原则

  ①必须贯彻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制订和实施预案过程中,要以维护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财产安全为前提。但贯彻客人安全第一,还必须考虑到客人心理上的影响。如果有效地处置了各类治安灾害事故,但在处置过程中方式不妥,波及众多客人,必将影响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预案要体现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响上缩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尽快恢复正常,实施行动要快速而有条不紊。这样才能达到内不乱且外不慌,维护好酒店的安全信誉。

  ②必须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预防和处置意外事件,是一项整体性的行动,只有实行统一指挥,各方协调配合,并按预案的具体分工,各司其职,才能完成总体任务。因此,在预案中要拟定每一个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所具有的岗位职责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执行任务的方法。

  ③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讲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则。酒店发生意外事件,在处置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情况,要考虑到酒店本身的复杂性。不管事件性质如何,涉及对象是谁,都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实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进行处理。但对有些事件,还要讲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的治安紧急事件时,首先要认识到这类事件的特征。这类事件的发展,一般需经过接触与摩擦、情绪感染、集体激动的过程。有的事件发生之初,并非是群体行为,而由各种因素的作用,诱发原来与事件无关人员卷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态扩大。其次要找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误引起的,要及时纠正,消除对立情绪,并注意有关人员的动向,作好解释和稳定情况的教育工作。

  (2)制订实施预案的方法

  ①调查研究、拟定预案。酒店的专门预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订。安保部在制订专门预案时,要针对酒店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如治安状况、四周环境治安特点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为和易发生治安灾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拟定预案的设想方案。

  ②征求意见,修正预案。安保部拟定预案后,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单位领导的综合性意见;部门领导的可行性意见;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性意见;群众接受程度的意见。

  ③领导批准,组织落实。安保部制订预案后,要上报酒店经理批准并转发各部门贯彻落实。同时,安保部要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④定期演练,充实完善。预案制订后,安保部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演练,强化操作技能,提高员工整体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可及时在预案中充实完善,使预案更切合实际.

  二、爆炸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1.酒店常见的爆炸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巨大压力急剧向四周扩散和冲击而发生巨大声响的现象。从爆炸事件的性质上大致可分为三类: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进行破坏或蓄意伤害他人的事件,都属于爆炸案件。

  (2)爆炸自杀事件。由于某种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伤或炸死,对国家财产或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属于爆炸自杀。但是,以破坏、行凶和制造政治影响为目的,在实施爆炸时使无辜群众受到伤害,或使国家财产和公私财物受到严重破坏者,不属于爆炸自杀,仍应按爆炸破坏案件论处。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说的治安灾害事故中的一种。常见的是由于人的故意破坏行为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国外酒店发生爆炸案件,多数是国际恐怖组织干的,有的用装足炸药的汽车停在酒店门口定时引爆。

  由于爆炸危害的后果极其严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从确保酒店安全出发,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积极预防爆炸案件的发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预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发性强,不易防范的特点。犯罪分子实施爆炸时,除抱着同归于尽心理爆炸自杀外,一般不愿牺牲自己。安保部在开展防爆工作时,要掌握这一活动规律,严密控制可疑人员,重点检查无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预防爆炸案件的发生。预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员防范,阵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发生爆炸案件,单靠安保部人员开展预防工作是不够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实施破坏性爆炸,制造人身伤亡或政治案件,其实施行为必然十分诡秘。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选接近目标,并不为人察觉的地方,放置后,要避人耳目,并迅速逃离现场。要及时发现,排除爆炸隐患,安保部要组织全店员工参加防范工作,形成阵地控制网络。控制网络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体系,又要有安全设备的布置阵地,只有将人和设备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范网络。

  (2)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安保部除加强酒店防爆工作的网络化建设,分工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阵地的控制以外,还要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由于部与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工作性质不同,各自的职责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区别的。酒店防爆的重点主要在三个方面:

  ①重要保卫对象的安全。如国家元首、国际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并布置警戒,防止破坏。

  ②客人公共活动场所要设专人服务,在服务时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厕所装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遗留爆炸物品。舞厅和影剧院要设立寄包室,这样既可防止破坏分子用包将爆炸物带入活动场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务,方便客人娱乐。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库、机房、煤气、水电设施等部位,要防止无关人员入内,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或用电视监控。

  (3)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在开展防爆工作中,虽有明确的职责和预防措施,但随形势的发展,时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员工预防意识也可能会松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阵地不失控,必须经常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督促,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补漏洞、除隐患。

  (4)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防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安保部要经常组织保卫人员和有关员工开展防爆业务培训,逐步使员工了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识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识别方法,提高员工预防爆炸的工作素质和识别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后的抢救措施

  酒店一旦发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紧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同时,在抢救过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1)发生爆炸后的主要措施

  ①紧急报警。酒店发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预案的报警程序,向公安部门紧急报警。

  ②保护现场。爆炸现场保护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现场破坏性大,周围物体被炸碎炸坏,如建筑物倒塌,人员死伤,有的物体被抛掷,有的被埋入地下,现场面积大而十分混乱。应对现场采取封锁保护措施,目的在于防止他人进入现场发生意外伤亡事件,防止破坏痕迹物证,防止影响正常抢救秩序。

  ③灭火救人。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不仅会破坏物资,造成人身伤亡,而且时常伴随火灾的发生。因而安全人员到达现场先要把火扑灭。同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组织现场周围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时应注意避免破坏现场。

  ④排险除患。爆炸现场有许多险情和不安全的隐患。如现场周围的建筑物受到破坏后,有可能会继续倒塌;现场还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烧爆炸等,安全人员进入现场要积极地检查险情,排除隐患,防止发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员伤亡。

  (2)清理爆炸现场要注意的问题

  ①要注意发现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实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伤亡事件。犯罪分子实施爆炸案件后,既有可能离去,也有可能隐藏在作案现场或现场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员或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第二次引爆爆炸装置,制造更大的爆炸惨案。如果发现制造事件的涉嫌人应果断地扭送公安机关审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办公室,爆炸后可能还有险情,如墙壁、屋顶倒塌,即将脱落的建筑物构件和地下暗沟等,要认真检查清除,防止发生意外,造成伤亡。

  ③爆炸如发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剧毒物品的仓库,要注意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气体,严防中毒。因为这些地方通风不好,有毒气体停留在那里,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现场附近带电的高压线、照明线等可能被爆炸冲击波切断,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切断现场的电源,防止触电。

  ⑤爆炸后,爆炸现场的周围有些东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东西覆盖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烧,清理现场时,应注意防止因通风后而火势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处

  酒店发生爆炸后,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分析爆炸原因,认定爆炸的性质。爆炸事故与爆炸案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爆炸,只有准确地加以区分,才能得到正确的处理。区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场所

  爆炸事故多发生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即现场原来必须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于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现场一般在客房、商场、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这些地方不会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现场虽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条件,但从形成条件看,则无专门的起爆装置;爆炸案件形成过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还必须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装置或点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着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发生的时间

  爆炸事故多发生在上班时间;爆炸案件多发生在班前、班后或单位失控时间,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确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质,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地勘查现场,充分、全面地收集证据,通过物证的检验鉴定和调查,才能得出科学的判断。爆炸原因的查处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确定为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门负责侦破,酒店安保部积极配合;确定为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即损失大小及性质的轻重,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上报上级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处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处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内肇事,会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对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发生肇事事件应妥善处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责任

  ①确定行为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间。这就是要确定精神病人是否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由精神病专门医生进行鉴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了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确实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通知家属或监护人领回严加看管和送医院治疗。

  ②对于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送公安部门处理。

  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凶伤害等行为,应送病人到所属地区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门收容强制治疗。

  ④病人的行为造成酒店物质损害的,应由病人家属或监护人予以合理赔偿。

  (2)境内客人精神病患者发作的处理

  客人在酒店发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发和复发的病人总有反常的行为和言语。

  安保部发现有不正常的客人,要布置服务人员采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细致观察。服务员经常到其房内观察客人举止、神态以及房内的异常情况,尤其是客人单独在房内的时候。若发现病人的企图纵火、自杀等迹象,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往曾发生某酒店一个客人在房内不断焚烧纸张,服务员发现字纸篓里有很多纸灰,但未引起重视,以致客人焚烧床单酿成火灾后,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调查了解。发现客人有精神失常症状,安保部要找其亲属、同事或与其有关的人了解发病前后的表现和有无精神病史,并告诫同行人迅速护送病人回原地治疗。

  ③看管或强行治疗。对有危害行为的武疯子,在未离店前,可协助与病人有关人员进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门对病人用强制手段约束其行为,或强行送医院治疗。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发作的处理

  对境外客人在酒店发精神病的,处理时要谨慎,避免引起人员投诉酒店侵犯人权。酒店发现境外精神病患者,要报告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请他们来处理。在处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酒店发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派员处理。如是外籍人员要报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部门。

  ②要做好取证工作。涉外事件处理,证据是很重要的。对于病人的肇事行为,安保部要采用录像、录音以及照相等方式,尽可能多取得一些证据。

  ③当随团人员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强制约束送医院治疗时,安保部必须请随团负责人出具书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对外籍病人提请政府外事办公室通过外交途径,将病人送回国治疗.

  2.客人死亡事件的处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种原因,从性质上可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两类。确定客人死亡性质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事,安保部对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杀性死亡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境内人员在酒店死亡,经公安部门检验尸体作出非他杀性死因结论后,处理程序较为简单。而境外人员在酒店死亡,处理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程序又要适应死者的国情风俗。因此,安保部在处理境外人员死亡事件时,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人员到达现场的主要任务是调查死因,确定死亡性质。公安人员调查死因,要对尸体现场进行勘验,一般做法是,以尸体所在地为中心,对现场的每个部位和物体,以及现场的周围环境等进行全面仔细地勘验,设法提取各种痕迹、物品。如果我们在现场找到证实自杀的物证、书证,就为以后顺利处理死亡工作铺平了道路。所以说,保护好现场是处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环。

  (2)开展必要的调查访问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在公安人员尚未到达之前,安保部要积极开展一些必要的调查访问工作。首先要向报案人或发现人了解所见所闻。其次向死者家属或同行人进行访问。再者从酒店服务员中了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种情况,最后把调查访问的情况综合后提供警察局及有关部门参考。

  (3)配合酒店公关部做好家属接待工作

  境外人员死亡后,家属接到通知即会赶来。由酒店公关部出面接待,并做好家属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强保卫,预防家属出现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属做好遗体处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质确定后,家属就可以处理遗体。安保部要始终配合家属,在我国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家属提出处理遗体的习俗要求,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利于我国对外影响。

  3.其他意外事件发生后的善后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灾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们正常预定设想的、意外发生的事件。这些事件的预防虽不是安保部的职责范围,但事件发生后会给酒店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事件发生后,安保部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绪稳定工作

  事件发生后,要使客人情绪稳定、感觉安全。首先要控制员工的思想情绪,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过酒店广播,简要说明事件状况,告诫客人注意事项或通知客人如何撤离,有秩序地进入安全地带。

  (2)组织力量抢险救灾

  酒店发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组织力量到现场。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发展,发现受伤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其次采取措施排除险情或障碍,协助有关部门修复损坏的机器设备,使经营秩序尽快恢复。还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

  酒店发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调查产生的原因。如属操作人员疏忽大意,不负责任,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责任性事故,情节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责任性事故处理。

  (4)指导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制度

  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订后,安保部要发挥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抽查,寻找漏洞、隐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药店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药店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药店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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