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06-18 09:25:01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5篇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消防安全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酒店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包厢防火制度:

  1.酒店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8.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条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

  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咖啡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酒店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酒店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消防安全制度2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消防安全制度3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环科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安环科由安环科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环科统一管理。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厂内“三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厂方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我厂施工的“三队”必须与厂安全科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厂安全科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安环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汽车库、铲车库、拆炉机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该三个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

  2、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3、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

  4、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

  6、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正确认识和保养。

  电磁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站所室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电磁站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部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发生电器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4、所属电缆层、沟、电容器,严禁烟火,确保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岗位人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部位安全。

  6、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风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严禁明火,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灭火机的完好率,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灭火机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

  三、必须保持风机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四、严禁动火,必须动火时,要请动火许可证。

  五、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加强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六、库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四、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五、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七、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液压站、稀有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站内严禁明火,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保持站内清洁,地面不得有油污,不得堆放杂物、易燃物。

  三、站内不许有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机使用方法。

  四、生产、检修中需动火时,要申请办理动火证,切实做到各项防范措施。

  五、站内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装置灯具。

  六、站内工作人员严禁脱岗,应加强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4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消防安全制度5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仓库管理制度。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还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建筑设计、审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会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具体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规定出各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等等。

消防安全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相邻单位和群众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检查。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一)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应当进行安全处理;(二)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三)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四)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容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五)燃气、电气管线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或是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消防安全制度7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某公路改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某公路改建工程特点,特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法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对项目部日常安全检查进行系统管理,对其结果进行记录、汇总、统计、分析;落实人员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检查、并完善质监站安全检查表中相关安全内业资料。

  3、所有参与施工的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机械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进行作业指导。

  4、项目经理部必须在高边坡路段、弯道急、易发生坍塌(包括爆破后易坠石、坍塌路段)、坠石路段、施工路段两端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区两侧外50m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在两侧指挥交通(戴安全袖章、安全帽,穿反光背心)。

  5、施工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6、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必须远离生活区及作业区50米外,必须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严禁黑车、手续不全车辆进行作业,运输车辆要按规定低速行驶;压路机、装载机等应安装倒车提醒装置(如蜂鸣器);所有作业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做好日常日常保养工作;必须在上报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车辆相关证件,材料运输、机械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加强对驾驶人员、机械手安全教育。

  8、应做好夏季、雨季、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避免在酷暑高温时段施工,防范中暑、风寒,备好防中暑、风寒药品、食物;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禁下河洗澡游泳。

  9、关注天气预报、雨情、汛情,做好预警,做好灾情的防范,落实应急预案。

  (1)实时进行汛情监测,降雨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2)落实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车辆;特别是强降雨后要及时派人对本辖区汛情进行巡查。

  (3)特别注意对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坍塌等次生灾害地段进行重点监测。

  (4)及时清除现场妨碍正常交通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5)降水时做好电路保护并及时关闭电闸,避免触电和雷电伤人事故发生,拌合站应安装避雷设施。

  (6)要求项目部疏通边沟、涵洞、拌合站、料场、石料加工场排水系统,避免山洪对原材料、基层、设备的冲毁和污染,确保排水通畅,路面、拌合站、料场不积水不被冲刷,各合同段应重点关注建在河道和低洼处的拌合站、料场、石料加工场的防洪措施的落实。

  (7)做好施工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车辆、行人顺畅、安全通行,确保路基、基层不长期积水,无淤泥、坠石阻塞道路和影响结构物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防火,进入野外严禁使用明火。

  11、爆破作业特要求:

  (1)爆破相关手续必须齐全且具有爆破施工的资质。项目经理部必须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并将资质、上岗证复印件上报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在实施爆破前因通知到沿线村民,建议每次爆破前沿线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做好警戒区内人、畜、设备的提前撤离,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及爆破作业台账。

  (2)爆破影响范围安全防范措施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要求,爆破前必须落实。

  (3)检查爆破孔位置、数量、孔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造成电线、电缆、通讯管线、房屋等损坏。

  (4)安排专业人员对炸药埋置品种、质量、深度和孔口及塞实情况及雷·管线路网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xx)执行。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6)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7)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8)检查爆破结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爆破完成后及时安排挖掘机、装载机对散落原路基上的土石方进行清理整平,安排机械、人员对对上下边坡因土石方开挖、废弃渣石倾倒和爆破后存在危石及易坍塌位置进行清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人员、设备及财产安全。严禁未对危石及易坍塌位置未进行彻底清理对车辆、行人放行。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高度重视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告、警戒起爆、解除警戒及土石方的清运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12、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

  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必须夯实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制度8

  我铸造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消防安全制度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事对重点部门或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消防安全制度10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政府报告。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制度11

  (一)职工活动场所是指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其它具有开展活动功能的场所。

  (二)职工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三)职工活动场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职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五)职工活动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或电源。

  (六)职工活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或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消防安全制度12

  一、为保障影剧院、礼堂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影剧院、礼堂(包括排演场、俱乐部、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下同),均适用本规定。

  影剧院、礼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影剧院、礼堂的经营单位负责。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

  三、影剧院、礼堂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下列要求:

  1、观众厅应按设计设置固定座椅。不得随意增设座位。

  2、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照度不低于一勒克斯。

  3、观众厅二百个以上座位的,其周围一百米内应不少于三座消火栓;不足二百个座位的,不少于二座消火栓;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和重点影剧院、礼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舞台台口应设水幕或防火幕,并有备用电源。

  4、舞台幕布、银幕、窗帘宜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5、茶炉、取暖火炉及其烟囱,不得靠近可燃结构,烟囱穿过屋顶的,其周围五十厘米内不得有可燃物。

  四、影剧院、礼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当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通风管道应为非燃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或难燃材料。

  2、风机进出口处应安装阻火闸门。舞台、观众厅、休息厅等处的通风管道应分别设置。分设有困难、必须连通的,应在相连处安装阻火闸门。

  3、通风管道穿过舞台台口上部防火隔墙的部位,应安装阻火闸门,隔墙两侧一米以内的风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材料。

  五、影剧院、礼堂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正式电工操作和管理,定期维修检查。

  2、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舞台、观众厅和其他场所的配电线路,必须分路控制,禁止使用铝线。

  3、禁止拉设临时线路。凡移动的电气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4、吸顶灯须采用瓷灯口,并有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均应设金属接线盒。面光、耳光灯泡表面与可燃结构(或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五十厘米。

  5、工作灯的功率不得超过六十瓦。

消防安全制度13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消防安全制度14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银行及全体员工。

  第一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一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银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五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九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银行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银行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灭火预案。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15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消防安全制度】相关文章:

消防安全制度08-08

消防安全制度02-06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04-03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05-21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05-08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09-22

餐厅消防安全制度08-23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09-30

消防安全生产制度03-29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