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0 09:30:40 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采购管理制度1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销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若遇急症或特殊情况用药,应立即外出采购,以供病人急需。

  5、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济南市卫生信息中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于临床需要,未在招标范围内的品种,需将计划报请济南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采购。对临床更换厂家、产地的品种,及时请示药学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6、及时向科(部)内提供疗效好、价格低的新药信息。

  7、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8、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供货厂商、供货人员资质文件备案制度:

  1、选择的供货商、供货厂家应该是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2、供货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货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药品营销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的药品营销委托书。

  5、以上各种资质证明文件,要经过科主任审阅,长期存档。

采购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

  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

  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

  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

  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

  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

  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

  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并按此依据作为结算凭据。

  第十二条

  合同履约金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不良情况或质量问题归还给中标人。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或大型设备的验收应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提供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方可结算。

  第十四条

  在工程合同签订中应尽量明确,工程量清单和补充原则和方法,工程量调整原则及计算合法,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和方法等多种因素应尽量考虑进去形成约定。

采购管理制度3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 分管后勤校长 总务科专项负责人 采购员 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采购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时,必须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育壮大各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务实、创新、敬业、高效的政府采购队伍。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认定的业务范围、资格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装备等。

  第八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供应商资格;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相关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四)受理并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批复意见为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队伍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非脱产培训作为补充。

  脱产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可以委托有关正规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脱产培训。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设置,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

  (二)设施装备情况。包括固定的营业场所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考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创新、敬业和务实精神等。

  (四)工作质量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制作质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时效;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采购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和保证金的管理;采购文件的归档保存;报表数据的报送;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业务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人数、考试成绩和内部培训等。

  (六)职业道德情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

  第二十二条考核方法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考核。

  (三)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可对一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考核,也可对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考核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二)组织考核前应当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方案,并在实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考核小组可以向采购人、供应商征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四)考核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小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威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报请上级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购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5

  第一节 询价管理制度

  一、食堂主副食物品按照经营口港务集团伙食管理委员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港口服务公司伙食招标小组共同确认的中标单位进行供货。

  二、食堂采购结算价格按照同类物品海天市场零售价格与中标单位申报的下浮后比率进行结算。

  三、询价管理。

  1、询价职责管理。

  采购询价分两组同时进行,机关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食堂作为主副食物品具体使用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询价人员要认真对待询价工作,确保所询价格为市场真实零售价格。

  询价人员询价每天询价时间不做具体规定,以两组询价人员中价格低者为确定结算价格的依据,询价员在询价单上需签署询价人姓名、询价日期、询价时间,当天所询价格为第二天结算价格依据。

  2、询价流程管理。

  两组询价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将所询价格单交公司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汇总比较后以两组价格中较低者为结算价格,制作采购结算价格表,经由公司安质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签字及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于次日午后2:00前在OA上进行公布。

  第二节 采购、验质、检斤管理制度

  一、采购环节管理

  1、安质部按餐饮配送部领导审核后的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进行主副食商品供应。

  2、安质部购买低值易耗及办公用品,应取得供货单位开具的原发票。

  3、安质部负责食堂采购发票、或自行填制的购货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务报销。

  4、安质部负责与供货商核对货款,由安质部负责收集各供应商结算收据,制作付款明细表,审批签字后,每月统一支付供货款。

  二、验质、检斤环节管理

  1、安质部作为采购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负责,对在商品供应过程中出现的以次充好或提供劣质商品行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合同进行处罚(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餐饮配送部负责所购物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对所采购物品质量低劣达不到加工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通知采购部和财务核算。

  2、食堂采购物质检斤要求在采购员、管理员、食堂核算员、保管员共同在场情况下进行。采购员:负责对所购商品实行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所购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核算员、保管员:负责对所购物品数量进行监督,对所购物品无数量和质量问题时,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在检斤过程中,如有超计划供货,食堂有权拒收;实际送货数量低于计划申报数量,由餐饮部提出接收意见,如可接收按实际送货数量接收。

  第三节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餐饮部保管员要及时登记保管帐,确保账物相符;要及时清理打扫库房,确保库房物品摆放规整、卫生整洁。

  2、保管员只能接收由采购员、管理员、食堂核算员、保管员共同在场检斤的物品,不得接收其他个人或自己购入的任何物品。

  3、已检斤入库物品要及时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保管员记账,一联送交财务部门,一联交采购员结算用。

  财务部门按经审批后的发票或采购报销单结算货款,发票及采购报销单应附有保管员出具的金额核对相符的入库单。

  4、保管员每日上报食堂各班次日收入及食堂各班次日出库主副食成本(直接入厨除外)及食堂转下班的成本(要求上报品名、数量、金额,半成品以实际数量为准,并由下班班长签字)

  5、保管员每月末上报库存物资盘点表。财务部核算每月不定期进行库存抽查盘点,每季度末必须进行彻底盘点。

  6、餐饮部保管员对各食堂的过期、变质物品按品名、规格、数量填写报损单,报损单应写明报损原因,报损单经由餐饮部经理、安质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二、出库管理。

  1、餐饮配送部领用主副食等直接入厨物品时,填制原材料采购计划申报、验收入库明细表。由计划申报员、采购员、保管员、核算员、管理员、各班班长签字,此表为直接入厨物品出库单,是结算依据。

  2、餐饮配送部领用物料消耗用品时,需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规定,必须开具出库单,领用人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保管员记账用,一联财务记账用,一联安质部备查、一联交由具体使用人留存。

  3、保管员及时向餐饮配送部领导和管理员报告各种原材料及物料用品的库存情况,以便餐饮配送部领导安排各种原材料和物料用品的合理购进与使用。

  4、各班次领料未用的,应与下一班次作好交接记录,以分清各自的消耗水平。

  第四节 分管经理指标负责制

  餐饮配送部实行各食堂分管经理负责制,负责本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如下指标负责:

  1、直接成本毛利率、

  2、间接可控成本收入率、

  3、应收账款回收率。

  1、直接成本毛利率

  各食堂按班次核算当班收入和当班消耗的主副食成本,计算出每班每日的直接成本毛利率,由此可得该食堂每月毛利率。该指标为日考核指标。

  2、间接可控成本收入率

  各食堂燃料费(液化气)、水电费、物料用品等与取得食堂收入有关的可变间接成本与该食堂营业收入的比率,因各食堂间接成本无法考核到各班次,该指标为月考核指标。

  3、应收账款回收率

  各食堂当月发生的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回款额的比率,当月发生应收账款应及时清回,最迟在次月末收回,回款率考核指标。

采购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持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二、目的作用

  1、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三、采购部岗位职责

  1、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2、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材料供应商的寻找、资料收集及开发工作,以保证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3、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4、负责物料订购及交期控制,积极追踪未完成采购料件,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采购计划能如期、如质、如量的完成。

  5、加强与使用材料部门的联系,控制好各部门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生产及销售能顺利进行。

  6、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7、每年度对原有合格供方进行复审,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8、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及品质情况,以提升产品品质及降低采购成本。

  9、大宗材料采购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不合格材料,同时监控材料使用状况,控制不合理材料的采购与浪费的情况发生。

  10、负责与供应商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检验部做好进货以及检验事宜。

  11、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成本核算。

  12、积极参与紧急的、临时的采购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与审核

  1、请购经办人员应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采购量以满足每周使用为标准,个别情况除外,但一次不应超过每月采购量。

  2、需求日期相同,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物资商品,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清单,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请购单》由各部门领导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递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4、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填写《紧急请购单》并在“说明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采购部门收到《紧急请购单》后应优先处理。

  5、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公司总经理口头审批,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在后期按采购流程补齐。

  6、无法按请购部门的需求日期到货的物资,采购经办须及时反馈给请购部门。

  (二)请购递交

  1、请购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请购部门委派一名专业人员陪同采购,以防采购失误;请购部门的专业人员仅作采购物资检验,不得为采购经办人员指定供应商。

  2、若请购部门无法委派专业人员陪同采购,则应在递交请购单时同负责采购人员详细沟通采购物资的规格、参数及其它技术指标,务必保证采购物资的准确性。

  (三)请购撤销

  1、请购的撤销应立即由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采购)》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2、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将原请购单退回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原请购部门。

  (四)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商品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1、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散采购项目,如无特殊物资,采购周期不超过5天。

  2、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进行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3、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部自行招标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40天。

  4、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购周期不应超过60天。

  (五)询价

  1、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询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2、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3、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4、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上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机构询价;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5、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注明,需经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采购流程,并尽可能提供样品供使用部门确认。

  6、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经办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7、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至少对5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8、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应以详细的询价表或拟定完整的招标文件格式进行询价。

  9、采购经办人员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批示。

  (六)比价、议价

  1、收到供应商第一次报价或进行开标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要弄清供应商报价是否含税,并确认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应优先考虑;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4、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所邀请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和项目的能力;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或拟中标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6、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可自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邀请至少5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或招标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由采购部组织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参与监督;单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招标。

  (七)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八)、选择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并及时完善更新,供应商应从以下几点出发择优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

  (2)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信誉;

  (4)具有良好的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

  (九)签定合同

  采购买卖条件一经协议后,即可由双方将协议细节、权利与义务在书面协议书上详细记载签订合同,以取得法律的保障。采购合同通常由主要条款、基本条款、附件三部分组成。

  1、主要条款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地址,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合同文本份数,有效期限,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

  2、基本条款注意事项

  (1)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质量条款中应注意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规定供方对产品质量的条件、期限及检验的期限,成套产品还要规定对附件的质量要求;

  (3)缺陷责任条款中采购方应就采购物资的合格保证期进行谈判,应考虑由谁来支付与处理缺陷物品、包装和将物品运回供应商处等有关的费用和附带成本;

  (4)价格条款中应注意货币单位,如涉及国际采购的还应注意汇率变化,考虑汇率变化对合同的影响;

  (5)应注意采购物资的包装标准。产品包装要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包装标准在合同中写明;

  (6)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特殊情况可按合同规定计量方法执行。质量验收所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写明检验的`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3、采购方在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买卖双方都应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

  (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多且价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点;

  (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质保期;

  (6)详细约定发票的类型及提供时间和要求;

  (7)针对不同的合同约定不同的付款方式,如设备类的合同一般应按照预付款、验收款,调试服务款、质量保证金的顺序明确付款额度、付款时间和付款条件等;

  (8)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9)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10)比价、招标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1)合同签定时应按照《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

  (12)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3)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14)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15)合同应明确规定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须写明交货具体日期,是一次性交货还是分批交货及每次交货的数量;

  (16)合同须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和结算的时间及条件,对于高价值合同和长期合同,应谨慎对待,尽量使用阶段性付款、分期付款;

  (17)合同应禁止供应商将订单分包给其它单位,如确有必要分包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18)一般采购合同签订后以不再变更为原则,但若因作业错误经调查原始技术资料可予证实的,或因制造条件改变导致卖方不能履约,或以成本计价签约而价格有修订必要,解除合同对买卖双方都不利时可协议修改合同;

  (19)在履约期间若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得一方丧失履约能力时,买卖双方均可要求终止合同;若因发现供应商报价不实有图谋暴利,或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履约督导时发现严重缺点经要求改善而无法改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发现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时,采购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20)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条款和违约金,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21)合同须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赔偿责任。

  (十)下订购单

  1、采购经办人员在接到审核确认的请购单后,在采购下订单前应确认采购需求,熟悉物料项目、确认价格、质量标准及物料需求量,制定订单说明书。

  2、订单说明书应附有必要的图纸、技术规范、检验标准等。

  3、完成订单的准备后方可按标准订单格式制作《材料订购单》,采购订单相关参数(物料名称代码、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及交易条件、交货期、运输方式、付款方式须明确。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订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4、采购订单审批须注意合同与采购环境的物料描述是否相符,所选供应商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价格是否在允许价格之内,到货期是否符合订单计划要求。

  5、采购订单签订后采购经办人员应及时跟进订单进度,必要时联合其它部门进行催单。

  6、如因生产计划改变,对采购物料的需求量有更改的,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订购更改通知单》,以使供应商及时更改生产计划。

  7、紧急订单易造成品质降低、价格偏高等损失,平时采购部门应协同其它部门做好存货管理、生产计划,避免紧急订单的情况发生。

  (十一)采购进度控制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2、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3、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确定新的交货期,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十二)报验入库

  1、达到质检和报验条件的合同标的物应在第一时间报请质检部门进行质检、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公司质检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的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3、质检部门在接到采购部报验通知后应及时报验,并出具报验结果证明书,对于质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4、合同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5、质检部门未及时验收的合同标的物,仓库在收到送货清单后应将其作为暂存物资接受;

  6、质检部门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7、外协加工件应按照原材料入库;

  8、质检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服务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决定入库与否。

  (十三)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经办人员凭《入库单》经采购主管、财务及总经理审批后,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7

  材料质量的保证是整个工程质量保证的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工程材料选用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内在质量及产品的'外观质量,为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我们将从材料的采购工作着手。所有的材料供货都应是合格供应商,因为我们是取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资格的企业。

  材料进场后使用前质量保证措施

  1)设备或材料在使用前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材料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或质保书,材料的运输、入库、保管过程中,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每道工序均有交接制度。

  2)材料的入库后实行标化和分类、分规格堆放及管理,同时防止变形,防止受潮、霉变等措施,材料出库检验和办理领用手续。

  3)材料出库后,在施工现场妥善保管,存放地点安全可靠。材料堆放要求整齐,并挂上标识牌。

  4)材料使用前进行严格检查包括外观检查、附着物的清除。

  5)对不合格材料的控制。一旦发现材料不能满足或可能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将其与合格材料相隔离,在自检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采购管理制度8

  一、类别

  1、本制度所指采购物资分类三类:

  A类:建筑钢材、黑色金属等。

  B类: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等)及设备的配件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采购管理另文规定,或总经理直接指示。

  2、与采购物资管理相关联的项目部及承包人分类

  2.1需求使用单位及承包人

  2.2主管部门

  3、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3.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3.2紧急物资需求计划

  4、采购的方式分类

  4.1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4.2即时询价采购

  5、采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5.1延期付款。

  5.2货到后分期付款。

  5.3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6、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6.1、采购合同、计划的批准、签订。

  6.2采购付款的批准。

  二、职责

  1、公司供应领导小组负责

  1.1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1.2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2、总经理负责

  2.1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2采购付款的批准。

  三、程序

  1、物资需求计划及发放程序

  1.1需求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于确实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1.2《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和《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官部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采购部门。

  2、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材设部根据按照《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情况,确定应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1物资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表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3.2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

  3.3采购经办人询价、议价以及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核后再进行采购。

  3.4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4、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工程程序

  4.1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现场材料员提请采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4.2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和现场或项目部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经检验或验证人员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

  5、采购物资付款工作程序

  5.1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付款审批流程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5.2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审批流程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四、规定与标准

  1、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日期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

  1.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1.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也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估计单价和金额情况列明。

  1.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材设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2、物资采购规定

  2.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2物资采购部门要严格遵守《供应商评价制度》,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的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公司主要采购物资必须保证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货商。 2.3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供应商、供货价格有疑义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在召开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由会议做出决定。

  2.4凡采购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由招标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2.5若厂商报价的采购物资规格与《物资采购审批表》所列的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列出资料在《物资采购审批表》上,经主管审核后,物资需求使用单位或物资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2.6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3、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3.1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必须经材料设备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3.2对于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材料设备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3材料设备部门要对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证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明确。

  3.4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需求单位使用情况由现场材料员办理出库手续。

  4、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4.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4.2材料设备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未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4.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5、采购纪律规定

  5.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5.3采购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5.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5.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6、售后服务

  对于采购物资,材设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约定。

  6.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联系。

  6.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材料设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采购管理制度9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10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决策民主化;

  (2)操作透明化;

  (3)权力分散化;

  (4)采购规范化;

  (5)效益最大化。

  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2、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提出制定和调整采购物资控制价格的建议;

  (4)对供货单位和价格有否决权;

  (5)检查处理违反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

  (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

  (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

  (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4、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四、比价采购管理程序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采购物资价格审核单》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物资采购分类流水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采购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

  4、原材料及设备的请购由各子公司或部门自行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入库时由采购的子公司或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送综合办资产管理专员处备案。

  5、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6、单次采购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有两名采购人员一同进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有财务部派人一同进行采购。

  (二)采购申请

  1、需采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请单》,填写清楚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处;原材料及设备的《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交财务部审核。

  2、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进行统一汇总采购原则。

  3、紧急采购时,由需求部门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或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根据《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和数量进行估算价格。

  2、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和采购设备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物料申请表》或《采购定单》”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进行入库和出库记录管理。

  4、原材料和设备由进料检验部门或设备申请部门验收后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附则

  1.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购采购流程图:

采购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基本原则

  一、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二、严格遵守公司采购规范流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三、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四、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五、对于常用菜品可批量采购进行储存使用;对于肉类及调味品等可选择到超市购买,以确保卫生质量。

  第三条食堂采购流程

  一、食堂采购员与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建立意向供应商档案。

  二、从意向供应商中选择符合条件(详见附件)的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的对象,并再选择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食堂管理员要做好每日员工餐及客饭情况的登记,在下班前及时清点库房物品,出入要分类登记入册。每周五根据下周需要列出下周需要采购的菜品及原料;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四、食堂各类菜品及用品的采买由食堂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统一采购。

  五、食堂管理员对所采购物品原料进行验收入库;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的安全卫生,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与公司要求标准相符,验收后要保管好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方可签字确认并付款。

  六、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采购过程中不断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并报行政部修订。

  第四条采购报销流程

  食堂采买负责人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和食堂管理员验货签字,经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予财务部出纳审核报销。

  第五条附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二、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四、供应商必须向公司提供货物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

  二〇xx年十一月十八日

采购管理制度13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采购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15

  1目的

  对于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供应方提供的产品满足本公司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产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公司负责对供应方的评价和采购的实施。

  3.2品管部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验证。

  3.3相关部门参与对供应方的评价。

  3.4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方名单、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的审批。

  4采购程序

  4.1采购产品的分类:采购产品依据其对过程的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序分为二类:

  a类:指直接影响最终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安全卫生特性)的外购、外协产品,

  如:原料淡水鱼、辅料等:

  b类:指影响最终产品一般质量特性的外购、外协产品,如:商标纸、塑料袋等;

  4.2供应方的选择的评定

  4.2.1对供应方的要求

  a)供应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b)交货及时,符合合同要求;

  c)发货数量准确;

  d)价格经济合理;

  e)提供认真负责、及时的服务

  根据这一要求,公司优先从已有供货关系的厂家中进行初选,如不能满足有关要求时再选择新的供应方。

  4.2.2对供应方的评价方法:

  4.2.2.1a类产品供应方的评价

  供应方如已有供货关系,则先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分别对供应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情况和使用情况作出评价,并提供供应方质量及使用情况的汇总材料作为评价的依据,最后由总经理作出评价结论。

  如初选的是新供应方,则应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试用,根据检验和试用结果。再对其进行评价。

  供应概况可以函调或现场考察,如了解,公司办公室可以由直接填写。

  4.2.2.2b类产品的供应方的'评价:

  对向本公司提供一般产品的供应方,由公司供销科直接作出评价。如初选的是新供应方,则应对其产品进行试用,根据试用结果,再对其进行评价。

  4.4.2.3对已调查评价,且具备合格供应方条件的供货厂家,由采购部编制《合格供应方名录》。经厂长批准后,供采购时使用。

  4.2.3对合格供应方的控制

  为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持续地符合规定的要求,应对合格供应方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方法如下:

  a)由公司负责建立合格供应方档案、档案中包括:供应方调查评价记录;供应方供货质量及使用情况记录;供应方产品质量问题处置记录;

  b)当供应方产品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时,仓库应对该批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并由品质部通知公司办公室,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c)对供货质量管理下降的供应方,品质部签署意见后交供应方,并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对不重视质量和信誉,连续出现不合格,而又不进行改进的供应方,由公司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合格应方资格。

  4.3采购实施

  4.3.1公司办公室根据销售计划、实际库存量、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制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采购。

  4.3.2采购产品必须明确采购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还包括对供应方的质量保证要求,即:

  a)采购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其他要求;b)表明产品技术,质量要求和验收所依据的标准的适用版本。c)质量保证标准的名称和适用版本。

  4.3.3采购产品时是否需要签订采购合同,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不需签订采购合同,则应以采购计划作为采购的依据。

  4.3.4当生产需要,在合格供应方处不能及时采购到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实施临时采购。

  4.4采购产品的验证

  4.4.1a类采购产品由品管部验证合格后入仓库,b类产品直接由仓库管理员查核接收的产品是否与采购文件要求相符,如有不符,由采购部与供应方联系处理。

  4.4.2本公司可以在供应方的货源处对采购的产品进行验证,其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方式应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4.4.3当顾客有要求并在合同规定时,本公司的客户或其代表有权在供应方或本公司处对供应方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验证。但本公司不能把客户的验证用作供应方对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的依据,也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和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4.5采购物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管理,按《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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