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9 12:16:20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热)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制度(热)

车辆管理制度1

  为使学院的公务用车调配合理,管理有序,保证学院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保管和使用

  1、学院的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园固定停车点。车辆在未使用时由学院当日值班保安负责看管。

  2、用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购置证以及保险等有关随车证件,行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用车领导和教职工不得强迫司机做违章的行为。

  3、车辆车匙除中巴车外,每辆车放置一套车匙在办公室以备急用,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车匙保管分配为:现代车车匙XXX;小学校车车匙-XXX;中巴车车匙XXXX学校各一套。为保证车辆使用性能,学院车辆维修保养部门为后勤处,专项负责督促专职司机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车辆使用前,用车司机必须检查好车况,对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及刹车、汽车仪表检查一遍,确保万无一失后方可出车。

  二、司机管理

  1、司机应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和投诉。

  2、专职司机除行车在外,其他上班时间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或协助完成其他工作。有事外出必须请假。需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出车时,亦应认真完成任务,并做好记录。

  3、司机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与学院的正常联系,并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的学习。

  4、司机应按规定停放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放在校外过夜。

  5、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准时发车、节约油料、优质服务,不准酒后开车、随意行车、公车私用,违者追究责任。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报警和报告学院领导,并按交警的责任认定和要求接受调处。

  三、用车原则及审批权限

  学院的机动车辆原则上为工作用车,我院教职员工用车方法为:

  1、院级领导因公事用车填写用车申请表,陈述用途后直接交当班司机安排出车。

  2、学院各处室中层领导因公事用车填写用车申请表,陈述用途由各主管副院长签字批准后陈述用途后交当班司机安排出车。

  3、学院教职员工因公事用车,由该处室主管中层领导及主管副院长签字批准后交当班司机安排出车。

  4、学院司机除指定出车任务外,其它出车均需按学院教职员工出车审批程序办理。

  5、学院门卫负责在车辆出校门时回收用车申请表,每周五下班前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对未能出示有效用车申请表的,学院门卫不予放行。如因领导不在校内未能按审批手续办理而实际情况亦确需出车的,需电话请示主管院领导同意并通知保卫部门可以出车和放行,出车返回后于次日补办用车手续,未按时补办手续的按本制度第四条处理。

  四、违纪处分

  凡未经办理出车手续,亦未请示学院领导而擅自用车及放行的,按严重违纪处分(扣发当月工资,写出深刻检讨)。出车后造成一切后果的由出车司机及当班门卫负全部责任。

  五、其他

  1、由董事会及董事长家庭成员直接指定出车任务的、不受上述审批权限限制,可直接出车。

  2、属抢救伤员等突发事件需要用车的情况,不受上述审批权限限制,可直接出车。

  六、实施

  本车辆管理制度经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2

  1、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3、公司车辆维护按本单位的《车辆各级维护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4、客运车辆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20xx)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公司修理厂负责实施。

  5、客运车辆的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6、公司修理厂作为本单位车辆回场停放和日常维修的.工作场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厂的车辆应返回单位规定的其他场所统一停放。

  7、公司报废车辆不能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8、客运班车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私自变更。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管理制度3

  目的

  本程序旨在对公司机械及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域的员工个人和相关方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消除或减少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风险。

  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及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域的员工个人和相关方的.所有机动车辆。

  职责

  1、本公司委派专门的机械车辆管理人员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2、机械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公司机械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办公室对机械车辆油料的使用进行控制。

  4、机械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机械车辆进行安全监察,安保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指挥。

  工作程序

  1机械车辆管理

  2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

  3机械和机动车辆的使用及驾驶员管理执行《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4机械操作手必须经当地政府制定的部门培训,培训合格并经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上岗。

  5机械机动车辆使用权变更时,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6机械车辆使用部门每季度对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7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对机械车辆建立档案。

  8机械车辆使用部门应建立机械车辆操作人员、驾驶员档案,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

  9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机械和机动车辆应遵守公司机械车辆管理办法。

  10所有进出公司的相关机械和机动车辆应接受安保部的检查和指挥。

  11机械车辆(吊车、叉车)要按定进年检和检查,并做好年检记录。

车辆管理制度4

  要实现安全行车,光有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将愿望化为现实是要通过正确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实现。交通服务队为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采取了多项措施:

  1下大力气,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素养

  驾驶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绝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安全意识的养成也是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因此,首先我们严把驾驶人的“进门关”,强化驾驶证考领工作,把好考试、发证关,以确保考试质量。根据交通安全形势的要求,我们在全体驾驶员队伍中施行“技能安全准驾证”制度。即: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下,再经过企业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实际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准驾证”后,方准取得驾驶企业车辆的资格。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技术操作素质,而且也提高了他们的安全行车意识。

  法规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灵魂和根本。近些年,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相关从业人员和他们的家属,从安全行车的角度放大视野去观察社会,深刻认识到哪些是法律法规提倡的,可以做,哪些是法律法规反对或禁止的,不能做。把法制教育与宣传引导结合起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车辆的跟踪管理

  在日常管理中,除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制度,车辆外出要作好登记等基础工作之外,我们花大力气,投入较大资本引入车辆状态gps监控系统(具体见gps介绍)。该系统利用gps和电子地图实时显示出车辆的实际位置,行驶速度,并任意放大、缩小、还原、换图;可以随目标移动,使目标始终保持在屏幕上;还可实现多窗口、多车辆、多屏幕同时跟踪。全天候掌握所有车辆的行驶状态,同时,我们依照各地区、各条线路国家现行的限速要求,合理制定出了具有我们长庆车辆运行现状的各条路段行驶速度控制要求,配合一整套的管理考核办法,收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

  3扎扎实实,严格落实各类检查制度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涵盖管理对象的每个角落,有意识的检查是查漏补缺的有效管理手段。我们坚持局级半年检查、二级季检查,三级月检查,四级周检查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发现车辆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车队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而坚持不懈地开展路检路查活动,则是查处违章、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我们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统一的交通安全检查标准,开展了定期检查和“不通知、不定点、不定时”的“三不”抽查等一系列交通安全检查活动: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二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车辆是否带病运行;四查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是否提高;五查车场及维修工房的管理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此外,我们还广泛开展路检路查活动,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酒后开车、无路单行车、跑私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车辆带病运行、不按时归场等严重违章行业现象。通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达到查处事故隐患、解决车队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目的。

  4因地制宜,及时做好安全提醒教育

  一是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国家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季节、天气、道路状况的特点,提醒驾驶员掌握安全行车规律,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观看警示片、通报安全形势、剖析典型事故,使驾驶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灵魂深处得到高度认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持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用真实的案例教育驾驶员,提高全体驾驶员安全意识。

  三是通过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生命权和生存权的同时,通过每月对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分析事故原因,认清危害和后果,从而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也大大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5多管齐下,注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可以分为环境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意识文化几个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须与管理实际相结合方能发挥应有的效应;而管理的实施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文化的定位和建设,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达到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双赢的目的。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就像安全管理可以弥补安全技术的不足一样。因此,安全文化绝不是一种空中楼阁,而应该紧密结合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建设单位的安全文化,我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5.1加强“以人为本”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车辆管理安全文化是全体参与车辆管理工作者,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文化氛围、精神力量和广大员工认同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行为规范。“以人为本”就是要突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在车辆管理系统努力营造有利于员工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文化环境。我们觉得:只有尊重人的价值,重视人的作用,使员工有充分的思考空间,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潜在的能力,使其自愿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他人交流分享。车辆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只有注重启发人的能动性、自觉性和合作性,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才能真正贯彻和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5.2加强“学无止境”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车辆运输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要求的行业,不断创新各种设备不断更新,新知识不断涌现,作为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更多新知识,才能够应用自如。在日常工作之余,我们都会及时组织广大员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有意识的培养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员工的学习能力得到巩固和强化,并最终能够使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的提高。日积月累,在广大员工中牢固形成车辆管理未来的发展就是要具备“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才能保持经久不衰的学习观。

  5.3加强“团结协作”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团队精神是车辆管理安全文化的高度浓缩,是员工共同意愿的集中体现。因此,在建设车辆管理安全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强调平等原则、团队精神、民主管理。在油田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单位内部的分工也越来越精细。这就要求管理者和员工之间以及员工和员工之间必须具备较强的合作能力,而合作能力只有通过相应文化氛围的培育和相应价值观的.陶冶才能养成。团队精神养成是形成合作能力的基础,驾驶员工只有相互协调,才能整合各类知识资源,形成合力。团队型的车辆管理文化可以促成员工之间相互信赖,鼓励员工摒弃利己主义,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知识,并促使员工将知识转化成生产力。不断强化合作意识,在不断的沟通中,通过能力互补,互相激发各自的潜力,形成有利于员工进行团结协作的文化氛围和学习型的团队机制,使知识共享。团结协作是完成工作最有效的形式之一,团结协作的工作环境可以使人们的心情更加愉悦,可以促进个人的进步,加快个人的全面发展。

  5.4加强开放型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任何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都不可能“闭门造车”,必须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交通服务队与外界联系的较少,管理人员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及时加强与各个同行业单位的联系,同时,我们有意识地西北一运、三运、特车大队等单位定期交流,避免脱离社会而停滞不前。

  5.5加强组织和个人和谐共进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积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使单位与个人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促进员工的潜在积极性得以充分释放,实现人力资源的自主开发,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政策,改进和完善人才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选用干部时我们极力做到坚持正确的导向,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注重能力和业绩,做到上岗靠竞争、晋升靠能力、收入靠业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6结束语

  安全管理的方法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就是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与人性的需求。以往的管理,只是依靠相关的规章制度与领导的要求,简单的在行政管理上下功夫,依赖严格的考核和处罚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但是,目前的社会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高科技的引入是强化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员工的工作已经由体力劳动转变成脑力劳动。脑力劳动的成果完全取决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敬业精神与创造力。

  近几年,经过我们交通服务队全体员工的上述努力,笔者认为:我们大大提高了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了全体成员的行为标准,也从很大程度上填充我单位车辆安全管理的内涵。为我们下一步“搞好生产安全、创出企业特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车辆管理制度5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车辆管理制度6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 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车辆管理制度7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必须参加站组织的消防演练,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五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车队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车队外指定地点须经车队报站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九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三十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库及垃圾厂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六条装卸工必须随车并确保垃圾密闭转运。

  第三十七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保修组或者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

  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

  1、勤紧固

  2、勤保养

  3、勤润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站和车队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按照责任分担),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罐车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站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十二条单位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实行节油奖励,具体规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四十三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大车每年奖励800元,小车奖励4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四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

  1、同责者承担40%,次责者承担20%;

  2、1000元内由主责和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60%;

  3、自行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第四十五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八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查明责任人者由装卸工和驾驶员按照6:4分担,同时站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分别扣款50元。

车辆管理制度8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车辆管理制度9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厂内机械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及安全意识,确保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厂内所有机械车辆(含外协机械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机械车辆主管部门,负责机械车辆调度、检查、考核。

  2、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考核。

  管理内容

  第一条:装载机、挖掘机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要求2年以驾龄),到生产科登记备案,定签订安全协议,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规范作业,熟悉所驾机械车辆的性能,并能够处理简单的机械故障。要了解车辆的技术性能、使用规定、操作要领;要做到“四好四会” ,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保养好;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三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检查所驾机械车辆的运行机构和制动系统。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规定,检查车况、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并空车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作业前要检查工作环境周围情况。

  第四条:严格遵守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并建立维修保养台帐、机械车辆运行台帐及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减少故障的.危害性。

  第五条:驾驶员应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在行走路线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心存侥幸,野蛮操作。

  第六条:在施工作业时,随时提高警惕,首先必须观察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车前、车后人员,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作业环境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作业,挖机臂下严禁站人或有人从底下通过。

  第七条:驾驶室内严禁两人作业或搭载其他人员,禁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驾驶员要熟悉厂区道路,行驶通过路口、拐弯、下坡、调头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并减速慢行、鸣笛示意,禁止通行、进入等道路、作业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行驶入内,严禁野蛮操作和超速行驶。

  第九条:出车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岗不准穿拖鞋、凉鞋,严禁酒后驾车。

  考核

  第十条:驾驶员在操作机械车辆途中禁止打电话、及佩戴耳塞听手机音乐,检查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第十一条:上岗操作机械车辆严禁穿拖鞋、凉鞋,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包括行驶途中)严禁搭载其他人员,检查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第十三条:禁止在驾驶室内安装音响设备(安装的音响设备立即拆除),检查发现有音响装置,检查发现一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500元。

  第十四条:必须一人一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机械车辆,检查发现一次(有证未带上)考核100元,无证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机主另行聘请驾驶员,并考核机械驾驶员500元。

  第十五条:机械车辆驾驶人员严禁私自带徒,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第十六条:严禁私自换岗、替岗,如确因驾驶员有事必须向生产科调度汇报,由调度室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替、换岗,如私自替、换岗检查发现(含举报)一次考核200元,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第一次考核500元,第二次换驾驶人员。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私自将机械车辆交给他人操作,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交与他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班驾驶员承担,并立即通知机主辞退该驾驶员并无证驾驶员考核500元。

  第十八条:机械车辆驾驶人员要文明驾驶,严禁开霸王车、英雄车、堵气车,严禁在厂区内高速行驶,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考核50―200元。

  第十九条:在车间内作业要听从指挥,未经准许不得下车到车间作业区域行走、玩耍,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100元。

  第二十条:机主更换驾驶人员时要求机械驾驶员必须先到生产科报到,并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交生产科、安全科备案,否则不准上机操作,违反此条:者一次考核100元。

  第二十一条:机械车辆在未作业及维修保养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机械车辆乱停乱放,因此造成交通堵塞、安全事故,毎次考核100元,并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机械车辆维护保养后产生垃圾及时清理,更换废机油要用工具接好妥善处理,避免人、机通行时发生安全事故,未做到人离场地清者,一次考核200元。

  第二十三条:出车前驾驶员认真仔细检查机械车辆、安全装置、刹车、后视镜和倒车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机械车辆带病作业,带病作业检查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1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务必出示接送卡。

车辆管理制度12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车辆管理制度13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状况用车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务必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状况,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状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状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推荐。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车辆管理制度14

  ******小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办法由**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 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 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 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 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须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出现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 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违规处理管理

  第二十一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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