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2 14:02:1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精选)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制度(精选)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

  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彬有礼。

  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厂规

  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生产、经营、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体员工要紧密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爱岗敬业的团队。

  第二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部门和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细节,用一个一个细节来奠定公司的成长,使工作向高效率、员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

  第五条: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

  第六条:员工进厂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填写职工登记表,进行岗前培训,鉴定培训书。用来办理厂牌, 领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时间为7:00―11:30;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5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

  第八条: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

  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

  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一、 工资待遇:

  1、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注:由于公司定单原因,给予保底工资。

  2、设计人员实行保底工资+提成工资制度。

  3、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提成奖金制度。

  4、勤杂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奖金制度。

  二、 福利待遇:

  1、提供员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标准8元(员工每月餐费扣120元/人)。

  2、免费提供员工集体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电供应(每人每月水电缴费20元)。

  3、加班超过23时,免费提供宵夜。

  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清明

  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7天,4000公里以上可享受10天,公司可报销单程火车票。

  6、已婚女员工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享受产假,规定产假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800元。

  7、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婚假、丧假7天。(直系亲属)

  8、交通补助,业务人员因公对外联系业务,市内交通费每次往返10元。

  9、通信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通信费每月补助150元。(指定人员)

  10差旅费: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办事,交通以汽车、火车为主,出差补助每天30元,住宿费标准每天80元。

  11、误餐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补助15元。

  考勤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⑴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8、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9、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9、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工人的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3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办公会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 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九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各部门主管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经理办公会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经理办公会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管理制度2

  一、事假:

  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

  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

  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

  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

  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附: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亲假待遇表

  3、婚丧假待遇表年休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1991]2号省委、省政府鲁发电[1991]42号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执行,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休假待遇。休假期限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休假期间待遇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休假方式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其他事项工作人员当前在其他单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内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各地各部门可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制度,休养时间和经费开支标准等,仍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字198317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注: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的,经领导指导,同休假可合并使用。探亲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国发[1981]36号劳总检字[81]12号国发[1986]77号职工与父母亲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望规定的待遇。休假期间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国发[1981]36号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给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探亲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探亲假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①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②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③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④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人薪发[1994]11号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未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探亲期间照发;未纳入的奖金部分是否发放,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殊行业及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高的`津贴部分不作为探亲假的计算基数。婚丧假待遇表范围和条件假期假期待遇文件依据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职工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80]劳总薪字29号鲁政发[1998]112号其中男女双方按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要求结婚的,增加婚假两周,增加的假期,视为出勤。增加两周路程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贷款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贷款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贷款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五条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必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投资人可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七条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八条贷款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和修改,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查并核准。

  第十九条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七条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公司应当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由投资人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贷款公司应当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条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

  (二)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

  第三十七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条贷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第四十四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健全公司内部组织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员工的行为规范准则,不断提高员工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同时提高经济效益以增进福利,调和劳资关系,实现和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戴好厂牌,准时上下班、按时作息。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不准会客。随带物品进出厂区,应主动出示,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条注重仪表,讲究礼貌,热情待人,文明用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第五条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共同进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讲求良好职业道德,上下一心,富于团队精神,高效发挥全厂整体优良素质的效应。

  第七条视厂为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在厂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允许有争吵、斗殴、大声喧哗等现象发生,劝告不听者,转送有关部门并开除出厂。

  第八条按时、按质、按量、按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改进方法,提出良好的.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以主人翁姿态全面开展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者从严处罚。

  第九条在生产作业中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集中精力,认真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或对大家身心有危害的现象发生,做到增收节支、增产节约。

  第十条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执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如有不同见解,可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研讨。

  第十二条勇于开拓创新,树立“质量=客户满意=品牌=利润=回报”的观念,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权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2

  第八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股东会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股东会会议和两次董事会会议、一次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到会股东、董事或监事签字。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在作出2日内报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应将董事会会议内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应的资料和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

  2、检查子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子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评价和要求落实;

  8、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有三名以上监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母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3、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会秘书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发现上述情况应在五天内报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财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隶属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应推进子公司董事会进行绩效考核,并体现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

  8、企管信息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作为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与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母公司董事会确定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时,母公司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母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报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议,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议,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八章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三)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材料。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财务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母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母公司审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九条为有利于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权对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实行统一调剂管理。

  第三十条未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资产处置、变卖、清理等。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外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需在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权限内,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类款项的支付、划转均需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执行;要严格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子公司董事长辞职要进行离岗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

  第十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母公司的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

  第四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母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与企管信息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与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条母公司通过企管信息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子公司送达企管信息部即视为送达母公司。

  第四十五条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汇总部门。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资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决议等的,同时应报企管信息部备案,或通过企管信息部来转达。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应协助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应协助协调和沟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须同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四十六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转送;

  2、派出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应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传达;

  3、企管信息部应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四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财务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月度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4、季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临时报告: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

  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遭受重大损失;

  8、重大行政处罚;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认为是重要事项的,应邀请企管信息部派员列席。

  第五十条企管信息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9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有疑问,企管信息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母公司经营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照《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经营活动,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五十五条子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预算需经过母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子公司自行制订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需先经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职能体系:市场、采购、财务、人事、质量、研发等系统要根据此管理制度分别制订子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报企管信息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母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7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公司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

  三、职责

  为本制度执行各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

  1、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须填写《忘/为打卡单》,并说明原因,但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不以出勤论处,须扣除当日工资。

  2)公司不允许员工迟到/早退,若迟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 1-3分钟扣5元/次 4-10分钟扣10元/次 11-30分钟扣20元/次 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次

  3)上班时间

  生产部门: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10.5小时,白班 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员工每半个月转班一次 ,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现场交接。

  管理部门 08:00-12:00 14:00-18:00 18:30-20:00

  公司例会每周一、三、五、7:50在公司大门早会不得任何借口请假,迟到旷会罚款10/一次

  2、请假

  1)请假人员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原因,特殊情况可先告知各部门分管领导,回公司上班当天须补签请假条。公司职员请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即可,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经理批准。请假人员必须在确认请假单已审批完后方算完成请假。班干部、职员以上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未按正常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请假单审批完后交人事处,以便核算考勤。

  3)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主管写书面报告,经管理部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在一定标准下,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未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4)请长假者到期未能按时上班时,需先向所属部门主管人申请批准,班干部、职员以上级别需报经理批示。如因公司业务或生产需要不能耽搁的,则需在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若无特殊之情形(比如丧亲),公司一律不接受请假请求,并以旷工论处。

  3、旷工

  1)一次性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未经请假,私自不上班者。

  3)旷工按未出勤时间三倍计算,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入职/离职

  1.0 试用期未满,员工离职需提前7天。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择优录用人才。

  1..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1.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1.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1.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学业证等有效证件。

  1.6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5.试用

  2.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视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1、2、3个月或以上不等,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2试用期薪资按公司相应制度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3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所有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申请。员工辞职必须经部门主管行政审批,主管以上级别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1)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等,除自动离职者未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均应办妥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收后才能离职。

  2)若辞职未到期,申请提前办理离厂手续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且证实其工作已交接清楚及无留在公司的必要。人事方可给予办理离厂手续及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人员需填写“离职交接表”(交还工具并确认工具无损坏),经相关人员审批回签并须在结算工资当日将表交给财务,所有离职人员,在离职到月底结算工资。

  1)急辞人员,职员以上人员需扣除工资总额的30% 。

  2)试用期未满,工作时间未够7天者不予以结算工资。

  3)因特殊原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要求急辞工者,经公司证实及审批后,可给予办理急辞工手续,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表”,经各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后方可离厂。

  4)凡不按正常手续辞工者或急辞工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且永不录用。

  5)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薪资。

  6)无法胜任工作者,给予辞退处理。

  7)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开除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6、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纪律和管理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提前到打卡区等待)、不旷工,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睡觉、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看小说、杂志、玩手机、睡觉等)。

  2)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3)上班时间不允许穿拖鞋,应按统一工作服。

  4)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章行事,不以职务、工作之便图谋私利。

  5)服从领导、勤奋工作、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关心他人。

  6)公正平等、诚实守信、维护集体荣誉、严守公司机密。

  7)讲文明、讲礼貌、克勤克俭、着装得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8)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盗窃公司或者他人财物、不参与赌博、吸毒及黄色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注:(打架不管有理无理先动手违规,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先动手方承担责任。)违反这一条无薪开除,情况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消极怠工、搬弄是非、散播谣言、故意破坏公司财产加倍赔偿。这种人一经核实立即开除。

  四、薪酬

  1.0公司以记件为主,每班提前15分钟整理好机台5S现场交接好给下一班,并做好良品标示交品质检验,不良品标示返工处理,并填好日报表,交给生产文员。公司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1.1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1.2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五、品质管控

  为了提高产品品质。加强内部管控。避免将不良品流向客户。保证保质、准量的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为了提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工作有考核的依据。特制定此方案

  适用考核对象: 品管绩效指标

  品管考核指标:

  客诉

  单数

  客户单数

  5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批退不良

  功能不良比率5%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外观不良比率3%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电镀不良

  毛刺、滑牙不良比率7%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补充说明:

  1、客诉单数是指:客户投诉本厂全检/抽检出货,造成客客户投诉的产品。电镀厂客诉光杯毛胚不良也算客诉。但光杯电镀完直接出给客户造成的客诉不计算在内。

  2、退货返工/报废:指客诉造成的返工或报废。内部造成批量性报废也要参照此标准。

  3、制程不良,巡查过程或全检时发现不良比率达到10%或以上的产品。如在工作中存在故意弄虑作假或知情不报。直接处罚扣绩效500元/次。

  4、内部发现有批量性不良不能自行决定是否放过的产品,要请示由主管判定是否放过。主管批准放过而造成的客诉或退货返工不算品管责任。

  5、绩效工资由文员每月核算。每月交给主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6、出现争议由大家协商解决。

  六、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第五条 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七、本方案规定由20xx年2月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管理制度9

各部门(中心):

  近年来,随着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及各部门(中心)相继制定出台了许多管理规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汇编的规章制度类别分为: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行业规定及法规、工作手册及员工须知、其他规章制度(通知)。

  二、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在汇编本部门规章制度时,可参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各部门(中心)制度内容力求贴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操作。

  四、时间安排:

  1.自即日起,各部门(中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汇编目录,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2.6月30日前,各部门(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初稿,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3.9月20日前,各部门(中心)完成本部门的制度汇编,定稿后以书面形式,经编制人、核对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稿件交公司办公室汇总。

  4.11月份前,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制度进行编辑、汇总,形成公司的'制度汇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5.12月份前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并交付印刷。五、公司此次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中心)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务必全面按时细致地完成此项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xx年5月14日

公司管理制度10

  一、考勤管理

  1、公司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离岗。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否则,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3、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管理

  1、员工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工作时间办公室内不准吃食物,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不准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也不可以用自己与亲友长时间电话聊天,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4、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上网玩游戏,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不得利用网络做自己个人的其它生意。不得向朋友透露公司商业机密。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办公桌上私人物品不得超过三件(茶具、手机、其它)

  9、办公室内一律禁止吸烟,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0、员工不得在办公室进行午餐,午餐必须到饭堂就餐。

  11、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空调(或风扇)等电源开关;关闭电脑电源、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

  12、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附则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来文由综合办公室文书负责登记签收,将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来文机关、编号、名称登记入“外来文件登记册”。

  2、收到来文在来文上加盖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编号,贴上文件传阅单,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后送至公司主管领导批阅。

  3、文书将主管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及时将文件送达公司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

  4、文件送传后各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应在文件传阅单上签署意见,由文书负责督促和催办。

  5、文件处理完毕应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完整无误地按收文编号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将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档案室归档。

  6、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类会议时收到的文件应移交综合办公室。各部门收到所属范围内的各类文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移交综合办公室。

  7发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记录,均属发文范围。

  8、发文先由主办部门用黑色水笔拟稿,移交综合办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签发单,按公司统一编号、登记后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发。需要时经其他领导和部门会签。

  9、综合办公室建立公司发文登记册,登记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

  10、文件签发完毕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页需用统一的公司红头文件纸。

  11、文件打印清样由拟稿人核对无误后,复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12、已签发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文件原件由综合办公室文书按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使用暂行规定

  1、本规定所称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门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预决算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证书指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含副本)等;证明文件指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均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门、各子公司、按实际需要由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

  3、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应该确实做到按规定使用,指定专人妥加保管,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直接对其的保管使用负领导和督促责任。

  4、禁止部门、各子公司利用领取的印章、证书擅自为他人提供各类担保;禁止利用证书卖标、串标或将证书出借给他人使用;禁止超越专业用途使用各类专用章;禁止将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用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任何活动。

  5、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对外签订工程合同,外地偏远地区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财务用印章,应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相关印章分别专人保管制度。

  7、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职务变更调动,或机构设置变更、撤销原领用人应将原领取的一切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全部及时交还公司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办理手续发

  放,不得迟延不交。

  8、领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实施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对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权利。由此触犯刑律的,依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

  9、为承接业务,向社会各界及有关建设单位宣传、推介本公司工程业绩,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荣誉集锦,各部门因业务承接之需,可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公司収回成本费。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三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七条 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 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 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着装仪表规范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1、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4、各部门应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5、保守企业秘密和施工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施工质量、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等有关的事情。

  6、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7、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8、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9、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将公司财产居为私有。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就餐制度

  1、开饭时间:早7:30中12:00晚6:00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员另外做饭。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员预留饭菜。

  3.、公司所有人员,除事假和出差之外,无论是否在项目部吃饭,均扣除生活费

  4、就餐人员要理解炊事员的辛苦,尊重炊事员的劳动。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进。

  5、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第四条办公用品购买

  1、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经理同意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3、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五条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办公室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3、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4、各部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随便使用;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后联系维修,并对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条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

  第八条出勤规定。本公司工作人员节假日实行轮换休息制度,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到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第十条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一条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二条印章种类

  1、公章:是单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单位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项目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单位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项目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竣工资料特定章。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第十五条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收发文制度

  请销假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七条批准事假权限

  1、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

  2、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八条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2、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公司管理制度14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配换,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第二条办公室应通风、照明良好。

  第三条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各办公室清扫二次,做到窗明几净。每天办公室办公大厅、茶几、桌面上的'物品及杂物要先清理干净,在把烟灰到掉,用微湿的抹布擦拭干净,做到无灰尘。

  第五条环境卫生经常清扫保洁,做到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每周擦一次,雨后要及时擦拭,要保持表面无污渍。

  第六条每天必须注意每半小时巡视一次,保洁公厕、通道、会议室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做到无污渍、无垃圾、无烟头、纸削等杂物,不乱丢、乱放杂物,定时喷空气清香剂,使卫生间无异味。

  第七条除“四害”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任务,清除“四害”。

公司管理制度15

  岗位职责,要让员工自己真正明白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工作的压力不是来自他人的压力,而是使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发自内心自觉自愿的产生,从而转变为主动工作的动力,而要推动此岗位员工参与设定岗位目标,并努力激励他实现这个目标。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

  1、财务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岗位分工、内部牵制原则,提出财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负责组织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确定操作使用人员,并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负责会计电算化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各电算化岗位的工作关系,经常检查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计划和及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按年度编制各类财务计划、预算,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预算分析,及时提供信息,调整预算,加强业务收支管理。

  4、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纳的税金、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等款项,并督促及时办理交纳手续,做到按时、足额上交。

  5、运用会计资料,采用科学方法,进行经济预测,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充分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依法实行会计监督。组织对单位各经济活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对问题重大的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7、组织和督促财会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会计业务,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对所属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分明,公正处事,促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出纳岗位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付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要求重制。

  2、遵守现金保管有关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保守保险箱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3、保管和使用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对空白收据要妥善保管,并认真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及时确认记录收付款凭证,核对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按照规定管理好银行存款,每月与银行对帐,保持双方余额的一致,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清理。

  5、负责收取酒店的各项收入,按实收金额开出收款收据,并将收取的款项及时缴存银行。 6、负责酒店职工夜班费、差旅费等日常报销及临时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7、认真完成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制单岗位

  1、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类原始凭证,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软件的要求编制和输入记帐凭证。要求科目运用正确,摘要简明扼要并能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来往关系,凭证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填制及时。 2、负责打印输出记帐凭证,及时装订。同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实未达帐项,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4、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故障应随时记录,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四、 会计科目

  1、按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及备查薄,运用 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对制单员编制的.全部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后记帐。

  2、月末终了,根据总帐科目余额平衡表,与各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同时,还要根据帐薄记录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定期核对,做到帐证、帐实相符。

  3、按要求对计算机输出帐页进行整理及装订。

  4、对以前已记帐务的个别调帐、错误冲正等,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计算机上执行。

  五、稽核岗位

  1、按《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财务制度、收支标准等规定,负责对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审核,包括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附件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会计科目和会计数据的正确性等内容。 2、对不符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再进行重新填制与审核。 3、对计算机输出的报表及时进行逻辑性审核,确保会计报表数字、内容与帐薄一致,且表表相符。 4、根据稽核中发现 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稽核中发现的较大问题或可疑现象,主动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六、报表编制岗位

  1、按照上级规定的统一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制及时。

  2、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财务专题分析,每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分析盈亏增减变化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依据。

  3、负责年终会计决算编制工作,撰写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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