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1 09:12:40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档案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四、 档案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保密级别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六、档案的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电脑档案的管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八、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九、罚则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十、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附件: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存档及备案范围

档案管理制度2

  酒店员工培训档案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将员工的培训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以便准确掌握员工培训情况,更好地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地面服务部所有经过各类培训的干部、员工。

  3、职责

  3.1 地面服务部市场业务部负责员工ⅰ级和ⅱ极培训档案的统一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ⅲ级培训档案的统一管理。

  4、培训档案管理

  培训档案是证明员工接受过某种培训的依据。

  4.1 档案记录

  4.1.1 档案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考勤、考试或考核成绩、证书编号及有效期、教员姓名。

  4.1.2 档案的记录应及时准确。不需要发放证书的,应在培训结束后5日内完成档案的记录工作;需要发放证书的,应在收到证书后5日内完成档案的记录工作。

  4.1.3档案的管理者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4.2档案的维护

  4.2.1 档案管理者应对保存的员工培训档案做定期维护,维护内容包括:档案记录项目、内容、格式的变更情况及资料整理情况。

  4.3 档案的使用

  4.3.1应妥善保管档案材料,凡需要查询记录情况的应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其行政正职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

  4.3.1 档案资料未经管理职责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带出培训档案的保存地点或进行复制。

  4.3.2 各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员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填写《员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4.4 档案的保存

  4.4.1 员工的培训档案应长期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3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建立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业务考绩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考核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四、业务考核档案的传递和借阅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业务考核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l、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__,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5

  1、发文格式中,函、通告、通知、报告、请示等文件如何使用

  (1)函:与不相隶属机关或本系统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用'函'。

  (2)通告:在工作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了问题,或者是有些工作或其他事项需要外界配合等用'通告'。

  (3)通知:是'发现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所属单位,要求属下单位输或需要周知和共同执行事项时所使用的下行文种'。常用的有'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周知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

  (4)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用'报告'。

  (5)请示:请求上级机关对某项重要工作作出指示,答复和批准事项时用'请示'。

  2、如何收集物业管理的重要文件、法规及信息

  (1)可从上级公司传阅的文件、资料中收集;

  (2)从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中整理收集;

  (3)从物业管理协会会刊中收集;

  (4)征订有关物业管理的专业信息、刊物及法规汇编等资料;

  (5)经常了解物业管理专业书籍的出版情况;

  (6)保持与物业管理各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从中获得物业管理的有关文件法规;

  (7)可从报刊、杂志等资料中收集。

  3、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清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严格档案材料的收、发制度和借阅制度;

  (2)及时做好催还、清退工作,档案材料不得个人保管;

  (3)除做好日常材料的收集和清理工作外,每年要集中时间整理前一年的档案材料;

  (4)档案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主体档案,对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分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

  (5)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清理要便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利用;

  (6)必须按档案分类项目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a、档案材料的分类方法主要有:部门分类法、问题分类法、材料性质分类法、人物分类法和时间分类法。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涉及范围确定分类方法。

  b、档案分类项目一旦确定,要执行到底,不因易人而变更。

  c、正式归档材料一般指已经处理完毕的材料。对归类界限不明确的材料,可根据材料与类目的'密切程度进行归类。

  (7)档案材料的卷宗的处理:

  a、对无主题的材料应拟定确切的标题;

  b、所有归档材料均须编号,并按序号进行先后排列;

  c、填写材料目录表,其主要内容有:顺序号、发文部门、标题、文号和日期;

  (8)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年限。一般档案分为永久保管、长期保管(15年以上)、中期保管(5-15年)、短期保管(5年以下)等。

  (9)档案材料的保管。档案材料应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

  4、物业管理应保存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存的基本材料有:会议记录;上下行文;政府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调查分析;重大事件和投诉;工作检查、评比记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各项分承包合同、协议;公司人事材料;治安事件记录、处理材料;各工程竣工图纸、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技术图纸、工程档案;客户/业主档案;固定资产清单;财务凭证、帐册、报表;财产和物资单据;各类经营证明、证件等。

档案管理制度6

  目录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档案鉴定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复制制度

  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四)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ニ摹⒐榈狄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档案管理制度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

  (一)文书部分:

  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

  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

  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

  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

  5、资信证明;

  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

  7、各种投标保函;

  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二)表单部分:年度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包括统计、质量、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设备情况、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财务检查报告;国库券和其他债券分配和统计报表;会计人员统计表、会计人员考试情况统计表;会计人员考核资料;会计证登记表;职称评定审批表;会计达标升级申报、验收、审批表;先进会计审批表;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卡片;各种台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电算化部分: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一类凭证、二类账簿、三类报表、四类其他会计档案)、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档案编号级次:2/2/2/4,即大类/年度/类别/流水号。

  第十二条

  大类是指会计内容的大类:01凭证、02账簿、03报表、04其他档案……。

  第十三条

  年度是指会计内容发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条

  类别是指大类下的分类,凭证类别以月份划分01一月、02二月……;账簿类别分为01资产类、02负债类……;报表类别分为01主表、02附表、03内部管理报表……;

  第十五条

  其它档案类别分为:99其它。

  第十六条

  流水号是指按会计内容的发生时序,连续编制号码。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凭证,应编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应编为0408xxxx0。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

  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装订。每月装订一次,须在次月10日前装订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用“三角两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两个针眼,实行两眼一线并在凭证上方和左侧面各走两次线后再到背面打结,结扣应是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记账凭证装订完成后,要根据三角装订的大小进行完全包角,由装订人在记账凭证侧面注明年、月、凭证种类和起始号码,并在包角处的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2-2.5厘米,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质好的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三)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在本账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由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签章。

  (四)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九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第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第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各种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四章财务信息化档案

  第二十条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计算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按分录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现金、银行日记账每天打印。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二十一条数据备份管理。会计核算数据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随计算机配置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果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交接时移交人与接替人应按会计档案目录逐一点交。如发现会计档案有短缺,应由移交人负责找齐,如有丢失,移交人应查明原因,承担责任。点交清楚后应由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经上级审计和财务部门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交上级档案或财务部门保管。

  第二十五条被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合并单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给并入单位。双方经办人按移交清册进行点交后,双方经办人和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上级档案和财务部门派员监交。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条公司级以上机关应设会计档案室。没有条件设立会计档案室的单位,应设会计档案专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年度终了时填制的会计档案目录送档案部门一份备查。其他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收集归档。存档前,经办人要整理装订,分类填制会计档案目录,写明案卷号,一切手续完备后,保管人员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的存放应该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质。不允许随便堆放,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第二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表执行。保管年限期满后方能销毁。会计部门保管的其他会计档案,各种契约、重点工程决算资料,会议记录本永久保存;其他档案按其使用价值各单位自定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账簿类3日记账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明细账5总账6固定资产卡片7辅助账簿8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三、会计报表类9主要财务指标快报10月、季度会计报表11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12会计移交清册1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1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记总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备注

  第七章会计档案借阅的批准权限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会计档案存在档案部门档案库的,到档案库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存在档案库的,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二条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三条借阅会计档案应在财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的档案库(室)内查阅。须拿出档案库(室)时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携带出单位的要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需要借出财务部门或档案库的会计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在“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归还时还应注明归还时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三十五条公司级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共同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总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并派人监销时,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共同进行鉴定,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市档案局、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市分行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七条会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档案、审计部门鉴定、审批和监销。

  第三十八条基层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财会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经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销毁。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应销毁时,其中有的原始凭证还有使用价值的,例如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业务的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确无使用价值时再销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相关账表

档案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制度。三、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会计档案范围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有关的电子数据和相应软件资料。

  五、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1)、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2)、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2、会计凭证的装订

  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装订前应准备的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3)、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4)、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检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领料单、入库单是否随附齐全; 5)、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齐全; 6)、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a、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C、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7)、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3、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账簿装订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

  2)、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a、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加上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3)、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4)、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a、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的现象; b、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

  c、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4、会计档案的移交归档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会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2)、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该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类(详见附表一),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会计档案室的要求: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并防止潮湿;

  3)、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4)、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6、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所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

  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7、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注明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意见,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在销毁前清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4)、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档案管理制度9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书记、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单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档案,须在人事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4.查(借)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6.档案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六、转递制度

  1.递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一般情况下,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信不予办理。

  3.递档案时,必在转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经人事处

  有关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并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或电话催回,以防丢失。

  4.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我校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人事处及组织部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5.职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外调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转出。

  6.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室做好教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7.不属于在职人员的代管人事档案,在档案转出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8.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要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的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的人事档案,再回收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理好的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出和接收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七、财务信息化档案

  (1)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涵义:财务信息化档案指存储在计算机、磁盘、光盘、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科目体系、各类编码、各种应用方案、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查阅、外借和拷贝必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批准,重要数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重要数据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3)对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八、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公司所属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财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并限期归还。

  (五)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原因,财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九、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十、附则

  (1)本制度有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设备仪器依据性文件材料。

  (二) 设备仪器随机文件室材料。

  (三) 设备仪器运行、维护文件材料。

  二、设备档案的立卷归档要求

  凡重要设备须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设备进单位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开箱验收制度,验收时,须由档案室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双方到场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以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齐全。验收完毕交档案室保管。

  三、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

  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是随时归档。

  四、设备档案的立卷要求

  1、设备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系统整理,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署完备,有利于长远保存。

  2、案卷装订应在组卷、卷内文件排列和编目的基础上进行。

  3、案卷内不同尺寸的科技文件材料要折叠成统一幅面,一般以A4图幅为标准。

  4、长远保存的案卷装订必须取掉金属物。

  5、案卷不装订时,其科技文件材料要按照卷内目录的编排次序排列有序。

  6、案卷要整齐美观。

  五、设备档案的借阅和保管

  1、设备档案应及时归入档案室专柜存放。各部门需要查阅时,可按规定向档案室借阅,若要复印或常借等,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原始材料占为已有。

  2、安监局档案室负责设备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负荷规范要求,书写材料要适合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及热敏纸。

  第三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必须保存档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系统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第五条移交单位在正式移交前应对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组卷并编制移交目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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