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17:05:01 制度 我要投稿

医务室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务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务室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医务室管理制度1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协议,自觉服从学校总务处的监管,建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医务职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同时要持证上岗。所有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分规定的标准。

  3、公道收费,不得抬高药品和治疗费的价格,对所有药品、治疗费等要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增加其透明度。

  4、卫生室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

  5、医务室要始终保持安静。

  6、查岗一次不到扣发10元。

  7、严格值班和作息时间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饮酒、吸烟和打牌等文娱活动。不准在诊室、治疗室内接待客人和留宿。

  8、工作时要仪表端正、同一着隔离服,必须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形象。进步服务意识,文明行医,对急病患者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对每位就诊职员要耐心认真。虚心接受师生的投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9、对诊室、治疗室及各个房间和所辖区域要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盛放垃圾的容器要密封清洁并及时清算,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措施。

  10、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非工作用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定期检查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和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1、本规定自20xx年2月19日起执行。

医务室管理制度2

  1、宣传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指令的`各项初级卫生知识。

  2、指导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3、义务宣传各种卫生科普知识。

  4、开展传染病防治,协助搞好计划免疫。

  5、协助搞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危重疑难病的转诊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按要求收集并上报各项初级卫生保健资料,提供有关信息。

  8、积极配合,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医务室管理制度3

  一、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治疗和保健工作。

  二、校医必须牢记自身职业责任,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做到医德高尚,业务精通。

  三、校医要坚持诊疗常规,严格医疗岗位职责,力求减少差错,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对每一个来就诊的'病人,做好就诊记录,以便观察病情,有利于疾病的治疗。

  五、严格病休假管理,并按病情需要签字发转诊证明、病假单及有关健康证明。

  六、严格管理药品,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七、医务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内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的消毒工作,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校园流行。

  八、做好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每年对学生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九、每2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工的全面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归类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包括全局性保健措施,对患有传染性者进行离岗隔离治疗。

医务室管理制度4

  为了做好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机构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二、医务室医务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亮证执业,决不允许聘请无证人员上岗。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采取可行措施对学院的体育卫生、饮食卫生、青春期卫生等各项工作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

  六、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传染病人,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程序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

  七、做好学院各类大型考试、军训和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八、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学院学生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做好师生门诊病历和处方的管理工作,建立学院师生健康档案。

  九、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和药品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质、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十、严格执行药品的配伍禁忌。

  十一、对患病师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

  十二、药物发出前要加以核对,服药方法应详细说明,并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十三、医务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四、学院师生在医务室就诊,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医疗费用。

医务室管理制度5

  为了完善学校医务室药品的管理制度,规范校医在药品储备、采购、使用、整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从而提高学校医务室的管理与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医务室管理制度6

  一、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全校环境卫生状况,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

  三、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四、积极做好近视眼、砂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

  五、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

  六、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培养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

  八、查找学生因病缺课的原因及时解决。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医务室卫生工作。

医务室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并报学校备案。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各类证件齐全的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

  4、做好药品的购进记录登记。

  5、设立专门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药品的存放必须通风、干燥、避光,严防药品发生潮解、霉变,规范进药渠道,不进伪劣药品。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防潮、防压。

  6、学生用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按量购药,并做好登记。

  7、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过期药品、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8、各种医药卫生器械要放置整齐,重大器械每年检核一次,发现损坏及时登记、修理,经常使用的器械定期保养。药品、器械一般不予外借,不断补充完善医务室的药品配备。

医务室管理制度8

  1、一般药品、物品要妥善保管。

  2、剧毒药品要专放、专锁。

  3、要按病人的年龄、病情需要开方,不得超量,一般只开两天药,慢性病不得超过五天,镇静安眠药不得多于10片。

  4、药品除医务人员外,不得由他人自找、自拿。

  5、敌敌畏、来苏水、硫酸、根据班上需要发放,不得装入瓶内,更不能存放在班上。

  6、电器用品用后立即拔掉插销。

  7、医务室注意随时锁门,不能把钥匙交给他人。

医务室管理制度9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技考核制度。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种继续教育上岗培训。

  3、积极参加上级指令的'集中业务学习和各种知识更新理论讲座。

  4、积极参加行业管理的各种例行会议。

  5、刻苦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6、必须参加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7、无故不得缺席卫生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种业务考核及考试。

医务室管理制度10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4、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医务室管理制度11

  为认真贯彻《校园卫生工作条例》,学院医务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全院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心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

  第二条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医务室每一天24小时内务必有医务人员值班,以保证师生随时就诊。

  第四条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热情为教职工、学生、职工家属及来校培训人员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

  树立终身学习才能终身就业的新观念,虚心向同行请教,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适应学院卫生工作的特点。

  第六条

  要建立门珍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校园流行。

  第七条

  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需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第八条

  用心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月为学生安排至少一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第九条

  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学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做好药品保管,将药品损耗降低到最低。库房及药房,货架要持续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处方签字制度,不准私自提价或降价,做好药品盘点及处方核算,帐目清晰,每月进行清理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十三条

  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申报采购计划、询价、申报资金预算、审批、采购入库等程序。

  第十四条

  做好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的消毒和医务室的卫生清洁,为患者带给良好的就医环境。

医务室管理制度12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期末作出。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保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保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内容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医务室管理制度13

  一、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二、医务室应持续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三、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礼貌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六、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

  七、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医务室管理制度14

  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医务室管理制度15

  1、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并留存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2、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陪送清单包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予拒收。

  3、药品存放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度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监测记录。

  4、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如有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5、定期检察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销毁。

  6、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7、凭处方调配药品,严格审核处方,详细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9、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即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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