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4 18:22:23 制度 我要投稿

[优]项目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1

  新能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水平,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成立了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科室技术骨干参加的**(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科学技术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科技机构与任务、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分级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全公司年度科技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的统计,对科技成果的验收、评议、鉴定、申报、奖励、交流和推广应用以及向**集团公司技术部总结汇报风厂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第二章、适用范围

  新型工艺、材料、技术应用项目;先进管理办法推广应用项目;重大设备缺陷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技术改进和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新产品开发项目;公司认定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科技项目相关规定

  各风厂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生产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后确定年度科技项目,同时确定项目负责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科技项目活动中,可跨专业、跨部门独立或合作承担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依据项目情况确定完成此项目的合作部门及人员,编制开发研制费用计划,并经批准后由科技专项基金中列支,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与生产技术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确定有关事宜。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其技术管理职能在确定项目时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其他管理职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项目研制过程中需外协时要提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最终由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报科研结论报告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根据项目内容组织相应层次的`技术鉴定,形成鉴定结论,确定项目完成情况。对当年度能够应用的项目列入当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项目计划。科技项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报科技成果,或投入生产实践,并可作为技术人员考核晋级的条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计列一部分科技专项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设施费、项目开发费、协作费、调研费等;人工费是否列支,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列支,人工费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资金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可参照更改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科技成果申报

  全公司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项目即可随时申报。

  所申报的成果至少要经过3个月的实践检验。经筛选的成果可以参加电力公司、国家申报科技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并能够独立应用的科技成果可单独上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会同参加单位联合上报,联合上报时必须就完成单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见。

  对于在生产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时的个人发明成果,包括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制作专用工具等个人成果,可随时申报。申报科技成果应具备下述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按规定应出具的证明材料;全套技术资料;革新前主要问题及状况,主要革新内容,革新后状况及应用情况,主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详细说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义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提供技术和设备,对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对成果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一般具备下述2个条件: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在研制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作出重要贡献。各类科技成果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最低标准如下:新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等):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在推广应用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已有的成果改进、完善、提高或在厂内推广应用面较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采用新技术(包括引进、消化和吸收):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技管理、推广、应用、计量、科技情报等:科技管理: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对促进我公司及**公司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标准:对我公司的生产、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计量:按新成果或软科学处理。科技情报: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造,对电力生产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软科学: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有所创新,被公司本部采纳,并对企业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科技成果的评选及奖励

  评选:科技成果按应用效果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评定,每年评审一次。设立科技成果奖和合理化建议奖,其中科技成果奖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合理化建议奖和qc成果奖励分别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科技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经生产技术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个人的发明成果,由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评选,按科技成果的奖励等级进行奖励。

  奖励:科技成果奖的评审本着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奖励标准如下:科技成果奖:特等奖:10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一等奖: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5000元,颁发奖励证书;三等奖:2500元;鼓励奖:500元。合理化建议奖及qc成果奖励:特等奖:3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一等奖:1500元,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500元,颁发奖励证书;三等奖:300元;鼓励奖:100元。奖励说明:获奖项目的奖金不重复发放。如获奖项目已经获得过某种奖励,又获得高一级的奖励时,只发放奖金的差额部分,其余部分可作为企业的奖励基金或科技活动基金。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成果”、“科技情报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章、考核规定

  生产技术部将不定期对科技活动和qc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考核情况做出测评,上报测评结果。科技活动要求有科技攻关领导小组、有科技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每季度至少记录一次)。缺一项扣所在风厂100元。 qc活动要根据立项情况,按照qc活动的程序从选题理由、现状调查、要因分析、制定对策、效果检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遗留问题等方面作好活动记录。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记录,缺一次扣班组所在单位100元。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不及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qc小组

  立项计划,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qc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各单位,“办法”中未列事项,按上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 qc小组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三。 qc成果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四。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成员:生产技术部成员

  附件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单位、部门:***风厂qc小组名称:****班qc小组课题名称立题时间课题编号年月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立题理由:本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注:不能用课题名称代替小组名称。

  附件三:qc小组注册登记表单位、部门:小组名称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班qc小组年月日年月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组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工种成员变更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六)负责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并对执行状况进行自查;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三章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好处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资金使用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专项资金构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3

  (一)目的及范围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

  3、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定合同。

  4、合同采取书面形式,所谓的书面合同指正式合同文本、备忘录、传真、信函、图表等可以以书面形式加以固定的形式。如果因情况紧急,要采取国际流行的电子签名加以确认合同内容的,首先要经公司法人同董事长同意,其后要尽可能地采用上面的提到的几种合同形式加以固定。

  5、本规定所指的合同只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6、公司发展壮大后,聘请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二)合同审查程序

  1、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真实有效性予以审查。

  2、分管领导对合同的专业技术性、经济性予以审查。

  3、本公司法律代表或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以上人员在认真评审后须在合同上签名,以示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同的批审权限

  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订,但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可以由总经理、副总或其他负责人签署。授权方式可以为授权书、电话、传真等。签约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而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否则无权签约。

  上述合同在签字之前由顾问律师附签,以说明该合同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审查。

  (四)合同订立之前的前期调查

  1、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尽可能对对方的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a、要求对方提供将其主体资格方面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重大的交易对象不妨到有关公司登记机关查其登记内容;

  b、交易公司的背景和相关历史;

  c、对交易公司的营运状况进行分析;

  d、对交易公司的信用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过去是否认真履行了与他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欺诈或不讲信用的行为,是否已卷入与他人的或与国家机关的纠纷;

  e、对交易公司的资信了解,包括是否有房屋还是租用他人房屋、相关财产是否抵押。

  2、所欲签订的合同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可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有相关建议的,

  可以在合同草拟稿中说明,并由会计签名。

  3、以上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尽可能知晓,如果调查了解的成本过高,可以在将来签订主合同时加入对方保证条款。

  4、经办人员对以上信息的记录或调查的情况将来与合同原件一并入档。

  (五)合同的订立步骤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书面合同。

  2、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涉及合同对于适用法律及选用仲裁条款要尽可能选择中国法律及本地范围内仲裁。

  3、在订立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状况、目的、双方所处的'地位,以采取不同的方案和对策,在对方商谈过程中要从有利于本公司的角度逐次引导。

  4、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5、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6、拟稿完毕后,经本部门审核后,交由律师进行法律审查,顾问律师根据法律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之后交由经办人按合同签订权限报相关负责人签订。合同签订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须事先协调。

  7、法律顾问对合同稿提出意见的、则向经办人说明情况并退回。经办人要求通过的、但法律顾问仍持保留意见的,经办人可以根据层级上报到上级管理人员,并由该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再次审查。

  a)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重要合同和有争议合同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

  (六)合同的执行

  1、合同在签订之后,原则上整个过程应当由经办人负责全过程的执行,经办人员要做到

  对合同的内容、每一个细节要有充分的了解。须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新的重大的事实情况时,经办人应及时汇报并及时征求律师的意见,以寻求对策。

  3、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员变动的,如该人员只是在公司内部变动,则由该经办人员继续负责,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原经办人向新经办人完全、充分说明合同执行的整个情况,环节,交接相关资料。新经办人不了解的地方,原经办人要负责说明。

  4、如原经办人离开公司的,要由其将合同执行的全部资料交接下来,并充分说明整个合同的执行情况,经该业务部门确认无误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合同执行完毕后,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及时交档案保管部门入档。经办人要对入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2、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必须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3、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审批程序相同。合同经过签证或公证者,须到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公证处重新公证。

  4、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解除合同前仍应严格履行原合同。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八)纠纷处理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与对方发生纠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多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处理。

  3、合同处理应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

  (九)入档管理

  1、合同签章生效后,正本由档案保管部门归档,合同有关的业务资料由相关的业务部门保管复印件,原件有富余的也可持有一份原件。

  2、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公司内部明确职责的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并及时按机密程度专门归档。

  3、档案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

  4、以上资料不得随意改动、弃置、销毁、遗失。

  5、档案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已执行完毕但未归档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十)责任

  1、未按合同管理办法所定标准程序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签约人承担。

  2、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3、因疏忽大意、不负责任导致所签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合同金额的20―60%赔偿公司损失,并给予降级处分和500―5000元/次的罚款;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予以除名。

  4、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者,按合同金额的50―100%赔偿公司损失,并以开除论处。除赔偿损失外,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降级处分和1000―10000元的罚款。

  (十一)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可根据新情况由公司作出另行规定。

项目管理制度4

  1、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上岗证,质检员必需参加过市站组织的上岗培训,并有注册证书。

  2、项目部的.施工员、质检员不能相互兼任,质检员原则上不得兼任其它职务。

  3、各专业班组的选择必须经多方考核,优胜劣汰。

  4、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和工程处(分公司)填报管理人员登记表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网络审核、备案。

  5、专业技能差、操作水平低、质量意识薄弱、有劣迹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班组由质检员向项目部经理及时提出终止其在项目部的工作或承担的业务。

  6、对倡导、纵容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人员,质检员有权对其作出批评、警告,终止其在项目部的工作。

  7、项目部应积极参加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人员培训活动。

项目管理制度5

  结合物业管理行业安防工作的特殊性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对安防工作要求,为规范项目公司护卫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遵照贯彻执行。

  1.新入职的护卫员,分包公司应向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提供如下证件备案: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2.护卫员每月工资有分包公司结算。若可能涉及赔偿责任,项目公司可暂缓支付分包服务费。若分包公司对其责任没有疑义,应扣除相应的费用。

  3.《分包公司费用结算单》各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要求结算日前填写完成,无特殊情况应按合同规定办理。

  4.公司员工均可向保安分包公司介绍、推荐护卫员,但任何人不得未经分包公司同意擅自安排护卫员。

  5.分包公司对新到职护卫员应按照分包合同要求进行登记,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标准执行。

  6.项目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安防人员数量时,应书面方式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按照分包合同要求执行。

  7.护卫员辞工,应根据分包服务合同要求办理辞工手续,经同意后分包公司将补充人员送达项目后方可离职。

  8.项目公司在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违纪的护卫员,有权建议分包公司对其进行奖罚。

  9.护卫员因事请假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6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部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前期资金投入,整个项目的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公司的投入资金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1.口(护筒口、泥浆池口等)、边(基坑边、高空作业面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七)人工费: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部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

  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部安全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部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全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部安全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的采购工作,为规范采购部的部门管理行为,管理依据,管理标准,做到“非人管人,制度管人,流程做事”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权责

  (1)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2)采购部有权根据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和提出处理意见。

  (3)项目部及公司各相关部门具体执行此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材料计划

  1、材料上报:公司及项目部的所需材料均需按照标准版本上报至公司采购群,由总经理审阅批示。在无特殊批示后视为同意采购。其他形式均不认可,视为无效计划。材料上报日期按规定日期上报,不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领导特殊批示的除外),视为无效计划。在材料相关标准不确定就上报,视为无效计划。为统一采购以节省最大成本,现将材料上报做如下规定:

  2、计划类别

  (1)材料总计划。

  (2)月度材料计划。

  (3)周材料计划。

  (4)急需材料采购计划。

  (5)特殊材料计划。

  3、具体计划及时间节点说明

  (1)材料总计划:指项目部接到工程后,项目部制作出该工程所需材料名称,数量,规格,标准,要求,做出计划,动工前10天上交采购部,采购部接到总计划后,进行材料的比对,做出市场分析,制定出材料内部计划.做出材料价格资金预算。提前寻找供应合作商,出成本表。采购部经理合理分配采购人员的对接工作。

  (2)月度材料计划:每个月25号到30号,项目部根据倒排工期的情况,根据时间节点,上报次月材料需求计划给采购部,采购部根据此计划,联系供应商,制定出材料价格,同时对大型材料做到提前考察价格,核算加工周期。做出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1号到5号上交财务,做到有计划支付。如果项目工期短,能够在当月完成的,只需上报材料总计划,不需要上报月度计划。

  (3)周材料计划:指以四天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项目部上报近期的材料,材料上报时需按预算编制的科目编制上报需求计划。周六提交周采购计划,周日、周一完成询价并提交询价表;周二前一般材料进场,大宗材料,加工类材料,甲定类材料,附样品类材料,不明确类材料完成定价、采样和确定进场日期。周二提交周采购计划,周三、周四完成询价并提交询价表;周五前一般材料进场,大宗材料,加工类材料,甲定类材料,附样品类材料,不明确类材料完成定价、采样和确定进场日期。

  (4)急需材料采购计划;指项目部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购买的材料。项目部电话说明急需类材料的购买的具体原因,通知采购部经理、总经理,经批准以后,采购部方可进行采购,及时补报材料计划。

  (5)特殊材料计划.有总经理签字特别批示的材料,按需求日期优先购进。

  第五条材料采购

  1、材料询价

  针对材料计划,对应负责的采购员在拿到材料采购计划后,首先明确相关材料的具体型号数量和具体要求。仓库有的材料优先应用到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在与项目部确认好最终的相关要求后开始询价。本着“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对询价供应商数量要求至少三家以上。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采购员在询价时,原则上可以找任何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询价,但针对询价中供应商随意找人代替或者顶包,对相关责任人每次500元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2)在询价单中,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随意增大或更改来锁定某个供应商或者谋取个人利益,对相关责任人做开除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所有采购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泄露公司信息或机密,不得将物资的底价或竞争方的信息透露,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处罚。

  (4)针对材料价值一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或者单项过千的出具询价单由采购部经理审批同意后购买;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材料出具询价单后由预算部领导核实,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询价单必须货真价实,发现弄虚作假,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采购部经理对其负责抽查落实,公司抽查。

  (5)询价单针对材料,不针对个人或项目,可共享使用。针对询价单的时效性,一个月之内,在价格无变动的情况下同一种材料无需再出具询价单;

  (6)针对签订合同的长期供货商,在询价时优先考虑;针对开具专票的供应商,在询价时优先考虑;针对厂家源头类供货商,询价时优先考虑。

  2、材料对比

  (1)材料价格确定后,数量较大的材料与预算清单材料价格对比,发现材料价格差异大或高于预算价格时,有询价单的在询价单上注明,签字时进一步说明,没询价单的要首先上报领导。

  (2)材料数量较大的材料,累计数量超过预算量时,协助项目查清原因并上报领导。

  3、材料采购工作

  (1)样品确认。由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提供多家相应样品,由项目部或者甲方确认。在样品确认后,项目部更改或取消,造成损失的由项目部负责并向总经理汇报,采购部协助退货或退至仓库。

  (2)甲方指定材料。指定材料由采购部和项目部一起向总经理汇报,包括价格和付款方式等问题。在总经理批复后按相应采购流程购买。

  (3)采购员在供应商样品确认后上报询价单批复,由采购员与之签订合同(公司统一版本)。合同要求保密,在合同中必须注明单价、材料型号及发票的类型和开具发票的时间,资料完善,合同的其他具体要求按公司制度执行。

  (4)针对材料采购,采购员需在4天的采购周期内完成一般材料采购,未进场的,首先由采购部经理询问延迟进场的原因,并催促尽快进场,对进一步未进场的材料,每项对采购员处100元罚款,并随时间的延长进行累计。若因其他部门的原因导致采购计划落后而延误交期的,采购部门不以受到处罚;若因其他部门申报清单出错,并没有及时变更导致采购错误的,采购部不以受到处罚;若因生产中,材料清单发生临时变更未及时给予通知导致采购错误的,采购部不以受到处罚。

  (5)针对大宗材料,加工类材料,甲定类材料,附样品类材料,采购员需在4天的采购周期内完成材料采样,询价,结合项目部材料使用情况制定出进货时间,结点.未能按时供货的给与100元处罚,对于项目上剩余材料过多,或由于变更造成材料剩余,由项目部负责,采购部协助办理退货或退仓库手续.

  (6)采购材料的价格。针对采购的.材料,采购员需对材料价格负责。在审批过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明显高于现市场价20%的,一次性罚款500元;高于现市场价30%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累计3次以上或此项累计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对工作安排作调整。在采购过程中对价格下降做出巨大贡献的奖励100-1000元.若因生产进行中出现的突发采购计划,采购部应尽力保证以‘为公司节约成本的理念’进行采购,若在急需的采购中价格略高于市场价的,公司采购部应以实际情况考虑,不对采购人员进行惩罚。

  (7)采购材料的数量。采购员需根据项目上所报计划来确定采购数量,原则上不得大于项目上所报材料的数量标准(砂石料或者砖等地材因凑车增加数量的经项目部确认同意后的除外)。在项目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弄虚作假,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购员弄虚作假,每次处200元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是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员首先要通知供应商本批次货物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部分经济处罚。

  (8)采购材料的质量。采购员需根据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来确定采购质量,在项目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购员弄虚作假,每次处200元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是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员首先要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更换,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部分经济处罚。

  (9)材料进度跟催。由供应商送货材料,加工类材料等有送货周期的材料,采购员需及时跟进,掌握送货进度,保证工地正常施工。

  第六条材料入库

  (1)每个项目部由公司指定具体的材料收料员,每一项材料入库必须由收料员本人验收,及时开具相应的材料入库单;收料员不在场时,由他指定相应人员临时验收入库,后期本人核实无误后开具相应的材料入库单。不能滞后采购部的单据手续工作。

  (2)相关资料务必货到资料到,资料要真实有效,,对随货带去的材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统一随材料交付材料员保管,资料不全的由收料员向采购员通知补全,后期项目部丢失的,采购部不在负责,由项目部自行解决。相关的资料一定是厂家盖章或者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需重新提供。

  (3)项目部对验收后的材料数量和初步的材料质量负责。收料员接到材料到货通知后,对应清单数量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做出记录,需要测量的进行测量,同时对材料表面质量进行初步检测,需要通知技术员的有技术员检测,无异议,在清单上签字或开证明,材料清单或收据上必须有章或供货商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票据,再办理入库手续,有异议的由采购员协调退货或其它方式处理,原则上后期发现材料数量不对或者损坏的情况由项目部负责,采购部协助解决。内在质量问题有采购员,项目部,供应商共同分析,协商解决。

  (4)收料员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和质量开具入库单,采购员根据实际验收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与相关供应商结算。

  (5)采购部单据按预算编制材料分类初步统计与预算量对比,做出预警,给项目及领导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材料账款

  1、材料预付款及定金

  (1)针对部分材料需要预付款的情况,采购员尽量采用预付款方式,预付款时手续要齐全(手续见财务制度),减少个人借款,却有需要通过借款的方式,在公司统一版本的借条上面需要写明钱数,借款项目部和用途(如能写清楚单价数量也要写明)。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如借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十万还需要董事长签字。签字完成后交到财务部。

  (2)借款需要在财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冲减,具体要求见财务部规章制度。

  2、对账支付

  (1)每项购买的材料应和预算编制对应由采购员详细的记录购买时间、材料数量、型号、价格、供应商名称、付款方式、是否开具发票及发票类型;采购部统计人员对相关材料对应计划按实际货单做出详细统计,做后期对账核帐使用。

  (2)相关签字手续

  (3)个人报销

  针对由采购员个人报销的材料单据,采购员应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包括小票,微信截图等。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4)供应商转账

  针对由财务部直接转账的材料单据,采购员应根据其开具的发票准确的提供相应的收款帐号,因帐号提供错误而延迟支付的,针对情况,由供应商或者采购员承担相关责任。严禁将供应商的款项报销个人等挪用公司款项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每次处100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5)供应商挂账

  针对挂账支付的材料单据,采购员填写单据时应写明挂账单位(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财务部说明)和详细的工程名称。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在工地出现退货的情况时,退货单同样需附上挂账单并写明为退货,挂账金额为负数,挂账联为挂账单第3联。采购员每月与合作供应商核对账目一次,确保无漏帐,重帐,错账。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6)供应商挂账付款

  在挂账的供应商满足付款条件后,由供应商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采购员在收款收据后粘贴对应的挂账单第二联,执行付款手续。付款采用少付勤付,有采购人员,或财务人员主动通知供应商方式,提高公司信用度,增加挂账额.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剩余物资处理

  (1)项目部出现的剩余材料,数量大的由项目部向领导做出回报,同时由材料员提出退货申请,由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退货,并开具退货单,由项目部签字认可,以付.账的由供应商将货款打回财务帐户或以现金退款,具体方法按财务要求办理手续.挂账的,退货单需附上挂账单并写明为退货,挂账金额为负数,挂账联为挂账单第3联。

  (2)项目部出现的剩余材料,数量较小的(能退则退),不能退货的材料,由材料员办理退库手续,与采购员一同将材料退至仓库内,按进货价的50%-70%价退出项目成本.

  (3)多次能利用的材料,由材料员办理退库手续,与采购员一同将材料退至仓库内,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其他工作

  1、材料售后质保

  在相关的材料在购买时,如灯具,机械等需在单据上注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由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外由项目部和采购部协商解决。

  2、发展定点供应商

  (1)发展优质供应商,签订联营协议。

  (2)尽力做到供应商直接供货到施工现场,由项目部直接验收、入库。

  (3)发展联营供应商的数量和质量,坚持每月每个采购员增加一名长期合作挂账供应商,也作为采购部月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合同

  采购部的材料合同均采用公司同一版本,采购员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一定要注明开具发票的类型和开具发票对应的时间节点。

  (2)合同对相关的进场时间,进场质量作出明确的要求,针对要求要有相关的制约措施。

  (3)合同相关附件一起准备齐全后申请盖章,附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委托书等,附件上面一定要有供应商的公章认可。

项目管理制度8

  一、九不准 :

  1、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没有技术和质量交底,不准施工。

  3、未经隐检、预检及检查验收手续签认之前,不 准进行下道工序。

  4、没有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半成品不准用于工程。

  5、工地不准变更砂浆、险配合比。

  6、未经考试合格的特殊工种,不准从事该专业的` 施工,做到持证上班、岗。

  7、严格按图施工不准任意变更图纸要求,凡须变 更的事先办完手续后再施工。

  8、没有进行结构验收的,或未得到政府质检站同 意不准进行装饰工程。

  9、留有大量回头活,不准进行油漆、刷浆施工。

  二、四不验评 :

  1、班组不认真自检,无自检记录不验评。

  2、分项工程没有全部完成本工序之前不验评。

  3、砂浆、混凝土没有R28强度结果的分项不验评。

  4、分项工程完成后,工长不组织质量检查不验评。

项目管理制度9

  1、负责总部管理信息系统业务需求管理,并根据业务需求制定信息化解决方案。

  2、协调制定管理信息系统与业务支撑系统的整合接口规范。

  3、负责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立项建议。

  4、协助计划部门确定集团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短期实施计划。

  5、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三、职责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四、工作规程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3、月检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五、相关记录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项目管理制度11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3、本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的施工合同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4、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5、合同内容应尽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

  6、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置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

  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 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

  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的审查

  a)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否取得与工程项目等级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其实际施工经验和能力是否胜任。

  b)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实际能力是否胜任。并规定其在现场的工作时间。

  c)组织机构权责系统是否建全。

  6.以预防为主, 防患于未然,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为此要求参建各方必须深化图纸,认真进行图纸会审,避免因未吃透图纸而导致施工中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质量。质量监控方的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项工程施工前的人、材、机准备情况和施工的外部环境情况,把问题消灭于萌芽之中。熟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尤其是其中质量技术措施部分的内容,对其中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更应仔细研究,达到对质量过程控制点及其要求完全明白。 7.严格遵守工艺规程,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工序,质量监控方在工序活动中应认真检查。学习相关专业国家颁布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施工相关规定、达到对所检查对象的质量要求完全清楚。对每一道工序质量都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当上一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绝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施工方的施工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后补资料,每一种材料进场、工序 、分项验收前,必须提前将验收资料报至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验收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后,应及时在资料上签字,甲方应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资料,并完善管理过程各项检查记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的依据。按标准填写检查记录,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签认存查。

  9.项目施工中质量控制重点为原材质量。在以上质量控制点中对施工方的要求是认真技术交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预防质量通病的措施,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对质量控制方的要求是落实质量巡查,抽查及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情况,做好原始记录。检查后二日内应进行检查小结,评价现实质量状况,并对发现问题按制度进行分别处理。

  三、工期及进度控制办法

  1.为了合理控制工期,保证总体施工进度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2.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根据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合理的配置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合理编制、上报总施工进度计划,定期上报监理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具体到各施工部位,并与各单位工程认真核对有无工作面冲突现象。

  3.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劳动力充足、高效并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节点编制出所需技术人员及劳动力的清单报于甲方存档。如甲方发现上报技术人员及劳动力人数与实际不符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4.施工单位需配备足够和完好高效的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管理,配齐维修人员,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对主要工序要储备一定的`备用机械。同时列出不同施工阶段使用设备清单及使用周期,上报甲方存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监理方每周必须组织各方召开工程例会,以利各方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及互通工程信息。监理单位和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要认真逐日作好施工记录,就各分项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完成实物工程量、关键线路的影响等对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进度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控制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是否属实。如实际施工进度与上报工程进度不符,监理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各总、分包单位须在每月月末对所针对的工程进行进度的总结,包括现完成工程量已完成总工程量的**%,剩余工程量**%,或占总进度的百分比,并详细列出后期剩余施工内容及施工周期。

  7.各施工单位需根据当地的气候及天气变化编制出详细的雨季、冬季施工方案及进度管理措施。

  8.施工单位如遇特殊原因工期须发生顺延的要提前上报原因,无正当理由发生工期顺延甲方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9.各施工单位所需原材料应在开始施工的前三天运到施工现场,如需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需求计划以免延误工期。如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滞后两周以上(包括两周),须及时上报追赶措施并详细注明滞后原因。当经过努力,确定不能实现原计划时,应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及调整计划意见,

  10.工程部经理应注意对如下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加强预测和协调,以实现计划目标:

  a) 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的影响(包括政府规划、各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设备及材料供货商、运输单位、供电供水单位等);

  b)材料、设备供应时间及质量的影响; c)资金供应的影响; d)设计变更的影响; e)调整工作持续时间;

  f)风险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冬雨季施工、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的影响;

  g)自身管理失误(施工方案不当、现场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总分包管理及各专业不协调等)的影响。

  11.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计划时要向甲方工程部代表(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详细交底,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季度、月、旬施工任务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定期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小结检讨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排除障碍,努力实现计划目标。 12.各施工队伍所施工程完毕后,须针对各自施工内容的特点作好成品保护并详细编制出保修办法(如某部位防火门被其损坏,损坏的时间记录、数量记录、该施工队伍须在几小时内到场、几天内维修完毕、维修费用等处理办法)。 13.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分包队伍的全面管理。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好各道工序的前后搭接及各工种的穿插施工,并保证各工种有足够的工作面和成品保护条件,同时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分解到月、周计划,及时报甲方项目部审核。由于施工总承包方组织不利或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分包队伍或作业班组配合不协调、成品破坏、返工浪费等由施工总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14.为了高效、圆满的完成本工程各施工单位须认真遵守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15.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控制点,应满足计划的时间要求。 a)工程进度计划图中的施工顺序、流水划分与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一致。 b)用网络计划技术评价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已尽可能达到施工均衡、连续,工期费用节省,留有调整余地的要求。

  c)工程进度计划与机械配置、劳动力调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采购供应计划是否相一致。

  四、造价控制管理办法

  1.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预算部门应作好以下工作:1,熟悉待建项目和现行工程造价体系,选择合适的造价咨询公司,作好标底编制工作及工程招投工作;2进行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合同管理,负责审核各项工程款的拨付及项目结算;3编制资金计划;4汇总分析公司各项经营成本,及时反馈成本信息。5及时建立成本和材料设备信息资料库,定期收集建筑材料设备、工程造价等各项综合成本信息;

  2.对施工方案的造价控制管理:

  1)本工程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制定详尽的施工方案(包括人员的配备、材料设备的选用、具体施工工序及施工详图等)报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核,监理及甲方项目部有权对其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执行经甲方项目部认可的改进措施。无甲方项目部签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甲方不承担相应工程费用;若所实施的施工方案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的,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相应施工单位承担。

  2)本工程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经甲方项目部进行技术、经济审核修改后,由甲方预算部对其进行成本核算,如果现行施工方案比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依据的施工方案的造价降低了,则应在工程结算时扣除降低的部分。无甲方项目部认可,任何施工方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且发现一次,按每个分项工程罚款2000元,并限期整改。

  3.对工程材料、设备成本的控制管理:

  1)施工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市场询价并确定供货商;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供计划申请且给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的,罚款5000元,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应施工方承担。 2)本工程大宗材料的订货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商,由甲方项目部进行市场询价并负责有关供货商信息的搜集、筛选,然后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商进行招标,通过各投标方竞价降低材料成本。凡属于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必须执行认质认价程序。

  4.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分包队伍的全面管理。若总承包方需要甲方直接分包队伍配合施工的,总承包方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以便甲方组织招标,确定分包队伍,没有按规定提供计划申请而给项目造成影响的,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7.本工程中变更、洽商等签证的确认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变更、洽商认定办法》。

  8.本工程中若有索赔事件发生,无论索赔由监理方还是由施工方提出,均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附有效证据报甲方项目部审核,逾期报送的索赔报告甲方不予认可。 预算部门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施工情况,分析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如未按规定提供设计文件、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下达错误指令、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等)及时索赔,维护甲方权益。

  9.依据合同及相关协议进行工程结算,结算资料应完整,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项目管理制度12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2、搞好图纸的会审变更,技术交底工作。图纸会审不及时扣罚50元,技术交底未落实扣罚50元,因交底未落实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额的20%进行扣罚。

  3、负责工程的签证工作,确保签证的及时全面。

  4、抓好工程质量,参与监督各班组每天的质量检查。

  5、对质量不合格的班组、班组长有权进行扣罚。

  6、对工程中技术要求和方案及时编制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公司领导找到项目经理,一次扣罚100元,累计扣罚超过300元工资下浮5%。

  7、参与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8、搞好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并亲自指导,确保质量安全。

  9、严格贯彻三证一体化认证及有关标准标准,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执行。

  10、负责组织人员搞好日常的接待工作,搞好办公室卫生并保持卫生整洁,确保办公室内物件摆放整齐。

  11、负责搞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项工作的协调,办理好签证工作。

  12、认真完成项目部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项目部及公司文件规定。

项目管理制度13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项目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合法合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管理

  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按规定通过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应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严格合同审查。经过公开招标或比选确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咨询服务等单位,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司办公会讨论审查并上报集团审批。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合同内容应明确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时间要求、技术要求、质量等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明确争议处理方式,工程验收、决算等内容。

  3、严格合同执行。凡经公司办公会审查并报集团审批后签订的合同,不得随意更改,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必须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时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法规、规范督促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各项目工程建设监管责任由负责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人应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

  2、依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对设计、施工和监理进行监督管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3、项目建设监管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现场情况做相关记录,参与关键部位、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和旁站,做好相关记录。

  4、项目建设监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工艺要求,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对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工序以及发现的其他质量问题,必须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应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5、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作会,主要就近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处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生产管理必须负责安全管理,各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要对项目工程建设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牵头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关预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参建单位整改施工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督促施工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四、进度管理

  1、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应要求项目施工单位按总进度计划申报月施工计划,由监理单位审核。根据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应建立全面反映项目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应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研究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要积极为项目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若需公司及集团协调解决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应及时协调解决。

  6、应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向各参建单位通知,按奖惩办法进行奖惩,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五、投资管理

  1、工程投资管理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门协调监督。

  2、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工程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投资控制,不得随意调整方案、增加工程量,变更工程单价。

  3、在进行工程现场收方计量时,必须通知公司财务部门、纪检人员参加。若确需方案调整,应本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和节约投资的前提下与各参建单位讨论出初步方案,再报管理局办公会审定,同时必须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4、配合财务部门将每月工程款拨付、工程投资、工程完成等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报公司领导。

项目管理制度15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职责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构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职责制,强化管理,职责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取分包商,透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潜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透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透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务必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资料,标准,透过资料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用心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善,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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