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锦集1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评标程序为: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2、开启标书;3、宣读标书;4、汇总计算平值;5、按低于平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6、按低于平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xx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xx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xx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带给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资料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资料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带给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潜力评定。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潜力。
4、2、4技术潜力评定。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潜力;(3)产品设计潜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潜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潜力;(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潜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构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行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持续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状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取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状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用心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请购单》
2、《XXXXX询价记录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客观评价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供应商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二章:供应商调查
第三条:工厂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收集市场信息,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材料相关的供应商信息和供货价格,并建立供应商调查表,记录和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已建立的供应商调查问卷数据。
1、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开展直销等
2、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
3、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质量状况。
4、供应商的技术专长。
5、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6、供应商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和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正在寻找找到潜在供应商的方法。
1、工厂与供应商之间的历史沟通记录。
2、供应商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引进工厂固定供应商。
5、销售代理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六条:所有愿意与工厂建立供货关系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编制供应商调查表,并随时填写,作为供应商评估的依据。
第七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与工厂有供货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详细记录与供应商的各项供货关系,并及时在供应商调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
第三章:供应商评审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不断评审新的和现有的供应商,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供应商应遵守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合法营业执照和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并验证质量体系。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满足工厂所需物资和应急物资的供应。
5、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同等价格下质量更优,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更便宜。
6、供方提供的所供材料的样品均经检验合格。
7、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则应调查其制造商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1、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评审组由采购总监、质量总监、技术总监、财务经理组成。
第12条:供供应商审查的材料。
1、能力,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创新能力、财务能力、分销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应材料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购买价格的稳定性、相对购买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应急物资的生产周期、订单周期、交付周期、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等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稳定性、安全措施等
第十三条:对于工厂临时提供的供应商,且供应材料总额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采购部直接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对于工厂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现场评估,并准备评估结果。
第15条:供应商审查时间。
1、一般供应商的一般评审周期为一年。
2、提供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六个月审查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审查一次。
第四章:合格供方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采购方应将合格供方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工厂在采购时首先对名录中的供方进行研究。
第十七条:采购部编制的《合格供方名录》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采购部根据评价得分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根据评价等级分配采购数量。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并非一成不变。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五章:供应商评估
第二十条:采购部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所有供应商按照不同的频率进行评估。
第21条:评估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制度,满分100分。
1、90~100为一流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得分低于4、70的供应商不合格。
第22条: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23条:考核频次。
重点、重要物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评估结果的处理。
1、评估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要求考核结果为80-89分的供应商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要求考核结果为70-79分的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小组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采购或减少采购量。结果应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终止采购。
5、买方应书面通知供应商评估标准和结果。
第25条: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保存合格供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产品不合格,应警告供应商。如果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选择另一供应商或在产品质量改善后进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资格,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修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工厂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工厂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适用。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实施后,原相关系统自动终止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公司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前台是来访人员接待的直接接待人。
第二条来访客人进门后,公司前台应立即起身相迎,并发出“您好,请问你找谁”的询问,并将来访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来访登记,送上茶水。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明来访者事由及被访者后,要立即通知被访者;如需引导,则应使用正确的引导方法和引导姿势进行引导,具体如下:在走廊引导——接待人员在客人两三步之前,配合步调,请客人走在内侧在楼梯引导——当引导客人上楼时,应该让客人走在前面,接待人员走在后面;若是下楼时,应由接待人员走在前面,客人走在后面。上下楼梯时,接待人员应该注意客人的安全在客厅里引导——当客人走入客厅,接待人员应用手指示,请客人坐下;看到客人坐下后,才能行点头礼后离开。如客人误坐下座,接待人员应请客人改坐上座。
第四条来访人员接待地点的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普通来宾,一般安排在公司接待区接待。
2、对于贵宾,应由具体接待者安排接待地点。
3、对于面试人员,如果会议室条件允许,应尽量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4、对于外来对帐人员,一律安排在三楼接待区等待。
第五条预约人员到达后,若被访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接见,接待人员一定要说明理由与等待时间,若来访人员愿意等待,则应向其提供茶水和杂志,如有可能,还应该不时为来访人员更换茶水。
第六条如果预约来访人员要找的`负责人不在,接待人员要明确告知负责人的去向及回公司的时间,请来访人员留下电话、地址,并明确是来访人员再次来公司,还是本公司人员回访来访者单位。
第七条如果来访人员未预约,接待人员应首先明确对方姓名,委婉询问对方来意,并初步判断能否让他与相关人员见面。
第八条接待人员经过初步判断,如果不能直接回答,应使用“让我看看他是否在”等言辞,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最后决定是否安排接待。
第九条接待来访人员时,接待人员应礼貌大方、热情周到。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来访者不满或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视情节每次给予接待者50—10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9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0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1
供应商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不但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产品质量、降低库存和及时满足顾客需要,而且还可以提升企业核心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供应商的管理,重视在供应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供应商关系健康、良好、长远的发展,最终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共赢。
1.供应商选择问题的对策
(1)建立供应商资源。进行资源库的建立主要是完成供应商的调查工作,利用调查的供应信息来锁定供应商的选择范围。同时要时刻监督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观察潜在的供应商,不断补充优秀的供应商,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缺少供应源时,随机选取供应商的做法,降低了供应风险,提高了采购效率。
(2)对供应商选择时进行全面的评价。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价格、合格率、准确交货的情况和专业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外,还要关注于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财务状况、设备稳定性、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调查与评价,特别要对供应商的业绩和诚信度进行量化评估。因为这其中某一个因素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供应的中断或供应失误的发生,只有全方位的评价才能降低这种风险。
(3)要通过优胜劣汰把供应商的数量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要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共同拟定产品开发计划,将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的工作流程联系起来,加强信息共享,相互进行技术和设计支持等。
2.对于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及时的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有效激励
(1)采取ABC分类管理方法
按照价值-风险矩阵模型对产品分类,从上图可以看出,供应商的分类分级及关系管理是基于产品分类而实现的,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不同的供应商关系,对供应商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比如对于A类供应商,我们就可以和他成为长期的伙伴关系,关注于长期的共同发展,互相进步;而对于C类供应商我们可能侧重于在采购中如何让其保证质量、如何降低采购成本和及时交货这些短期指标上。
(2)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合适的激励机制
绩效评价的目的就是一方面起着监督控制,保证供应商质量的作用;一方面是进行供应商激励或惩罚的.依据。所以建立一个全面客观的绩效评价指标是关键。
通过评价的结果,对供应商的不同表现就可以进行不同的反馈,对于那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供应商,要对其进行警告或惩罚,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给以相应的指导;而对于优秀的供应商,要给以一定的奖励以巩固其行为。可以通过价格机制、加大定单、更多的内部参与机会、更多的分享信息等方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体会到合作共赢的好处。
3.站在供应链的角度看待供应商的价值,实施供应链合作关系,发展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
供应链合作关系是指供应商与制造企业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的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获利的协议关系。即合作各方为了近期或远期的共同目标,以信任为基础,供需为纽带,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在一段较长时期内达成的承诺或协议。
实施供应链合作关系意味着新产品/技术的共同开发、数据和信息的交换、市场机会共享和风险共担。
强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及时分享信息,及时沟通,做到利益共享,强调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地提高最终用户满意水平,通过增加产品的价值来将“蛋糕”做大,达到“双赢”的效果可以实现共同的期望和目标。
4.供应链信息系统集成,做好供应链系统的组织关系协调,实现供应链管理流程优化。
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让供应商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程序和生产能力,使其能够清楚地知道企
业所需材料的期限、质量和数量:
(2)向供应商提供自己的经营计划、经营策略及与之相应的措施;使其明
确企业的期望,使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目标一致:
(3)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共同的利益所在,实现双赢的目的。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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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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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3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第三部分:评估表格
第十五条:附表1《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
第十六条:附表2《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十七条:本规范监督执行人:公司采购协调小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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