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
1、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合格材料供应商(物资供应单位)的评审。对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历史、业绩、信誉、满足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不合格品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对评审合格的建立"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许可的检验、检测报告、核准证、备案证等。经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单位可以列入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4、上级部门评审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可以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5、对提供不合格物资的供应商、政府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或受到查处的供应单位、已撤消机构的供应商应当及时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删除;
6、严禁从未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的供应单位采购物资。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2
1范围
本制度适用淮南力达电气安装总公司输电分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省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用具使用管理标准》
3、安全用具的概念
3.1安全用具的概念
3.1.1安全用具是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和有害源、液体伤害以及触电保护的用具。
3.1.2电气安全用具是指用以防护电气工作人员触电或被电弧灼伤的仪器和器具。
3.2安全用具的种类
3.2.1电气部分:绝缘杆、绝缘挡板、绝缘套筒、绝缘垫、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各种遮栏、标示牌、接地线、静电报警器、个人保安线、核相器等。
3.2.2机械化学部分:梯子、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睛、防毒面具、耐酸手套、耐酸围裙及耐酸靴等。
4、一般安全用具的使用年限及补充
4.1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靴、绝缘手套为2年;验电器、绝缘棒为4年;梯子为为5年。
4.2在正常使用及试验中损坏的安全用具,应由各班组安全员登记上报公司,由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管理部门给予补齐。
5、安全用具的存放
5.1各班组应设立专用安全工具架。工具摆放在温度为-15°c~35°c;相对湿度为50%~80%的干燥通风的支架或专用箱柜内。
5.2安全用具必须分类,统一编号,同一场所的安全用具编号不得重复。
5.3各班组设专用的安全用具架,架上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及其它物品,并按情况配置适用的安全用具柜,以便放置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5.4橡胶的绝缘用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并撒上滑石粉。
5.5从事检修电气设备的流动班组或个人,其安全用具应放在专用的防潮箱袋内,禁止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6安全用具的编号与存放场所的编号必须一致,要一一对应,不准乱丢乱放。
5.7各单位和班组必须建立安全工器具登记台帐。注明类别、数量、有效期等内容,并有专责人(安全员)签名。
6安全用具的使用
6.1各班组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劳保防护用品,严禁拆卸。
6.2安全用具严禁不按规格使用。
6.3安全用具要定期进行试验,做好登记并贴合格证
6.4未经试验或检查、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的安全用具严禁使用。
6.5严禁安全用具移作他用。
6.6严禁安全用具借出他人使用。
6.8登高作业现场,登高工具应留有一付做备用。
6.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6.9.1应清洁干燥完好、无损伤。
6.9.2接部分可靠紧固,无锈蚀及断裂。
6.9.3无械损伤、老化、炭化现象。
6.9.4使用的仪器、用具应与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
6.9.5安全用具不得超过使用的有效期。
6.9.6安全用具应避免因搬运、存放、保管不良而损坏或受潮。对经长途运输和存放,保管条件有怀疑的安全用具,使用前要进行认真检查。
7安全用具的试验
7.1安全用具的试验周期及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7.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用具如下:
7.2.1按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的安全用具。
7.2.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用具。
7.2.3检修后或零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用具。
7.2.4对安全用具的绝缘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7.3安全用具在试验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漆层脱落,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还应检查有无编号。若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在未纠正前不做试验。
7.4安全用具每次试验后,必须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由试验单位保存。试验报告单经试验员签名并盖有试验专用章后交风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审核。
7.5公司安全员应将安全用具登记备案,定期检查核对。
7.6安全用具经试验合格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标准、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单位和班组安全员应负责本单位和班组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
7.7安全用具的电气检查试验和机械试验由各单位根据试验标准和周期自行负责试验。对电气预防性试验凡无条件做该项试验的单位,可按规定的时间送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试验。
7.8凡自制安全用具须经鉴定试验合格后,并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中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应由省级及以上电力试验研究所鉴定试验合格。
8部分常用安全用具使用规定
8.1绝缘操作杆(令克棒)和测量杆
8.1.1绝缘操作杆是在带电设备上或接近带电设备,直接操作电器设备的一种工具,如拉、合闸刀,拆接高压熔断器,拆装接地线等。
8.1.2测量杆是检查输电线路、变电所绝缘子和节电温度的一种绝缘工具。
8.1.3绝缘操作杆和测量杆由三部分组成,即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其中工作部分是可拆装的,以便进行不同项目的操作,适用于各电压等级。但工作部分不宜过长,以免在操作时不慎造成相间短路。
8.1.4绝缘操作杆总长度决定其工作条件,可有几段组成(允许采用可伸缩结构),每段之间连接的接头可采用金属或绝缘材料,金属结构总长度不超过绝缘杆总长度的5%。
8.1.5绝缘操作杆和测量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在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得越过握手部分的界线。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8.2绝缘靴(鞋)
8.2.1绝缘靴在1千伏以上电气设备中,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而在1千伏及以下电气设备中则作为基本安全用具。
8.2.2绝缘鞋在1千伏以下电气设备中,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在1千伏及以上的室外变电所可用以防止跨步电压。
8.2.3绝缘靴不涂光泽黑漆,在靴底或靴筒上作特殊永久性标志,用以区别其它靴类。绝缘鞋在鞋底标有特殊标志,用以区别其它鞋类。
8.2.4绝缘靴(鞋)作为安全用具严禁移作它用,任何其它用途的靴(鞋),雨靴(鞋)等,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用具。8.2.5巡视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鞋),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鞋)。
8.3绝缘手套:
8.3.1绝缘手套适用于500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作为辅助安全用具,在500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中,可作为基本安全用具。8.3.2绝缘手套是特制的橡胶制品,要求无孔隙、无杂质、不发粘、不发脆等。任何其它用途的手套,如医用、耐酸碱手套,均不得作为绝缘手套。
8.3.3绝缘手套储存、运输时,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要防止阳光直射或雨淋。放置时不准堆压其它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8.3.4绝缘手套上的灰尘和油污,可用45°c低温肥皂水擦净,保持清洁并撒上滑石粉备用。
8.3.5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观察有无漏气,即使有轻微漏气也不能使用。
8.3.6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必须正确使用绝缘手套,只能将手套戴在双手上,不得用一只手套包着操作杆使用。
8.4绝缘垫和绝缘地毯
8.4.1绝缘垫和绝缘地毯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最小面积不小于800×800mm绝缘地毯的最小宽度不小于800mm。它们的厚度应不小于4mm。
8.4.2绝缘垫和绝缘地毯作为安全用具是特制的橡胶制品,它必须具有防滑纹路。应按不同厚度分别着色。厚度4mm——绿色,8mm——黑色,10mm~12mm——红色。
8.4.3绝缘垫和绝缘地毯不得和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注意避免阳光直射和锐利金属刺划。每半年用45°c低温肥皂水擦洗干净绝缘垫和绝缘地毯的纹路。
8.4.4绝缘垫和绝缘地毯应放置在控制盘、配电盘和电气试验室内,并备有移动的绝缘垫。
8.5高压验电器
8.5.1高压验电器用于检验高压电力设备有无电压,当设备带电时,验电器指示部分能发出声或光,或声光两重指示。
8.5.2高压验电器由指示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柄三部分组成。指示部分由金属接触头和电压指示器两部分组成。
8.5.2.1电压指示器结构原理:利用电容电流经氖管发光或电容电流分压变换发出声光。
8.5.2.2绝缘部分是指示部分的'末端至护环上端的一段绝缘管距,其绝缘强度必须符合其绝缘标准。
8.5.2.2握柄是指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护环与绝缘部分握柄地分界线要明显醒目。
8.5.3验电器指示器应为"接触式",即只有当指示部分的金属接触端接触或即将接触带电设备时才能发出声或光的指示,要避免受临近设备的影响而误判。对多回路的平行架空线,验电时应不受其它运行线路感应,便于区别停电线路。对电缆和电容上的残余电荷电压,不应使指示器动作。
8.5.4对35千伏及以上验电器的晶体管,集成块电子元件要进行屏蔽,屏蔽层应在壳内不准外露,以免在使用时发生碰及邻相或地。对220千伏以上验电器绝缘部分的接头不宜使用金属制作。
8.5.5在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需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护环以上部分,并注意有效绝缘部分不得同时触及邻相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并且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要符合《安规》规定。被测设备的电压要与验电器的工作电压相适应。
8.5.6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或户外良好天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雨,雷、雾等,禁止在户外使用。
8.5.7未经国家鉴定,没有生产许可证的验电器,不准使用。
8.6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8.6.1短路接地线是重要的安全用具之一,它可防止停电设备突然来电,或邻近的带电高压线路的影响产生感应电压,还可泄放残余电荷。
8.6.2短路接地线的相间短路和相对地之间短路用的导线必须是带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并应满足系统短路瞬间最大短路电流通过不致使接地导线过载烧断,其最小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同时接地线的连接方式不得采用串联,接地线的线夹必须保证与导体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经过时不致松脱。
8.6.3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必须存放在固定地点的专用构架上,构架上的号码与接地线的号码应一致。每一接地线夹和接地线应编相同号码。接地线的号码不得重复。
8.6.4变电所的室内外配电装置构架,必须设有固定的接地端,在其附近要有明显标志。
8.6.5携带型接地线要经常注意维修,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导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线夹断裂松动等均不得使用。
8.6.6接地线的接地棒(操作杆)或固定手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存放时避免受潮。
8.6.7在安装接地线时操作人员要戴绝缘手套,装、拆接地线顺序要符合《安规》规定。
8.7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8.7.1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用于防止工作人员触及邻近带电部分,可将其放在闸刀和刀口之间,以防止误合闸,或置于与带电体安全距离不够位置之间,作为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用具。
8.7.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只允许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的设备上使用。为保证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隔板的厚度对用于10千伏电压等级的不应小于3mm,35千伏电压等级的不应小于4mm。
8.7.3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存放在室内干燥,距离地面200mm以上的架子上或专用的橱柜里。使用前应擦净灰尘,并检查外表是否良好,如果表面有轻度擦伤,要涂绝缘漆加以处理。
8.7.4在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将其放置牢靠,不会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碰撞跌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系挂绑紧。
8.8标示牌和临时围栏
8.8.1标示牌
8.8.1.1标示牌用以警告工作人员不准接近有电部分或禁止操作设备以免造成事故,或者提示工作人员应在哪里工作是安全的,从哪里走是正确的。
8.8.1.2标示牌的分类
标示牌按用途分为提示性和警告性两类。提示性:用来提醒工作人员的注意或指示工作地点。警告性:用来警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某些规定。
按使用方法分永久型和携带型两类。永久型:用来固定在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间隔门上,开关室门上及某些构架上等。携带型:根据工作需要须做好安全措施时悬挂的标示牌。
8.8.1.3标示牌的一般要求:材料要用坚固不变形,并具有一定的绝缘防火性能,永久性标示牌也可采用薄金属、搪瓷制成。标示牌的颜色要醒目、字迹清晰并耐用。其式样要符合《安规》规定。
8.8.1.4标示牌的使用规定:在配电装置的网门、围栏、变压器及设备构架上悬挂永久型标示牌。当设备停电工作时,根据工作票要求悬挂携带型标示牌。
8.8.1.5标示牌悬挂要牢固,携带型标示牌悬挂时绳带不能用金属物。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移动或拆除。
8.8.2临时遮拦
8.8.2.1临时遮拦是根据检修或其他工作需要,为确保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止工作人员走错位置而设立的临时安全措施。
8.8.2.2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绝缘绳索等制成。可根据工作性质,制成栅栏状(漆红白色),网状及布幔形式。临时遮拦最低不得低于1.2m。下边离地不得超过100mm,它的宽度应满足现场要求,且便于移动。
8.9安全帽
8.9.1安全帽是用来保护工作人员的头部,减缓冲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适用于基建施工、生产现场、登高作业、沟道和隧道敷设电缆以及有高空落物等场合。
8.9.2安全帽的基本要求:要有一定的电绝缘和机械性能,要有耐穿透性和冲击吸收性以及测向刚性,另外还必须具有耐低温性能和耐燃烧性能。
8.9.3安全帽使用规定:安全帽使用前,必须检查外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额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方可使用。设有音响装置的安全帽,使用前必须检查音响部分良好,防止音响失灵造成错觉。安全帽戴上后,必须将下额带子扎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8.10安全带
8.10.1安全带是登高作业、防止高空坠落的重要安全用具之一。
8.10.2安全带的要求: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绳索要耐磨,卡环要有保险装置,不仅要牢靠,而且要操作灵活。
8.10.3安全带应保持在干燥良好、常温室内悬挂起来,并防止受潮生霉。每次使用前要仔细进行检查,应无破损、断裂、变质等缺陷,使用一年后要做全面检查。
8.10.4安全带在使用时,必须系在牢靠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防止人员转位时损伤,禁止系在瓷件上,防止瓷件断裂造成人员伤害。安全带只适用于高挂或平行拴挂。禁止低挂高用。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3
各科室、项目部:
为杜绝浪费,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原则,本着"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的宗旨,从合理、实际的角度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管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及时详细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二)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各项目经理纳入自身项目成本,自行负责购置、管理;
(三)分公司机关每月26-28日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下月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购置。过期将视为无计划,办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办公室要做到:办公用品品种合适、量足质优、库存合理、进出适当。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负责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台帐,记录好入库、出库台账,出库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二)分公司办公用品领用方式:按计划、需用量、逐项领用;
(三)领用人员规定为:科室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
(四)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价值,调拨给项目部,进入项目成本;
(五)各项目在分公司使用办公用品,直接对口科室借用,最后汇总至办公室统一转帐,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续办理完整;
(六)办公室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行政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电话只允许打市内电话;
(二)因办公需要打长途或收发传真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违规使用办公用品处罚办法
(一)对干私活或浪费办公用品者,经查实扣本人当月工资5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分/次;
(二)对于消耗用的办公纸张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员禁止使用,发现一次罚10元;
(三)周转使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办公室要建立台帐,还旧领新,否则由办公室承担。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分公司。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4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5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hse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重大健康安全危害、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
3、协商、交流与沟通分为内部、外部协商、交流与沟通。内部是指项目部与公司、各分公司之间的协商、交流与沟通;外部是指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以及相关方的协商、交流与沟通。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在hse信息交流方面的职责
(1)质检部、安全部职责
质检部、安全部是工程项目内hse体系的管理和执行,负责与安全、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收集与质量、环境有关的信息,并传递到项目或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部门及作业对与项目部最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工作,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2)道路部、结构部职责
道路部、结构部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有关过程的'沟通管理及供方信息的收集,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3)其它有关部门职责
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室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5、hse信息交流途径与方式
(1)协商与沟通途径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室、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处理有关的内外信息,并以信息报表的行式传递到相关部室处理。
(2)沟通方式
a、可采取通知、通告、简报、文件传阅、内部简报、会议等形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多采用会议、通知和内部简报形式。
b、公司党群工作部可定期组织员工及其代表针队员工所关心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送交主管领导审核。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6
各科室、项目部:
为杜绝浪费,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原则,本着“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的宗旨,从合理、实际的角度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管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及时详细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二)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各项目经理纳入自身项目成本,自行负责购置、管理;
(三)分公司机关每月26-28日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下月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购置。过期将视为无计划,办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办公室要做到:办公用品品种合适、量足质优、库存合理、进出适当。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负责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台帐,记录好入库、出库台账,出库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二)分公司办公用品领用方式:按计划、需用量、逐项领用;
(三)领用人员规定为:科室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四)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价值,调拨给项目部,进入项目成本;
(五)各项目在分公司使用办公用品,直接对口科室借用,最后汇总至办公室统一转帐,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续办理完整;
(六)办公室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行政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电话只允许打市内电话;
(二)因办公需要打长途或收发传真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违规使用办公用品处罚办法
(一)对干私活或浪费办公用品者,经查实扣本人当月工资5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分/次;
(二)对于消耗用的办公纸张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员禁止使用,发现一次罚10元;
(三)周转使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办公室要建立台帐,还旧领新,否则由办公室承担。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分公司。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7
第1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保障员工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1.2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公司从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及保证制度实施措施等,均在本制度中进行明确。
第2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系公司常设机构。
2.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2.2.1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2.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培训;
2.2.3负责公司全体人员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2.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2.2.5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2.6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2.2.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用品的使用、监督;
2.2.8负责监督公司专项安全资金的使用;
2.2.9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2.3安全领导小组的权利:
2.3.1负责对公司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
2.3.2对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新员工,不准上岗工作;
2.3.3对公司组织的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参加者不准上岗,经补课合格者方允许上岗;
2.3.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人员进行处罚;
2.3.5公司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有较为严重的或整改不及时且又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有处罚的权利;
2.3.6发现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品的,勒令改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3.7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3.8对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的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第3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公司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3.2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一种分工明确,奖罚分明,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3.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主要包括:
3.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3.3.1.2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3.3.1.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1.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1.7组织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1.8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2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3.3.2.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2.2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3.2.3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3.3.2.4负责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3.3.2.5落实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3.2.6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2.7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3公司技术负责人
3.3.3.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3.3.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
3.3.3.3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4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3.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3.4项目经理
3.3.4.1施工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3.4.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4.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3.3.4.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与作业人员提供必要性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
3.3.4.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3.4.6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
3.3.4.7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岗前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
3.3.4.8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和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4.9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3.3.4.10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3.3.4.11按照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3.3.4.1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5.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3.5.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3.5.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3.3.5.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3.3.5.5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6施工班组长
3.3.6.1具体负责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
3.3.6.2组织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6.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6.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3.6.5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严格制止班组成员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
3.3.6.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3.7作业人员
3.3.7.1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7.2积极参加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7.3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7.4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3.3.7.5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3.3.7.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3.7.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4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4.1生产技术部门
3.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4.1.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4.1.4制定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5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4.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1.7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生产;
3.4.1.8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措施;
3.4.1.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秩序,并进行监督检查;
3.4.1.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4.2安全管理部门
3.4.2.1负责本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4.2.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2.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制定相应措施;
3.4.2.4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4.2.5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2.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依照本单位的规定实施处罚;
3.4.2.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3设备材料管理部门
3.4.3.1负责采购安全生产所需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设施;
3.4.3.2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4.3.3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监督;
3.4.3.4负责新购进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审查工作;
3.4.3.5监督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工作,并参与定期检查和巡查;
3.4.3.6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验收以及淘汰、报废的管理工作;
3.4.3.7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3.4.3.8参与组织对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3.4.3.9参与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3.4.4办公室(含劳动人事、卫生、保卫消防)
3.4.4.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发放工作;
3.4.4.2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3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4.4.4负责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3.4.4.5负责组织对从事砂尘、粉尘、有毒、有害和高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制定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3.4.4.6参与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4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加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得到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意义和目的、种类和对象、内容和要求、形式和方法、考核、教育培训档案等。
4.4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种类:
4.4.1企业管理中的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4.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装施工企业指:管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运输司机);
4.4.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4.4.5作业人员转场、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转场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转岗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
4.4.6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
4.4.7季节性安全教育;
4.4.8节假日安全教育。
4.5公司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的依据时间安排。
4.5.1企业管理人员中的三类人员,按照山东省建管局印发的《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及考核。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4.5.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颁布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司、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3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5作业人员转岗,转场安全培训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和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等,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
第5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5.2公司每年确定安全生产目标,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业绩之一。安全目标管理有以下分解目标组成。
5.2.1安全达标目标:公司根据年度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5.2.2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布置,制定创建省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总体目标。
5.2.3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5.3公司要求建设施工项目产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能够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5.3.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等条件,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变配电设施的配备计划等方面的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材料供应以及运输道路,设备设施和水电能源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做出规划,以便对施工中的各种需要和变化,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4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因其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当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5安全技术交底:指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及减少其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单位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
交接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交接底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
5.6安全检查制度: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分析可能转化为事故的条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与危险因素。检查周期可分为定期检查:公司季查、项目部月查、施工现场周查、班组日查。经常性检查:施工班组班前、班后的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7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对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达到使用要求标准的,不允许带病使用。
5.8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用品。
5.8.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5.8.2防护栏杆、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措施;
5.8.3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施和电气元件;
5.8.4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维护和报废。
5.8.4.1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要定期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报废。
5.8.5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5.8.5.1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安全帽、安全带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其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构造、功能,掌握正确使用的有关知识,在作业过程中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5.8.5.2施工单位除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外,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8.5.3作业人员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9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
5.9.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称为伤亡事故。
5.9.2按伤害程度分类:
5.9.2.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5.9.2.2重伤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天(小于6000天)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
5.9.2.3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
5.9.3容易发生事故的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等五个事故类别。
5.9.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5.9.4.1采取紧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尽量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9.4.2要迅速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主要痕迹、物证。
5.9.5事故报告制度。
5.9.5.1发生重伤以下事故,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报告;
5.9.5.2发生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上级要求的报告程序及时办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5.9.6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
5.9.7事故分析:
5.9.7.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5.9.7.2分析伤害方式、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5.9.7.3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5.9.7.4分析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9.7.5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9.8事故的处理:
5.9.8.1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9.8.2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10安全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
5.11现场防火及治安综合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培训等。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确定责任分工并分解到人。
第6章保证制度落实的措施
6.1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实现公司每年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公司对各级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和结果进行评判和奖罚。
6.2奖励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一)《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另加附带条件。
6.2.1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超过1000万不足20xx万元奖励条件不变,奖励标准按50%兑现。
6.2.2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达到20xx万元,按奖励条件和标准兑现。
6.2.3全年公司安全生产效果较好,公司总经理视情况给予增加奖励(增加奖励的数额、获奖人员由总经理决定)。6.2.4全年出勤率不足60%的人员不予奖励;达到60%以上-80%的人员按标准的50%奖励;达到80%以上-90%的人员按标准的80%奖励;达到90%以上的人员按标准的100%奖励。6.3处罚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二)《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兑现。
6.3.1全年发生重伤1-3人次,公司将按附件(二)中的条件和标准增加三倍的处罚。
6.4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附表:附件(一)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附件(二)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三)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附件(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附件(五)安全检查记录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8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后勤保障部负责统一安排或调整员工住宿。
2、员工必须服从后勤保障部的安排或调整,一律不得乱住,对不服从安排和调整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予改正者罚款200元,或停工接受教育。
3、患有传染病者,有不良嗜好影响他人休息者,携眷未经批准者不得入住。
4、住宿员工(含同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存放、使用危险品及违禁品;
(4)被褥起床后要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箱)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防妨碍他人;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11)夜间最迟应于22时返回宿舍。迟归者应注意关闭门窗;
(12)贵重物品妥善保存,遗失由自己负责;
(13)不得于墙壁、柜厨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4)污秽、废物、垃圾等要倒于指定地点;
(15)各房间的清洁,由各房间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6)节约用水、用点,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7)不得在床上吸烟;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友、喝酒、打扑克、打麻将、赌博或其它不良和不正当行为。
(1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
a、在宿舍打麻将、打扑克赌博、斗殴者;
b、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c、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者;
d、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e、违反宿舍安全者;
f、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g、有偷窃行为者。
(2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带的物品,应先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有关离开手续。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条人力资源储备人力资源储备的渠道通过招聘录用后的剩余人员选拔;通过人才洽谈会收寻;通过人才市场建议或内部员工推荐;人力资源的按简历、资格证明、职位申请、专业门类等特点予以分类。
人力资源储备方式通过人事行政部门建立电脑人才档案库形式进行人力资源储备。
人力资源使用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新选拔干部和岗位人员补充可以从人力资源储备库中挑选。
人力资源培训培训宗旨通过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未来企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这一特殊的生产要素,是其一切资源,包括资金、技术、管理等的最终载体,是其他要素能够发挥优势作用的前提。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员工培训正是投资于企业员工本身,投资于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
第二条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培训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实施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和公司管理委员会。其中,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事物、员工手册、各项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入职须知等方面的`培训;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岗位专业知识和专题知识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与执行部门
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对新入企业的员工,进行公司沿革概况、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管理规范、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等培训,使其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其执行部门为行政人事部。
岗位专业培训(在职定期及专题培训)。每月定期组织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其执行部门是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以列请公司职能部门经理;也可以外请某些专家)不定期培训。结合企业情况,不定期组织部分或全部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
自行培训。鼓励员工结合自身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选拔性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分优秀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
高级培训。主要指公司管委会成员为提高专业管理、技术水平,开拓经营视野,提高管理素质而参加的国内外有关专业培训(含业务考察)。第五条培训费用员工若由公司选派参加与其工作有关的(脱产、半脱产)或业余进修培训,需由所在部门经理提议,经人事部门核准,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
由公司选派参加脱产或半脱产进修培训的员工,在其成绩合格取得证书或培训资格后,由公司报销所有培训费用。
由公司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员工,如培训后在企业工作不足五年离职,按每年20%递减的比例退还企业培训其学习费用。
高级培训系带薪培训,其培训费用费用、差旅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但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五条培训组织评估
由人事部门对培训的效果通过交流、汇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全面、准确、详细分析培训效果,以求培训工作得到切实提高。
培训后的效果评估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是培训现场的调查与反映;第二层次是培训后的书面调查与反馈;第三层次是就培训内容跟踪受训员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能力改善情况与绩效提高程度,以达到评估培训效果的目的。
第六条培训要求与标准培训责任制各级部门经理、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各种形式、各种方面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该项将列入对各级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估项目中。基本培训课程根据岗位分析说明书与岗位任职资格,由人事行政部门为每一岗位设定《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由人事部门另行设定)。根据工作需要及业务发展情况,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必须通过该岗位的《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要求部门主管及员工: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部门经理: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0小时;总监、副总经理级以上:年培训时间不少于90小时。
培训计划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根据未来年度企业业务发展计划和员工绩效发展水平,在每年11月15日前制订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形式、内容、人员、时间安排、费用等),包报总经理批准后逐步实施。各部门需要在此前提出培训要求,同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向人事部门汇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培训结果。培训课程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信息,编制培训课程表,并推荐适合本公司和业务部门需要的培训课程。
培训管理
员工参加培训需要有考勤记录,缺勤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培训
(1)员工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一次性培训费用在10000元以上,必须和公司签定协议,并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
(2)员工晋升或岗位调换上班前,必须参加该岗位的相应培训课程。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参加新员工培训。
第七条培训与职业规划员工培训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应该结合起来,应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逐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的条件下,针对公司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实际状况,区别个人培训需求,首先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开始职业生涯规划。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1、公司有机肥试验基地,通过种植蔬菜验证发酵有机肥的肥效。
2、公司循环利用的实地的展现的窗口。
3、保障食堂的菜品供应,让员工吃上放心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菜园子种植、交菜的全程管理。
三、职责:
1、菜农负责种菜全过程、及时向食堂交菜,确保菜品的质量。
2、菜地管理员负责与食堂管理员沟通菜品种及数量,告知菜农,为菜农提供各种与种菜相关的支持服务,确保菜园子正常运行。
3、食堂管理员负责接收,称重,登记,确保成熟的菜品及时消化,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四、工作内容:
(一)菜地管理
1.公司现有蔬菜大棚一个,一亩地,露天菜地一个,一亩地,根据不同季节,由菜地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主厨及时沟通种植菜品种类、数量,确保供应充足,也避免数量太多导致浪费。
2.菜农购买蔬菜种子,农具,薄膜等物品需提出书面申请,交菜地管理员,菜地管理员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审核申请,批准后菜农方可购买。
3.菜地所施肥须用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按照正规程序种植,不得违禁使用有毒有害的农药和化肥,保证蔬菜食用安全。
4.菜农需每天巡视蔬菜长势情况,及时采摘,确保菜品新鲜,避免不及时采摘,变老影响菜品口感。
5.菜地管理员需不定期巡检菜园子,巡检内容包括:成熟蔬菜是否及时采摘,菜园子是否干净整洁,大棚是否有破损等等与菜园子相关的事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菜农沟通解决。
6.为避免蔬菜被随意采摘、践踏,规定菜农不在菜园子的时间(特别是晚上时间),要及时锁闭菜园子大门,菜园管理员负责监督。
(二)食堂交菜
1.每天早上(除周末外)早餐时间之后,菜农将新鲜采摘的蔬菜送到食堂,食堂职工对蔬菜进行验收,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蔬菜。提供每天所需蔬菜的数量,保证菜品新鲜,避免一次性囤积过多造成浪费。
2.食堂管理员收菜,记录品种、数量,双方确认签字。
3.食堂管理员负责去市场上了解菜价,菜园子采购价与市场价持平,上下可浮动两角。
4,对于洗洗即可食用的蔬菜(西红柿、黄瓜),量大的时候,可洗出一些供员工免费食用,计入食堂采购费用,不能确保人人有份。
4.特殊情况,菜园子提供的菜量太多食堂消化不掉,可由办公室在公司工作群内发卖菜通知,按照食堂收菜的价格面向全体员工销售,售完为止。
(三)收支统计
1.食堂管理员负责每月统计菜园子支出费用,包括菜地管理员工资、蔬菜种子等种植相关物品采购费用。收入费用,当月提供蔬菜的价格总额,制作成表格,交办公室。
2.菜园子的整体经营状况将作为考核菜地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主厨工作成绩的指标之一。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管理规划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八条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
1、申购单位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等;需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供包括维修、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建设的需求报告;
2、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对购进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单位负责对验收合格的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办理入库手续;
4、配合管理规划部进行重大合同审查或评审,并签署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8、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9、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2、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3、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4、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5、数据电文合同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
6、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关的部门或该项业务最相关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内容包括:
1、社会信誉(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和履约能力(如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
2、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3、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
4、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5、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
6、根据合同性质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履约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进行业务性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2、是否各方谈判、协商的一致意见,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
3、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4、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5、语言是否准确、通顺。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条款是否有冲突;
4、条款是否有歧义;
5、条款是否有效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6、条款是否完备。
管理规划部对合同严密性可进行监督审查。
第十六条提交管理规划部审查的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办部门已经对合同进行了业务性审查,涉及财务事项的已经经过财务部门审查;
2、合同当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
3、合同约定的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4、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期限为在收到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视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紧急的,因尽可能满足业务部门的时间要求,业务特别疑难的,应合理延长审查时间。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风险做出判断,并视情况提出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对策。该意见不是最终的决策意见,而是业务部门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合同报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批准时,必须将法律意见书做为附件一并报送,根据批准人的要求对采纳部分和不采纳部分进行说明,经办部门合同存档时也应将法律意见书一并存档。
第二十条同一内容合同一般审查一次,由经办部门对采纳部分进行修改,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送审查的,最多进行两次,审查人对合同文本和审查意见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查人对合同审查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受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委托,全权处理公司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其他人员对外订立合同,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预算人员审核总造价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必须注明单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回款时间、回款方式等,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订有关合同。
如遇索赔、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必须经合同主管部门和其它合同监督部门讨论后报班子会通过。
3、采购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资、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经物资部负责招投标后,再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4、其它各类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经合同业务部门拟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有必要时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签订有关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其公司名义订立外协工程合同,应严格按公司“外协工程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订立。
第二十五条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其他各种公章签订合同对本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认。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部门及单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签约单位、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管理规划部终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单位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管理规划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经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合同主管部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时签约单位应在24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多个单位的,或签约单位处理不了的,报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总经理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有关签约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4、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合同主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订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第四十五条以公司名义鉴订的一切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员,属于职务代理的按本办法第五章授权权限执行,属于总经理特别授权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由总经理在办公会上授权委托,记录人需将内容写入记录。不经授权的人员一律无权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各授权委托人在被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不得将代理事项自行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条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建立台帐,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第五十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条合同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较差,达不到本办法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改进;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规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以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公司下发的其他文件对合同管理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x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第二条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第七条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3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2、绝缘手套作业法
绝缘手套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借助绝缘斗臂车或其他绝缘设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台等)与大地绝缘并直接接近带电体,作业人员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与周围物体的空气间隙必须满足《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均需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带电体和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在作业范围窄小,电气设备布置密集处,保证作业人员对相邻电体或接地体的.有效隔离,在适当位置还应装设绝缘隔板或隔离罩等限制作业者的活动范围。
3、在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中,不允许作业人员穿戴导电手套,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作业,绝缘手套作业法不是等电位作业法。
4、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按以上作业方式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直接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2)斗臂车的金属臂仰起,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3)带电升起、下落、左右移动导线时,与物体间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长度
(1)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撑作用的杆、绳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8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五、作业步骤及注意事项
1、人员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确定操作人员,如作业当天出现某作业人员明显精力和体力不适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作业。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4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消防条例和企业程序文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各级消防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须与分包单位和班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各施工人员。
三、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
四、施工项目必须建立管理人员及各工种的岗位防火安全职责。
五、分公司、施工项目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公司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六、加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基本知识。
七、检查奖罚办法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施工项目每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2、分公司根据季节气候不同特点及上级部门检查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整改。
3、对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着的项目、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在分公司检查中,受通报表扬的,在值班、巡逻时及时消除火灾事故苗头的,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其它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5、违反用火、用电等防火制度的;擅自破坏、移动灭火器材的;灭火机维修不善,影响使用或配备不足的;擅自动火或未监火人员的';给予500元~100元罚款。
6、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二次提出整改未及时按期整改火灾隐患的;在每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停工整改。
7、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仍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发生火灾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对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违章作业,防火责任人发现后不主动制止或组织力量抢救的;将给予10000元以上(含)罚款及停工整改。
8、如被新闻机构曝光或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9、罚款统一缴财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和一些必要的消防活动开支。
八、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附后)。
九、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分公司范围内适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分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5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二、预算管理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管理其资产,对应的责任是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利润,因此总公司于财年预算前要向分公司协调确定利润目标,以量化规范总公司对分公司权责利安排;分公司应据此编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并把各业务预算分级归口落实到车间、班组直至个人,形成有效的分公司内部各级责权利体系;分公司再依据各业务预算编定资金预算和预计报表等财务预算,总公司可以据此掌握各分公司预计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资金的预算平衡和合理调度。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预算管理体系运做的核心是责权利体系,所以必须要保证每一个层次责权利安排的有效。在分公司层面,是总公司检查并考核其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合理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激励和约束分公司总体经营;在分公司车间层面,是分公司检查并考核其成本控制、费用支出、材料耗用、设备管理等日常财务目标,同时也要对车间层面制定和预算权责相匹配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依次向下,对于必要的预算控制项目,要落实到相关的个人。
三、会计核算管理
对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在总公司,一种是下放到分公司。集中的方式可以使总公司及时掌握所有财务信息,便于总公司管理,但却不利于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相反,下放的方式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却有碍于总公司了解详细信息,如果完全下放(即分公司自行设定财务部门和人员),还可能增加总公司的审计成本。所以,如果采取下放的方式核算,则应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委派财务会计人员,即会计业务下放,而会计人员集中。另外,良好的计算机网络财务系统的建立,将弥补下放核算方式总公司不能充分了解会计信息的不足。
四、审计控制
应建立对分公司的财务审计制度,形成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应包括会计审计和预算审计两个方面。会计审计主要检查会计核算和控制体系,主要是对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等进行审计,是针对会计系统的审计;预算审计是对分公司预算编制汇总体系的合理性、核算统计系统的完备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和评估,是一种管理性审计。
五、结论
建立有效授权控制制度、预算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以及审计控制制度,将形成对分公司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的四个主要方面相互关联,授权制度是组织安排,预算管理是事前控制,会计核算控制是事中和事后控制,审计控制则检查监督整个财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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