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7 06:58:03 制度 我要投稿

手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手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手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手机管理制度1

  一、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管理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处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相关考核

  1、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手机管理制度2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3

  一、加强孩子的教育引导。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学生的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的.严重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

  二、跟孩子协商确定使用的时间。我们在家里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所以家长应该和孩子约定——个时间,在什么情况下用,用多长时间,最晚几点不能再用了。

  三、要积极地寻找替代品,主动开展亲子活动。家里要创造丰富的生活环境,比如通过阅读、服炼,把孩子——些时间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

  四、家长要以身作则,不沉迷网络。家长自已玩手机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不好的。这也需要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共同努力。来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家长可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电话联系。

  第二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报备学生发展中心,学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带回家。

  第三条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遭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第四条学校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井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

  第五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

  各位家长,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我们坚信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社区。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确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会协同育人生态圈,让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手机管理制度4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手机管理制度5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x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x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手机管理制度6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一、手机入校要求

  1、一个原则。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如有极特殊需求,家长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使用协议,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可带手机入校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2、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3、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二、校内使用手机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2、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习课、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5、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教师通过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用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视为违规。

  三、校内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1、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没收手机并告知家长缘由。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给予教育并减轻处理;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商讨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违规使用一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查,违规使用两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4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违规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评优选先中的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障家校畅通的其他渠道

  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急需与学生联系而又不能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的,可联系学校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

  此规定自20xx年X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手机管理制度7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宁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学校的,要经过以下程序:

  (1)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2)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包括承诺说明);

  (3)班主任同意并签名;

  (4)得到政教处领导批准,方可带入校园。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政教处各保存一份。学生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协同学校形成育人合力。

  3、获得学校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同学,走读生应将手机交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内宿生应将手机交由舍务组老师统一保管,一律禁止带入课堂。

  4、课堂上(含夜自修)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手机。发现学生在课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机的,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并当场收缴,课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报政教处处理。

  5、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作为作弊处理。

  6、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含内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违者,取消该生(含内宿生)带手机进校园资格。

  7、若学生没有通过办理申请手机进校园手续,而私自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手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每位在场的领导或老师应该立即收缴该生的手机,并将手机等转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年级组长,再报政教处处理。

  8、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个别内宿生,在校生活时间要尽量少用手机,保证做到不会影响自己和他人休息;违者,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内宿生的内宿资格。

  9、本制度发送到所有师生及学生家长,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箭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6、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手机管理制度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10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消除因手机的滥用对课堂的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咸阳民盟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校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避免因手机的过度使用而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或引起学生视力、听力的损伤。

  二、走读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学校。

  三、住校生原则上不能带手机,确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的.学生,有非带不可的理由,必须在班主任处领取《学生在校携带手机申请、登记表》,本人如实填写、家长签字,该生方可带手机进校。

  四、各班主任应对本班住校生《学生在校携带手机申请、登记表》严格控制、认真审查、并和家长及时协商沟通。对审查通过的仔细登记,班级存档,另将本班携带手机学生花名单电子档交政教处,以备随时检查。

  五、所有学生严禁带手机进入课堂。全校所有教师都应把手机管理纳入课堂管理范畴,对手机进入课堂进行严格监督,如有学生违反,科任老师将手机一律没收并交给班主任处理。学校给予当事学生纪律警告处分。

  六、凡是因违反课堂纪律被扣留的手机由班主任代为保管,通知家长来校办理领取手续。对于在一学期内已有扣留一次手机记录而再次因手机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住校生上晚自习时,手机统一交班主任老师保管,周末放假时统一发放。如有学生违反即按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处理。

  八、家长确有事需与学生联系的,可电话联系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

  九、本规定中所指的课堂包括体育课、微机课、音乐课、美术课。

  十、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孩子的管理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方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请家长切实肩负起监护责任,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全体学生健康成长而努力!

手机管理制度11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网络容易出现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二、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检查

  1、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团委、学生会均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教育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中小学学生守则》处理。

  3、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附则

  1、本规定由教育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教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手机管理制度12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手机管理制度13

  一、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管理工勤人员等组成。

  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备胜任教师工作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明确自己和所在团队课程开发和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打造独具特色的精品课程,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主动承担起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责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校教师享有的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健康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教育和服务。

  (四)按劳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所受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教师享有《教师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权利。

  三、学校教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尊重家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学校实行教师岗位竞聘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五、班主任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建立健全班级团队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六、建立班级团队激励金制度。

  学校按照班级考核方案对班级团队进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对班级团队发放激励金。

  七、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学校按照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及区教育局有关考核规定,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聘任、评优树先、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依据。

  八、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教职工工作日每天进行半小时校园运动健身,提升身体素质,学校保障教师培训的权益。

  九、教职工奖惩。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教师法》等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手机管理制度14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手机管理制度15

  一、全厅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入库封存。根据我厅实际情况,全厅公车封存地点设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厅机关南院三处地方。上下班交通车一律停放机关南院。省就业培训中心、省劳动人事学校公车就地封存。

  二、全厅所有公车钥匙一律上缴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车钥匙集中保管由徐文华负责,北院由徐电宇负责。有公车的厅属单位由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三、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四、确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审批程序。由公车使用人填写"节假日公车使用派车单",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请分管厅长审批同意,方可派车。厅属各单位确因公需要使用公车,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五、节假日期间,厅后勤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全厅公车入库情况的.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私自用车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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