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07 17:33:10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5篇[荐]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5篇[荐]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

  一、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企业信息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修订本制度由本企业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经全体管理人员讨论,并报告公司领导审批通过。

  四、制度内容

  1.档案定义

  档案是指公司及其下属部门或个人所制作、接收、保管、利用和保存的各类书籍、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数据等材料的集合。

  2.档案分类管理

  公司档案应根据其性质、用途和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保管责任及档案的存放地址。

  3.档案备份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重要档案及档案变更进行备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4.档案保密管理

  涉密档案应向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遵守国家关于档案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

  5.档案借阅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对外借阅应进行认真审批,明确借阅内容及归还期限,并维护借阅日志。

  6.档案销毁管理

  针对不合法不规范的档案,应予以销毁处理;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司保密性的档案,应经过管理员审批后再进行销毁。

  7.档案使用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正确指导员工的档案使用,并及时进行档案核对、补全和整理工作。

  8.档案转移管理

  对于有需要转移的档案,应由确定负责人进行审批,明确传送部门、档案名称、存入日期和接受单位,并记录档案流转情况。

  9.档案保管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档案保管制度和档案保管机房,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档案安全。

  10.档案归档管理

  档案归档应注明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分级方式、归档日期和存储地址,并对其进行编号和标注档案名称。

  五、责任主体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其他管理部门对其有配合义务。

  六、执行程序

  依照本制度执行档案管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内部纪律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档案利用率,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企业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技术档案、市场档案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后通过,具体执行和监督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四、制度内容

  (一)档案管理基本原则

  1.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合法,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2.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3.档案管理应当按照积极开放、有序保密的原则进行。

  4.档案管理应当做到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定时清理。

  5.档案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档案负责人及其职责。

  (二)档案管理责任主体

  1、企业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2.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进行整理、归纳、保存、查询和借阅。

  3.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本部门的档案进行管理,包括:编制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整理、保护机密信息、维护档案传承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程序及操作规范

  1.档案的管理程序:建档-收集-整理-归类-登记-存储-检索-使用-销毁。

  2.档案的'收集原则:完整收集、及时收集、合法收集、便于登记管理。

  3.档案的整理原则:规范命名、分类归纳、内容齐全、条理清晰。

  4.档案的登记原则:实名登记、指定责任人、完整登记。

  5.档案的存储原则:分类存放、数字化存储、安全存放、定期检查。

  6.档案的检索原则:规范检索、及时反馈、保障信息安全。

  7.档案的使用原则:根据需要使用、安全保密、及时反馈。

  8.档案的销毁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定期清理、保障机密信息安全。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追究

  对于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失误、疏漏等问题,应当及时、公正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好记录,严禁隐瞒。

  五、法律依据

  本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条款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后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4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5

  (一)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要点

  1、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 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 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 制度规范

  1、 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 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 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 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 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 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 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 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 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 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 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 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二) 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要点

  1、 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 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 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必须标有页眉页脚,文本内容可根据文书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4、 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保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 制度规范

  1、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 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 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 按时间、内容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 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 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 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三)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要点

  1、 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 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 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 制度规范

  1、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 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 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 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 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 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6

  一、档案分级管理

  (一)分级制度:

  档案分为三级,分别为机密、秘密和一般。

  (二)密级划分:

  根据档案确定该档案的密级,进行分类管理。

  (三)密级的标识:

  档案密级、保密期限、机构和档号等应明显标示于档案外包装上,方便管理。

  二、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一)档案收集:

  档案收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目的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泄露程度和保密性,同时摧毁重要文件之前,应交给有资格的专业人员确认,然后进行销毁。

  (二)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是经过认证的专业人员对档案进行必要的整理工作,包括准确地标识出档案编号,拍摄档案图片、对档案进行整理、完善档案,及时预防档案遗漏或错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一)档案保管:

  档案保管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包括用钥匙锁住存放档案的房间,设置密码保证室内档案的保密性。如果需要档案借用时,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确定,同时对借阅档案人员的.身份证进行复印备案、对被借档案出具出借单等。在档案借阅过程中,应当确保档案不被损坏或遗失。

  (二)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应当坚持保密原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和保密性。档案利用中的任何修改、删除或添加要求,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授权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保存。

  四、档案的销毁

  (一)档案销毁:

  档案销毁应在严格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安全性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二)销毁方式:

  档案销毁方式包括机密级档案交由安全有保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销毁轻型法规规定的档案杀毒软件彻底删除。

  (三)销毁记录:

  对所有销毁的档案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销毁文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扣减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档案遗失、损坏、泄露等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其他事项

  本制度未列出的相关事项,按照《档案法》、有关行政法规及公司其他制度进行处理。对于本制度中可能存在较大漏洞的事项,公司应及时完善相关的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7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明,也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更是单位重要档案之一。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使会计档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归卷制度

  公司所属会计人员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划、预算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指定专人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二、会计档案的调阅制度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和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应征得单位同意。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一般为,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四、会计档案的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等问题,由原移交人负责。

  2、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保护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及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系统涉及机密信息,所有管理人员应保密操作,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第五条 公司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归档、销毁及汇报等过程,所有员工应按规定操作,不得私自处理档案。

  第六条 档案管理小组应逐年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效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章 档案收集

  第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的相关档案,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第八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分类和整理,保证信息的清晰明了。

  第九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对文件、合同等文件进行编号,以便归档和查找。所有文件应标注日期、文件编号、起草人及审核人等信息。

  第三章 档案保存

  第十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按照档案保存期限进行归档,各类档案保存期限如下:

  1. 经济合同:10年

  2. 财务凭证:15年

  3.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永久保存

  4. 职工档案:在职员工保存至离职之后,离职员工保存至退休或死亡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后。

  第十一条 归档前应将档案进行层层审核,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所有档案应标注归档时间、档案号、保存期限等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保存应采用专门的.归档柜,柜内根据档案编号进行分类。

  第四章 档案销毁

  第十三条 档案销毁应经过评估、审核、报批、执行等程序,并由档案管理员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归档时间已满的档案应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公司档案管理小组进行记录,保留销毁记录30天。

  第十五条 涉及机密信息的档案应采用特殊的方式进行销毁,确保安全。

  第五章 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小组由企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档案管理评估、监督、调整、改进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档案维护和更新,并定期报告档案管理小组。

  第六章 违规责任与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操作,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规责任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此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此前已发生的档案管理事项,适用本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和丢失。

  编制人:xx公司人力资源部

  审批人:xx公司管理层

  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行为,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档案的管理。 第二条 制度制定程序

  本管理制度制定和修改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并征求公司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布和实施。

  第二章 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文件分类制度

  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保存期限和密级,将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档案应严格按照文件分类制度存放和管理。

  第四条 档案保存期限制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对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严格规定,并定期进行鉴定和审查。

  第五条 档案的保密制度

  对于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采取保密措施,在必要情况下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授权和许可方可查阅。

  第六条 档案查询和使用制度

  公司员工可以在相关部门申请查询和使用自己的档案。对于他人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根据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必要时取得授权和许可。

  第七条 档案鉴定制度

  对于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第八条 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度

  公司员工可以在相关部门申请借阅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逾期未归还的档案,将进行追究责任。

  第三章 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九条 员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公司应建立和管理员工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薪资福利等信息,保证员工档案的信息真实、完整和保密性。

  第十条 合同档案的管理

  公司应管理劳动合同档案,包括劳动合同的签约、变更、终止等相关法律文件和文件备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鉴定和存储。

  第十一条 业务档案的管理

  公司应建立和管理业务档案,包括公司重要业务交流文件、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公文收发,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的重要文件和记录,保证业务活动的信息真实、完整和保密性。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

  对档案管理制度的违反行为,应当立即进行整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的形象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对不实信息的处理

  对于档案中存在不实信息的,责任人应当立即纠正,并对不实情况和原因进行说明,如果造成客观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

  本管理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的要求,对于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应当及时修改和完善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办理。对本管理制度所产生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审议,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保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查询和利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方便地提供给有关方面使用,维护公司的法定权益和利益。

  第四章 内容

  4.1 文件、资料的归档

  公司接收、发出、自编、抄写的各种文件、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排序方法,按时、按件、按类别分别检索、标注档案号、整理编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后存入档案库,并及时登记入档案簿和目录。

  4.2 文件、资料的'保管

  档案库保管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起止日期明确、分类齐全、档案号可辨别。同时,将电子档案同步保存并做好安全备份工作。

  4.3 文件、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为了更好地利用档案,发挥档案的价值,减轻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档案库应配有完整的档案目录,并对外开放目录查询、借阅和利用档案的服务。

  4.4 落实责任

  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查询和利用,建立档案管理职责制度和日常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开、透明、有记录、有证据。

  第五章 责任主体

  5.1 公司总经理负责档案管理的最高领导工作。

  5.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档案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5.3 各部门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查询和利用工作。

  第六章 执行程序

  6.1 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工作要求进行。

  6.2 每年需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和鉴定工作,将已经失效或不合规的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或转到档案管理中心进行长期保管。

  第七章 责任追究

  7.1 档案管理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档案遗失、毁损或泄漏等不良后果的,按照责任人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7.2 档案保管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档案受损、丢失及泄密等后果的,按法律法规、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及赔偿。

  7.3 责任者涉嫌工作失职、渎职或违纪违规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8.1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修改或废除,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1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管理和利用,确保档案安全、真实、完整、准确,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档案类别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同时,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参与档案管理的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需要参照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过管理层讨论、修订、审核和发布等程序。

  四、制度内容

  (一)档案管理范围及目的

  本公司所有档案,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以保障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档案管理目的:为决策提供依据、保护权益、反映历史真相、服务职工、传承企业文化。

  (二)档案管理原则

  1、保障档案安全,严格遵守机密规定;

  2、档案真实、完整、准确性;

  3、按照规定期限保留档案;

  4、档案管理应当做到及时、高效、科学、系统。

  (三)档案管理规定

  1、员工档案管理:所有员工入职前、入职后,要统一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同时备有纸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2、财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公司应当做好所有财务数据的备案、档案保管和查询工作。所有财务数据应当按照项目备案,确保财务数据不被篡改或遗漏。

  3、业务档案管理:公司各部门要做好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确保业务档案完整、准确、及时的保存并便于查阅。

  4、档案查询和使用:公司内部员工可以查阅档案,但必须符合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不得随意查看他人档案。公司领导或经过授权后,可以使用档案进行决策、纠纷解决和业务开展等。

  (四)责任主体和执行程序

  1、档案管理负责人:指派一名专责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2、每个部门均设有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和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同时每一份档案都应有负责人明确管理。

  3、公司每年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全面掌握档案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缮。

  (五)责任追究

  1、档案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档案管理的,由领导部门进行批评和鼓励教育,并要求其改正。

  2、档案管理人员有故意、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

  1、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档案。

  2、强化后续督促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有效、可行。

  3、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将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

  4、定期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2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公司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秘密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的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文员、实习生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相关人员调查研究和起草制度草案;

  2.制度草案内部审阅、修改、完善;

  3制度草案讨论及制度颁布。

  四、制度名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五、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事处,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六、制度目的:

  为保护公司的档案资料安全和机密性,规范管理公司的档案工作,确保公司的档案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七、制度内容:

  1.档案的管理:

  (1)公司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2)对公司档案的密级及保密等级确定;

  (3)资料的归档、销毁、转移等管理工作。 2.档案的保护:

  (1)建立档案保护制度,对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和防护,防止丢失和泄露;

  (2)对于档案资料的电子存储,要求采取措施保护其机密性和安全性。

  3.档案使用:

  (1)制定档案调阅申请制度,通过填写申请书、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档案调阅;

  (2)为了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阅;

  (3)对于调阅的'档案资料,要签署保密协议并登记备案。

  4.档案的档案编纂:

  (1)档案编纂要客观、真实、准确的记录公司的发展历程和经营情况;

  (2)对于档案资料的编纂,要审慎地进行审核和修订,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档案的借阅:

  (1)档案借阅要求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申请机构申请,并经过领导审批后进行借阅,并及时归还。对于特殊情况的请求,员工需提前向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阅。

  (2)档案借阅时,需要填写借阅单,并登记借阅日期、借阅人、借阅目的等信息。

  (3)借阅期限以一个月为限,逾期不归还的,将责令其归还,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八、责任主体:

  1.公司领导是指定制度执行的主要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是公司档案管理责任实施的具体责任人; 3.部门员工是公司档案管理执行者。 九、执行程序:

  1.公司领导应当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2.各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流程;

  3.公司内部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按公司内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就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档案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完善的开展。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3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信息的保护、损毁和使用,保证企业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增强企业的内部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1、下发任务:公司领导层下发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的任务。

  2.成立编写小组:公司指定专门负责制定此制度的编写小组。

  3.征求意见:编写小组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审核: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批文号并施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规定》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4.《劳动合同法》

  5.《劳动法》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7.《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名称:档案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

  (1)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对企业信息的保护、损毁和使用;

  (3)保证企业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

  (4)增强企业的`内部管理。

  4.主要内容

  (1)企业档案的分类管理:设置档案分类目录,对企业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2)企业档案的管理程序:对纸质档案进行存储、保护、利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3)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企业内部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4)档案借阅:管理企业内部档案借阅的程序和流程。

  (5)档案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内部档案安全管理,对企业档案进行保密措施。

  (6)档案销毁:对企业内部档案销毁进行规范管理。

  5.责任主体

  (1)企业领导:要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

  (2)档案保管员:负责企业档案的存储、保护、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6.执行程序

  (1)企业内部档案的存储、保护、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2)企业档案借阅应当经过授权,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

  (3)企业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由企业领导人签字确认。

  7.责任追究

  (1)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员工,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档案保管员因管理不当造成档案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企业领导因管理不当造成档案损失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制度为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如需修改或添加,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4

  为加强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 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 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 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编辑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 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 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 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 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 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 归档时间。部门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 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 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电网档案盒。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 办公室按照校研究生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 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 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 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档案盒,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 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干部档案盒,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 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5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机关档案包括:

  (一)文书、科技(科研、基建、设备)、人事、会计档案; (二)机关履行行业特有职责形成的专业档案;

  (三)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档案;

  (四)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档案; (五)印章、题词、奖牌、奖章、证书、公务礼品等实物档案; (六)其他档案。前款(一)(二)(三)项包含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机关全部档案构成一个全宗。机关隶属关系、名称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和主要业务范围未变化的,维持原全宗不变。机关应当建立并定期完善全宗卷。全宗卷应当包含全宗背景、档案状况、工作制度、管理记录等内容,编制要求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执行。

  第二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涉及国家秘密档案的管理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形成与收集

  第二十六条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形成时,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系统,文件材料组件齐全、内容完整。

  第二十七条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交本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下列文件材料应当纳入收集范围。机关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设立临时机构处理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所属机构撤销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向社会和个人征集的、与机关有关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机关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全面、系统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人事、会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从其专门规定。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机关审查同意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执行。会计、科研、基建档案收集范围应当分别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当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和《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规定。其他门类档案收集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电子文件应当连同元数据一并收集。收集的元数据应当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5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63)等规定。

  第三节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一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不同门类、载体或形式的档案的分类方法应当协调呼应,便于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分类方案一经确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一般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机关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逐步推进卷件融合管理。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一般以件(张)等为单位进行整理。科技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其他门类档案根据需要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整理方法分别按照相应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机关档案应当逐卷或逐件编制档号。档号应当指代单一,体现档案来源、档案门类、整理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等档案基本属性。档号结构应当符合《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不同载体或形式的档号编制方法应当协调呼应。机关档案门类宜按照文书(WS)、科技(KJ)、人事(RS)、会计(KU)、专业(ZY)、照片(ZP)、录音(LY)、录像(LX)、业务数据(SJ)、公务电子邮件(YJ)、网页信息(WY)、社交媒体(MT)、实物档案(SW)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设备(KJ·SB)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专业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二级门类代码。

  第三十四条机关档案应当编制检索工具,满足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需要。机关档案应当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进行著录。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应当详细著录背景、人物、来源等信息。档案著录应当与目录编制、元数据收集等工作和要求协调对应。

  第三十五条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办随归。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交接手续。机关档案实现随办随归的,还应当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记录电子文件归档过程元数据。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三十六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电子文件需要转换为纸质文件归档的,若电子文件已经具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且电子印章按照规定转换为印章图形的,纸质文件不需再行实体签名、实体盖章。满足本规定第五章规定且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以及无法转换为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的电子文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

  第四节保管与保护

  第三十七条机关应当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要求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档案存储和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机关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机关应当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库房温湿度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不得存放与档案保管、保护无关的物品。

  第三十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监测和记录库房温湿度,根据需要采取措施调节;定期检查维护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定期清扫除尘,保持库房清洁;定期采取措施,防治鼠虫霉等。

  第四十条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第四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受损、易损档案进行修复、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档案修复应当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尽量维持档案的原貌。档案修复前应当做好登记和检查工作,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做出修复说明。

  第四十二条机关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档案管理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损害健康。

  第五节鉴定与销毁

  第四十三条机关应当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处置。鉴定工作应当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下进行,由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档案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开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鉴定结束后,应当形成鉴定工作报告。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并做出标注;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

  第四十四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四十五条档案销毁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需要销毁的,除在指定场所销毁离线存储介质外,还应当确保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从系统中彻底删除。销毁时应当留存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元数据,并在管理过程元数据、审计日志中自动记录销毁活动。涉密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第六节利用与开发

  第四十六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手续。机关保管的.档案对外提供利用的,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应当履行查阅手续,进行档案查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对利用活动及时跟踪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

  第四十八条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开发工作,采取编制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集,以及举办陈列展览、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发挥档案价值。全宗介绍、组织沿革等应当纳入全宗卷管理。

  第四十九条机关应当积极采用数据分析、文本挖掘等新方法,扩展档案开发的力度和深度。

  第七节统计与移交

  第五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对所保管档案情况、档案年度出入库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移交进馆情况、档案鉴定销毁情况、档案信息化情况、档案工作人员情况、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等情况定期统计并建立完备的台账。统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支持以可视化方式显示,便于统计分析。

  第五十一条机关应当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汇总分析当年档案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级档案部门。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变化情况的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十二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应当与档案原件一并移交。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

  第五十三条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也可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同步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或离线移交。在线移交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十四条机关撤销或合并的,档案移交按照下列办法进行。

  (一)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代管或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撤销机关的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不得分散,可由其中一个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三)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应当移交给合并后的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机关所属机构撤销的,其档案由主管机关代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五章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五条机关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总体规划。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应当与机关信息化建设、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协调配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第五十六条机关应当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统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执行。

  第五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数字化常态机制,有序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数字化应当符合真实性管理要求,数字化过程的元数据应当收集齐全,数字复制件应当保持原貌并纳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五十八条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

  第五十九条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规范要求。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

  第六十条机关应当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确定的职责与分工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机关配备的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应当满足档案信息化的管理需要并适当冗余、方便扩展。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置独立的专业服务器和专用存储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应当满足高效、可用、可扩展等要求。机关在电子政务云或自建私有云上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其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防范等应当满足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不得使用电子政务云之外的其他公有云存储管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

  第六十二条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嵌入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和整理要求,在电子文件形成时自动或半自动开展鉴定、整理工作,实施预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功能完善、适度前瞻,满足电子档案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管理要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和可选功能应当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执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不得低于二级标准,分级保护等级应当与电子档案最高密级相适应。使用电子政务云服务的,应当与电子政务云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十三条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和质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元数据应当齐全完整,满足长期保存和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馆要求。

  第六十四条机关应当为电子档案安全存储配置在线存储系统。在线存储系统应当实施容错技术方案,定期扫描、诊断存储设备。

  第六十五条机关应当制定电子档案备份方案和策略,采用磁带、一次性刻录光盘、硬磁盘等离线存储介质对电子档案实行离线备份。具备条件的,应当对电子档案进行近线备份和容灾备份。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制定电子档案转换与迁移方案和策略,转换与迁移活动应当记入电子档案管理过程元数据。

  第六十六条机关应当统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息篡改、丢失、外泄。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涉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或由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档案保管、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档案利用、开发取得突出效果的;

  (四)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做出重要贡献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六)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满15年的。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机关未统一管理机关档案或未按规定形成、收集档案的; (二)机关未按规定设置档案工作机构或未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

  (三)将机关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的;

  (四)档案管理不符合档案安全保护要求的;

  (五)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界定的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

  第七十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的管理制度02-15

档案的管理制度12-10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02-20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04-05

《档案管理制度》04-16

档案流程管理制度04-01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培训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