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管理制度作用

时间:2023-10-22 08:26:1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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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管理制度作用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接管理制度作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1

  第一条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风电场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二条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三条交接班要求:

  (一)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要按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进行检查;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但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

  (三)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

  (四)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

  (五)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

  (六)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

  (七)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

  (八)工作票终结后,安全措施无故不拆除不交接;

  (九)设备运行参数领导全值人员继续操作或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服从交班值长的指挥,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向值(班)长汇报,并继续留下值班,直到有人接班,方可进行交接班。若接班值(班)未到,应由交班值(班)长召开接班班前会并接班。接班人员精神状况不好,接班值(班)长必须找相应岗位人员代替,交班人员在代替人员到来之前不得交班。

  第八条交接班应正点进行,交接班以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为准。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交班后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第九条班前会内容

  (一)了解接班检查情况,说明本值的特殊运行方式;

  (二)设备、系统缺陷情况;

  (三)针对设备存在的缺陷需做的事故预想,布置事故预案的实施;

  (四)核对说明本值的负荷预计;

  (五)布置、说明本值的计划工作及注意事项;

  (六)布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班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班后会内容

  (一)总结本值的工作;

  (二)总结总结现场操作情况;

  (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

  (五)对于构成总结教训,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交班班组管理流程

  (一)交班前2小时对设备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全面巡回检查;

  (二)交班前1小时主值全面检查监控画面及各表盘参数;

  (三)交班前30分钟前应完成的工作:

  1.值班员向值、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2.各岗位按分工审查表单、各种台帐,审查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字;

  3.按各岗位专责分工,将各种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钥匙、备品等清点齐全;

  4.填写完毕运行日志,再发生的.事件随时填写;

  5.各岗位人员填写值班日志、设备定期工作等台帐,清扫专责区及表盘卫生;

  6.核对模拟系统图正确性。

  (四)交班时应完成的工作:

  1.向对应岗位的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代本岗位、本值(班)工作,尤其是运行方式变更、缺陷、工作票、操作票及其他总结。本值(班)发生参考值分析有关设备参数是否在合格范围内。如发现设备参数整理,形成专业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各风电场应加强交接班的动态检查,制定相应的检查、抽查考核制度,风电场必须每天抽查一次交接班质量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安全生产部对运行交接班管理工作应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2

  1、交接班双方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双方应严肃认真地按照交接班内容进行交接,交班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后方可离去。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接前做好准备工作。

  (l)应将班内运行方式、变动情况、设备运行状况,例如巡视中发现的整理好消防器材、安全用具、工具、钥匙、仪表、接地线及备品材料等。

  (3)做好周边环境及室内外清洁卫生。

  3、接班人员应提前10一15分钟到达现场,以便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l)接班人员需听取交班人员详细口头汇报,并查阅有关各项记录,检查负荷状况,音响信号装置等是否正常。

  (2)巡视检查设备、仪表,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安全措施布置情况等。

  (3)了解倒闸操作及精神签名。

  5交接班注意事项:

  5.1交班保安员在交班前15分钟对自己的责任区再仔细巡查一遍,检查器材装备的状况;写清值班记录

  5.2交班保安员将本班存在的'问题、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转告接班人员;

  5.3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应把需要在下一班次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用器械等装备向接班保安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无交接保安员双方文字记录、签名的,发生问题时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4接班保安员未到,交班保安员不得下班;如果此时下班,发生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并按旷工处理。

  5.5交接班工作应快速有序进行,无特殊情况交接班不得超过10分钟(不得延长交接时间),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班人员共同负责。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3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4

  一:接班

  1:接班人员应向交班人员了解设备情况、运行情况、操作变动、经验教训。

  2:查阅交接班记录、运行日志。

  3:接班检查:按本岗位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应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对设备异动,操作精神;上一个班出现的投诉;未做完的工作等

  五、人员交接细则:

  1.接班人员每日准时到岗,整理仪容、仪表准备开会、交接;

  2.交班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分担区准备与接班人员交接(要求站姿标准,相互行礼问好);

  3.互相问好之后,接班人员要自行进行区域检查,交班人员不用跟随,继续保持标准站姿,等待检查结果,交班人员负责此时的服务工作;

  4.接班人员清点检查卫生之后站在相应对班人员身旁。以标准站姿等待领班及主管进行检查;

  5.两班班长及领班在自我区域交接完毕后,要对其他员工负责区域进行检查,把出现的问题进行统计(要求物品数量准确,清洁干净,无破损,无缺少);

  6.所有交接班人员等领班检查后,开始正常工作,交班人员如无其它事宜可正常下班;

  7.检查过程中如有卫生和设备检修等问题出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做的可由接班人员继续完成,交班人员不用返工重做,可由领班做以记录,日后杜绝出现问题即可;

  8.如有关于物品数量和顾客投诉问题出现就一定要解决完毕方可离岗下班;

  9.交接完毕无其它事宜后,各就各位,进行正常工作;

  10.各部领班有权对交接时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经理,如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经理处理;

  11.各部门员工在交接班或在工作时间不得并排行走;

  12.交接班人员在交接时不得大声喧哗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13.交接班后所有物品的数量、质量要相符,如有异议应立即解决,不得拖延。卫生、工具、单据、客人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上级交待事项等要逐一交接。交接后两班班长、领班、主管等各自在相应的交接本上签字认可。接班后若再出现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

  14.两班交接不得相互扯皮,应以大局为重,不得恶意报复或人为制造交接班的麻烦(如不收理相应包房;谎报入住情况及信息;特意的挑三捡四;将本应做完的工作人为的留给下班等)。

  15.交班后若无其它事项,交班的人应立即撤出场地,等待开会。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需确保生产过程连续性,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为确保交接班人员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班组与班组交接班

  第二条风厂班组交接班原则上每10天进行一次交接,如遇特殊情况,风厂厂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在进行交接班工作时,交班和接班人员服装统一、列队交接,交接工作内容: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等参数。整理并移交接班班组,交班班组和接班班组对应岗位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巡检,根据巡检结果核实各项值班记录,无误后,交接班人员方可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六条交接班程序完毕后,交接双方各岗位人员共同在相应的记录卡(簿)上签字确认。自接班班组各级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职责由接班班组承担,在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班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第七条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交班班组完成倒闸操作任务或操作任务告一段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八条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接班班组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第九条交班班长交接班前组织本班人员召开班后会,做好当日工作总结;接班班长交接班后立即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好当日工作布置。

  班组内部交接班

  第十条班组内值班人员每天为8:00.16:00.24:00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方式为白班、后夜、前夜,每人5天为一个循环,依此类推。如遇特殊情况,风厂厂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在进行交接班工作时,交班和接班人员服装统一,交接工作内容: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等参数。整理并移交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对设备进行仔细的巡视,根据巡视结果核实值班记录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十四条交接班程序完毕后,双方应在运行日志上签名。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在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交接班管理标准

  第十五条交接班流程图工作未完发生事故有问题无工作未完发生事故有问题有问题无签名;

  3)各保护屏无精神面貌,及时发现问题、合理安排好本班的工作。

  3、交接班规定

  1)交班班长应在交班前1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排本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再次检查,无问题后,分别在“交接班记录卡”上签字;

  2)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交班班组完成倒闸操作任务,检查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

  3)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班,交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接班班组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4)不论上述那种情况,交班班组都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

  (二)是否具备交接班条件

  接班班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接班班长进入主控室内向交班班长询问:“是否可以交班”,交班班长确认可以后回答:“可以交班”,此时交班人员由交班班长喊口令:“值班员集合(在#1主变保护屏后从班长开始自东向西排列)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6

  1.0目的。

  规范安全管理员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责任。

  3.1当值班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安全管理员双方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内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接班班长集合队伍并检查员工着装,清点人数,如有人缺勤应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中,接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4.1.2集合讲评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长提前10分钟带队按预定路线到各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员应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有无特别注意或持续跟进的事项,如有应特别询问清楚。如发现有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记录。

  4.4.3双方共同查阅值班记录,接班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询问。

  4.4.4如无【队长】。

  4.7原则.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疏忽。

  4.8质量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要做到“三清、三明”【当值事项清、物品清、交接事项清、当值事项明、物品明、交接事项明】。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7

  1.停车场管理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进行交接工作。交接班双方应填写交接日志。

  2.交接人员遇有接班人不能正常接班时,交班人员要上报主管人员,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岗。

  3.停车场管理员上岗工作时应精神饱满,服装整齐,严格遵照执行停车场的各项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4.停车场管理员进行岗位交班时,当班执勤人员有责任向接岗人员详细介绍警卫区域各种情况。如遇特殊签名。

交接管理制度作用8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主管人员交卸。

  2.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单位人员名册。

  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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