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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校产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园校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校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管理责任,特对原(校产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1、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学区、班级、寝室、办公室及各类仓库、试验室、工场、会议室等固定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调动或出借。个人不得随便移动、外借、转让,或调动。
2、学区、班级(寝室)、办公室、库房、工场等房屋财产需使用,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审批,在总务处办理财产管理(责任书),签定协议后,方能领取钥匙将该用房移交责任人实施管理使用。未经批准无签定管理责任书,均视为私自挪用,总务处发觉将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责任。
3、临时需使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空关房屋,审批手续同上,领取钥匙后使用人即需负责管理,直至使用完毕,(阅历)收后归还总务处。
4、学校放假期间的各类修理,须进入教室、寝室、办公室、工场、机房必需报请总务处。办理好承诺(协议书),与施工合同一起备案。如造成房屋财产物品损坏由施工修理单位负责赔偿,并担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类公共财产损坏,由管理责任人或生活员、寝室长负责报修,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损坏物品认定单,如需赔偿则经赔偿人签字认可后,将赔偿认定单报总务处校产组登记入册。总务处凭此单支配实施修理,并通知各学区落实赔偿,办理财务室交纳赔偿款事宜。
6、公物财产损坏,或有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后,发觉无人管理、不赔、不报、丢弃、偷换等行为,将对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理。而对爱惜公物或向破坏公物开展批判和向学校映者,有关部门将赐予表彰与嘉奖。
7、总务处每学期组织支配校产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对每个学区班级(寝室)财产管理责任人进行量化评定。每期检查内容为6个单项:每项2分,满分为12分。桌面、墙裙干净状况及周边辖区扶栏、开关等公物,均纳入检查考评范围。
8、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校产管理员会议,由总务处召集、管理责任人、同学会、公物部、住管会、生活员等参与,(总结)上学期财产管理状况,布置本学期校产管理工作任务。并对先进班级与个人赐予嘉奖、表彰。
9、各类考试、选修课及型活动,首席老师、班主任需加强对本学区班级教室管理,指定班级公物管理人,对各类考试、选修课及型活动后,发生的财产损坏状况要有检查、有(措施)。发觉问题,准时查询,落实责任上报总务处。
10、同学在非本班级教室上课期间,如有损坏该教室内课桌、椅、凳、门锁、玻璃等一切物品,经查证核实后实施赔偿,填写物品损坏认定单上报总务处。
11、每学年期末,校产管理员统计上报学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课桌,仓库内存、新购入财产等报表。为校长室及主管领导决策供应参考数据。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2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需树立仆人翁思想,喜爱学校,爱惜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需做到准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试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需做好平常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依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安排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选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准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别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看法,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头,要依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全部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与的校产年报会。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3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其次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其次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依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方案、购置、使用、维护修理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选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方案,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选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全部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选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需完善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状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全部项目必需填写完整、精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肯定要与产品(说明书)全都,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状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需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供应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供应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供应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修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相互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需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觉赐予相应惩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修理,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修理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支配人员修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依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峻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需马上查明状况,准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缘由后提出处理看法。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其次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其次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其次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准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其次十三条对全部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准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全都。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其次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支配下,由总务主任详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其次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平安的目的。发觉差错应查明缘由,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其次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担当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马上上报,快速查明缘由,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其次十七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方法有抵触的,按本方法执行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4
1、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机构。全校的校舍校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包干到人。
2、试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电教室等由各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办公室、教室及专用房屋由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3、学校门窗钉牌挂图、老师办公室所用桌椅、橱架等由学校统一编号贴签,固定同学个人使用,班主任负责管理,有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款。
4、校产校舍管理员要坚持对房舍准时检查,如需修理准时向后勤主任(报告)。要留意对水电设施的(修理),准时检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产管理员要负责全校的财产分类登记、建帐、设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资产由学校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验收、登记、填表、建帐、设卡后方可使用。各财产使用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财产检查,做到帐物、帐帐相符。假如损坏或遗失,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赔偿处理后,方可填报减损报表。
6、办公室、教室的固定资产使用一律实行承包责任制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加倍赔偿。
7、建立校舍设施维护基金、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普查,搞好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杜绝危房。
8、搞好教职工社会宿舍和管理,不乱建、乱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电设施。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铺张,节省开支,培育师生爱惜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支配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依据学校行政领导看法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支配。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肯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量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修理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肯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珍贵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需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状况酌情收费。本校老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依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依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方案,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育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修理、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挡。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当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修理。修理费由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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