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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1
一、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办公室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由他人代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字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由值勤人员注明事由。
二、根据上级公布的作息时间,上午提前15分钟到岗,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将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清扫完毕。在规定上班时间前5分钟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局长、党组书记请假须报、县政府领导批准;机关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所有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报请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同意,请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同意。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时返回销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对待。病假、棚、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学习请假不扣发考勤奖,不影响年终考评。
四、实行出发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队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其他人员外出要向队室负责人打招呼。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对待。
五、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移动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六、一律不准在各办公区内吸烟;上班期间(中午)严禁酗酒误事、闹事,影响工作。
七、考核办法。实行考勤奖惩制度,全勤奖每月2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扣除当月考勤奖,无故旷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计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未超过上述时间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当月汇总、公布,兑现奖惩,年终进行总评的办法。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2
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3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或召集会议科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3、签到记录由办公室、监察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内科室签署书面意见以后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3天及以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2、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报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
案,2天及以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3、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区两办备案。
4、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病休):在职干部职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应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6、干部职工所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8、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时间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3、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局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
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单位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
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
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5、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批准,自行调整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监察室及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准饮酒、打牌、上网;
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
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4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考勤管理
1、作息时间
白班:8:30至17:30,其中午餐休息时间(12:00-13:30)
晚班:12:30至21:00,其中晚餐时间(18:00-18:30)
2、打卡规定
公司上下班采取指纹打卡管理,每日上下班必须在前台的打卡处严格执行进出打卡,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者,每忘记一次考勤将扣款20元作为处罚。若上下班的考勤打卡器没有记录,又无《未打卡证明单》备案的视为缺勤。上班未打卡的需当天递交到人事专员处备案;下班未打卡的需第二天递交到人事专员处备案。
3、外出管理
①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因公外出影响正常打卡后,应尽快向部门主管申明理由,并填写《未打卡证明单》,部门主管核查签字后、隔级经理签批,校区人事专员备案。上午上班忘记打卡的,当天下班前完成证明单签字备案;下班时忘记打卡的,下一个工作日完成证明单签字备案;逾期填写或不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备案的,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因公司原因未打卡者,考勤按正常出勤统计。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未打卡证明单》者,公司将给予员工及其部门主管每人500元/次的扣发工资处罚。
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外出,不影响上下班打卡的,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若员工因公外出没有登记,视为缺勤。
4、考勤统计
各校区前台需每月3日前进行上月员工考勤统计报送,具体数据以打卡器记录、《未打卡证明单》和《外出登记表》为准,作为核算员工工资的依据。
(二)迟到及早退
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凡未经领导批准,无故提前下班离开公司的,按早退论处。迟到、早退处罚如下:
①当月迟到和早退时间累计20-30分钟,扣发工资50元
②当月迟到和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时间累计31-60分钟,扣发工资100元
③当月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含5次)或时间累计61-120分钟,扣发工资200元
④当月迟到和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时间累计121-180分钟,扣发工资500元
⑤当月迟到和早退共10次以上(含10次),或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180分钟(含180分钟),扣发工资1000元。此种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并扣发相应迟到和早退时间工资。
(三)旷工
1、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①未获得提前书面请假批准手续或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单次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②假期届满后无特殊原因,也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而不按时上班者
③不服从分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④工作调动过程中,不按调动手续要求时间报到者,或调动及介绍手续未办理完毕擅自离开原工作岗位者
2、旷工处罚如下:
①当月旷工1-2天扣罚旷工时间三倍全额工资
②当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下列原因使员工不能上班时,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和人事部确认后,按公假处理(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①由于所在区域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本人患病除外)等致使交通中断或须隔离时,视具体情况给假
②学校召开家长会,凭通知给假半天
③送子女参军,凭有关证明给假1天
④员工进行婚前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给假半天
⑤怀孕女员工进行检查,怀孕2-6个月的,每月给假1天;怀孕7-8个月的,每月给假2天;怀孕第9个月,给假4天
⑥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四)调休
1、员工已有的加班优先在当月安排调休,调休填写《调休申请单》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执行。
2、原则上不允许先调休再加班,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休息者需报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和人事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按事假处理。
3、审批的《调休申请单》最晚在调休后2个工作日内送人事部/校区人事专员备案,逾期视为缺勤。
(五)事假
1、事假审批:员工请、休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权限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书面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经理审查批准、两天和三天事假需由隔级经理批准。公司不批准连续四天(含四天)以上事假,超过审批事假期限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2、事假补批:员工如因突发情况(例如个人遇紧急事务需处理、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事件等)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当于当天上班的一小时内电话通知本人直接经理,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续假审批:员工请、休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上班,如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假期,需在原假期届满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后方可延长,否则按旷工处理。
4、事假待遇:
①工作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福利的全额
② 5+1工作制的员工在单休加班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单休加班工资全额
③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病假
1、病假审批:员工非因公身体不适无法上班者,可请休病假。员工须在病假当天公司上班两小时内电话通知直接经理,取得口头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由直接经理审查批准、两天和三天需由隔级经理批准、四天(含四天)以上需报人事经理和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2、病假补批:员工需于病假结束返岗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续假审批:员工请、休病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上班,如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长假期,需在原假期届满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后方可延长,否则按事假处理。
4、病假待遇:
①病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②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年假
1、年假资格: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者(含试用期)不满10年者,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②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③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者,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审批:员工符合条件需休年假者,需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年假有效期:年休假的享用按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不能提前享用;年休假的有效期只在当年有效,即自员工有年假资格开始的连续12个月内有效。
4、年假待遇:年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年假有效期内,员工个人申请休年假因公司原因未获批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职工全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婚假
1、婚假条件:
①转正员工方可享受婚假(不包括兼职及处于试用期人员)。
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者,享受法定婚假3天,另可享受4天的晚婚假
③凡符合婚姻法规定,但男不满25周岁,女不满23周岁者,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
2、婚假审批:员工符合条件需休婚假者,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凭结婚证复印件申请(婚假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休假结束返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婚假需一次休完,不能分多次休假。
3、婚假待遇:婚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九)产假
1、女员工生育休产假者,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2、产假审批:员工需休产假者,凭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提前3天进行申请,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产假待遇: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4、此假只针对转正员工,不包括兼职及处于试用期人员。
(十)丧假
员工亲属亡故,凭书面证明可请休丧假。
1、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员工享有1至3天的假期
2、其它亲属包括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1至2天的假期
3、丧假待遇: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十一)备注:
1、各项假期的申请需按规定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
2、病、事假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婚、丧、产、年休假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校区总监核准后方可休假。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5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迟到打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公司组织集体活动(周例会、大扫除等)考核当月绩效工资20元/次。
2.工作时间:白班客房服务员班次时间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周公休为每周二、周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务员班次时间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周公休时间为每周三。
3.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诉,第一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工资10-50元。抽查房间卫生标准不合格,考核当月绩效工资5-10元/项。
二、提成奖励制度
白班保底任务4间/天,完成当日保底任务后每打扫一间客房提成3元/间。
夜班保底任务2间/天,完成当日保底任务后每打扫一间客房提成5元/间。
由各人开发新客当晚入住提成10元/间。
三、薪酬标准
基本工资为税后实发不可缺少部分,岗位技能工资为岗位业务绩效考核部分,考核办法参照本制度。
1.客房服务员白班工资:基本工资为1900/月,岗位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奖金200元,合计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2.客房服务员夜班工资:基本工资为1900/月,岗位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奖金100元,合计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3.兼职人员工资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4.本规定从20xx年7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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