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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三、基本原则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奖励和惩罚的条款
奖励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10—500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者。
惩罚类型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具体处罚的措施还有提醒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等多种方式。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款处以罚款10—500元、赔偿损失的3—2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方法
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其他奖励项目及时给予奖励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月为宜。
惩罚程序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批准:
审核: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2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职业危害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制度
1 、奖励的原则。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人人平等。
2 、奖励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奖励的等级。精神奖为嘉奖、记功。物质奖为两个档次,分别为300元、600元。
4 、奖励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对发现公司内部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报告,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2)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对其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
奖励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奖励
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二、惩罚制度
1 、惩罚的原则。依据事实、处罚恰当、人人平等。
2 、惩罚的形式。以行政处罚和物质处罚相结合。
3 、惩罚的等级。行政处罚为申诫、记过。物质处罚最低罚金200元、最高罚金500元,情节严重,薪资降低10%(时间一年)。
4 、惩罚的条件:
(1)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检查督促的。
(2)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生产的。
(3)消极怠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影响安全。处罚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处罚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三、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北京X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7日格式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3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制度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文件,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对抢险救灾工作有功者;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被评为省、市、区等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者;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四、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材料,经审核后上报
公司,核准无误后视贡献大小给予发放相关额度的奖励。
五、惩罚制度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者;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工作期间不听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上网、聊天、窜岗、**等,直接影响或间接造成公司损失者。
六、惩罚类型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20元—1000元的罚款,或赔偿公司该事故损失的3%—50%,或降
低主要责任的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处罚程序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相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执行。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修理厂在事故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处置及消除事故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修理厂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的危害,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划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及时、协调、有序运行
(一)成立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管理员)
组员:各车间主任兼安全员、部室主任、科室主管、门卫员(逐一列出姓名职务)
(二)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划分:
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领导、组织、布置、协调、指挥、监督、检查、总结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工作,并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当组长不在单位时行使组长职权并认真履行组长职责,对组长负责。
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日常预防和临场处理工作职责负责。
二、修理厂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本应急预案是修理厂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预案从xx年1月1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5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具体到服装企业,在安全及生产标准化建设上有如几点建议:
(一)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
服装企业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服装企业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二)服装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三)服装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服装企业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服装企业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服装企业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服装企业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安全生产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各岗位的安全意识,协助领导把好每个工作细节,忽视细节,可能会给人造成伤害,会给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注意安全”绝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个指标,当你把“安全”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时,你已经忽略了对生命的关爱,所以必须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个正确的认识,认识到生命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
一、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石家庄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三、基本原则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奖励和惩罚的条款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1.1.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个人。
4.1.1.6.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1.2奖励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10-500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惩罚
4.2.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4.2.1.1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4.2.1.2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4.2.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2.1.2.2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4.2.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1.2.4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2.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2.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4.2.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2.1.2.8对举报和投诉未及时调查和处理的
4.2.2惩罚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惩罚和物质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物质惩罚可一次性罚10-500元、最高达5000元,精神包括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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