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

时间:2023-11-03 18:07:17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

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和奖惩。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以及矿长助理。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7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500元。

  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3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对下井带班领导在月底按考勤表发放下井津贴补助,一般按每天50元。并根据工作成绩在年底给予奖励。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考核奖惩制度02-14

师德考核奖惩制度03-18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02-06

学校考核奖惩制度04-22

人员考核奖惩制度09-20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02-02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04-18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03-13

202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03-22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3篇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