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制度

时间:2023-11-09 07:32:5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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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治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治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制度1

  一、积极开展创安全小区工作。根据上级的创安标准、制定措施、分工负责,认真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社区安全保卫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治保工作会议研究社区的治安情况,分析社区存在哪些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明确职责,确保社区的'安全。

  三、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采用不同的宣传工具、宣传方式,每月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使社区居民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共同依法办事。

  四、搞好保密工作,妥善管理上级文件。有关机密文件、机密要事不得外传,防止国家机密泄漏,确保国家安全。

综治工作制度2

  1、岗位责任制度。通过明确调解员的责任,明确具体任务,明确职责和权利关系。

  2、纠纷登记制度。警调室调解应设专门的纠纷登记簿,对派出所移送的和当事人申请的纠纷及时进行登记。

  3、上报制度。数据要及时汇总上报,建立报表数据,规范台帐。

  4、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装订。调解文书档案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回访制度。调解员对已调结的纠纷、特别是较复杂的'或有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及时发现调解工作中的不足,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排除妨碍协议正常履行的各种隐患。

  6、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定期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

  7、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将民间纠纷的征兆或消息传送到街道调解委员会或相关部门。

  8、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回避,纠纷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与纠纷当事人一方有近亲属关系;二是与本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三是与纠纷当事人一方有其他关系。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说明其理由,回避申请在天调解前提出,也可在调解中提出。被申请回避人员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应暂停本纠纷的调解工作。

综治工作制度3

  (1)各综治委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个乡镇(街道)和一个村(社区)作为平安建设联系点。

  (2)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联系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年党委(组)会上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拨出专门经费,保障联系点工作顺利开展。

  (3)要指导联系点深化平安建设,帮助联系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推动联系点工作创新发展。特别是要发现和总结平安创建经验,培养典型,向综治委推荐。要通过联系点工作,发现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综治委成员单位每年要向综治委提出2次以上工作建议,为综治委决策部署提出参谋意见和建议。

  (4)综治委坚持每年对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由综治办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实施,考核程序主要包括部门自查、联系点评价、对联系点进行综治工作考核等。

  (5)对责任领导不重视,联系点工作落后,所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在追究当地有关领导责任的同时,追究联系单位责任领导的.责任。

综治工作制度4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二、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医院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制度化。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把医院的日常管理制度化,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管理民主化。

  四、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和患者安全。加强对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防范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五、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与医院成立的矛盾调解委员会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拦截于院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综治工作制度5

  (1)凡属第一个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不论其职责是否与服务对象要知晓或办理的事项有关,均为首办责任人。

  (2)首办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以客相待,热情服务,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释疑解惑,落实办理。不是自己范围内的工作,要负责安排到有关部门或落实到人,负责到底,不允许一推了事。

  (3)首办责任人对来访人员的咨询,要百问不厌,详细解答,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处理要得当、服务要彻底。

  (4)首办责任人接到来访电话,属本职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应予以准确答复;一时无法答复,要作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汇报或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的,要明白来电者的意图,负责告知来电者相关部门、科室的电话号码。

  (5)遇到紧急重要事宜,应特事特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要请示研究的问题,应立即请示上级予以落实;确实无法按时解决的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作出解释。

  (6)首问责任人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问题轻率或在具体办事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现象,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或上访的,一经查实,将对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首办责任人因生硬、冷漠、推诿等态度不好,受到投诉、指控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8)对对方提出的过分甚至无理要求而无法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真正使办事和来访人员满意。

综治工作制度6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坚持矛盾纠纷一周一排查,做到重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村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及时有效调处村本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民间纠纷调处率要达l00%,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信息情况报告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信息,要及时向村负责人报告,重大的维稳信息和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报告。对瞒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维稳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维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检查好综治协管员、巡防队员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职责

  1、抓好本村综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排查调处本村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投诉;

  3、督促落实户代表议事制度,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4、负责收集、反馈本村的`维稳信息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5、组织巡防队对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6、配合街道、村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7、安排好本村 (居)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邪教痴迷者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工作开展。

  8、完成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维稳工作任务。

综治工作制度7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坚持矛盾纠纷一周一排查,做到重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

  结合,社区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及时有效调处村

  本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民间纠纷调处率要达l00%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信息情况报告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信息,要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报告,重大的维稳信息和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报告。对瞒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维稳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维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检查好综治协管员、巡防队员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职责

  1、抓好本社区综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排查调处本社区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投诉;

  3、督促落实户代表议事制度,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4、负责收集、反馈本社区的维稳信息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5、组织巡防队对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6、配合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7、安排好本社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邪教痴迷者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工作开展。

  8、完成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维稳工作任务。

综治工作制度8

  为切实做好我园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自身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合安全治理、维护校园稳定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上级维稳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经常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及反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的事件。

  三、经常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四、适时开展维稳综治专项活动和重点整治活动。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

  六、研究制定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具体检查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查究制。

综治工作制度9

  信息报告制度

  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

  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

  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二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队伍积极作用,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社区的安全生产。

  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综治工作制度10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委会员、组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调解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学习法律及调解知识,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二、做好调解中纠纷有登记、调查有材料、谈话有笔录,重大疑难纠纷有协议,回访有记载、结案后订卷保管。

  三、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各类表格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一般纠纷半月内回访一次,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回访。

  五、对纠纷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户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做好检查记录。

  六、做好对调解人员的`总结评比工作,口头表彰有记录,书面表彰公布上墙。

综治工作制度11

  一、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村(居)民小组实行每旬排查,村(社区)实行每半月排查,所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每月月底前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排查分析,并报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社会敏感期或特殊时期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准确上报矛盾纠纷排查结果。

  矛盾纠纷预警制度。突发事件、重大纠纷隐患一旦发现必须立即报告。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次月5日前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二、定期会议制度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末要召开一次调解工作例会。主要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会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办法以及安排下一步工作。

  三、培训制度

  由司法所牵头,政府综治办配合,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对基层调解人员分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调解员培训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法和技巧,增强调解员的法律素质,提高调解业务能力。顾县法庭负责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业务指导。

  四、重大事项相互通报制度

  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成员单位每季度将民事案件类型、件数,治安纠纷情况、民间纠纷情况以季报分析形式报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综合通报给成员单位,并协调有关调委会参与调解。同时,镇协调“中心”要将辖区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与法庭、派出所相互沟通,便于各方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采取措施共同搞好预防。

  五、建立和完善调解效力机制

  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调解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除事由简单、能即时办结的案件外,应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确保调解文书合法、有效。调解协议书必须符合相关的文书规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尊重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人民法庭在受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对合法的行政调解协议依法予以支持。

  六、矛盾纠纷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村(社区)调委会、镇协调“中心”、派出所、人民法庭应本着“案结事了”、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实行首接负责制。由首接人负责分流、调处或跟踪矛盾纠纷的调解,随时了解动态,稳控双方当事人,不得互相推诿,防止矛盾激化。首接人不能调处的`矛盾纠纷,由首接人所在的调委会及时出具《矛盾纠纷移送登记表》,由当事人签字后移交到上级调解组织调处。

  七、联动调解制度

  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适宜通过“大调解”工作机制调解的,由镇协调“中心”或人民法庭、派出所牵头调解。镇协调“中心”调解不成功的,做好稳控;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跨乡镇、跨单位、跨行业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双方当事人所属乡镇稳控,报县协调“中心”协调,启动县联动调处机制调处。对调解不成功的,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八、协调、督促、督查、督办制度

  由镇“大调解” 协调中心开展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调解工作,切实搞好“大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的责任机制和工作体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督促、督查、督办的对象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督促、督查、督办的内容:各级各部门关于维护稳定、贯彻落实“大调解工作体系”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的情况;履行调解工作职责情况;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情况;对省、市、县挂牌督办的案件的包案调处情况;其他调解工作情况。

综治工作制度12

  (1)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等五部门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2)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实施一个时期综治委作出的工作部署,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事)件,听取综治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决定有关奖惩事宜,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等。

  (3)围绕阶段性工作和重大任务,由综治办或有关部门提出研究议题,经综治委领导同志批准,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综治办承办。

  (4)通过会议纪要或部门会签文件形式确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由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综治工作制度13

  为加强社区“黄、赌、毒”人群的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的禁毒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禁毒工作的作用,现制定社区禁毒工作相关制度:

  会议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对重点人群管理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重点人群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综合管理工作的措施。

  二、重点人群管理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

  宣传教育制度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期间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有关重点吸毒、涉毒人群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群专题禁毒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展览会)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重点人群隐患排查。

  二、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工作。

  三、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解决的人群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综治工作制度14

  一、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要坚持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二、受理纠纷前,双方当事人可向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咨询,也可邀请他们参加调解。

  三、调解纠纷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员,双方有异议的,由调委会指定调解员和调解主持人。

  四、调解纠纷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请求不公开调解的纠纷外,可以公开调解纠纷。

  六、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

  七、对已调结的医患纠纷,要做好回访记录,归档卷宗。

综治工作制度15

  为落实我局综治责任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仁怀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文明、祥和。

  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能力。

  4.落实责任,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岗位责任制

  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

  2.分管办公室的班子成员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责任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5.各分局、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责任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

  四、考评

  根据年度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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