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1、县政协机关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独立核算。
2、财务支出实行预先报批制。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上的大项办公用品,由各委室造出计划交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经常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300元以下的急需、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维护,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批准购买,而后报主席审批;看望、慰问、接待等所需食品、日用品等由办公室主任批条统一到指定地点记账购买,每月结算一次,向主席报告。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经主席(党组)会研究决定。
3、购买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原则上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办公用品购入后,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实行专人保管、发放。
4、财务支出核销实行逐级把关审签制。对所有财务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再由常务副主席审核,最后由主席签字方可核销。公务接待支出核销,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签字核销。
5、实行周清月结制。本周发生的经济账目,当周履行审签手续,财务人员每月集中核销一次。
6、财务支出单笔开支xx元以上的,原则上要转账结算,xx元以下的支出可以转账结算,也可以现金结算。
7、财务现金严禁外借挪用。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确需借款的,要报主席同意,并在公事结束后一周内报结手续。
8、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保证财务管理有序进行。每月财务报表分别报送主席阅存。
9、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违犯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 9、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违犯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一、第一章总则
(一)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单位、公司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三)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货币管理制度;
3、成本资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第一节总则
(二)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
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
(四)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五)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六)行政部具体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七)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
(八)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九)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十)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
(十一)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十二)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十三)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十四)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十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执行。
(十六)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增加
(十七)由公司或使用单位提出成本报告。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价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报告,供公司作为决策的'评估依据。
(十八)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固定资产由:
1、10万元以内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1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十九)使用部门必须经公司决定,下达新增固定资产通知书后,方可实施购置,购置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并将技术资料存档备查,经验明资产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二十)计价入账,按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入帐。
(二十一)进行固定资产编号,记入台帐。
(二十二)固定资产的维修
(二十三)固定资产必须建立技术登记卡,保持其连续性完整性,一旦发生维修,必须要求进行登记。
(二十四)公司管理系统所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由公司总务提请批准后,由公司出资维修。
(二十五)已承包经营,出租房屋、施工机具按协议由资产管理人督促维修,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二十六)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二十七)由使用单位提出局面报告,说明原因,报送公司质检科认定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二十八)经决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验收后予以处理。
(一二十九)报废资产的处理残值收入应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上交公司财务科。
三、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第一节总则
1.货币资金是企业各项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损失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2.第二节现金管理
3.现金的收入
4.公司一切现金收入应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并由业务部门或会计填制发票或收款收据,出纳据此收款并在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处签字,会计人员据此记账,从而确保发票收款和入账金额的一致性。
5.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交款人,做到有账可查,职责清楚。
6.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金额内,超过限额的应当天送存银行,防止盗窃丢失。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库存限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
7.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日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定相符,发现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核实。
二、现金的支出
(一)公司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应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公司现金支出应适用于下列几项: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各种资产;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5、出差人员差旅费用;6、其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二)按照有关规定,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此付款。对手续不齐备,无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不得支付款项。
(三)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借支款项,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结账时全额扣回,当月借出款项,必须当月全额收回,防止呆账给公司造成。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1.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3.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4.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5.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6.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7.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8.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四、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一)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准确真实的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实行两级成本核算制,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项目单位会计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核算。项目会计每月按时向公司会计汇报工作。
(三)成本管理与核算制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划分成本与其他费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开支的范围核算公司及项目的成本。
(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公司及项目成本,成本费用必须真实足额,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五、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费用的足额及时收缴,保证各项目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由公司签约的对外合同价款及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合同约定增加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转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三)除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款项可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四)公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笔扣缴有关费用和税金外,其他资金由项目负责人按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支配。
(五)凡项目部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将资金直接从建设单位转入其他账户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和其他票据证明,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以相应金额的20%-50%经济处罚,且发生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单位自行负责。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支配;审核各项资金运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公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依据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依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帮助帐刚好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本钱核算和本钱管理,设置本钱归集程序和本钱核算帐表,做好本钱核算,限制本钱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本钱数据资料,刚好、正确地为本钱意料、限制、分析供应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协作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本钱帮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推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根据。
5、协作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需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需对印章的运用状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供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状况需要公司予以协作支付给第三者,必需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探讨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探讨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需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确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缘由,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修理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修理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修理点,修理费用一般实行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运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选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支配。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依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需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需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干脆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刚好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本钱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其次章工程本钱管理制度
1、公司全部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本钱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托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意料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选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选购,确保设备材料刚好供应,主动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本钱的总体限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刚好精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本钱的构成及用款支配。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确实定和最终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支配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看法,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措施
前言:中小企业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任何大企业的建立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形成的,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发展不稳定,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中小企业面临倒闭。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财务管理职能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想促进中小企业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果,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完整和系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理念不完善
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为了取得良好的发展,将销售作为企业的工作重点,忽视企业的财务管理,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记账的工具,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提高企业经济水平的重要作用。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运用财务管理做好企业的管理工作,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较多的问题,不能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过度追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将会计核算作为会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忽视财务管理,没有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较为缺乏,不能满足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财务管理工作秩序混乱,财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中小企业很少设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专业化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借鉴其他大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由于企业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较多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无法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在沿用简单粗放型财务管理方式,没有结合企业发展特点,制定出完善和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奖惩和财务审核制度,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无法意识到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导致财务管理的执行能力不强,财务人员不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造成财务部门内部制度的缺乏,部门职能严重弱化。
(三)财务风险意识较差
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不足,常会出现发展目标和投资决策失误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就会造成企业发展一蹶不振,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险,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造成该种原因决策者承担主要责任,也与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淡薄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缺乏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导致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较差,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财务操作不规范,没有意识到财务风险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造成财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发展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完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措施
(一)完善财务管理理念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者需要创新财务管理理念,自身要具备创新意识,用科学的管理理念来进行企业财务管理,促进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取代传统的管理理念,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小企业管理者需要树立多元化的财务管理思想,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模式,结合企业发展特点,制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理念,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还需要加大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接受新知识和新理念,丰富专业素养,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需要结合企业发展,制定出合理的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财务核算水平,以便真实的反应财务会计信息。中小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是为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执行,应该在企业内部实施岗位分离制度,例如,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负责,应该实行轮换制度。需要在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对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用到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确保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会计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
(三)强化财务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系列的财务风险,影响着企业的持续发展。为了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意识,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损失,需要对企业的全体财务人员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教育,将财务风险与企业员工的财务责任结合在一起,要求企业员工与财务管理者一起来承担财务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和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还需要加强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需要对当前的市场发展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强化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促进彼此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降低企业的财务损失。
结论:中小企业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要结合企业发展特点,制定出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风险意识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多的弊端。企业的领导者需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当前的发展情况和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完善财务管理理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强化财务风险管理,确保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徐冰.信息时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创新问题探讨[J].
财会通讯,20xx,29:66-67.
[2]蔡勇.现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J].中国商贸,
20xx,12:103-104+108.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
1、日常办公制度
2、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规定
4、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5、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6、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8、通信设备使用制度
9、财产管理制度
10、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11、文件销毁制度
第二章日常办公制度
第三条公司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为公司服务。
第四条实行例会制度。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各项担保项目由公司审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中心经理会每月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各中心及业务部门之间应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
第六条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重大问题坚持原则,一般分歧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第七条严格档案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公司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第三章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条员工的仪容仪表:
员工个人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员工个人仪表的优劣对公司至关重要,为此,公司对员工上班时间的仪容仪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项目男士女士
服装要求西服套装或整洁服装职业套装
禁止背心、短裤、无领上装低胸、无领、超短裙、短裤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净
禁止穿拖鞋,鞋面肮脏,有污垢、灰尘
发饰要求整齐、自然整齐
禁止乱蓬蓬、过长零乱
面容修饰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须清淡的化妆
禁止蓄须,无精打采浓妆艳抹或不化妆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长,禁止涂鲜艳的指甲油
第九条员工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办公室吃东西,不准干私活,不得长时间看非专业性报纸(如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商务早报、蜀报、四川青年报)。
第十条员工在办公场所和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和会私客,不准带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须接的私人电话要尽量低声,不得影响他人工作,最长不得超过三分钟。必须接待的私客应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条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节省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请示、汇报,情况紧急、事关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条除谈工作外,不准串岗闲聊、擅自离岗,进入各办公室应先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员工负责本办公室清洁卫生,公共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乱丢弃物,爱护办公环境。
第十四条员工要保持自己办公桌桌面的整洁,禁止放置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下班时应整洁办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员工贮物柜,将办公桌锁好,防止文件资料的丢失。
第十五条员工要礼貌待客,礼貌用语,礼貌接转电话,耐心解答相关的`业务事项及电话询问,自觉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爱护公司财产,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空调、电脑、电灯、饮水机是否关闭,防止火灾和失窃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密级确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凡涉及三个等级内文件均属保密范围。
1、“秘密”:内部规章制度属秘密级,只限全体员工周知,不可外传。
2、“机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和中心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报表”“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属机密级,此类文件发至中心经理及相关人员。
3、“绝密”: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书”、“年度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方案”等属公司绝密级,此类文件发至公司领导。第十八条保密规定:
1、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建立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文件软盘及文件原稿备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留存一份,其中软盘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掌握。
2、各类“绝密”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办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收集,以备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继续使用的草稿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必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放置。
4、办公室定期对保存的各类文件软盘进行拷贝更新,避免因软盘损坏导致文件丢失。
第十九条借阅规定:
1、凡借阅本中心或本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部门主管允许,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
2、凡借阅其他中心或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中心经理允许,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凡借阅“绝密”级文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第二十条对泄密行为的处理
凡私自传播、散发、复印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均属泄密行为。
泄露公司“秘密”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绝密”者,给予除名。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或自行处理公司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围内文件统一销毁。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民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民非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预算由董事会(所、中心领导)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研究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二、财务报表制度
财务报表,由财务专人负责,有关财务工作人员每月月初5日前报上月财务报表,报董事长(主任、所长)签署,凡有经济收入的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填写报表,其收入及时上缴财务。做到报表清楚,帐款相符,若发生错误,其经济损失由财务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出纳员收入的帐款应及时存入银行,正规现金支出,应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帐目要日清日结,严禁以白条借据抵顶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员写出借款单据,登记签字方可;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单由董事长(所长)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报销时间。
五、重大开支,由董事长(所长、主任)办公室研究决定,事后向董事会(所长、主任办公会)报告。
六、严禁外借账户、支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实行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分开管理的规定。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7
1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财务管理属于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随着建筑企业对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视,其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断的提高,从国内的范围来看,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基本已经实现了五统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应的进展,但随着目前经济体制的转变,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的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无法适应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方面的变化,因此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开始逐渐显现:首先,改革理念落后。建筑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针对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新型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实施的实际行动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业的财务管理缺乏自主权。目前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即财务管理如何进行,完全要依照领导层的意愿来执行,这大大的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自主权,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最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状况混乱。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与其他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不是仅仅在企业内部进行,大多数时候需要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这就使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变得非常混乱。
2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经济体制决定的。我国的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做出相应的改革才能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威胁已经变得越来越大,同时其发展和壮大也开始要依靠自身的实力,这种情况反应到财务方面,便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筑企业只有进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过财务管理来有效的对自身的各类成本进行控制,从而最大程度的节约其费用,使其经济效益能够达到最高的标准。最后,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国际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发展范围能够超越国家的范畴而进军到世界领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够与世界的标准相适应,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还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对其进行改革非常必要。
3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观念。企业的观念是一个企业能否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落后的思想观念会导致企业的体制同样也得不到发展,这对企业的改革和创新非常不利,因此企业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一定使发展观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够符合目前社会发展的趋势。建筑企业想要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业发展的观念,要改变以往以政策支持为主要发展依靠的观念,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自身的经济实力以及综合实力变得强大,才能使自己有机会发展壮大。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如今财务管理制度的弊端,从而规范财务管理的状况,使其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2)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对建筑企业财务人员不仅是一种约束,同时也是能够使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一个平台。对于建筑企业自身来说,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可以使财务预算的布置、审批和批准变得更加方便,同时也能够使企业对财务预算的监督和查询变得更加便利。同时,通过财务会议的召开,建筑企业还能够及时的发现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其能够及时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对其进行解决,避免由于问题的出现而带来的麻烦,这对提高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构建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为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身上。要将财务管理部门人员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负责财务管理中不同的内容,这样在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时,企业便可以向某一小组追究责任,这样可以有效的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筑企业还可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筑企业形成一套较为合理的科学责任制,使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促进企业制度的完善,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稳定的生存下去。
4结语
建筑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其财务管理制度与其他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想要使建筑企业能够构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针对特殊性来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时还应根据建筑企业目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这样才能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变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变得更加规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部门下设会计和出纳岗位。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部门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财务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七)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各项费用报账工作。
(二)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组织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账簿登记工作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三)组织公司仓库的盘点工作,撰写盘点报告。
(四)负责处理公司的各项税务工作。
(五)根据公司的要求,汇总编制统计报表。
(六)按规定装订和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七)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及时处理银行未达账项。
(八)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盘点现金,做好现金的日清日结工作。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按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每月1日前完成报表编制工作,由财务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检查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八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九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授权被授权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则上采取转帐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由会计审核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按要求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六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个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二)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附则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则二、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オ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四)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社会团体实行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社会团体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资格证上岗,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团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对社会团体的全部经济业务收支活动承担责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业务收入包括:
(一)社会团体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询与服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培训、办学以及举办展览、展销会、比赛和编辑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的经营性收入和入股红利收入;
(五)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六)利息、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社会团体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社会团体业务收入的原则及要求:
(一)社会团体的各项业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范围或批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社会团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属事业性收费收入的,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储存。
(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和帐外设帐;
(三)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严禁任何形式的摊派,也不能设置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交换条件。对于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包括实物),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捐赠文件的副本和清单。
(四)社会团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研究院(所)、学校、杂志社、中心等实体,社会团体可通过书面协议向上述实体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五)社会团体每年可向其独资创办的经济实体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税后利润的20%;
(六)社会团体举办国际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交流活动所得的外汇收入为合法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第九条社会团体会费收取。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可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须作为议案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社会团体制定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会后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民政、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条财务支出范围:
(一)业务活动费开支:社会团体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以及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费等;
(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聘用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社会保障费、行业保险费;
(三)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他事业性实体的成本费开支;
(四)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以及应交纳的税费;
(五)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财务支出原则及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和经费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社会团体严禁为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小金库”便利,社会团体不得列支与社会团体活动无关的经费。
(二)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可不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
(三)经费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呈报社会团体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报销;
(五)社会团体应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其中业务活动费(包括有偿服务成本支出)不得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应限于三分之一以内;
(六)社会团体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可提取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中事业基金不低于50%,职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会团体投资创办经济实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入股其他经济实体的支出从事业基金中列支;
(八)社会团体召开各种会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财政部现行会议费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根据社会团体的经济状况办理,社会团体必须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住房、养老基金等;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
(十)社会团体的外汇开支主要用于出国考察学习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产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动的外汇开支。
(十一)社会团体财务室出纳员必须建立现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平时除保留少量库存现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并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收付。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社会团体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大宗图书音像和其它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视为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渐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质材料。对材料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工具等。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类别或品种设立明细帐,要建立验收、领发、保管和检查制度。
第五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收取会员会费,必须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社会团体与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往来事项,应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社会团体依照宗旨开展的各项服务性活动的收入,必须使用湖南省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严禁使用其他票据或收款收据,会费和其他收入票据禁止混用,所收会费和其他收入必须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则及时上缴社会团休财务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帐外设帐。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其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因特殊原因须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取时须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取得的有偿使用收入,依法纳税后应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应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开展服务活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当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普通发票,并依法纳税和接受监督;社会团体所取得的收入,除会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还应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行界定,属政府非税收入的,必须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开展活动的所需财政票据(含会费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由社会团体凭《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从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领购;社会团体不按规定范围领用财政和普通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使用的财政票据(含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及普通发票,由同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票据管理规定负责发放和管理。社会团体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至少保管5年。
社会团体必须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年检时应向民政部门报送经费收支和票据使用情况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申请使用《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社会团体单位,须到民政部门办理会费备案审批手续,财政部门根据会费备案情况发放票据,严格实行缴旧领新。社会团体持税务登记证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到税务部门领购普通发票。民政、财政、税务、监察等部门应定期对社会团体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团体单位通报检查结果。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建立总帐、明细帐,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凭证、帐薄、报表齐全,数据准确,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会计报表,分别送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会计人员参加,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调动和离职,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后共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社会团体的财务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受理。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社会团体的年度预算须经理事会审定后实行。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它实体,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社会团体应监督上述实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三十条社会团体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财政、民政、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团体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自行终止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监察局、常德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
企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我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过实施这些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企业在经营环节中的原始记录、计量、消耗、定额、验收等工作,提高了企业管理整体水平。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1、在商品购进环节,我们制订了烟糖公司规范进货行为规定、进货货款管理办法和进货过程管理办法,来规范企业进货决策和进度行为,把好进货关。
《规范进货行为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进货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步,进货人员提出进货商品的品名、规格、进货单位、数量、进价和预计销价、预计全部销完时间、毛利、利润等情况;第二步,各职能部门提供刊物进货商品的适销、价格、库存等情况;第三步,决策人员根据进货人的意见和各职能部门的资料综合分析,进行决策。
针对货款的安全性问题,我们在《进货货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货款支付程序和货款审批权限,落实进货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与完整,防止商业诈骗。
针对进货中的回扣问题,我们在《进货过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购销业务中的返利和回扣一律入帐,严禁各经营部私设小金库或个人私拿回扣。
2、在商品销售环节,我们制订了烟糖公司《销售货款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快销货款回收。对已销商品货款,本着"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原则,做到钱货两清;对代销商品,要充分了解代销方资信情况,要签订合同,明确付款期限。这样既扩大了销售,又保证了资金安全。
3、在商品储存环节上,我们建立《商品排查制度》,每月全面排查一次,专项排查及时进行。在保证销售的前提下,大力推广小库存和零库存,使商品做到适销对路,勤进快销。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扩张和自我约束的'企业财务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配合的滚动式三年财务
计划。引入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出企业滚动式财务预算,以便在资金上"长计划、短安排",处理好留存、举债、吸收或对外投资几个方面的关系。
2、加强资金日常调度与控制,继续推行定额管理、指标控制、完善内部银行等一整套办法,落实内部各层次、各部门的资金管理责任制。尽量避免无计划、无定额使用资金。
3、企业负责人更迭,其任期目标应遵循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以保证滚动式财务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协调性。
四、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客观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
1、关于资产的安全和增值问题。我们在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安全和合理运用,使之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制度明确规定"因业务需要领用支票或汇票,须填写业务用款通知单,写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凡用款在万元以上的以及需要预付货款的,必须由公司经理审批"。这样,资金的使用权基本集中在公司最高决策层,防止和避免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损失。
2、关于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我公司很早就建立了内部责任会计制度,对各部门的经营收益、成本费用、部门利润进行分别核算。近年来又建立和健全了企业内部的部门承包经营责任制,使各业务部门对自己一年的任务、目标做到心中有数。这对于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做足生意,节约费用开支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承包不等于放弃管理,还必须建立一套内部的约束机制。因此,我们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做到分级负责、职责分明、相互制约。
3、关于会计监督问题。会计监督不单纯是对一般费用报销的审查,而应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企业的经营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费用开支、收入实现,一直到财务成果的产生。为了保证会计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我们在制度中规定:"公司财会股在公司经理室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进行税收筹划,维持投资者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反"两则"、"两制"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本公司财会股有权拒绝执行。"从而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了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更多财务管理制度文摘点这里下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压缩包附湖北某知名财务总监认证培训机构XX公开课程安排:《企业战略》《绩效管理》《财务报表解释》《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财务战略》《纳税筹划》《剑桥高级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国有独资运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开发区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归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丽政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第八条 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财务总监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财务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条 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 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 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综合部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 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
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 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营支出管理参照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营运费用报销规定。
第四章 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参照XX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六条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六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八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三十二条 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七)其他。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与上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一致,如有变动应当说明。
第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财务预算报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报送的财务预算报告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复意见。
第十条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核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国有资产出资人在终了,依据企业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及奖惩依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本金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制度;
(三)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资产购销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销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定统一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调度权限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坚持适度筹措的原则,从总体上控制企业负债规模。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资金(包括代收、代付资金)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不得账外设账和资金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企业因合并、设立、转让、划转、合资合作、改制等涉及资产(产权)变动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后,按相关规定调账。
第十六条企业要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的界线,及时结转成本和费用。要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各项费用,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比例和折旧政策。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随时掌握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的企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成本(费用),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
第十八条企业原则上不应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确需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充分考虑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和偿债能力,并由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产反担保。企业发生的担保项目,要设置备查簿逐笔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九条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实行有偿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则合理作价,据实分摊相应费用。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及形成的原因进行披露说明。
第二十条企业月末应对应收债权和对外投资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严格划分投资与债权的界限,不得交叉记账,正确核算企业投资收益。要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企业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者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下列财务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
(一)经清产核资确认的潜亏挂账及资产损失核销以及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
(二)资产(产权)转让、划转、租赁、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
(三)企业所发生的担保、资产抵押行为;
(四)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
(五)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批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归企业出资人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分配方案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要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及时上交。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须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企业要明确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工作职责;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还应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职权和义务,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向企业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或备案:
(一)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二)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企业等重要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一般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须经母体企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下事项须按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出资人,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企业财务决算;
(二)企业经理(厂长)任期届满、和专项事项;
(三)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重大事项;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确定的.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提交说明材料。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符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者未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调整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等应对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每个会计终了后,应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十三条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快报及分析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分析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财务变动、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本单位影响经济效益的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由财务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省国资委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合并范围、合并口径和合并方法,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编制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对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企业应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经济鉴证证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应将变更范围及原因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在终了后2个月内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财务决算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业,可以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决算,正式财务决算报告须在4月初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编制财务决算工作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以及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年限,规范提留。要结合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认真清理以前的潜亏挂账,如实反映历史遗留问题,经审批后合理消化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为确保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企业编制财务决算工作中要认真遵循会计真实性、准确性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正确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滥用会计估计。
第三十九条企业及子企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应当遵循会计可比性原则,编制基础、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及各项财务指标口径应当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间财务决算数据保持衔接,如实反映间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变动等情况。
第四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企业及子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应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应事先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并陈述相关理由。子企业执行会计制度与企业总部不一致的,应按有关规定将企业总部或者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数据进行调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条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监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四十二条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后,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后的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效绩评价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确认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为促进企业及时准确编报企业财务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对在财务报告编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将有关事项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或备案的,即出现财务决算报告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差错较大、造成财务决算不实及财务决算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的,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令其重新编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十五条经国有资产出资人或其委托机构检查,企业违反财经法规,即因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不能收回,违规对外担保使国有资产被查封或拍卖,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资产处置中造成贬值,企业资产出租、出让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为,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财务决算编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故意漏报、瞒报的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中参与做账,或在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及缺陷,造成审计结论失实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当禁止其承接企业审计业务,并通报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八条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人员在对企业财务决算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过失或泄露国家机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房屋、营业用房30年
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固定资産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産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産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摊销费:指递延资産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産盘盈、处理固定资産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産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産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爲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单位、公司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货币管理制度;
3、成本资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
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第七条行政部具体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第八条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三条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执行。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五条由公司或使用单位提出成本报告。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价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报告,供公司作为决策的评估依据。
第十六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固定资产由:
1、10万元以内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1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必须经公司决定,下达新增固定资产通知书后,方可实施购置,购置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并将技术资料存档备查,经验明资产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第十八条计价入账,按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入帐。
第十九条进行固定资产编号,记入台帐。
第五节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技术登记卡,保持其连续性完整性,一旦发生维修,必须要求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系统所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由公司总务提请批准后,由公司出资维修。
第二十二条已承包经营,出租房屋、施工机具按协议由资产管理人督促维修,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节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由使用单位提出局面报告,说明原因,报送公司质检科认定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决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验收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报废资产的处理残值收入应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六条货币资金是企业各项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损失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公司一切现金收入应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并由业务部门或会计填制发票或收款收据,出纳据此收款并在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处签字,会计人员据此记账,从而确保发票收款和入账金额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交款人,做到有账可查,职责清楚。
第二十九条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金额内,超过限额的应当天送存银行,防止盗窃丢失。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库存限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日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定相符,发现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核实。
二、现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应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公司现金支出应适用于下列几项: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各种资产;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5、出差人员差旅费用;6、其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三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此付款。对手续不齐备,无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不得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借支款项,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结账时全额扣回,当月借出款项,必须当月全额收回,防止呆账给公司造成。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第三十八条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第四十条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四十一条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准确真实的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两级成本核算制,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项目单位会计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核算。项目会计每月按时向公司会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四条成本管理与核算制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划分成本与其他费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开支的范围核算公司及项目的成本。
第四十五条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公司及项目成本,成本费用必须真实足额,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费用的足额及时收缴,保证各项目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七条由公司签约的对外合同价款及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合同约定增加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转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第四十八条除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款项可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第四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笔扣缴有关费用和税金外,其他资金由项目负责人按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支配。
第五十条凡项目部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将资金直接从建设单位转入其他账户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和其他票据证明,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以相应金额的20%-50%经济处罚,且发生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单位自行负责。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4
一、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需要对预算的范围、编制依据、预算审批与调整、预算监督与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但从执行情况看,在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不尽完善之处,难以辅助、支持企业财务决策。
1、财务预算目标偏离了生产经营实际
财务预算目标从属于、服从于企业目标,但在企业活动中常常会出现严格按预算规定,始终围绕预算目标,而忘却了首要职责是实现企业目标的状况。究其原因,一是没有恰当掌握预算控制力度,二是预算指标没有很好地体现企业目标的要求,或是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预算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离。为了防止预算控制中出现目标置换,一方面应当使预算更好地体现计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应适当掌握预算控制力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财务预算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
没有以科学求实的态度认真编制,而是流于形式。对预算的编制多采用“经验论”,以简单的百分比增长模式确定预算,不能有效协调企业本部与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由于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指标定额标准,各基层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尽量多列成本,少列收入,使预算的执行结果难以保证。企业内部的财务预算管理还不到位,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基础薄弱。
3、财务预算的过程监控措施不力
有些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比较粗放,对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不及时,权责划分不明确,财务预算体系不能及时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相关责任;有些企业则认为应对企业未来经营的每一个细节都做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这样做会导致各职能部门缺乏应有的余地,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运营效率。
4、财务预算分析方法有待改进
主要表现在,对预算执行情况多采用手工编制各项预算分析报表,而且多使用传统的简单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以经验定论,没有充分引入相应的数学方法、数学模型,使财务决策、分析定量化,使预算分析结论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原因是企业虽然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仅实现以机代账,没有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中心运转的企业现代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尚未有效发挥企业网络财务的管理效能,没有开发、建立一套与财务、生产、业务流程相对接的预算管理软件,增加了统计分析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二、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思路
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使其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坚持下面几点基本原则或思路:
1、提高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意义重大,应当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由财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做好内部协作和管理工作,推进财务预算的顺利进行。企业应当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
2、确定客观、合理的财务预算指标
预算尽管是大型企业集团治理企业的有效手段,但它并非万能的灵丹妙药,不同的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合企业的预算及管理管理方式,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模式。要使预算做到科学合理,就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深入实践,细分预算对象,考虑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影响因素,掌握足够大的信息量,只有这样才能使预算做到科学、严谨,可行性强,不致流于形式。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整个企业内部各项资源的最优整合,它的系统性和战略性要求企业销售、生产等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仅仅依靠财务部门是不可能单独完成预算管理重任的。财务部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各有关部门给予具体帮助,协作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为财政预算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帮助查找资料;对有争议的事项,共同探讨,达成共识。オ
三、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对策与建议
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可以考虑从监控、分析、反馈、考核等环节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综合分析机制、反馈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水平。
1、建立财务预算的动态监控机制
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企业各级主管领导授权审批的权限和范围,分工负责,在预算指标内进行审批,并承担控制预算的经济责任。
预算执行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算项目管理和控制水平,预算管理工作最大的难度就是日常控制,各部门要在月底前后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次月的月度财务预算报至财务部门,每月重点放在日常跟踪和调控上,当月预算未完成的部分,力争在下月的滚动预算中补上,可以改善预算控制不力,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结算资金超支额较大等问题。
2、建立财务预算的综合分析机制
为了让管理者了解财务预算内容,便于审议、分析、考核、监督、作出决策,层层落实预算责任,也为了使经办人便于编制财务预算,需要设置各项表格。财务预算的编制流程,是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由财务预算委员会定期召开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当预算数和实际完成数不同时,这个分析既要考虑客观情况的影响,也要考虑主观因素的影响,找出差异的原因,以利于以后预算的制定和企业经营策略的调整。
企业可以建立月度分析例会制度。每月由预算执行单位根据上月预算指标完成进度,认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揭示费用控制的难点和重点。由财务部门、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对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讨论,进一步分析单位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应对策略、加强内部管理措施,以保证生产经营高效平稳地运行。对完成较差的'主要预算指标、矛盾突出的重点单位,列为跟踪监控的重点对象,深入调研,组织力量专项帮促,分析费用增减变动的主客观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加以控制。
3、建立财务预算的反馈机制
财务预警系统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就要求对预算执行过程定期进行实质性测试,通过测试,将实际数与预算数或其他标准数进行对比,考察可能出现的变动趋势,确定差异的性质,反映出企业目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按月采取下预警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的有关的责任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警示,随时调节实际过程,以消除差异,顺利实现预算指标。
如何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加强预算监控,是预算管理面临的新课题。应当开发包括管理软件在内的广阔的网络资源,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把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起点。
财务预算软件与生产用软件互联,实现财务预算系统与销售、供应、生产等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使企业集团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财务预算软件与财务部软件系统互联,使财务预算可随时汇集财务会计信息,查询子公司资金流向、避免了传统手工填制预算表的弊端,保障了预算管理信息传递的效率和质量,有效地支持了企业集团的决策能力,增强了竞争力。
通过财务预算互联网,实现财务信息与业务流程一体化,实现规避财务风险,提高预算使用效率的目的,逐步引进国外先进的预算思想,变革内部管理模式,合理预算资金,配置资源,全面实现企业集团预算管理的水平。
4、建立财务预算激励和约束机制
预算作为一种价值化的目标体系,在期末终了,对其执行和完成情况,也应通过合理的程序进行考评,奖优罚劣,体现客观公正,发挥预算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为此,建立合理的预算考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应实行人本主义的法治,要达到制度约束与人性化自我控制机制的统一,管理科学与管理艺术的统一;财务预算工作的生命线是考核与奖惩,要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考核,改革旧的、固有的激励政策,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预算管理体系真正发挥效益。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好各自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预算的约束机制,规范完善企业预算管理工作。由各级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各项预算执行分析考核会议,结合年度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并作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参考。将预算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对完成指标的给予奖励,没有完成指标的给予惩罚。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5
前言
通常我们也把企业财务管理上的制度文化,称作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上的体制文化,这种理解主要是企业在财务管理的思想上的一种哲学的体现,可以说这种文化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运行有着非常大的约束能力。
一、企业财务管理文化的原则
1、自然的进化的原则
可以说在企业中的财务的管理上的发展主要依靠的就是企业自身的发展,只有企业自身发展的快速,企业才能够在发展上处于不败之地,在企业的管理上也被分成了私营企业的管理还有国企的管理,他们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同时合资的企业还有独资的企业在管理上也是不相同的。
2、演变的相关原则
企业的演变原则主要指的是企业在进行正常管理的时候遇到了市场环境的变化,还有在相关的投资失败以后,企业出现了危机的时候,企业对于自身的一种自救,而使企业所获得的新的机会。通常在出现上述情况的时候,企业在财务的管理上的一些不足也被显示出来了,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企业的财务管理才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3、示范促进发展的原则
一个比较成熟并且发展的非常快速的企业在财务的制度文化中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性的作用。例如在邯郸的一个钢铁厂不但企业自身发展的十分快速,同时它还对其他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的作用。
4、企业管理思想的转变
在特定的管理的环境中企业的发展思想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同时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文化的转变也受到了企业的经营准则还有一些相关的企业管理的风险观念所决定的,这些因素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文化有着不小的冲击。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财产制度文化
总体来说,不同的企业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上所运用的制度也是不同的,产生这样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的财产制度文化的不一样。在我们国家的独资企业还有合伙的企业以及股份制的企业和国有的企业他们都有着属于自身企业发展的一套制度文化。其中独资企业还有合伙人企业的财产制度比较老旧,对于这种制度的文化主要是起源于15世纪的中海附近,这种制度在经历了非常多的时代的变迁也逐渐的演化成为了包含有股份制的有限公司还有无限的责任公司,和有效的责任公司以及股份两合的公司还有两合公司等形式非常多样的财务管理文化的体系。同时在这样的一个文化的体系中还含有对各自企业能够起到适应作用的选择的形式。这种形式对于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企业财务管理在组织制度上的文化
企业财务在管理组织的制度文化主要可以说是一种企业在对于财务进行管理的体系文化,这种文化可以算得上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也不可缺少的一项。同时在企业财务管理开始出现的那天,它也就跟着不断的演化。同时这样的一个演化的方式,也逐渐的促进着企业的发展。在我们国家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主要特征显示出了开放性还有动态性以及综合性。这些特点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同时在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管理的时候。企业理财的设置还有人员的安排以及制度的执行等等都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发挥着作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进行制度的创新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同样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董事会的制度,这种制度不但能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同时还能够对企业财务的管理中的一些决策给予选择和订立。另外还可以在企业的所有者以及企业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形成一种缓冲,对企业相互之间的协调管理也起到保障。还有就是从我们国家的企业来进行分析,企业中的工会制度以及职工的代表大会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创新也是非常重要的,在企业中只有去进行了财务理财的民主化,企业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
四、企业管理制度中的人事制度
人事制度在企业的文化管理中,是十分特别的,它虽然主要是受到了企业财产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组织制度还有企业制度文化的影响比较深,但是它的发展还是按照企业发展的观念去作为相关理论的接触的。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去选择适合的人才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是因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战略性的资源还有核心的资源。它是在企业中的另外一些和财务管理有关因素之上的一个要素。
结束语
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最后决策还是需要企业的自身制度文化去制定,但是在其制定的过程中还是会受到相关环境的影响,主要的环境影响有经济环境以及法律环境还有就是文化的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一些特点等的影响有关。随着企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还会出现很多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还是有着一定的关联的。集团式的现代企业管理可以说是现代大公司财务在进行管理决策上经常使用的一种制度文化。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大企业都觉得制度的管理上还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因素对大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影响,所以我们要进行积极的应对,不断的创新,之后对过去的管理制度进行放弃选择性的决策制度,才可以让企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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