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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1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初级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4.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5.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7.青春期情感问题,如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9.已诊断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0.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现状及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实施计划,成立鲁山县第六初级中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成员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处理,适用本常规。
第二条总则
为了保障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的身心安全,及时预警有暴力事件发生倾向的个人或人群,及时在重大事件发生现场对当事人或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疏导,及时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对相关人员或人群进行维护性心理疏导和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常规。
第三条学校心理危机干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建立在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基础上的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主要是在学校学习的大学生、中小学生以及从事学校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与他们相关的亲属或亲属人群。
参与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成员主要是学校教育的管理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教育专家和心理专家,以及高级心理咨询师、医务人员、社会安全保障人员(公安、法律、火警等)和社区工作者等。
第四条心理危机干预从过程上来说包括:预防性干预、引导性干预、维护性干预和发展性干预。
预防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可能发生前的心理干预。
引导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的心理干预。
维护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心理干预。
发展性干预:在当事人(或人群)心理康复后的以促进继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的心理干预。也包括对健康人群的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条心理危机干预从对象上来说包括:当事人干预、与当事人相关人群干预、当事人亲属人群干预。
当事人干预:对事件发生现场中的直接当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与当事人相关人群干预:对不在事件发生现场、但与当事人或人群有密切接触并受影响的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当事人亲属人群干预:对当事人或人群的亲属人群的心理干预。
第六条心理危机干预从形式上来说包括:现场干预、来访性干预、跟踪性干预。
现场干预:在重大事件现场与其他专业人员配合与合作对当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来访性干预:对有冲突性行为爆发倾向的求助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跟踪性干预:重大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相关人员或人群的补救性心理干预。
第七条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基本架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基本架构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应急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
第八条预警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预防在学校管理范围内重大或暴力事件的发生。该系统要能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预警可能出现的冲突性事件并能给予及时的疏导,要能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高危人群进行必要的监控和疏导。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心理健康测量和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和使用,可以比较有效地区分出容易产生严重心理危机的高危人群,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控制和疏导措施。教育部已有文件规定从20xx年新学期开始,大学新生入校都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各地高中在高一学生入学时也可以参照执行。
学生团队中的心理互助员:在学生群体中建立心理互助员队伍是提高心理危机预警系统效能的重要措施。按照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整个青春发育期,伙伴关系是对青少年个体心理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同学、朋友之间往往能够相互敞开心扉,讲内心的、真实的话。心理互助员是经过一定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在学生中有较强交往能力的学生。他们的活动可以团队或兴趣小组的形式进行,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他们平时在与同学、朋友交往中能主动运用学到的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当发现有心理危机发生可能的同学和朋友时,能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反映,从而形成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反应。
班主任队伍和学校团队、学生会工作者:学校班主任队伍和学校团队、学生会工作者队伍应该接受比较系统的心理健康、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技术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直接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往往和学生接触密切,也比较容易得到学生的信任。只要对他们进行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培训,就能有效提高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反应灵敏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应该是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中的骨干力量。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并应持有心理健康教育的上岗资格证书。他们的预警信息
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2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幼儿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由副园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幼儿园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长、等全体成员组成。二、组织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幼儿园可能诱发幼儿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幼儿园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幼儿的信息;
(三)对幼儿园幼儿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幼儿园保健室咨询寻求帮助并向幼儿园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班长、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班长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保健室和园方报告。
(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幼儿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幼儿、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幼儿、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幼儿、有过自杀经历的幼儿(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幼儿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幼儿园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幼儿园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幼儿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幼儿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幼儿园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幼儿应予以特别关注:
1、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
2、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幼儿,如亲人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等;
3、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
4、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
5、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6、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
7、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
8、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者;
9、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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