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8 07:38:10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培训档案管理制度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培训档案管理制度3篇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知识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加了档案专业培训、成绩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1)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宽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2)专题培训指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习、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加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加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习。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习、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知识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习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用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教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习证明。

  第十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合成人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1、岗位资格证书:

  (1)表明持证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符合所在岗位的知识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2)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3)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依据之一。

  2、继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证书继续有效。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第二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治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培训档案及员工一人一档,各类档案要分类存放。

  2、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队组学习培训档案由队组负责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

  3、培训档案内容:

  (一)教学档案

  (1)上级颁发的.各类培训教学文件及培训教材;

  (2)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会议记录、教学调查表、工作总结、培训试卷等

  (二)培训档案

  (1)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2)学员培训档案(学员个人受培训的记录);

  (3)证书及花名册。

  (三)员工一人一档

  (1)全体职工个人培训情况;

  (2)学员个人培训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复印件等。

  4、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5、各期培训学员培训资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咬等设施。

  6、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7、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培训科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必须长期保存。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3

  为加强职工培训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建立规范的《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的.相关信息。新招入矿人员只建立电子档案,工作满一年后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工作标准

  1、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将培训资料分类汇总、整理、保存。

  2、及时填写《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信息录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3、好培训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的存档资料

  1、培训考勤成绩签字表

  2、理论考试试卷

  3、《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分类(或分单位)整理,编号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安全技术培训档案未经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资料设专人负责,经常整理,以防丢失。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并保持清洁、通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的调整

  1、从业人员转岗、变动工作单位,要及时调整分类、归口,并更新电子信息;

  2、从业人员退休、离职、辞退后,及时清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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