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管理制度【必备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考试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1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师生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使每位教师都能真实地了解自己教学成绩,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须提前向校长请假签批后及时告知教导处。
2.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监考考场,特殊情况须由教导处统一调换,监考期间不到其它考场去,不准其它考场监考教师到本考场。
3.监考教师按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代领。
4.监考老师监考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迟到、早退、中间离场扣5分,缺一场扣10分。
5.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后应直接到相应考场,并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
6.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课本、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手机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考号、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页数,发现学生试卷缺页残损,及时调换。
8.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若同一考场有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做题、谈笑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若违犯一项一次扣1分,监考前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9.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领卷、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或提前交卷。制止不了的,记在监考记录上。
10.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记在监考记录上,不没收、撕毁学生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导处。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2
根据《重庆市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开展全市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云阳县公安局严格遵照公平、公正、保密原则,为确保对校园保安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云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斌任组长,校保大队大队长王一民、治安大队大队长罗智泉、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校园保安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职责分工
云阳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县校保大队负责摸清参考人员总数,牵头组织本辖区校园保安的报名、信息采集、组织考试、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县治安大队负责确定考试场地,并全力配合校保大队开展工作;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户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配合校保大队进行报名、信息采集、准考证打印等相关工作。县局纪委负责对校园保安考试工作的全程督导和检查;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负责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资格考试工作,并参与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在5月13日前,制定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细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选定考试场地并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二)在5月27日前,完成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重庆市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渝公警令〔2011〕224号)要求,完成参考人员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及考场编排工作。
(三)在5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组织、试卷批改、成绩录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考试流程
(一)考试对象:全县所有在岗校园保安。
(二)考试报名:
1、所有在岗校园保安在5月16日至18日到各辖区派出所报名。报名时填报《重庆市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各派出所同时做好报考人员十指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十指指纹编号统一采用“ba”+“身份证号”的形式编制,发现采集指纹信息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重新采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要依法查处。县校保大队、县治安大队负责为信息录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3、依法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有效证明,各派出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警务协同平台―基础警务―保安管理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安监管系统后进行信息录入。(用户名bazqsyunyanggaj密码123)
4、按照《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规定,资格考试报名费市局拟定80元/人。(正提交市物价局核定)相关的收费政策未出台前,县公安局、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要协调解决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中的成本费用问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防止乱收费现象和影响保安队伍稳定因素的出现。
(三)资格审查
校园保安户籍地派出所要在5月21日前完成政审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经户籍地派出所政审合格,县校保大队填写最终受理意见后,各派出所将《重庆市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保安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并整理归档提交县县校保大队。
各派出所接受户籍地在外省市校园保安员的报名申请时,首先完成信息录入和指纹采集,然后打印《重庆市公安局保安员资格核查函》,于2日内寄往该保安员户籍地派出所,并负责督促回复,待收到回函后及时通过保安监管系统完成该保安员的政审信息录入工作。
(四)领取准考证
各所在完成政审后负责通过保安监管系统打印准考(5月23日前)并通知辖区校园保安领取。
(五)考试时间:拟定5月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负责试卷印制。试卷印制后必须及时密封,密封口处要贴上密封条并加盖云阳县公安局、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公章,存放到各县公安局安全、保密的地点,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情况,依据县治安大队选定的考试场地合理编排考场。备考复习采取个人自学方式,按照《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附件二)要求进行复习。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标准安排考场(原则上每考场参考人数不大于4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列排列,每考场须设置不少于2名的监考人员。各考点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巡考人员(原则上每考点巡考人员不少于3人)。考前1小时安排专人将试卷运往考点,考前15分钟发放到各考场监考人员处。考试结束后,必须将试卷“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栏进行密封装订,阅卷前方能将答案拆封,并封闭、集中、统一开展阅卷评分工作。县局校保大队进行阅卷评分。5月31日前必须完成阅卷评分工作。阅卷评分工作结束后,试卷及答案要统一回收,存放到县公安局安全、保密的地点,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七)成绩录入
县校保大队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后,将考生成绩逐一录入保安考试监管系统(5月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对首次没有通过保安资格考试的人员给予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县局6月3日前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八)证件发放
保安员证经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完成发证审批后,县校保大队在系统中打印并及时各所领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织校园保安资格考试、是推动校园保安持证上岗是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管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县校保大队备案的校园保安需通过市局统一组织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的将持证上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辞退。10月1日至12月31日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情况进行督检、验收,同时对各地保安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实地检查。2011年12月31日后发现无证上岗的,县公安局、县教委将对保安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未持证的保安员进行处罚。
各派出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包括责任民警、校警参加)严格落实《方案》精神,责任民警、校警要督促各校、幼儿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学校及校园保安,务必用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要求学校通过宣传动员、开展集中学习、保证校园保安自习时间等措施,调动校园保安参考积极性,提高应试能力并确保全员参考。
(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各派出所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格核实报名资料,仔细录入、核对基本信息,并与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逐人进行信息碰撞,严格把好政审关,做到从源头上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三)严密组织、严格保密。县校保大队要严密考试的各个环节,确定专人于5月25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警官证、考试方案、考场平面图、消防检查合格证明、保密承诺书及内网u盘到市局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试题电子版,在不影响校园安保工作的前提下,根据《重庆市校园专职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保安力量配备标准,确保所有人员参考。
(四)公平公正、严格纪律。此次考试统一采用闭卷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在“公安部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同时对试卷的印刷、运送、存放、回收、评分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防止考题泄露,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原则。
(五)加强督检,严肃问责。各单位要加大巡检工作力度,做好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县校保大队、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要安排专人负责考试的监考和巡考工作。县局纪委必须开展现场督察工作,严肃考场纪律。县治安大队要对开展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对在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特别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工作的派出所,县局将予以通报。连续3次被通报的单位,县局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六)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县校保大队汇总后报送县校园保安考试工作小组,并于5月29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局。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3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正确地使用考试方式,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在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成就和不足,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教学素质,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订出如下规定,希全体教师认真执行:
1、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每学习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教研组长审批。由备课组流水阅卷。平时各科采用练习或考查形式。
2、各科的平时练习都应在课内进行,一般不得调课、不得占用其它时间、不得提前通知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组进行质量检查,须经教务处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
3、体育课成绩按省教委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综合考核评定。
4、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和成绩的评定由学校另行规定。
5、正确对待考试结果。教师要指导每个学生认真分析考试结果,帮助学生改进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不允许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4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5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务与监场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标示该登分小组,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备课组每人扣1分。出错严重的登分小组或批卷教师每人加扣2-10分。
7、电脑统分的老师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样,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每人扣1分。
三、其他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教导处或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处分或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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