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治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规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视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视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惜使用,进展维护保养、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准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治理状况监视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根据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展操作。由于人为缘由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修理费用20—50%进展赔偿。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2
为了更好地对我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制度化管理,明确制度的责任和范围、管理和操作中的安全要点,提高管理绩效,保证设备和人员避免出现机械事故或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的运转和使用管理
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担任操作的机械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公用机械及仪器仪表实行定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2 使用机械设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1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操作,会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1.2.2 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计划,选购、安装、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在明确其使用功能和安全防护都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
1.3 新购或大修出场设备,在走和期和保养完成以后必须经物资设备部门技术负责人鉴定,签署意见;走和期纪录要进入单机档案;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对上述油料要定期进行检查,按照质量换油;
1.4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定保养,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工作。其保养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监测、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和更换少量易损配件;在冬季、雷雨、高温和多尘及带腐蚀性环境下工作,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带病作业,,如需超负荷作业,必须有可靠的技术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本单位总工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1.6 不准任意拆卸、挪用设备上的零件和附属的安全保护及警报装置;
1.7 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点检和运转、维修、换油、事故等各种原始记录;
1.8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状态标识,凡技术状况不良好、安全防护不灵敏的,应挂设禁用标示,如带修、在修等,并对电源作适当处理。
2 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修理
2.1 坚持“注重保养、计划修理与按需修理并重”的方针,并向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定检维修制发展。
2.2 设备的维护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设备的修理必须配备适当的维修设备和场地;必须配备机械保养、修理专业人员完成力所能及的修理任务。委托外单位修理的机械计划必须有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由物资供应部联系定点厂家实施。修理中,凡需要更换基础件和总成件的均需物资供应部监察批准。大修、项修必须按照有关设备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记录。各单位由于机械设备的类别的特点不同,可做补充规定。
2.3 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由机械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3 机械设备的调试
3.1 凡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组装后必须进行调试。其调试包括机械方面和电气方面的调试。机械方面的调试包括调整各种制动器刹车中间隙、调整各种变速齿轮之间的间隙、调整各种传动装置的齿合松紧程度、调整操作台或联动台使气正确灵敏。
3.2 电气方面的调试包括各种互锁、连锁装置是否齐全、灵敏;调整各种形成开关、限位装置且灵敏有效;调整电机转动方面符合传动要求;调整和设定各种电器元件的数值调整各仪表使其齐全有效。
3.3 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分为无负荷试运转、负荷试运转和超负荷试运转。
4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4.1 事故处理
4.1.1事故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建安公司处理,报建设公司备案。重大事故由建设公司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
4.1.2事故报告时效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或物设科,物设科在二日内(重大事故在24小时内)将等级事故报物设处,物设处必须在三日内将重大事故报建工局。
事故处理报告有责任单位填报,大事故报告在一月内重大事故在二月内保建设公司物设处。
4.1.3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机械运转,各单位物设科在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者。对故意隐瞒不报,掩盖事实、能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查明事实,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3
1、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选择和配备。
本标准适用于计量器具的选配工作。
2、配备范围与要求
2.1根据《江苏能建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2为正确提供可靠数据,在添置计量器具时,需添置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质量和经营活动中计量参数要求,详细填写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精度、最限、制造单位和数量等,以便生产部审核后供采购部门采购。
2.3质检科根据提供的数据,做好使用环境调查、测量能力指数(mcp〉值的计算,同时考虑安装形式,本广维修力量,在保证测量精度条件下,尽量采用简易易懂,便于操作并逐步向数字化、自动化程度高的方向选配。
2.4各类计量器具选配的原则
2.4.1根据-工厂生产规模、产品型号、被测工件的最高公差等级产品结构和批量,正确合理地选择工厂计量标准器的等级,按计量检定系统,配备必要的标准检定仪器设备。
2.4.2精密测试的计量器具的选配应根据其测量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确定,尽量避免采用高精度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测量技术指标,即测量:极限误差应小于被测工种允许的测量误差,这是选配的主要依据。计量器具的经济指标,主要是价格、调整和使用所费时间及操作技术要求等,这是选择的主要原则。
2.4.3被测工件的结构特性、太小、形状、重量、材料、钢性和表面粗糙度等都是选配计量器具的考虑因素。
2.4.4被测工件的加工方法、批量和数量也是选配计量器具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单件测量,应以选择通用量具,和仪器为主,成批工件以专用量具、仪器为主, 太批量工件以高效的机械化、自动化的专用检验仪器为主。
2.5能源计量器具的选配应根据国家有关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执行。
2.6其它类计量器具按各专业精度和使用要求进行选配。
2.7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安装,计量人员进行监督,保证安装准确合理。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4
为了更好地对我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制度化管理,明确制度的责任和范围、管理和操作中的安全要点,提高管理绩效,保证设备和人员避免出现机械事故或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的运转和使用管理
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担任操作的机械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公用机械及仪器仪表实行定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2 使用机械设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1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操作,会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1.2.2 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计划,选购、安装、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在明确其使用功能和安全防护都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
1.3 新购或大修出场设备,在走和期和保养完成以后必须经物资设备部门技术负责人鉴定,签署意见;走和期纪录要进入单机档案;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对上述油料要定期进行检查,按照质量换油;
1.4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定保养,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工作。其保养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监测、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和更换少量易损配件;在冬季、雷雨、高温和多尘及带腐蚀性环境下工作,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带病作业,如需超负荷作业,必须有可靠的技术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本单位总工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1.6 不准任意拆卸、挪用设备上的零件和附属的安全保护及警报装置;
1.7 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点检和运转、维修、换油、事故等各种原始记录;
1.8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状态标识,凡技术状况不良好、安全防护不灵敏的,应挂设禁用标示,如带修、在修等,并对电源作适当处理。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5
1 试验室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2 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价格、量程、精度等内容;仪器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指送检设备,b类指自校设备,c类指一次性验收设备及工具,三类设备在总台帐中注明。
3 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保管负责人;制定操作细则;建立档案,内装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证书、使用维修情况记录等,填写记录要整洁、清晰,不得涂改,做到准确无误,具有可追溯性。
4 主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贴在墙上醒目位置,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使用或维修保养后,认真填写。
5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填写仪器设备事故与中、大修理或其他履历后,方可移交检验人员使用。
6 仪器设备在搬运、维修和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应重新标定,仪器的维修、检定情况应及时填写在履历书上。
7 试验检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6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需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治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治理部门,质量治理部门,档案资料治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展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工程进展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敏捷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掌握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阅历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与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治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展治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治理部门进展治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治理部门进展统一治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治理部门和公司财务治理部门开头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展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展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治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觉有质量问题,应准时上公司设备治理部门,公司设备治理部门应马上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选购人员进展处理,并将处理状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8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2.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2.4、液压装置的检验。
2.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2.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2.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9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0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1
1、建立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及时制定大型设备探伤、检测所用技术措施。
2、机电区技术组每年列出大型设备检验、探伤周期,并提前一个月将应该复检的大型设备名目报给单位主管区长和分管技术的副区长。
3、机电区主管区长、分管技术的副区长根据机电区技术组提供的将到检验的设备进行联系有检验资质的相关单位及时对进行检测和探伤工作,并及时联系设备检测和探伤所需资金,保证在用大型设备能够及时进行检测。
4、大型设备的探伤、检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矿井在用的大型设备进行检测、探伤。对在检测中省、地方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制定的标准高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要严格按高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的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5、建立专用的大型设备检测、探伤资料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检测周期规定如下:
每6个月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钢丝绳。
每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排水泵房水泵;副井提升人车;空气压缩机;各种压力容积;主井运输强力皮带。每3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矿井主扇风机。
7、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探伤周期规定如下:
每年需进行一次探伤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提升机的主轴、天轮主轴;主扇风机的主轴;矿车连接装置的'连环;刮板输送机的链条等;对规程没有规定的大型设备主要部件需探伤的要及时探伤,一般2年进行一次探伤实验。
8、对新安装的水泵、绞车、空压机、主扇风机等矿用大型设备要先进行检测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9、对检测、探伤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写出书面处理报告;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机电矿长、矿总工、矿长,以便问题及时解决,在问题未处理之前该设备应停止运行。
10、对不能按时进行大型设备检测和探伤实验的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根据情况轻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2
1、建立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及时制定大型设备探伤、检测所用技术措施。
2、机电区技术组每年列出大型设备检验、探伤周期,并提前一个月将应该复检的大型设备名目报给单位主管区长和分管技术的副区长。
3、机电区主管区长、分管技术的副区长根据机电区技术组提供的将到检验的设备进行联系有检验资质的相关单位及时对进行检测和探伤工作,并及时联系设备检测和探伤所需资金,保证在用大型设备能够及时进行检测。
4、大型设备的探伤、检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矿井在用的大型设备进行检测、探伤。对在检测中省、地方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制定的标准高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要严格按高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的'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5、建立专用的大型设备检测、探伤资料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检测周期规定如下:
每6个月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钢丝绳。
每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排水泵房水泵;副井提升人车;空气压缩机;各种压力容积;主井运输强力皮带。每3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矿井主扇风机。
7、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探伤周期规定如下:
每年需进行一次探伤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提升机的主轴、天轮主轴;主扇风机的主轴;矿车连接装置的连环;刮板输送机的链条等;对规程没有规定的大型设备主要部件需探伤的要及时探伤,一般2年进行一次探伤实验。
8、对新安装的水泵、绞车、空压机、主扇风机等矿用大型设备要先进行检测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9、对检测、探伤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写出书面处理报告;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机电矿长、矿总工、矿长,以便问题及时解决,在问题未处理之前该设备应停止运行。
10、对不能按时进行大型设备检测和探伤实验的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根据情况轻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3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展有效掌握,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意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全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治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加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展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选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展选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展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全都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依据选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标准、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展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挨次号。挨次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头挨次编号。
8.3部门代码规章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展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治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准时通知质管科进展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需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需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展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准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规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规划进展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标准、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精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依据实际状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规划。
12.5对于因特别状况不能按规划进展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完毕后,应马上组织检定、校准,同时依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依据周期检定/校准规划,提前一个月把马上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展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4
1、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各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2、熟悉各仪器设备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
3、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归原位,已便于下次使用。
4、使用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停用一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不少于30分钟。
5、仪器设备必须按检定日期进行检定,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保养校核,确保其正常功能,性能完好,精确度达到标准要求。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检测室负责人汇报,仪器设备因事故损坏,应写出事故报告,明确事故发生的责任及损失。
7、工作变动时做好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5
1 目的
确保检测设备得到有效控制、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装置、软件等。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对检测设备的选型、购置、检定、校准和管理;
3.2质检部负责对偏离检定、校准状态的检测设备的追踪处理;
3.3质检部负责检测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3.4 质检部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程序
4.l 检测设备的选用、采购及验收
根据产品和工艺、过程要求,质检部选择适宜的检测设备,按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要求对其组织采购及验收。
4.2 检测设备的初次检定校准
4.2.1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检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校准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对合格品应贴上表明其状态标识;设备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检测设备台帐》,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计量设备台帐》;
4.2.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编制校准规程,进行自校。
4.3 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
4.3.1每年十二月质检科编制下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由质检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校准或自校,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4.3.2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由质检科贴绿色《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检定校准合格的,贴黄色《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贴红色《不合格》标签,防止使用,修理后重新检定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 检测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检定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2 在使用测量、监控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4.3 使用者在测量监控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4.4 测量、监控设备检定校准、修理、报废等记录在计量器具台帐。
4.5 检测设备偏离检定校准状态的控制
4.5.1 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检定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质检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检部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检定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检部部长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检测设备的环境要求
检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由质检部负责监督检查。
4.7 对检测人员要求
质检部对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6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 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 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 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 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 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 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 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 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 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20xx)、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 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 1 次,之后每年测定 1 次。
3. 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验。
4. 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 1 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5. 单轨吊。每年进行 1 次检测、检验。
6. 无轨胶轮车。每年宜对司机进行年审;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修,大修后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 齿轮机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所有入侵检测及相关设备管理和运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入侵检测系统的管理、更新和事件库备份、升级;
负责对入侵检测系统发现的恶意攻击行为进行跟踪处理;
根据网络实际情况正确配置入侵检测策略,充分利用入侵检测系统的处理能力;
密切注意最新网络攻击行为的发生、发展情况,关注和追踪业界公布的攻击事件;
遵守入侵检测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五条 只有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才具有修改入侵检测设备策略配置、分析的权限。
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口令不同。
第七条 入侵检测设备口令长度应采用8位以上,由非纯数字或字母组成,并定期更换,不能使用容易猜解的口令。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八条 入侵检测设备部署位置的环境要求如下:
入侵检测系统的部署位置应能正确检测到被保护网络的数据流量,并能抓取含有足够信息的ip包,如:mac地址、ip地址等;
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具体的网络情况为入侵检测系统选择、配置适当的检测策略,充分利用系统的能力;
入侵检测系统应尽量与防火墙联动,充分发挥系统的潜力。
第九条 入侵检测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如下:
每月定期安装、更新厂家发布的`入侵检测设备补丁程序(包括事件库),及时修补入侵检测操作系统的漏洞。
一周内至少审计一次日志报表。
一个月内至少重新启动一次入侵检测设备。
第十条 入侵检测设备安全规则设置、更改的授权、审批依据《入侵检测设备配置变更审批表》(参见附表2)进行。入侵检测设备安全规则的设置、更改,应该得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入侵检测设备配置操作规程要求如下:
根据需要记录当前网络环境,定义入侵检测接口;
安装引擎(包括事件库)和终端网管软件;
定义入侵检测系统要保护的网络对象(网络或主机);
定义检测策略,阻断级别和事件报警;
备份配置,安装到网络当中;
定义管理员清单和管理权限;
模拟攻击,测试入侵检测系统性能,做好网管资料。
第十二条 系统管理员注意软件以及事件库的变更情况,确保使用当前有效的软件以及事件库,定期做好入侵检测系统的配置的备份工作,以保证系统出现故障后能正常恢复原有性能。
第十三条 入侵检测设备运行状况的监视和记录要求如下: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入侵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查看系统日志,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填写《入侵检测记录单》(附表1);
对入侵检测设备的cpu和内存利用率、报警次数等进行均时监测、跟踪工作,每周形成报表。
第十四条 入侵检测设备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当入侵检测设备出现告警或工作不正常,已经引起网络拥塞或网络瘫痪等重大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程序,对网络进行紧急处理,堵塞攻击入口,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并追查攻击来源,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 对涉及特殊网络对象进行检测和紧急事件发生的处理。要有针对性的把有关领导的主机、信息发布类型的主机(如web,mail系统)、重要数据类型的主机(如财务,oa系统)作为受重点保护的对象,综合防火墙日志和漏洞扫描日志分析其安全性,一旦出现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8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3.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4.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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