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考勤制度

时间:2024-02-20 08:15:1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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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考勤制度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部考勤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总部考勤制度

总部考勤制度1

  总部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总部考勤制度2

  一、考勤目的: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考勤作用:作为计算当月薪金的依据;

  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奖罚的依据;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一项依据:员工试用期间累计事假达3天(含);累计病假达5天(含);旷工,则被证明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或延期转正条件之一。

  三、考勤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人员。

  四、工作时间:

  公司在内工作上班时间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时间为07:30-17:00

  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综合行政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

  1、项目公司现场办公人员,各部门应指派一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员工考勤表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的请假单报行政部(遇节假日提前)。

  2、总部办公楼人员(董事会、总裁办人员除外)实行上、下班打卡制。

  [1]员工应于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后在前台门卫处打卡。

  [2]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给予罚款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

  [3]遗忘打卡,应由部门经理证明当日出勤情况,并给予20元/次的罚款。

  [4]门禁卡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及遗失。如卡丢失,请及时到前台登记当日考勤情况并通报网管员。办理新卡应交纳工本费10元。

  3、各部门应严格据实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综合行政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虚假考勤,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5.4、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迟到:

  [1] 由于个人原因而延误上班时间;

  [2] 没有得到部门主管领导的许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误上班时间;

  [3]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早退:

  [1] 因私事于规定的工作时间中途离开公司的;

  [2]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在10分钟(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迟到或者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指15分钟以上)的,罚款100元。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2]逾期未经续假又无正当理由;

  [3]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经分配工作,无故延期不到;

  [5]因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拘留或传讯等影响上班;

  [6]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旷工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标准:

  旷工1日,扣除工资200元。

  当月无故旷工2日,全年累计旷工4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

  6.1、每周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6.2、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每年的'具体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部统一通知。

  6.3、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依国家婚姻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且初婚的条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节假日)。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1年内一次休完,过期不予补休。

  6.4、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4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旁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

  6.5、计划生育假:包括产假、哺乳假。

  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申请产假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休产假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综合行政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产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按国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险津贴,不享受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工作补助。

  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须出据有效证明),给予半天/次的产检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病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哺乳假: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哺乳假;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午餐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享受本假。

  6.6、带薪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申请年休假的员工,应提供自参加工作以来,本单位或主管上级单位出示的连续不间断的工作证明;

  因行业特点,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在春节或特定时间段安排休假。 当年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

  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6.7、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医疗证明,在部门经理批准后休假,无医疗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2]病假期间,不得借故外出(如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一旦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3]连续超过一个月至长期病休者,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参照进入公司时间长短分别给予1-6个月的医疗期。(进入公司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至六个月止)。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愿意接受其他职位的,将按公司劳动合同有关办法执行;

  [4]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医疗期间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因违反社会治安,在公司内、外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车等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病,按旷工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3天(含)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3天以上,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

  6.8、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坚持工作,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2]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假;如无特殊原因,事后一天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为无薪假、无工作补助,事假扣款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4]一年内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终奖金的分

  配。

  [6]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6.9、出差、因公外出:

  [1]员工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应在部门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并经部门领导签字。

  [3]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抓紧时间,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迟差期外,不得随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长差期,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未填写《员工外出公务登记表》或未被批准,将按缺勤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底将本部门员工外出公务登记情况报综合行政部。

  6.10、请假手续: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本人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

  [2]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应事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不允许以短时间的间隔或连续性的请假为由,骗取长时间的休假;同时,经审查员工出具的医院证明不真实,本人假期按旷工处理。

  6.11、批假权限:

  [1]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项目公司总经理、中心总经理批准;

  [2]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3]总裁、董事长请假由董事会批准。

  6.12、销假、续假:

  [1]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后,应准时到部门报到上班。

  [2]需继续请假的,应于假期期满前三天,按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如未办理续假或未获批准不按时到岗,除确因生病或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视为旷工行为。

  [3]特殊情况规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变更和缩短员工的假期。当员工接到通

  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工作,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

  7.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与员工协商后自行安排,或填写《加班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7.2、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统一组织。

  7.3、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务而没有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八、本制度经行政人力中心审核,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如今后本办法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规及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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