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制度

时间:2024-04-11 07:37:25 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馆借阅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图书馆借阅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图书馆借阅制度

图书馆借阅制度1

  1.教师和学生进入阅览室看书,应先在服务台处以借书卡换取代书板,并请记住自己的板号,在书架上选中一本书刊后将代书板放入书(刊)的相应位置,阅后,书(刊)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最后凭代书板到服务台换回自己的借书卡。

  2.教工和学生到书库借书凭借书卡办理手续,在书库选书时,为避免书库的乱架,请尽可能将到而不借的书插回原位,为防忘记不借的'书抽自何处,可用代书板插进去以协助记忆,代书板在借书处领取,办理借书手续时须归还,如若不能将书插入原位,可将书平放在书架上,切勿乱插。

  3.借书处有两个通道,一为还书入口,只进不出,另一为借书出口,只出不进,还书时,将书交给图书馆人员,销账后,即可离开;借书时,须将借书卡和书给图书馆工作人员,然后通过出口(即监测架)至取书窗口,取走卡和书。

  4.办理借阅手续前,请检查所借书刊是否完好,如遇异常应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5.请自觉爱护图书、书架等校产。严禁私自带出书刊,对损坏公物和违纪行为,都将严肃处理。

  6.自觉维护图书馆内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瓜果壳、烟蒂杂物。

  7.不得喧哗,更不得打闹,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良好的气氛。

  8.该须知只适用于校内教工和学生,外校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馆借阅制度2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阅证的'发放

  (一)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二)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借阅证,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三)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二、借阅证的使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一)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二)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四、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馆借阅制度3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全面归还清所借图书。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师生所持借书证只限本人借用,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教师每次可借阅图书三册,借书总数不超过十册。借书期限不超过两月。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图书室书刊赔偿制度》赔偿。

  6、当月期刊、工具书和孤本书原则上不外借,图书室书刊不对校外人员借用。

  二、阅览室

  1、到阅览室读书的班级要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每位学生每次借阅的`书刊只限一册,阅完后及时和同学交流。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阅览室书刊不外借。

图书馆借阅制度4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借阅制度5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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